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無始以來相續無窮的時間,稱爲一切時。無論何時,包括過去現在未來所有的時間,都稱爲一切時。 - 陳義孝編
除上正明叁無漏學外,關于一切行門,雜敘明之。是爲一切行,先總列,次分列。
總列叁業、四威儀、叁千威儀、八萬細行等。 - 明·楊卓
即自他共離之四性。四者即:(一)自性,謂如計一念心從根生,即自性。(二)他性,若從塵生,即他性。(叁)共性,若根塵合生,即共性。(四)離性,若離根塵生,即離性。于此四性之相,皆不執著,則稱皆空。
梵語sarvajn~a。指了知內外一切法相之智。音譯爲薩婆若、薩雲然。系叁智之一。關于其義,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大八·八四叁上):“滿足無漏界,常淨解脫身,寂滅不思議,名爲一切智。”瑜伽師地論卷叁十八(大叁○·四九八下):“于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智無礙轉,名一切智。”即如實了知一切世界、衆生界、有爲、無爲事、因果界趣之差別,及過去、現在、未來叁世者,稱爲一切智。又一切智對于一切種智有總、別二相之義,若依總義,則總稱佛智,義同一切種智,如華嚴經大疏卷十六所載,如來以無盡之智,知無盡法,故稱一切智。若依別義,則一切智爲視平等界、空性之智,此即聲聞、緣覺所得之智;一切種智爲視差別界、事相之智,乃了知“平等相即差別相”之佛智,如大智度論卷二十七(大二五·二五八下):“總相是一切智,別相是一切種智;因是一切智,果是一切種智;略說一切智,廣說一切種智。一切智者,總破一切法中無明闇;一切種智者,觀種種法門,破諸無明。(中略)佛自說一切智是聲聞、辟支佛事,道智是諸菩薩事,一切種智是佛事;聲聞、辟支佛但有總一切智,無有一切種智。”(大毗婆沙論卷十五、雜阿毗昙心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十九)(參閱“一切種智”19)
(術語)佛智之名。叁智之一。知了一切之法。此一切智對于一切種智,有總別二義。若依總義,則總名佛智,與一切種智同。若依別義,則一切種智爲視差別界事相之智。一切智爲視平等界空性之智也。先示總義,則法華經譬喻品曰:“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同化城喻品曰:“爲佛一切智,當發大精進。”仁王經下曰:“滿足無漏界,常淨解脫身,寂滅不思議,名爲一切智。”中論疏九末曰:“知一切法,名一切智。”華嚴經大疏十六下曰:“智度論雲:如函大蓋亦大,還以無盡之智,知無盡法,是故如來名一切智。”次示別義,則爲知一切平等空理之智。嘉祥之法華經義疏二曰:“般若叁慧品雲:知一切法一相,故名一切智,又雲知種種相,故名一切種智。”同六曰:“一切智者,謂空智也。”智度論二十七曰:“論一切種智之差別,有人言無差別,或時言一切智,或時言一切種智。有人言:總相是一切,別相是一切種智;因是一切智,果是一切種智;略說一切智,廣說一切種智;一切智總破一切法中無明闇,一切種智觀種種法門破諸無明。”大乘義章十曰:“舉六種之差別,又以名聲聞緣覺之智。”智度論二十七曰:“後品中佛說一切智,是聲聞辟支佛事,道智是菩薩事,一切種智是佛事。聲聞辟支佛但有總一切智,無有一切種智。”
叁智之一。見叁智條。 - 陳義孝編
瑜伽叁十八卷一頁雲:于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智無礙轉;名一切智。界、有二種。一者、世界,二者、有情界。事、有二種。一者、有爲,二者、無爲。卽此有爲無爲二事,無量品別,名一切品。謂自相展轉種類差別故;共相差別故;因果差別故;界趣差別故;善不善無記等差別故。時、有叁種。一、過去,二、未來,叁、現在。卽于如是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如實知故;名一切智。 - 朱芾煌
知一切法,名曰一切智。 - 明·楊卓
顯揚十七卷五頁雲:一切種者:謂叁相,一、名相,二、染淨,叁、俱非。名者:謂假立等十二種名。相者:謂自相,及共相。染者:謂染汙法。淨者:謂諸善法。俱非者:謂無覆無記法。 - 朱芾煌
(術語)法身佛之梵名。名爲毗盧舍那。一名遍一切處,以如虛空無遍際,遍滿于一切處故也。普賢觀經曰:“毗盧遮那遍一切處。”
瑜伽八十九卷二頁雲:複次當知略有二種一切。一、少分一切,二、一切一切。如說一切皆無常者,當知此依少分一切。唯一切行;非無爲故。言一切法皆無我者,當知此依一切一切。 - 朱芾煌
梵語tejas-kr!tsna^yatana。又作火遍處、火大遍一切處定。十遍處之一。即觀火大周遍一切處而無間隙之禅定。[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俱舍論卷二十九](參閱“十遍處”481)
(術語)十一切處之一。觀火周遍一切處之禅定也。
(術語)又曰空遍處。禅定之名。遍一切處,使爲空界之一色者。十遍一切處定之一。見叁藏法數叁十八。
又名空遍處,禅定的名字。 - 陳義孝編
(名數)總合一切萬有爲一對象而觀之,其方法有十種: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識是也。若住于水想,則萬有自身皆成流動之觀。又曰十禅支,十遍處定。見法界次第十。詳出八背舍項中。巴Kasi&ndotblw;&amacron;yatana。
(名數)新曰十遍處。觀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識之十法,使其一一周遍于一切處也。十中之前八者,如前之第叁淨解脫,觀色之清淨,其所依之禅定亦如前,依第四禅定緣欲界之色也。後二者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定爲所依,緣其他受想行識之四蘊也。修觀行者由解脫入于勝處,由勝處入于一切處,起于後後者勝于前前也。蓋修解脫,但于所緣,總取淨相,未能分別青黃赤白,後之四勝處,雖能分別青黃赤白,而未能作無邊之行相,又前之四一切處,青黃赤白一一觀爲無邊,而思此青等以何者爲其所依?知依于大種,故地水火風一一觀爲無邊。複思此所覺之色,何所依而廣大?知由于虛空,故次觀虛空無邊。又思此能覺之識,以何者爲所依?知依于識,故次觀識無邊。此所依之識別無所依,故更無第九之遍處。見智度論二十一,俱舍論二十九,同頌疏二十九,法界次第中之下。
又名十遍處,即觀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識等十法,使其一一周遍于一切處。 - 陳義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