瑜伽八十一卷二頁雲:問:何因緣故施設名等叁種身耶?答:爲令領受諸增語觸所生受故。 - 朱芾煌
憂悲苦聚,是爲叁世。合明十二因緣,是十二因緣,有叁種道。
一、煩惱道 二、業道 叁、苦道
是叁道,更互爲因緣。從無始已來,生死不絕,至于今身,若不修觀智,未來流轉,憂悲苦惱,無有邊際。若修觀智,則無明滅,乃至老死憂悲苦惱皆悉滅也。譬如千年闇室,若不置之一燈,其室方將永闇。若置之一燈,則故闇皆滅,新闇不生也。 - 明·楊卓
大毗婆沙論十二卷一頁雲:補特伽羅、既不可得;又無前心往後心理;何緣能憶本所作事?答:有情于法,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隨所更事,能如是知。問:前說無有補特伽羅;今何複言有情于法?答:前依聖想名示現;今依世想名示現。前依聖言說示現;今依世言說示現。前依勝義;今依世俗。有說:爲順文故。若說于法;于義雖順;于文不順。若說有情于法;文義俱順。依世俗理,有有情故;有說:爲生解故。若說法于法;弟子不了誰能憶誰。若說有情于法;弟子便了有情憶法。有情于法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者:謂有情智、于所知法,決定串習,隨欲自在,前後相似;故名同分。隨所更事能如是知者:謂隨本所受,能如是憶。如彼廣說。 - 朱芾煌
瑜伽九十六卷十八頁雲:又在家衆,或出家衆,于諸欲中未離貪者,由叁因緣,諸染汙受,而得生起。一、由染著力,二、由作意力,叁、由境界力。當知此中諸在家者,追求諸欲,爲受用故,發生欲樂;由染著力。卽此非理思惟先時曾所領受;由作意力。于現前境、現在受用;由境界力。應知如是補特伽羅,欲尋觸緣,由現行故,皆不寂靜。以此爲緣,發生叁受。又由最初染汙欲尋觸現行故;領納彼緣所生諸受。若彼生已,染著不舍,亦不除遣。如是彼受、長時相續,隨轉不絕,不得寂靜。不寂靜緣,長時相續,領納諸受。又彼欲等,由其最初長時相續恒現行故;彼緣彼品所有煩惱,墮在相續未永斷故;卽說名爲不寂靜緣。是名第二義門差別。若諸出家未離貪者,由于諸欲能棄舍故;其染著力所攝受欲,雖得寂靜;作__意境__界力所攝受,若尋若觸而未寂靜。由是因緣,彼于獨處,于尋對治未善修故;一切離欲,皆未作故;于曾受境,非理作意尋思現行。于諸勝妙現前境界,有觸現行。若于尋思深見過失,于彼對治已善修故;一切離欲未盡作故;欲如前說,已得寂靜。由是因緣,尋亦寂靜。唯觸、獨一,未得寂靜。若勝妙境現在前時;諸染汙觸,便複生起。若于諸欲已離貪者,當知一切皆得寂靜。是名一種義門差別。複有一類,于諸欲中未離貪者,由于諸欲所有貪欲、未永斷故;諸尋染觸,未永斷故;由是一切皆未寂靜。若于諸欲,貪欲已斷;證初靜慮。欲已寂靜,尋未寂靜。于初靜慮已離貪者,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未離貪者,二已寂靜,觸未寂靜。超過有頂,一切寂靜。是名第二義門差別。 - 朱芾煌
瑜伽二十七卷四頁雲:入息出息,有二因緣。何等爲二?一、牽引業。二、臍處孔穴,或上身分所有孔穴。 - 朱芾煌
瑜伽七十六卷九頁雲:複次勝義生!非由有情界中諸有情類,別觀遍計所執自性,爲自性故,亦非由彼別觀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爲自性故;我立叁種無自性性。然由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增益遍計所執自性故;我立叁種無自性性。