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識中意識居于第六,故名第六意識。 - 陳義孝編
(術語)亦曰散位獨頭之意識。第六意識于散位不伴前五識而起,不緣五塵之境,獨緣叁世諸法及空華水月等色之時也。
獨的意思,是它能獨起思構,獨自分別一切法,或獨作回憶過去的事,獨生出極猛利的勢用。散的意思,是凡夫心常散亂,故名獨散。因它不必和前五識俱起,故又名獨頭意識。 - 陳義孝編
四種意識之一,爲不與前五識俱起的散亂意識。即不緣五塵之境,散亂紛雜而遍計諸法,或緣空花、水月等諸色相,或追憶過去,或籌計未來,或比較推度種種想像分別,或意念遊走東想西想,此稱獨散意識。 - 于淩波居士著
法相宗所謂八識中,第六意識有明了、定中、獨散、夢中意識等四種之別,其中之定中意識、獨散意識、夢中意識,因不與前五識俱起,乃獨起而泛緣十八界,故稱獨頭意識。[成唯識論卷七、翻譯名義集六心意識法篇](參閱“意識”5449)
(術語)四種意識之一。見意識條。
與獨散意識同義。 - 陳義孝編
此又名不俱意識,就是不與前五識俱起,單獨生起而泛緣十八界的意識。此複有叁種,稱爲獨散意識,夢中獨頭意識,定中獨頭意識。詳見分釋。 - 于淩波居士著
此又稱爲五俱意識,爲四種意識之唯識宗將有情的意識分爲四種,即一、明了意識。二、定中獨頭意識。叁、散位獨頭意識。四、夢中獨頭意識。明了意識又稱五俱意識。《成唯識論》卷五、卷七載,明了意識,此識與眼、耳等前五識同時俱起,對于外境之好惡、長短、方圓等,一一皆能明了分別而取境,故此識稱爲五識的“明了依”,又稱分別依。參閱“四種意識”條。 - 于淩波居士著
唯識宗將有情之心識分爲八種,複將其中之第六“意識”分爲四種。據成唯識論卷五、卷七載,即:(一)明了意識,此識與眼、耳等前五識同時俱起,對于外境之好惡、長短、方圓等,一一皆能明了分別而取境,故此識稱爲五識之“明了依”,又稱分別依。(二)定中意識,此識系與一切定心相應之意識,亦即獨緣定境,而不與眼、耳等五識同緣,故無一切塵境作對境。(叁)獨散意識,爲不與五識俱起之散亂意識,即不緣五塵之境,散亂紛雜而遍計諸法,或緣空花、水月等諸色相,或緣過去、現在、未來一切諸法,然其狀態,既非處禅定之中,亦非屬夢境。(四)夢中意識,爲不對諸塵而于夢中見種種境界之意識,此系由心王性境變現而産生諸相之精神作用。
四種意識中,第一之明了意識與五識俱起,故又稱五俱意識,略稱五俱;後叁識則不與五識俱起,故皆稱爲獨頭意識,略稱獨頭,于宗鏡錄卷四十九,次第將此叁識稱爲散位獨頭、定中獨頭、夢中獨頭。
另據百法問答鈔卷一之說,則以第六意識稱爲明了依,而非僅以第六意識中之明了意識爲明了依。蓋以眼、耳等前五識僅具有分別自性之作用,尚不能一一明了其所緣之對境,故須賴具有分別對境作用之意識與之俱起,以佐助前五識明了所緣之境,准此而言,第六意識又稱爲明了依。同書又謂明了依複可分爲同緣與不同緣之兩類,即:(一)五同緣意識,意指與五識俱起,且與之攀緣同一對境之意識,例如眼識見青色時,意識亦同緣青色,故知五同緣意識之作用與五識皆同屬“現量緣”。(二)不同緣意識,謂雖與五識俱起,且爲五識所依,然以具有自在攀緣之作用,故可廣緣十八界之諸法,例如眼識見煙時,意識于同時即緣及火,其作用屬于“比量緣”;又如眼識見繩時,意識于同時即緣及蛇,其作用屬于“非量緣”。
