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名)大般涅槃经后分之略名。又称为后分涅槃经,后教涅槃经。
凡二十卷。隋代净影寺慧远撰。收于卍续藏第五十五册、五十六册。本书系北本涅槃经之注疏,其内容初揭声闻、菩萨与顿、渐二教之教判,以示本书之立场。次入题号,其下则次第逐文释句。六朝末期,涅槃学者辈出,慧远乃广集诸师之说,斟酌损益,而成其一家之注,颇为历代学者所重。
凡十五卷。隋代昙延(516~588)撰。唐代道宣(596~667)谓本书之内容优于净影寺慧远所撰之涅槃经义记,惜本书早已散逸。昙延十六岁时,因听僧妙讲涅槃,深有所悟,立志出家。其后,博闻华严经、大智度论、十地经、佛性论、宝性论等诸典,著有宝性论疏、胜鬘经疏、仁王经疏等,然皆散逸。[续高僧传卷十八、广弘明集卷二十五]
全一卷。隋朝吉藏撰。收于大正藏第三十八册。本书系以三论宗义为主而解说涅槃经之大纲,全书分六门:(一)大意,(二)宗旨,(三)释名,(四)辨体,(五)明用,(六)料简。
(术语)图画佛入灭时之一会者。即涅槃像也。
(术语)五种不还之一。见不还果条。
指生死、涅槃二者相即不二。生死,乃迷界之苦果;涅槃,乃悟界之证果。常与“烦恼即菩提”一语连用。系直指大乘佛教教义之语。惟诸教派对“即”之义所说各] 。梁译摄大乘论卷下(大三一·一二九中):“生死即涅槃,二无此彼故,是故于生死,非舍非非舍,于涅槃亦尔,无得无不得。”道元禅师之“生死即正法眼藏生死”,即属此意。生死即涅槃之说,唯大乘论述之;若了达诸法、住于无我,即可得此境地。[摄大乘论释卷十三、往生论注卷下(昙鸾)、摩诃止观卷一上、四教义卷六(智顗)](参阅“烦恼即菩提”5517)
(术语)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是大乘之通谈也。然诸教各异其即之义。见即条及烦恼即菩提条。大集经九十曰:“常行生死即涅槃,于诸欲中实无染。”
生死即涅槃和烦恼即菩提二语,是大乘家常说的话,从世间有为的相对法说,生死是染污的,涅槃是清净的,两者截然不同,不可相即;若从出世无为的绝对法说,烦恼性空即是菩提,生死性空即是涅槃,非从烦恼生死之外另求菩提涅槃。这是从诸法理性平等说,不是从事相差别说的。 - 陈义孝编
生死即涅槃与烦恼即菩提二语,是大乘家常说的话,从世间有为的相对法说,生死是染污的,涅槃是清净的,两者截然不同,不可相即;若从出世无为的绝对法说,烦恼性空即菩提,生死性空即涅槃,非从生死烦恼之外另求菩提涅槃。这是从诸法平等说,不是从相差别说的。
- 梵心居士编
凡夫总相,即是生死。圣者之相,即是涅槃。涅槃非相,即就生死,说不生死,是涅槃相。 - 明·杨卓
又作菩萨修十法见涅槃。据北本涅槃经卷三十一载,菩萨成就十法,能明见无相涅槃(谓涅槃之法,离于一切色相),至无所有。十法即:(一)信心具足,谓修菩萨行,须发起圆常正信之心,信一切法皆是佛法、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二)净戒具足,谓修菩萨行,当须身心清净,受持禁戒,专为成就佛果菩提。(三)亲近善知识,谓修菩萨行,当远离诸恶邪见,亲近善友知识。(四)乐于寂静,谓修菩萨行,当离诸喧闹,澄神息虑以求佛道。(五)精进,谓修菩萨行,当一心勇猛,安住止观,勿令退失。(六)念具足,谓修菩萨行,当心存三宝,思惟实理,不忘戒施。(七)软语,谓修菩萨行,当清净口业,发言诚谛,调柔和美,离诸谄诳。(八)护法,谓修菩萨行,即当弘持正法,宣说妙义,辗转流布,不断佛种。(九)供给同行,谓修菩萨行,凡同事者有所不足,即当推己之有,以济其无,使得安心,成办道业,而无驰求之患。(十)具足智慧,谓修菩萨行,常以妙观之智,观察一切诸法,悉皆明了,通达无碍。
(经名)文殊师利般涅槃经之略名。
意指有苦涅槃。据慧苑音义卷下载,三乘所得无余涅槃未离变易生死,故“行苦”相随;有余涅槃及诸外道小乘所计执之涅槃未离三苦,故皆属有苦涅槃。慧苑音义卷下(大五四·四四九中):“乌波,此翻为有;提,云苦也。”
(术语)译言有苦涅槃。谓外道小乘之涅槃也。慧苑音义下曰:“乌波,此翻为有,提云苦也。谓二乘所得无余涅槃,未离变易,行苦随故。有余涅槃,及诸外道所计涅槃,并未离三苦故。”Up&amacron;dhi-nirv&amacron;na。
涅槃为不生不灭,离一切有为之相,而达绝对不变觉悟之境界,故称无为涅槃界。净土宗之极乐世界,即无为涅槃界。[转经行道愿往生净土法事赞卷下]
(术语)涅槃为不生不灭,绝一切有为之相,故云无为,净土门谓极乐,即无为涅槃界也。法事赞曰:“极乐无为涅槃界。”
无为的涅槃境界。 - 陈义孝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