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如來常住無有變易的意思。 - 陳義孝編
解讀爲「所遵循效法之戒常保持著」,「師」解讀爲「遵循效法;以之爲師」的意思,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戒(屍羅;德行)穩定」。 - 莊春江居士編
就證得佛位,得不生不滅而常住之果所立之七種名稱,即:(一)菩提,謂知覺,亦即智果。(二)涅槃,謂寂滅,亦即斷果。(叁)真如,謂離僞妄而無遷改。 (四)佛性,謂照察不變。(五)庵摩羅識,庵摩羅譯爲無垢,乃離障之所顯,即爲白淨無垢識。(六)空如來藏,與妄染不相應,含藏無量功德。(七)大圓鏡智,能現身土,離倒圓成,周鑒萬有。此等常住之果,名稱雖七,其體爲一,清淨圓滿,堅固凝然,如金剛常住而不壞。[首楞嚴經卷四、楞伽經卷四、首楞嚴經義海卷十四]
(名數)楞伽經四明七種之常住法:一菩提、二涅槃、叁真如、四佛性、五庵摩羅識、六空如來藏、七大圓鏡智也。此法在修謂之因,在證謂之果。
[出楞嚴經] 常住者。無滅無生。不遷不變之謂也。果者。在修曰因。在證曰果。謂此七種即諸佛所證法身之果德也。以其清淨圓滿。體性堅凝。皆名常住果也。一菩提梵語菩提。華言道。即諸佛所得清淨究竟之理也。以其無滅無生。不變不遷。是爲常證究竟法身之果。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爲常住果。叁真如離妄曰真。不異曰如。即諸佛所證真實無妄之德。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爲常住果。四佛性佛性者。黨性也。即諸佛所證真覺湛明之性。無染無淨。離過絕非。以其無滅無生。不 - 明·一如等 撰
謂常住之法有七種,即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境智。 - 陳義孝編
楞嚴經雲七常住果:常住者,無生無滅,不遷不變之謂也。果者在修曰因,在證曰果。謂此七種,即諸佛所證法身之果德也。以其清淨圓滿,體性堅凝,皆名常住果也。
一、菩提 梵語菩提,華言道,即諸佛所得清淨究竟之理也。以其無滅無生,不變不遷,是爲常住果。
二、涅槃 梵語涅槃,華言滅度,即如來所證究竟法身之果。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爲常住果。
叁、真如 離妄曰真,不異曰如,即諸佛所證真實無妄之德。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爲常住果。
四、佛性 佛性者,覺性也,即諸佛所證真覺湛明之性,無染無淨,離過絕非。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爲常住果。
五、庵摩羅識 華言清淨,又雲白淨無垢,此識即諸佛清淨本源心體,湛若太虛,纖塵不立,非生死之所拘,非涅槃之能寂。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爲常住果。
六、空如來藏 空如來藏者,含攝萬法,而無所積聚也,即諸佛所證清淨法身之體,煩惱蕩盡,應用無窮。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爲常住果。
七、大圓鏡智 大圓鏡智者,洞照萬法,無所不知,即諸佛所得本有圓明覺照之智,應物無迹,體不動搖。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爲常住果。 - 明·楊卓
(術語)涅槃經二十七曰:“師子吼者名決定說,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
(名數)見四種僧物條。
乃天臺宗論俗谛差別之諸法當相不生不滅之論題。又稱俗谛不生不滅、世法常住、世間常住、世間相常住。即世間俗谛之諸法同于真谛、不生不滅而常住之意。法華經玄義卷二下(大叁叁·七○叁中):“圓教二谛者,直說不思議二谛也。真即是俗,俗即是真。如如意珠,珠以譬真,用以譬俗。即珠是用,即用是珠,不二而二,分真俗耳。”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一(大叁七·二○一上):“世間常住者,即十法界叁十世間,一一皆住真如法位,法位常故,世間亦常。”是即以真俗不二,言如真谛之不生不滅,俗谛亦常住。[大日經卷五秘密漫荼羅品、法華經卷一方便品、天臺四教儀集注卷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九之叁](參閱“二谛”244)
