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世间,明六凡因果。兹合世出世间,以明凡圣因果。惟但举其略,不加详及,故说十界业因及十界业果。言十界者,先及六凡,次及四圣。
一、六凡因果
一、嗔恚邪淫 即地狱业 极苦无间 即地狱果
二、悭贪不施 即饿鬼业 缺乏不遂 即饿鬼果
三、愚痴暗蔽 即畜生业 昏钝困苦 即畜生果
四、我慢贡高 即修罗业 战斗争夺 即修罗果
五、坚持五戒 即人道业 苦乐夹杂 即人道果
六、精修十善 即天道业 享受福乐 即天道果
二、四圣因果
七、证悟人空 即声闻业 证小涅槃 即声闻果
八、知缘性离 即缘觉业 证因缘觉 即缘觉果
九、度行齐修 即菩萨业 渐入觉位 即菩萨果
十、真慈平等 即佛之业 成圆满觉 即佛之果 - 明·杨卓
天台宗论十界之性(法体)真实与否之题目。又作十界权实。别教之所谈,系为思议相待之十界,认为九界为妄法,佛界为真实。圆教则认为,虽说九界为权,佛界为实,此仅笼统之分法;若细论之,则十界各具权实,而权实之本质同体,故十界俱真实。盖分别十界之权实有三义:(一)就迷悟之事用言,九界为权,唯佛界为实。(二)就修性之义门言,随缘之义边十界俱权,不变之义边十界俱实。(三)就修性之法体言,随缘及不变并为十界真实。今以十界为真实乃据第三义说。[台宗二百题卷六]
(杂语)法华经迹门中说地狱等十法界之众生成佛。其中佛界为已成,故不言之,序品五佛开显中,过去佛章若有众生类以下之文,明人界天界声闻界缘觉界菩萨界五界五乘之成佛,又譬喻品之首法说段之终,四众领解之文具出八部众。八部中,天与修罗,天界修罗界也,龙与迦楼罗及摩睺罗伽,畜生界也,夜叉与干闼婆及紧那罗,鬼界也,故此中有四界之成佛。又提婆达多品,提婆授天王如来之记别,地狱界之成佛也。以提婆既造五逆罪,先堕地狱故也。又同品明龙女成道,畜生界之成佛也。是曰迹门之十界皆成。
乃日本日莲宗之本尊。又作十界大曼荼罗或十界劝请大曼荼罗。系日僧日莲被流放佐渡时所图显者。中央书写“南无妙法莲华经”之题目,四周书诸尊、善神与十界之名称,包围题目,以显示一体不二之妙理。此曼荼罗乃寿量本佛之全体、十界常住之当相及众生己心之显现,故一曼荼罗上十界具足,三千圆备,无始无终之理究竟。
(术语)与十界大曼荼罗同。
(术语)画十界身相之大曼荼罗也。是四曼中之大曼,故云大曼荼罗。日本日莲宗以之为本尊。
初地以上之菩萨,能示现十界之身,教化十界众生。所谓十界,系就其大数而说,实则谓除佛界外之九界而言。(参阅“十界”457)
(杂语)初地以上之菩萨,能现十界之身,教化十界之众生,故云十界能化之菩萨。但十界者乃约其大数言之,其实除佛界其余仅九界也。
(术语)见一念条。
指上自佛界,下至地狱界之十界,皆为吾人一心所作,故其体平等,无有差别,观此平等之理,称为十界一心平等大念。(参阅“十界”457)
(杂语)上自佛界下至地狱界之十界,皆为吾人一心之所作,故其体平等,无有差别。观此平等之理谓之十界一心平等大念。
由佛界一直到地狱界的十种境界,都是吾人一心造出来的,所以其体性平等没有差别。观察这种平等的道理,叫做十界一心平等大念。 - 陈义孝编
(术语)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