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以领纳为义,谓六根受六尘也。菩萨思惟所有诸受,皆悉是苦,愚人颠倒,计以为乐;贪爱染著,不肯暂舍。菩萨自既勤行断苦受已,复教他人亦如是观。知受是苦,不生贪染也。 - 于凌波居士著
(名数)见四字部本条。
[出法界次第] 念即能观之观。处即所观之境也。谓诸众生于色受想行识五阴。起四颠倒。于色多起净倒。于受多起乐倒。于想行多起我倒。于心多起常倒。为令众生修此四观以除四倒。故名四念处也。一观身不净身有内外。已身名内身。他人之身名外身。此内外身。皆揽父母遗体而成。从头至足。一一观之。纯是秽物。众生颠倒。执之为净而生贪着。故令观身不净也。二观受是苦领纳名受。有内受外受。意根受名内受。五根受名外受。一一根有顺受违受。不违不顺受。于顺情之境则生乐受。于违 - 明·一如等 撰
又名四念住,即身念处、受念处、心念处、法念处。身念处是观身不净;受念处是观受是苦;心念处是观心无常;法念处是观法无我。此四念处的四种观法都是以智慧为体,以慧观的力量,把心安住在道法上,使之正而不邪。 - 陈义孝编
四念处新作四念住。念即能观之观,处即所观之境也。谓诸众生,于色受想行识五阴,起四颠倒。于色多起净倒,于受多起乐倒,于想行多起我倒,于心多起常倒。为令众生修此四观,以除四倒,故名四念处也。
一、观身不净 身念处也。身为父母所生之肉身,身之内外,污秽充满,无些微之净处,故身观不净也。又身有内外,己身名内身,他人之身名外身。此内外身,皆搅父母遗体而成。从头至足,一一观之,纯是秽物。众生颠倒,执之为净,而生贪着,故令观身不净也。
二、观受是苦 受念处也。受为苦乐之感,乐从苦之因缘而生,又生苦乐,世间无实乐,故观受苦也。又领纳名受,有内受外受。意根受名内受,五根受名外受,一一根有顺受、违受、不违不顺受。于顺情之境,则生乐受。于违情之境,则生苦受。于不违不顺之境,则受不苦不乐受。乐受是坏苦,苦受是苦苦,不苦不乐受是行苦。众生颠倒,以苦为乐,故令观受是苦也。
三、观心无常 心念处也。心为眼等之心识,念念生灭,更无常住之时,故观无常也。又心即第六识也,谓此识心,体性流动,若粗若细,若内若外,念念生灭,皆悉无常。众生颠倒,计以为常,故令观心无常也。
四、观法无我 法念处也。法除上之三所余之一切法,无自主自在之性,故观无我也。又法有善法恶法,人皆约法计我,谓我能行善行恶也。善恶法中,本无有我。若善法是我,恶法名无我;若恶法是我,善法应无我。众生颠倒,妄计有我,故令观法无我也。 - 明·杨卓
又名四念住,即身念处、受念处、法念处。
身念处是观心不净;受念处是观受是苦;
心念处是观心无常;法念处是观法无我。
此四念处的四种观法都是以智慧为体,以慧观的力量,把心安住在道法上,使之正而不邪。
- 梵心居士编
阿修罗王所说。佛为诸天说身念处、受念处、心念处、法念处等四念处,以对治净、乐、常、我四颠倒。阿修罗王嫉妒佛之说法,乃说五念处。[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二之二](参阅“阿修罗说五念处三十八品”3653)
(术语)阿修罗王对于佛之说四念处而说五念处也。见阿修罗项。
梵语citta-smr!ty-upastha^na。又作心念住。乃四念处之一。观心为无常之意。心为眼耳鼻舌身意等之心识,念念生灭,更无常住之时,故观之为无常,破常颠倒。[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六、大乘义章卷十一](参阅“四念住”1708)
另译为「自观心心意止、观心如心念处、心心观念住」,即保持在心念上看到心念(的变化),如「知内心有欲、无欲;有瞋、无瞋;有痴、无痴;有秽污、无秽污……」,参看「四念住」。 - 庄春江居士编
(术语)三种四念处之一。见四念处条。
(术语)三念处之一。见三种念处条。
(术语)七方便之第二。身为不净,受为苦。心为无常,法为无我,各别观身受心法之四者,而破净乐我常之四颠倒见也。见四念处观条。
指小乘行人修四念处观时,将其各别分开来作观。 - 陈义孝编
(名数)一、性念处,缘无生之空理而断烦恼者,如慧解脱是也。二、共念处,由性念处而具得三明六通者,即具解脱是也。三、缘念处,由三藏经十二部经而悟达者,即大罗汉是也。
(名数)见十念处条。
(术语)旧曰四念处,新云四念住。小乘行人于五停心观之后修四念处观也。依五停心以止行人之乱心,是为奢摩他,依四念处以发行人之观慧,是为毗婆舍那。一身念处,观身为不净也。身为父母所生之肉身,身之内外,污秽充满,无些净处,故观身为不净。二受命处,观受为苦也,受为苦乐之感,乐从苦之因缘而生,又生苦乐,世间无实乐,故观受为苦。三心念处,观心为无常也,心为眼等之心识,念念生灭,更无常住之时,故观无为常。四法念处,观法为无我也,法为除上三者所余之一切,法无自主自在之性,故观为无我。是就苦之一谛而修四念处也。吾人苦谛之依身,有此身受心法四义,故就身受心法,而观不净苦无常无我,次第破常乐我净之四种颠倒。故仅有四者而不增不减也。此四念处以慧为体,慧之力能使念身受心法所观之处,故名念处,又慧之力能使念住于所观之处,故名念住。俱舍论二十三曰:“依已修成满胜奢摩他,为毗钵舍那修四念住。”法华玄义三曰:“念处是观苦谛上四智,治于四倒。四倒不起,由此四观。”
(术语)新译家谓之总相念住。小乘三贤之第三,一切之有漏法,于总相观为苦空无常无我也。是非别别观四念处后则不能也。见四念处观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