由遍計所執自性相故;彼諸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中,隨起言說,如如隨起言說,如是如是由言說熏習心故,或由言說隨覺故,或由言說隨眠故;于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中,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相。如如執著,如是如是于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由是因緣,生當來世依他起自性。由此因緣,或爲煩惱雜染所染;或爲業雜染所染;或爲生雜染所染。于生死中,長時馳騁,長時流轉,無有休息。或在那落迦,或在傍生,或在餓鬼,或在天上,或在阿素洛,或在人中,受諸苦惱。複次勝義生!若諸有情,從本已來,未種善根,未清淨障,未成熟相續,未多修勝解,未能積集福德智能二種資糧;我爲彼故,依生無自性性,宣說諸法。彼聞是已;能于一切緣生行中,隨分解了無常無恒,是不安隱變壞法已;于一切行,心生怖畏,深起厭患。心生怖畏,深厭患已;遮止諸惡。于諸惡法,能不造作。于諸善法,能勤修習。習善因故;未種善根,能種善根。未清淨障,能令清淨。未熟相續,能令成熟。由此因緣,多修勝解;亦多積集福德智能二種資糧。彼雖如是種諸善根,乃至積集福德智能二種資糧;然于生無自性性中,未能如實了知相無自性性,及二種勝義無自性性。于一切行,未能正厭;未正離欲;未正解脫;未遍解脫煩惱雜染;未遍解脫諸業雜染;未遍解脫諸生雜染。如來爲彼更說法要。謂相無自性性,及勝義無自性性。爲欲令其于一切行,能正厭故,正離欲故,正解脫故,超過一切煩惱雜染故,超過一切業雜染故,超過一切生雜染故。彼聞如是所說法已;于生無自性性中,能正信解相無自性性,及勝義無自性性。簡擇思惟,如實通達。于依他起自性中,能不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相。由言說不熏習智故,由言說不隨覺智故,由言說離隨眠智故,能滅依他起相。于現法中,智力所持;能永斷滅當來世因。由此因緣,于一切行,能正厭患;能正離欲;能正解脫;能遍解脫煩惱業生叁種雜染。 - 朱芾煌
瑜伽七十叁卷八頁雲:複次雲何立聲聞乘?謂叁因緣故。一、變化故。二、誓願故。叁、法性故。變化故者:謂隨彼彼所化勢力,如來化作變化聲聞。誓願故者:謂有補特伽羅,于聲聞乘,已發誓願;卽建立彼以爲聲聞。法性故者:謂有補特伽羅,本性已來,慈悲薄弱。于諸苦事,深生怖畏。由此二因,于利他事,不深愛樂;非爲是事樂處生死。彼由安住此法性故;立爲聲聞。又覺法性故。謂于一切安立谛中,多分修習怖畏行轉。由此因緣,證得圓滿。 - 朱芾煌
如重業及輕業中說。 - 朱芾煌
瑜伽六十六卷十六頁雲:由五因緣,善法強盛。何等爲五?一、加行故。二、宿習故。叁、攝受勝功德故。四、田事處故。五、自性故。謂諸善法、無間加行殷重加行之所造作,若無量品差別所作。謂或自作;或于是處、勸他令作。以無量門、慶慰贊美。見同法者、深心歡喜。當知是名由加行故善法強盛。又諸善法、曾余生中,若修、若習、若多修習。由是因緣,彼今生中,性于善法,心能趣入,于諸不善,違背而住。當如是名由宿習故善法強盛。又諸善法、下地所攝。由世間離欲者、及見聖迹者、若于解脫,或于無上正等菩提,深心回向;離諸見趣。當知是名攝受勝功德故善法強盛。又諸善法、于大福田,以勝妙事,施尊重處、之所生起。當知是名田事處故善法強盛。又諸善法、若施所成;于戒、于,自性是劣。若戒所成;于施所成,自性是勝;于修所成,自性是劣。若修所成所有善法、于施、于戒,自性皆勝。當知是名由自性故善法強盛。與此相違,五因緣故;當知是名不善強盛。 - 朱芾煌
(經名)二卷,趙宋施護譯。
