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諸天與龍神及夜叉爲八部衆中之叁者。
(異類)吉遮爲夜叉之所作者。法華經陀羅尼品曰:“若夜叉吉蔗,若人吉蔗。”文句十下曰:“吉遮起屍鬼,若人若夜叉,俱有此鬼。”
(異類)YaksaRak&sdotblw;asa,夜叉與羅刹,皆惡鬼之總名。夜叉譯捷疾鬼。羅刹譯暴惡鬼。
夜叉與羅刹。夜叉華譯爲捷疾鬼,羅刹華譯爲暴惡鬼,都是惡鬼之名。 - 陳義孝編
(雜語)譯曰白牙。見孔雀王咒經上。
劫畢羅,梵名Kapila 。又作劫比羅夜叉、劫比羅夜叉。意譯黃色夜叉。爲密教二十八夜叉中東方四夜叉之一。據大孔雀咒王經卷中載,劫畢羅與長大夜叉地栗伽、妙目夜叉蘇泥怛羅、圓滿夜叉晡□拏等,住于十方世界之東,護佑東方一切衆生,遠離憂苦。[佛母大孔雀明王經卷中、轉法輪菩薩摧魔怨敵法]
(異類)譯曰黃色夜叉。東方四夜叉之一。見大孔雀王咒經中。
(明王)明王者總爲暴惡之忿怒相,故謂之夜叉。夜叉者暴惡之義。
(名數)毗沙門天王管領夜叉八大將以護衆生界。大日經疏五曰:“次于北門當置毗沙門天王,于其左右置夜叉八大將:一名摩尼跋陀羅,譯曰寶賢。二名布噜那跋陀羅,譯曰滿賢。叁名半枳迦,舊曰散支。四名沙多祁裏。五名醯摩嚩多,即是住雪山者。六名毗灑迦。七名阿吒嚩迦。八名半遮羅。”
(傳說)涅槃經十四,記釋帝桓因身變爲羅刹,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之半偈,與生滅滅已寂滅爲樂之半偈。見半偈條。
鎮綏戰亂之金剛夜叉秘法。爲日本臺密山門五個大法之一。此法系唐代順曉阿阇梨授予日本傳教大師,複由其傳往日本。修此法時,以鎮將夜叉勝軍天王(即毗沙門天王)爲本尊。此天王與諸夜叉等能降伏不善心者,並護持佛法,守護國王大臣及百官。故以之爲本尊,爲求國土安全、退治怨敵而修法。[北方毗沙門天王隨軍護法儀軌、鎮將夜叉次第、鎮將夜叉秘密念誦法、鎮將夜叉秘法、天臺史略卷上]
(修法)鎮護國家之金剛夜叉秘法也,日本傳教大師自唐之順曉阿阇梨傳至日本。見天臺史略上。
(異類)五大明王之一,見金剛夜叉條。
金剛夜叉,梵名Vajra -yaks!a ,音譯縛日啰藥乞灑。爲密教五大明王之一,系北方不空成就如來之教令輪身。又稱金剛焰口明王、大黑明王、金剛啖食明王、金剛盡明王。因其能啖食一切惡業之衆生,故稱金剛焰口;因其身爲黑色,故稱大黑;因其能吞盡惡有情,故稱金剛盡。密號啖食金剛、調伏金剛、護法金剛;種子爲傆(hu^m!),爲恐怖之義,或塃(hah!)或徤(vam!);叁昧耶形爲羯磨輪,表事業成辦之義;或有說叁昧耶形爲牙、鈴、五股杵、劍等。形像爲身青黑色,呈忿怒相,叁面六臂,頭上有馬王之髻,正面有五目,左、右二面各有叁目,叁面皆開口;右方之第一手執五股杵,第二手執箭,第叁手持劍;左方之第一手執五股鈴,第二手持弓,第叁手持金輪,立左足,舉右足,二足下皆踏蓮,以珠寶嚴飾遍身,火焰燃如劫火。真言爲“唵 麼賀藥乞叉 縛日啰娑怛縛 弱 吽 鍐 斛 缽羅吠舍吽”。又金剛藥叉嗔怒王息災大威神驗念誦儀軌載,此尊爲金剛手虛空庫菩薩所現;而以此尊爲本尊之修法,即金剛夜叉法,主要爲調伏、息災時所修之法。[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道場念誦儀軌卷上、理趣釋卷下、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叁、瑜伽瑜只經大金剛焰口降伏一切魔怨品]
(異類)Alpapota yak&sdotblw;as,鬼名。譯曰不稱鬼。見孔雀王咒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