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嗔、癡、慢、疑、不正見。貪是貪愛五欲;嗔是嗔恚無忍;癡是愚癡無明;慢是驕慢自大;疑是狐疑猜忌;不正見是不正的見解,包括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貪嗔癡慢疑加上五不正見,成爲十根本煩惱,又名十惑,或十使。茲列表說明如下:
┌1貪── - 陳義孝編
如煩惱斷差別中說。 - 朱芾煌
又作戚歡隨煩惱。小乘分隨煩惱爲戚隨煩惱、歡隨煩惱二種。戚隨煩惱,又作戚行轉隨惑。戚,憂戚之意;即隨惑現行時與憂受根相應者,如嫉、悔、忿、惱、害、恨等。歡隨煩惱,又作歡行轉隨惑。歡,歡喜之意;即隨惑現行時與喜受根相應者,如悭、憍等。兩者分別以嫉、悭爲代表。俱舍論記卷二十一(大四一·叁一九下):“隨煩惱中總有二類:一戚,二歡。嫉能顯戚,悭能顯歡。”
瑜伽五十八卷五頁雲:如是所說十種煩惱,亦緣事轉,亦緣煩惱。謂十煩惱,皆與自地一切煩惱,展轉相緣;亦緣自地諸有漏事。下地煩惱,能緣上地煩惱,及事;非上地惑能緣下地煩惱及事。 - 朱芾煌
瑜伽六十七卷一頁雲:此十煩惱,誰幾相應?貪與瞋癡,定不俱起。愛憎二境,必不同故。于境不決,無染著故。貪與慢見,或得相應。所愛所陵,境非一故;說不俱起。所染所恃,境可同故;說得相應。于五見境,皆可愛故。貪與五見相應無失。瞋與慢疑,或得俱起。所瞋所恃,境非一故;說不相應。所蔑所憎,境可同故;說得俱起。初猶豫時,未憎彼故;說不俱起。久思不決,便憤發故;說得相應。疑順違事,隨應亦爾。瞋與二取,必不相應。執爲勝道,不憎彼故。此與叁見,或得相應。于有樂蘊,起身常見,不生憎故;說不相應。于有苦蘊,起身常見。生憎恚故;說得俱起。斷見翻此,說瞋有無。邪見誹撥惡事好事。如次說瞋或無或有。慢、于境定;疑、則不然。故慢與疑,無相應義。慢與五見,皆容俱起。行相展轉不相違故。然與斷見必不俱生。執我斷時,無陵恃故。與身邪見一分亦爾。疑不審決,與見相違。故疑與見,定不俱起。五見展轉,必不相應。非一心中有多慧故。癡與九種,皆定相應。諸煩惱生,必由癡故。 - 朱芾煌
(名數)與十使同。
與十使同。 - 陳義孝編
此諸煩惱,亦名隨煩惱,以皆隨心爲惱亂事故。複有此余異諸煩惱,染汙心所。行蘊所攝,隨煩惱起,故亦名隨煩惱。不名煩惱,非根本故。彼相雲何?數有十六:
一、嫉 二、悔(即惡作) 叁、忿 四、惱
五、害 六、恨 七、悭 八、谄
九、诳 十、眠 十一、覆 十二、憍
十叁、無慚 十四、無愧 十五、昏沈 十六、掉舉 - 明·楊卓
是五位百法中心所有法的第五位,此又名隨惑,是隨根本煩惱而生起的煩惱。隨有叁義,一者自類俱起,二者遍不善性,叁者遍諸染心。隨煩惱心所二十個,分爲小隨、中隨、大隨叁種。小隨煩惱十個、中隨煩惱二個、大隨煩惱八個。小、中、大的分別,以叁義俱備者名大隨,兼具二義者(自類俱起、遍不善性)名中隨。于不善心中各別而起者稱小隨。小隨煩惱計有十種,曰忿、恨、覆、惱、嫉、悭、诳、谄、害、憍。其發生作用面最小,而行相粗猛,于不善心中,各別生起。中隨煩惱有二種,曰無慚、無愧,其發生之作用範圍較小隨煩惱爲寬,具有自類俱起,遍不善心二義,故曰中隨。此二者,對自己所犯的過惡不感到羞恥,是其共同點;而慚者“輕拒賢善”,愧者“崇重暴惡”,是其相異點。大隨煩惱有八種,曰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其發生作用範圍最廣,俱有自類俱起,遍不善性,遍諸染心叁義,故曰大隨煩惱。見《成唯識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
Five Basic Afflications == 五根本煩惱
The five fundamental conditions of the passions and delusions:
1.wrong view, which are common to the Trailokya
2.clinging or attachment in the Desire Realm
3.clinging or attachment in the Form Realm
4.clinging or attachment in the Formless Realm
5.the state of unenlightenment or ignorance in Trailokya, which is the root-cause of all distressful delusion.
見一切處住地(遍通叁界煩惱)欲愛住地(欲界煩惱)色愛住地(無色界煩惱)小乘叁果四向。漸斷前四住地煩惱未盡。故在叁界中受分段生死。阿羅漢辟支佛地前叁賢菩薩。乃至十住已還。斷四住地煩惱盡。故免叁界分段生死。仍有無明住地漸斷未盡。故受叁界外變易生死。故經雲。阿羅辟支佛大力菩薩叁種意生身。悉受變 - 唐·李師政 撰
(術語)小乘七十五法中五種心所法之一種。忿,覆,悭,嫉,惱,害,恨,谄,诳,憍,之十心所也。此十者唯修惑而起于意識,且各各與無明相應而起,非如大煩惱地法之心所,一切染心俱起者,故名小煩惱地法。俱舍論四曰:“唯修所斷,意識地起,無明相應,各別現行,故名爲小煩惱地法。”
謂忿、覆、悭、嫉、惱、害、恨、谄、诳、憍等十法,系由染汙而起煩惱。 - 陳義孝編
俱舍論四卷七頁雲:小煩惱法地,名小煩惱地。此中若法,小煩惱地所有;名小煩惱地法。謂法、少分染汙心俱。彼法是何?頌曰:忿覆悭嫉惱害恨谄诳憍,如是類名爲小煩惱地法。論曰:如是類法,唯修所斷,意識地起,無明相應,各別現行;故名爲小煩惱地法。
二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二卷十八頁雲:小煩惱地法有十種。一、忿。二、恨。叁、覆。四、惱。五、谄。六、诳。七、憍。八、悭。九、嫉。十、害。又雲:若法、少分染汙心中可得;名小煩惱地法。謂忿等七、唯不善。谄、诳、憍、或不善,或無記。又忿等七、唯欲界系。谄、诳、欲界,初靜慮系。憍、叁界系。又此十種、唯修所斷,唯在意地。若一起時,必無第二。互相違故。名小煩惱地法。 - 朱芾煌
顯揚十九卷一頁雲:論曰:當知意相應煩惱、遍行一切位、與一切有漏善等心、俱時現行,不相違故。又此煩惱、皆是俱生;非分別起。是有覆無記性;非不善性。最後金剛喻定之所頓斷。又此煩惱有四種。所謂無明、薩迦耶見、我慢、我愛。若生此界中補特伽羅;當知此意相應煩惱、卽是此界體性所攝。 - 朱芾煌
瑜伽八十八卷六頁雲:複有所余見雜染爲本諸外見趣,其余貪等所有煩惱。是名余煩惱雜染。 - 朱芾煌
(術語)同于八萬四千塵勞。
如煩惱分別中說。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