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五識是心王,心王生起,必有心所相應。與前五識相應的心所,各各有叁十四個,即《八識規矩頌》中所稱:“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癡”。也就是與前五識相應的心所,各各有遍行心所五個、別境心所五個、善心所十一個、中隨煩惱心所二個,大隨煩惱心所八個,及根本煩惱中的貪、嗔、癡叁心所,共爲叁十四個。 - 于淩波居士著
成唯識論五卷二十一頁雲:有義、五識容有此五。雖無于境增上希望;而有微劣樂境義故。于境雖無增上審決;而有微劣印境義故。雖無明記曾習境體;而有微劣念境類故。雖不作意系念一境;而有微劣專注義故。遮等引故,說性散動;非遮等持。故容有定。雖于所緣不能推度,而有微劣簡擇義故。由此聖教,說眼耳通是眼耳識相應智性。余叁准此,有慧無失。未自在位,此五或無。得自在時,此五定有。樂觀諸境,欲無減故。又佛五識、緣叁世故。如來無有不定心故。五識皆有作事智故。 - 朱芾煌
瑜伽叁卷六頁雲:又由二種因故:或染汙,或善法生。謂分別故;又先所引故。意識中所有,由二種因。在五識者,唯由先所引故。所以者何?由染汙及善意識力所引故;從此無間,于眼等識中,染汙及善法生。不由分別。彼無分別故。由此道理,說眼等識、隨意識轉。 - 朱芾煌
如大毗婆沙論六十一卷五頁至八頁廣說。 - 朱芾煌
如瑜伽五十一卷至五十七卷廣說。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