瑜伽二十二卷八頁雲:屍羅律儀,由十因緣,當知虧損。卽此相違十因緣故,當知圓滿。雲何十種虧損因緣?一者、最初惡受屍羅律儀,二者、太極沈下,叁者、大極浮散,四者、放逸懈怠所攝,五者、發起邪願,六者、軌則虧損所攝,七者、淨命虧損所攝。,八者、墮在二邊,九者、不能出離,十者、所受失壞。 - 朱芾煌
顯揚十四卷二十一頁雲:何因緣故,世間有情,無常性有,而不取執?常住性無,而種種執耶?頌曰:于我常,無智;四顛倒根本。當知世上進,愚癡力轉增。論曰:以于無常,無智起故;實有無常,而不取執。實無常性,種種執生。非唯常倒無智爲因;然四顛倒、皆以無智爲其根本。何以故?以于無常,不如實知故;于無常法,起常顛倒。于苦,起樂顛倒。于不淨,起淨顛倒。于無我,起我顛倒。由有如是次第義故;薄伽梵說:若法、無常;彼必無我。當知由世間道得上進時,不斷無智。漸進上地,于無常性愚癡之力,轉更增上。何以故?如欲界中,破壞變易及別離等諸無常相,現可了知;上地無有。 - 朱芾煌
全一卷。叁國吳·支謙譯。又稱貝多樹下思惟十二因緣經、聞城十二因緣經。收于大正藏第十六冊。爲緣起聖道經之異譯,然無列舉八聖道之部分,僅記載十二因緣。
(經名)貝多樹下思惟十二因緣經之略名。
瑜伽九十五卷四頁雲:得此事已;于上修道所斷諸漏,爲令無余永斷滅故;精勤修習四種因緣。何等爲四?一、善護身故。二、善守根故。叁、善住念故。四、如先所得出世間道,以達世間出沒妙慧,多修習故。善護身者:謂正安住,遠避惡象;乃至廣說。如聲聞地。由遠避故;于盡諸漏,無有障礙。善守根者:謂正安住,于諸可愛現前境界,非理淨相,能正遠離。如理思惟彼不淨相。善住念者:謂住四處。一者、安住思擇受用衣服等處。二者、安住能正除遣處靜現行惡尋思處。叁者、安住能正忍受發勤精進所生疲惓疏惡不正淋漏等苦,他麁惡言所生諸苦,界不平等所生苦處。四者、安住于所修道,依不放逸無雜住處。由正安住如是四處,名善住念。彼由如是善護身故;善守根故;善住念故;如先所得出世間道,善修習故;于修所斷所有諸漏,皆能解脫;及隨證得最極究竟。 - 朱芾煌
如結跏趺坐中說。 - 朱芾煌
瑜伽十七卷六頁雲:雲何于一切因緣不作惡耶?謂由貪瞋癡所生諸惡,終不造作故。 - 朱芾煌
四教儀雲:“次明二世十二因緣者,出大集經,佛爲求辟支佛人說也。”此十二因緣,現在有十,未來有二。
一、現在十者:
一、無明 大集經雲:“何爲觀于無明?先觀中陰,于父母所生貪愛心,愛因緣故。四大和合,精血二渧,合成一渧,大如豆子,名歌羅邏。是歌羅邏,愛有叁事:一命、二識、叁暖。過去世中業緣感果,無有作者,及以受者,初息出入,是名無明。歌羅邏時,氣息入出,有叁種道。所謂隨母氣息上下,七日一變,息入出者,名爲壽命。是名風道,不臭不爛。是名爲暖,是中心意。名之爲識。”
二、行 複觀叁受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雲何爲觀?隨于念心,觀息出入。觀于內身,皮膚肌肉筋骨髓腦,如空中雲。是身內風,亦複如是。有風能上,有風能下,有風能滿,有風能燋,有風增長。是故息之出入,名爲身行。以出入息,從覺觀生,故名意行。和合出聲,名行也。
叁、識 叁行因緣,則有識生,故名爲識。
四、名色 著識因緣,則有四陰及以色陰,故名名色。
五、六入 五陰因緣,識行六處,故名六入。
六、觸 眼色相對,故名爲觸。乃至意法,皆亦如是。
七、受 觸因緣故,念色至法,名之爲受。
八、愛 貪著于色,乃至于法,名之爲愛。
九、取 愛因緣故,四方求覓,名之爲取。
十、有 取因緣故,受于後身,故名爲有。
二、此下二因緣屬未來也:
十一、生 有因緣故有生,是名爲生。
十二、老死 生因緣故,則老死種種諸苦。
若聞此因緣,發真無漏,亦名因緣覺也。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