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于所判之五教各別立有佛身,稱爲五教佛身。五教指小乘教、始教、終教、頓教、圓教。(一)小乘教立生身、化身二種。(二)始教立法、報、應叁身,又立生、法二身,及法、自受用、他受用、應化等四身。(二)終教立法、報、應叁身,又立自性法身、應化法身等二身,自性、法、報、應等四身,及應化、功德、智慧、如如等四身。(四)頓教唯立一實性身。(五)圓教立解境十佛與行境十佛。
(術語)華嚴宗言佛說法時,以五教之異顯現各別之佛身也。有丈六金身,千百億化身,丈六即真佛,丈六即法身,具足十身之稱。
[出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 五教者。即小始終頓圓也。佛身即如來之身也。如來之身。遍一切處。本無大小形量。但爲衆生根器利鈍不同。故曲垂方便。演說種種法門。示現種種身相。即有五教佛身之異也。一小教丈六金身謂如來示現降生。出家成道。于鹿野苑說四谛生滅之法。專化二乘。而乘但見丈六金身。故名小教六金身也。(四谛者。苦谛。集谛。滅谛。道谛也。二乘者。聲聞乘。緣覺乘也。)二始教千百億化身謂如來次說大乘之法。廣談法相。于千百億世界中。示現種種色身。正化菩薩。兼 - 明·一如等 撰
生法二身 生、法。
真應二身 真、應。
實相爲物二身 實相、爲物。
真化二身 真、化。
常無常二身 常、無常。
實化二身 實、化。
理智二法身 理、智。
果極應化二法身 果極、應化。
自性應化二法身 自性、應化。
法性方便二法身 法性、方便。
理事二法身 理、事。
言說證得二法身 言說、證得。
自性等叁佛身 自性、受用、(自、他)變化。
法報應叁身 法、報、應。
法報化叁身 法、報、化。
法應化叁身 法、應、化。
法化等叁身 法化、五分、實相。
但空等叁身 但空、即假、即中。
化身等四身 化身、功德佛、智慧佛、如如佛。
自性等四身 自性、自受用、他受用、變化。
法報等四身 法、報、應、化。
如如智等五法身 如如智、功德、自變化、虛空。
理智等六身 理法乃至劣應。
菩提等十身 菩提乃至法。
融叁世間十身 衆生、乃至虛空。
十個等量身 一切衆生、乃至寂滅涅槃界。
四身 自性、受用、(自、他)變化,等流。
叁種輪身 自性、正法、教令。 - 明·楊卓
凡夫有受報之正報,佛具果證之佛身。 - 明·楊卓
二人分別以惡心、善心,令佛身出血。即:(一)調達推山得罪,調達又稱提婆達多,生重惡心,推山壓佛,金剛力士爲保護佛陀,以金剛杵擲之,碎石傷佛足指出血,提婆達多遂得罪報。(二)只域行針得福,只域,爲梵語之音譯,意譯故活。彼爲佛療疾,行針出血,而佛疾頓愈,由此乃得福報。[大智度論卷十四]
[出大智度論] 一調達推山得罪梵調達。華言天熱。謂其生重惡心。推山壓佛。金剛力士爲護佛故。以金剛杵反卻擲之。碎石迸來。傷佛足指出血。而得罪報。二只域行針得福梵語只域。華言故活。謂佛有疾。使只域治之。因行針出血。疾得頓愈。雖出佛血。由治疾故。而得福報。 - 明·一如等 撰
佛地經論七卷十四頁雲:如是叁身、受用、變化、既有生滅;雲何經說諸佛身常?由二所依法身常故。又受用身及變化身,雖有生滅;以恒受用種種法樂,無休廢故;于十方界,數數現化,無斷絕故;如常受樂,如常施食;故說名常。莊嚴論說:常有叁種。一、本性常。謂自性身。此身本來,性常住故。二、不斷常。謂受用身。恒受法樂,無間斷故。叁、相續常。謂變化身。沒已複現,化無盡故。如是法身,雖離一切分別戲論;而無生滅,故說名常。二身雖有念念生滅;而依常身,無間斷故;恒相續故,說名爲常。經說如來色受等法,一切常住。依此道理,非無生滅。無漏種子修習增長所生起故。生者皆滅,一向說故。色心皆見是無常故。常住色心,曾不見故。 - 朱芾煌
