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过去心、现在心、未来心。心,刹那生灭于过去、现在、未来之任何一世,皆不可得,称为三世心不可得。金刚经(大八·七五一中):“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术语)心为刹那生灭者,未来心未成故不可得,过去心既灭故不可得,现在心不暂停,故不可得。是谓之三世心不可得。般若维摩诸经深明此旨。见三世不可得条。
指三种世业。乃依业因所造之时而分:(一)过去世业,指过去世所造善恶之业,于过去、现在、未来世受报。(二)现在世业,指现在世所造之业,于现在、未来世受报。(三)未来世业,指未来世所造之业,非现在所作,然众生烦恼未断,望于未来,必由身口意造作善恶诸业,是为未来世业。[大智度论卷二十四、大明三藏法数卷十二]
[出大智度论] 一过去世业谓过去世。若意起贪嗔痴等。即动身口作诸恶业。若意不贪不嗔不痴等。即动身口作诸善业。善恶之业虽殊。皆受现在未来之报。是名过去世业。二现在世业谓现在世。若意起贪嗔痴等。即动身口作诸恶业。若意不贪不嗔不痴等。即动身口作诸善业。善恶之业虽殊。皆受未来之报。是名现在世业。三未来世业谓未来世。必由身口意。造作善恶诸业。虽不现作。望于未来。毕竟不无。是名未来世业。 - 明·一如等 撰
(术语)如来十智之一。通达三世之佛智也。
(术语)与三生成佛同。
出生三世诸佛之母,即般若波罗密多,因诸佛若不修行般若波罗密多,就不能成就佛道,所以说般若波罗密多是出生三世诸佛之母。 - 陈义孝编
(杂语)大乘勿论。小乘如大众部化地部经部立现在之法有实体,过去未来之法无实体,故过去未来云者,已有当有之假名也。小乘之萨婆多部立三世实有法体恒有,谓三世之法历然实有,若为无法,则对于过去未来无可起谓为过去谓为未来思想之理。然则云何而立三世之别?解此者共有四论:一、类之不同,是法救尊者之说。有为之诸法,由未来来于现世时,舍未来之类而得现在之类,由现在迁于过去时,舍现在之类而得过去之类。三世之类虽异法体则实有也。喻如破金器而制余物,长短方圆之形虽异,而金体不异。二、相之不同,是妙音尊者之说。三世有各别之相,有为之诸法在于未来时,正合未来之法,故虽名未来而非离过去现在之相,来于现在时正合现在,故虽名现在之法,而非离过去未来之相,入于过去时正合过去之相,故虽名过去之相,而非离未来现在之相,依其正合之世相不同而有三世之异,法体则实有也。喻如持妻妾三人者,正染于其一人也。三、位之不同,是世友尊者之说。未来为未作用之位,现在为正作用之位,过去为已作用之位。有为之诸法迁流三世,在未作用之位则名未来,在正作用之位,则名现在,在已作用之位则名过去。依三位之不同,有三世之别,法体则实有也,喻如算盘之珠置千一之位,则名为一,置于十之位,则名为十,置于百之位,则名为百。名与作用虽异,体则一也。四、待之不同,是觉天尊者之说。待者待望之义,彼此望合。望前于后,为过去,望后于前为未来,望中于前后之为现在。依待望之不同有三世之别,法体则实有也。譬如一女,对于母,则为女,对于女,则为母,对于夫,则为妻也。已上四师称为婆沙之四评家。此四说中婆沙俱舍皆取就第三说作用而立之义,斯为最善。说详婆沙论七十七,俱舍论二十,颂疏一。
为文殊菩萨之异称。文殊主如来之智慧,智慧又为三世诸佛觉悟之源,故称三世觉母。(参阅“文殊菩萨”1426)
(菩萨)文殊菩萨之异名。由出生智慧之意。故云觉母。盖文殊菩萨,司毗卢舍那之大智,为三世诸佛成道之母故也。心地观经曰:“三世觉母吉祥。”圣无动尊大威怒王秘密陀罗尼经曰:“妙吉祥菩萨是三世觉母,故名文殊师利。”
文殊菩萨的别名,因文殊菩萨司毗卢舍那的大智,为三世诸佛成道之母,故名。 - 陈义孝编
文殊菩萨的别名,因文殊菩萨司昆卢舍那的大智,为三世诸佛成道之母。
