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集論十四卷七頁雲:一切種出離道者:謂從方便道,乃至究竟道。 - 朱芾煌
(術語)得此叁昧,則得以一切種之功德莊嚴吾身。見智度論四十七。
雜集論十四卷七頁雲:一切種障礙法者:謂一切雜染所對治法。 - 朱芾煌
俱舍論一卷一頁雲:言一切種諸冥滅者:謂滅諸境一切品冥。以諸無知,能覆實義,及障真見;故說爲冥。唯佛世尊,得永對治;于一切境一切種冥,證不生法;故稱爲滅。聲聞、獨覺、雖滅諸冥;以染無智,畢竟斷故;非一切種。所以者何?由于佛法極遠時處,及諸義類無邊差別,不染無知,猶未斷故。 - 朱芾煌
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一切行的止(舍摩他)」,參看「止」。 - 莊春江居士編
巴利語sabbesan%kha^ra^ anicca^。指一切有漏法皆不具有恒常之性。又作一切行無常。乃如來所說四法本末中之初法本末,亦爲四憂檀那法之一。增一阿含經卷十八(大二·六叁九上):“一切諸行皆悉無常,我今知之,于四部之衆、天上、人中而作證。”同經卷十八(大二·六四○中):“一切諸行無常,是謂初法本末,如來之所說。”[菩薩地持經卷八、俱舍論光記卷一](參閱“諸行無常”(6300)
巴利語sabbedhamma^ anatta^。又作一切法無我。乃如來所說四法本末之第叁法本末,亦爲四憂檀那法之一。增一阿含經卷十八(大二·六四○中):“一切諸行無我,是謂第叁法本末,如來之所說。”[菩薩地持經卷八](參閱“四法印”1717)
瑜伽八十八卷叁頁雲:又有叁漏。叁漏爲先,而有欲害。欲害爲先,而有尋思熱惱。尋思熱惱爲先,而有追求憂惱。如是一切,皆永斷故;說名永斷一切煩惱。 - 朱芾煌
瑜伽九十叁卷二十二頁雲:複次由二因緣,當知施設所有緣起一切種相。謂總標舉,或別分別。雲何爲二?一、如所有性故,二、盡所有性故。雲何如所有性?謂無明等,諸緣生法,漸次相稱因果體性;及有此因未斷故,有彼果未斷;此未斷因生故,彼未斷果生。如是名爲如所有性。雲何盡所有性?謂無明等,諸緣生行一切種相。如彼無明,是前際無智,乃至廣說差別體相廣分別名,應知如前攝異門分,建立分別;如前應知。如是名爲盡所有性。卽依如是如所有性,盡所有性,若總標舉,若別分別。先總標舉,說名爲初。後卽于此複廣開示,說名分別。 - 朱芾煌
雜集論九卷四頁雲:越度一切希望者:由諸忍智出世間道,證得長夜所希聖果。于自所證,無希慮故。 - 朱芾煌
雜集論九卷四頁雲:越度一切疑惑者:于此位中,于他所證,無有猶豫。謂余亦能證此勝位故。 - 朱芾煌
如五相能表真實一切智者中說。 - 朱芾煌
修唯識行,十回向位的第四位。此位菩薩回向所修善根,供養一切叁寶,利益一切衆生,無處不至。參閱“十回向”條。 - 于淩波居士著
(術語)觀經十六觀中之第九觀,觀想阿彌陀佛之身相光明也。其觀成就,則得見十方諸佛之身相。對于第八觀而謂此觀爲真身觀。
(印相)以右手作拳,舒風指(第二指)直豎之,以此印當眉間指頭亦當眉間即作毗俱胝之形也。其面如忿怒,心住于一境不動。故經雲:以毗俱胝形住于等引,此一切佛之大印,能現如來威猛一切之力,恐怖一切爲障難者使其降服,亦能與一切衆生之所願,如來菩提道場,以印能降諸魔也。
除一切惡趣,梵名Sarva^pa^yajahah! 。又作破惡趣菩薩、舍惡道菩薩。略稱除惡趣菩薩。爲密教胎藏界現圖曼荼羅除蓋障院九尊中,東面第二位。又爲金剛界曼荼羅賢劫十六尊中,東面第叁位。以能舍一切惡趣,故稱之。密號于胎藏界爲除障金剛,金剛界稱普救金剛、智滿金剛。其形像于胎藏界曼荼羅中,身呈白黃色,左手屈至胸前,手掌上仰,拇指、中指相撚,余指伸直,右手向外垂,五指微屈,趺坐于赤蓮上;于金剛界曼荼羅,左拳覆于腰上,右手執蓮花,花上有一梵箧。依大
日經密印品之載,此尊之真言爲:歸命阿弊達羅儜(abhyud-dharan!i,舉)薩埵馱敦(sattva dha^tum!,衆生界)莎诃(sva^ha^),意即引舉一切衆生界出于惡趣。[大日經疏卷十叁、賢劫十六尊軌、胎藏四部儀軌]
(菩薩)除蓋障院八菩薩之一尊也。見除蓋障院八菩薩條。
(菩薩)見除蓋障院八菩薩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