大毗婆沙論七十六卷四頁雲:謂或有執佛身無漏。如大衆部。問:彼何故作此執?答:依契經故。如契經說:苾刍當知,如來生在世間,長在世間,出世間住;不爲世法之所染汙。彼作是說:既言如來出世間住,不爲世法之所染汙;由此故知佛身無漏。爲止彼意,顯佛生身,唯是有漏。若佛生身,是無漏者;便違契經。如契經說:無明所覆,愛結所縛,愚夫智者,感有識身。世尊亦是智者所攝,身定應是無明愛果。是故佛身,定應有漏。又若佛身是無漏者;無比女人,不應于佛生身起愛。指鬘于佛,不應生瞋。諸憍傲者,不應生慢。嵨盧頻螺迦葉波等,不應生癡。于佛生身,既有發起貪瞋癡慢;故知佛身,定非無漏。問:若佛生身,是有漏者;雲何通彼所引契經?答:彼說法身,故不成證。謂彼經說:如來生在世間,長在世間者;說佛生身。出世間住,不爲世法所染汙者;說佛法身。複次依佛不隨世法轉義,說彼契經;故無有失。謂世八法,隨世間轉;世間,亦隨世八法轉。雖是八法隨世間轉;而佛不隨世八法轉。複次依佛解脫世八法義,說彼契經,故無有失。問:佛亦曾遇此世八法,如何說佛解脫此耶?謂一日中,勇猛長者,曾奉施佛叁百千衣。諸如是等,名佛遇利。佛入娑羅婆羅門邑,乞食不得,空缽而還。諸如是等。名佛遇衰。佛于生時,名譽上至他化自在。得菩提時,名譽上至色究竟天。轉法輪時,名譽上至大梵王宮。諸如是等,名佛遇譽。佛爲戰遮婆羅門女孫陀利女惡心毀謗,惡名流布十六大國。諸如是等,名佛遇毀。佛爲跋羅墮阇梵志,以五百頌,現前譏罵。諸如是等,名佛遇譏。卽此梵志,須臾回此五百頌言,現前贊佛如是論力,及嵨波離以妙伽他現前贊佛,尊者舍利子以衆多頌現前贊佛無上功德,尊者阿難陀以衆多頌現前贊佛希有妙法。諸如是等,名佛遇樂。佛有輕安及勝受樂,一切有情所不能及。名佛遇樂。佛有頭痛背痛腹痛,及有傷足出血等事。名佛遇苦。既有此事;如何解脫?答:雖遇此事;而不生染。故說世尊于此解脫。謂佛雖遇利等四法;而心不生高歡喜愛。又佛雖遇衰等四法;而心不生下戚憂恚。如妙髙山,據金輪上;八方猛風,不能傾動。世尊亦爾。住戒金輪,此世八法所不能動。是故名爲于此解脫。解脫此故;說爲不染。非謂生身亦是無漏。然佛生身,從漏生故;說爲有漏。能生他漏,故名有漏。 - 朱芾煌
Foshen
佛教術語。原指釋迦牟尼之生身。釋迦入滅後,其弟子們認爲佛陀的特質不止在于“覺悟”,還應具備多種理想的品質,遂以佛陀能證能顯諸法實相之智和所顯所證的法理及其所修福德等爲佛身;亦有以佛陀所說教法和所製律儀稱爲佛身。
佛身理論的實質是如何評價成佛的意義。曆史上的釋迦牟尼成佛之後,同樣要入滅,其成佛的意義何在?在小乘佛典中提出肉身滅、法身不滅的說法。所謂漢身,指緣起的法則。《中阿含經》卷七稱:“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緣起的法則,是法爾道理,不生不滅。釋迦成佛,即契證此緣起法,不再迷惑,故說法身不滅。又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五法是佛陀因地修持和成佛後教導弟子的法門大綱,此五法在果位上即轉成五分法身。五分法身是佛陀積聚的智慧和功德,不會消失,故法身不滅。
大乘佛教對佛身理論作進一步發揮,指出當年成佛的釋迦牟尼只不過是“從本垂迹”倒駕慈航的應化之身,他在無量劫前早已成佛,這帶有否定人間佛陀現實性的趨向。在大乘經典中,有時說爲一法身;有時說有二身,即常住身與方便應化身,或生身與法身。一般皆說叁身,但名稱各有不同。《佛地經》等爲法身、受用身、變化身;《勝鬘經》等爲法佛、受用佛、化佛;《成唯識論》等爲法性身、受用身、變化身;《法華論》爲法身、報身、應身。以最後一說比較通行。法身指我空真如、法空真如所顯之法性。報身指佛陀的智慧和悲願以及輻德莊嚴所成之身。此又分爲兩種:以如如智證如如理,是唯佛與佛所自證的境界,稱自受用報身;爲初地以上菩薩現起相好莊嚴之身而轉無上法輪,稱他受用報身。應身,即應物現身。指佛爲普度衆生隨叁界六道之不同狀況和需要而顯現之身,也指2500年前誕生印度、化導人間、80歲入滅的釋迦牟尼。《華嚴經》、《心地觀經》等更有六身、十身等說法。(淨慧)
Five Offences == 五逆罪(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
The five rebellious acts or deadly sins:
(1) parricide
(2) matricide
(3) killing an arhat
(4) shedding the blood of a Buddha
(5) destroying the harmony of the sangha, or frater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