- 梵心居士编
(术语)诸佛之智慧,达观过去,现在,未来之三世,了了分明,故云三世了达。法华经科注曰:“如来三达无碍,观破久远如今。”
又作三世佛。指弥陀、释迦、弥勒,配于过去、现在、未来等三世。释尊为历史上之佛,故称现在佛;弥陀如来乃往昔十劫之佛,故为过去佛;弥勒系五十六亿七千万年后,将出现于此娑婆世界之佛,故称未来佛。[洞上伽蓝杂记]
说一切有部所立之教义。意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真实存在。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七载说一切有部四大论师之四种观点:(一)法救之“类有异”说,主张三世诸法唯有形类之区别,而实质相同。(二)妙音之“相有异”说,主张诸法于世转时,各有三世相,住过去世时,正与过去相合,于余二世相不名为离。(三)世友之“位有异”说,主张诸法经历三世,由位(位置、作用)而有异,非体有异。即诸法经三世位,虽得三名,而其体无别。(四)觉天之“待有异”说,主张诸法与前后相对待,而有三世之名。此四说之论证虽不同,然皆主张三世实有,其中世友之“位有异”说为说一切有部之正统观点。(参阅“三世”536)
俱舍论二十卷二页云:论曰:三世实有。所以者何?由契经中,世尊说故。谓世尊说:苾刍当知,若过去色非有;不应多闻圣弟子众,于过去色,勤修厌舍。以过去色是有,故应多闻圣弟子众,于过去色,勤修厌舍。若未来色非有;不应多闻圣弟子众,于未来色,勤断欣求。以未来色是有,故应多闻圣弟子众,于未来色,勤断欣求。又具二缘,识方生故。谓契经说:识、二缘生。其二者何?谓眼及色。广说乃至意及诸法。若去来世非实有者;能缘彼识应阙二缘。已依圣教证去来有;当依正理证有去来。以识起时,必有境故。谓必有境,识乃得生。无则不生,其理决定。若去来世,境体实无;是则应有无所缘识。所缘无故;识亦应无。又已谢业,有当果故。谓若实无过去体者;善恶二业当果应无。非果生时有现因在。由此教理,毗婆沙师,定立去来二世实有。若自谓是说一切有宗;决定应许实有去来世。以说三世皆定实有,故许是说一切有宗。谓若有人,说三世实有;方许彼是说一切有宗。若人唯说有现在世,及过去世未与果业,说无未来,及过去世已与果业;彼可许为分别说部。非此部摄。 - 朱芾煌
绵亘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而立因果业感之理。盖以过去之业为因,招感现在之果;复由现在之业为因,招感未来之果。如是因果相续,生死无穷,此即迷界流转之相状。说一切有部更以三世两重之因果说解释十二因缘,即以“无明、行”为过去之因,招感“识、名色、六处、触、受”等现在之五果;复以“爱、取、有”为现在之三因,招感“生、老死”等未来之两果。对其他宗教只论现在一世或现在、未来二世,此三世因果实为佛教教理之一大特色。[南本涅槃经卷三十三、无量寿经卷下、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俱舍论卷六、卷九、成唯识论卷八](参阅“十二因缘”337、“三世”536、“因果报应”2295)
(术语)亘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而寻因果也。因果经曰:“欲知过去因者,见其现在果。欲知未来果者,见其现在因。”(古以此文为因果经之语而处处引之,但现在流通之经无此文)。涅槃经憍陈品曰:“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此生空过,后悔无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