綜上所說,與五識俱起之意識,稱爲五俱,而五俱可區別爲與五識同緣與不同緣兩種情形,此系大乘唯識家所持之論點;然于小乘俱舍宗等,則持不同觀點,蓋俱舍宗不認可“二心並起”之狀態,即五識不與第六識俱起,故認爲于前五識生起之次一刹那,第六識方能産生分別前境之作用,是知俱舍宗等僅認可“獨頭”,而無“五俱”之說。
又就所對之境而言,上記所述明了、定中等四種意識不出性境、帶質境、獨影境等叁類境。(一)性境,即意識與眼、耳等五識同緣五塵,初心取境,未有分別。(二)帶質境,即意識于五塵境上,能分別方、圓、長、短、好、惡;以有塵相可分別,故稱帶質境。(叁)獨影境,即意識不與五識同緣,而獨緣法塵,即緣過去、未來所變現之相,或緣空花、水月等相;以無境可對,故稱獨影境。[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一、俱舍論卷二、卷叁、俱舍論光記卷二、卷叁、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卷五本、卷七本、略述法相義卷上、宗鏡錄卷叁十六](參閱“叁類境”698、“意識”5449)
[出宗鏡錄] 四種意識。不出叁境。一性境。二帶質境。叁獨影境。性境者。謂意識與眼耳鼻舌身五識同緣五塵。初心取境。未有分別。是名性境。意識于五塵境上。分別方圓長短好惡。以有塵相可分別故。是名帶質境。意識不與五識同緣。而獨緣法塵。謂緣過去未來變現之相。或緣空華水月等相。以無境可對。是名獨影境也。(五塵者。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也。)一定中獨頭意識謂意識獨緣定境。不與五識同緣。而無一切塵境作對。是名定中獨頭意識。二散位獨頭意識謂意識不緣五塵之 - 明·一如等 撰
唯識宗將有情的心識分爲八種,複將其中的第六“意識”分爲四種。即:一、明了意識,此識與眼等前五識同時俱起,緣慮分別而取境,故此識爲前五識的分別依。二、定中意識,此識與一切定心相應,獨緣定境,而不與眼、耳等五識同緣,故無一切塵境作對境。叁、獨散意識,爲不與五識俱起的散亂意識,即不緣五塵之境,散亂紛雜而遍計諸法,或緣過去、現在、未來一切諸法,然其狀態,既非處禅定之中,亦非屬夢境。四、夢中意識,爲不對諸塵而于夢中見種種境界的意識,此系由心王性境變現而産生諸相的精神作用。四種意識中,第一的明了意識與五識俱起,故又稱五俱意識,後叁識則不與五識俱起,故皆稱爲獨頭意識。 - 于淩波居士著
(術語)四種意識之一。見意識條。
唯識家謂與五識(眼、耳、鼻、舌、身)同時生起之意識。爲四種意識之一。即指意識中之明了意識。明了意識與五識俱起,助五識生起現行,複能令五識明了取境,故稱五俱意識。[成唯識論卷七、百法問答鈔卷一]
(術語)與五識共起之意識也。爲四種意識之一。見意識條。[囗@又]隨前五識而所起之識,即爲第六之意識也。
謂當前五識現起時,意識一定隨同俱起。 - 陳義孝編
唯識宗將第六意識的功用分爲兩類,一者五俱意識,二者不俱意識。五俱意識與前五識同時並生,明了所緣之境,故又稱明了意識。複可分爲:一、五同緣意識,系與前五識同時俱起,且緣同一對境的意識。二、不同緣意識,雖與前五識俱起,然緣其他之異境。二者不俱意識,不與前五識俱起,而系單獨發生作用的意識,亦稱爲獨頭意識。參閱獨頭意識條。 - 于淩波居士著
如瑜伽七十六卷一頁至叁頁廣說。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