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的信心。 - 陳義孝編
“不定性”、“無性”之對稱。衆生所具五種天性中之菩薩定性、緣覺定性、聲聞定性等叁性,決定成佛果、辟支佛果、阿羅漢果,故稱決定性。(參閱“五姓”1107)
(術語)見叁性條。
是“不定性”、“無性”的對稱。衆生所具五種性中的菩薩定性、緣覺定性、聲聞定性等叁性,決定成佛果、辟支佛果、阿羅漢果,故稱決定性。參閱“五種性”條。 - 于淩波居士著
梵語vinis/cita-karman。受異熟果決定,及受異熟果之時分決定之業。略稱定業。爲“不定業”之對稱。俱舍論卷十五舉出四業,除不定業外,決定業分爲順現法受業、順次生受業、順後次受業等叁種。順現法受業略稱順現業,即于此生造作增長,于此生受異熟果之業。順次生受業又稱順次業、順生業,即于此生造作增長,于第二生受異熟果之業。順後次受業又稱順後業,即于此生造作增長,而于第叁生、第四生或以後多生中受異熟果之業。
據大毗婆沙論卷一一四載,譬喻者說一切業皆可轉,乃至無間業亦可令轉,即以上舉順現等叁業皆爲不定;但阿毗達磨論師則主張順現等叁業皆不可轉,唯有順不定受業爲可轉。同論又謂有余師立五業、八業等說,前者即除叁種定業之外,將不定業分爲異熟決定、異熟不決定二種業,合爲五業,其中僅異熟不決定業爲可轉。八業即順現、順生、順後、順不定之四業各分爲異熟決定、異熟不決定二種業,其中,異熟決定業皆不可轉,異熟不決定業皆可轉;此八業複可分別爲“時分決定異熟不定、異熟決定時分不定、時分決定異熟亦定、時分不定異熟亦不定”等四句。[瑜伽師地論卷九、卷六十、顯揚聖教論卷十九、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卷七、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十、俱舍論光記卷十五、俱舍論寶疏卷十五、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末](參閱“四業”1782)
(術語)對于不定業而言。略稱爲定業。見定業條。
簡稱定業,即必定受報的業。 - 陳義孝編
爲“不定業”的對稱。《俱舍論》卷十五舉出四業,除不定業外,決定業分爲順現法受業、順次生受業、順後次受業等叁種。順現法受業略稱順現業,即于此生造作增長,于此生受異熟果之業。順次生受業又稱順次業、順生業,即于此生造作增長,于第二生受異熟果之業。順後次受業又稱順後業,即于此生造作增長,而于第叁生、第四生或以後多生中受異熟果之業。見《瑜伽師地論》卷九、卷六十。 - 于淩波居士著
1.另譯作「決定智慧」,即「不退轉之慧」相當的南傳經文無,參看「決定」、「智」、「慧」。2.確定地知道。 - 莊春江居士編
(術語)六種住之一。菩薩自八地已上,得真實之行不還不退之位。見叁藏法數二十六。
六種住之一,即菩薩自八地以上,得不還不退之位。 - 陳義孝編
(書名)叁十六卷。竹林寺顯意著。釋善導之楷定疏者。
(書名)唐善導作觀經疏四卷,其第四卷之末曰:“今欲出此觀經要義,楷定古今。”因而世稱爲楷定疏。
(書名)華嚴刊定記。十六卷。靜法寺慧苑釋新譯之經,見地與賢首異。
(術語)Ak&amacron;ś&amacron;nant&amacron;yatanadhy&amacron;na,四無色定之一。厭色,緣空而入定,與定心無邊之虛空相應,故曰空處定。見法界次第上之下。
四無色定之一,厭色緣空而入定,此定與無邊的虛空相應,所以叫做空處定。 - 陳義孝編
行人得第四禅已,深思色法過罪,作意滅除一切色法,一心緣空,念空不舍,即色定謝而空定未發,亦有中間禅。爾時勤加精進,一心念空不舍,則其心泯然任運,自住空緣,亦名未到地相。于後豁然與空相應,其心明淨,不苦不樂,益受增長。于深定中,唯見虛空,無諸色相,雖緣無邊虛空,心無分散,既無色縛,心識澄靜,無礙自在,如籠破鳥出,飛騰自在,是名證虛空定。證此定已,不失不退,命終必生空無邊處,但有受想行識四陰,無色陰也。 - 明·楊卓
(一)梵語s!ad!-vidha-niyati-pa^ta。又作六種決定、六事決定。乃菩薩依修六波羅蜜之力量所獲得之六種功德。即:(一)財成決定,由布施力必定常得大財成就。(二)生勝決定,由持戒力而得隨欲生于殊勝之所。(叁)不退決定,由忍辱力而使所修善法,必定常不退失。(四)修習決定,由精進力,常時修善,無有間息。(五)定業決定,由禅定力成就衆生正定之業,永不退失。(六)無功用決定,由智慧力,不加功行,得無生忍、無分別智而自然住理。[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大明叁藏法數卷二十六]。
(二)指六種善決定。地上(初地之位以上)菩薩,依聖智證真順理有六種善決定,即:(一)觀相善決定,菩薩之正智決定觀照真如之理,契同一味無雜之相。(二)真實善決定,菩薩之實智出世間,決定離倒惑之過,證理不虛。(叁)勝善決定,菩薩之行廣大如法界,爲一切佛之根本,決定具足勝德。(四)因善決定,菩薩之行因決定能有成果之功能。(五)大善決定,菩薩利他之行決定覆護一切衆生界,而無局限。(六)不怯弱善決定,菩薩證果德,入一切諸佛智地,決定而無法懼。華嚴孔目章卷叁說大部分通于十住等之地前(入十地中的初地之前),然據華嚴經探玄記卷五,則唯通于地上。[十地經論義記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七、卷九、大乘義章卷十二“六種決定義”、華嚴五教章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