(術語)宇宙之萬有,其體空無,而畢竟無常住之法也。吾人認萬象之體形而以爲常也住也,不過爲假想妄想耳。
指吾人本有常住之菩提心,如同清淨圓明之滿月。于密教金剛界,觀想吾心爲清淨之月輪,離諸煩惱垢、能執、所執;依此觀法,照見本心,開顯智慧,使客塵所翳之菩提心,得以湛然清淨,猶如滿月之光遍照虛空,無所分別。此即以滿月爲圓明之體,類似吾人本具常住之菩提心,並經由此種觀想以開顯本心。[諸佛境界攝真實經卷中]
(術語)在真言之金剛界,觀想吾心爲清淨之圓月,是表示本有常住之菩提心也。
爲表示“俗谛常住”之用語。于諸經論中,爲重要偈語之一。法華經方便品(大九·九中):“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于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謂真如常住,世間之相亦常住,一切有爲變化之現象皆蘊含真如不變之理。若離世間現象之相,則無常住不變之理。此種“性相如如”、“事理不二”之道理,乃大乘究極之說。若僅見世間相之常住,而不知無常者,爲凡夫之牛羊眼;僅見世間相之無常,而不知常住者,爲小乘偏空之僻眼;若能于無常中見其常住之理,複于常住中見其無常之理者,則爲菩薩之實相眼。
于密教,相當于此一用語者,有“生住等諸法,常恒如是生”一語。其意亦同上述,謂舉凡生住異滅之轉變、春夏秋冬之運轉,皆屬法性自然之妙用。[大日經卷五秘密漫荼羅品、大智度論卷十九]
(術語)是示俗谛常住之金言,大乘之極說,臺家之眼目也。法華經方便品曰:“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于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法位者,真如也。住于法位者,謂十界叁千之諸法住于真如也。即性具之謂也。故真如常住,世間之相亦常住也。智度論十九曰:“中論說涅槃不異世間,世間不異世間。涅槃際,世間際,一際無有異故。”妙宗鈔上曰:“世間常住者,即十界叁千。世間一一皆住真如法位,法位常故,世間亦常。”金錍論曰:“無常常住時相續,隨緣不變,一念寂照。”隨緣者照而無常,不變者隨而常住也。然則見世間相之常住而不知無常者,凡夫之牛羊眼也。見世間相之無常而不知常住者,小乘偏空之僻眼也。即無常見常住,即常住見無常者,菩薩之實相眼也。密教以大日經五秘密曼荼羅品:“生住等諸法,常恒如是生。”之文,爲世相常住之證文,生住異滅之轉變,春夏秋冬之推運,皆是法性自爾之妙用,離佛天人之造作也。可生者生,可滅者滅,是天然之道理,法爾之德業也,故曰常恒如是生。見秘藏記鈔十。又秘藏記本謂:“顯教中亦于法華經,謂世間常住,譬如水性澄靜,是爲常住,以風之緣故起波。波即相也,水即性也。風息則波即止而爲水,故是依攝相歸性而得常住也。依性相差別,則不得謂爲常住。故是生滅無常家之喻也(天臺之別教即華嚴宗是也)。密教之說,十界之諸法,皆爲如來自受用之境界,是處離生滅無常故不用此喻,別有密教不共之喻。其喻如日月與光明,日月爲性,光明爲相,此性此相不相離而爲本有,是故謂爲性相常住(天臺所謂性具之叁千)。非待歸于性而爲常住,又譬之四大和合之身,是即體也,手足之屈伸取舍,是即用也,其眼耳等之好醜長短,即是相也。此體相用叁者,不相離而各各宛然,故性相共爲本有雲。”
法華經說:“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意謂從法性本位來看,則世間一切法相皆不離法性,諸法相相,無非是常住之相。 - 陳義孝編
即諸佛所證得常住不變之心。此心非心、意、識之心,乃叁界唯一心之心,故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牆壁瓦礫皆爲此常住心。准此,以盡諸法界唯一心,是故坐作進退亦唯此心。
(術語)四種僧物之一。見四種僧物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