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九卷。刘宋求那跋摩(367~431)译。又作菩萨地善戒经、善戒经。收于大正藏第三十册。本经分三十品,详述菩萨之种姓、发心、修行、得果、本有种子、新薰种子等。又唯识十大论师对于种子本有及新薰之议论,即基于此文之解释。而窥基所著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九至卷十二、遁伦着瑜伽论记卷十六至卷二十四皆为研究本经之重要典籍。又本经与菩萨地持经为同本异译,皆由瑜伽师地论之菩萨地抄出,加以整理成经之体裁。然内容有所出入,故或谓二者为异本。
(二)全一卷。刘宋求那跋摩译。又作善戒经、菩萨地善戒经、优波离问菩萨受戒法。收于大正藏第三十册。本经详述受菩萨戒之作法、心得等,谓欲受菩萨戒则须先具足优婆塞戒、沙弥戒及比丘戒,并阐释梵网经、璎珞经之十重戒、八重戒。
又菩萨善戒经九卷本及一卷本,皆为由瑜伽师地论之菩萨地抄出,将其整理成经之体裁。而九卷本包含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一卷本仅具正宗分。据考证一卷本之内容应插入于九卷本之第四、第五卷之间。[出三藏记集卷二、历代三宝纪卷十、大唐内典录卷四、古今译经图纪卷三、开元释教录卷五、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七](参阅“菩萨地持经”5215)
(经名)一名菩萨地,九卷,刘宋求那跋摩译。有三十品,第一序品与大宝积经优婆离会第二十四同。佛在给孤独园说三十五佛悔除罪之法,时有优婆离由禅定起请广说决定毗尼,佛为分别声闻菩萨之持犯不同,次敕文殊使说究竟毗尼,第二品以下并与瑜伽论中之菩萨地同意,弥勒菩萨以此经为宗,成十地论,而地持经又由十地论录出别行,故地持经与此善戒经大同。更有一卷之菩萨善戒经,明六重八重四十八轻,说菩萨受戒之法。即上经戒品中之别出,与玄奘译之菩萨戒本,菩萨戒羯磨文大同小异。
(经名)一卷,失译。
今在汉录 - 明·蕅益智旭 撰 顾伟康 编辑
全一卷。译者不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内容分为十恶业品,及十施报品两部分。(一)十恶业品,揭示灭除十恶,持守十善戒之要理;并举出纳受十善戒、八斋戒等之作法。(二)十施报品,论述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愚痴等十恶之恶报相,并说示灭除十恶、持守十善之功德。[出三藏记集卷四、开元释教录卷十二]
(经名)一卷,失译。说十恶业之名,授十善戒之法,及杀生偷盗邪淫之十报十过。
梵名Upa^saka -s/i^=la-su^tra 。凡七卷,或五卷、六卷、十卷。又称善生经、优婆塞戒本。北凉昙无谶译(426)。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现唯存汉译本。系善生长者为大乘在家信者(优婆塞)说三归五戒等。乃由长阿含及中阿含中之善生?经(六方礼经),敷演成为一部大乘经典。
本经分二十八品,说明菩萨之发心、立愿、修学、持戒、精进、禅定、智慧等。特别在受持品中,除说明在家菩萨应受五戒之外,更提出六重、二十八失意等,通于梵网经所说十重四十八轻戒之大乘独有之戒法。六重法即不杀生、不偷盗、不虚说、不邪?淫、不说四众过、不酤酒。二十八失意即包含有关不供养师长、饮酒、不看护病患等条文。经中除引用法华、大城、智印、鹿子等经外,并述及北本涅槃经卷二十六所说之生因了因说,更举出昙无德、弥沙塞、萨婆多等部派之名,故在经典成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尤其以本经阐说大乘戒,因此特别受我国重视。[出三藏记集卷二、卷九、开元释教录卷四、大乘戒经之研究(大野法道)]
(经名)七卷,北凉昙无谶译。说在家菩萨入道修行之法。大乘律之摄。
(经名)三卷,北凉昙无谶译。与大宝积经三律会第一同本异译。
宋北印土沙门施护译
佛在祇园说,文简义切,最宜流通。 - 明·蕅益智旭 撰 顾伟康 编辑
(经名)摩诃僧祇比丘尼戒本之异名。
(书名)一卷,唐义净译。萨婆多部之戒本也。说二百五十戒之戒相。说戒时诵之者,谓为戒本。
明六重,八重,及四十八轻,即上经戒品中别出,与菩萨戒本,及羯磨文,大同小异。 - 明·蕅益智旭 撰 顾伟康 编辑
北凉中天竺沙门昙无谶译
集会品第一。善生长者述外道礼六方法。佛告以六波罗密,兼示以一切法无性,发菩提心,持八重六重,名出家在家菩萨。发菩提心品第二。悲品第三。解脱品第四。三种菩提品第五。谓声闻菩提,缘觉菩提,诸佛菩提,亦名从闻思修得。 修三十二相业品第六。发愿品第七。名义菩萨品第八。义菩萨心坚固品第九。自利利他品第十。自他庄严品第十一。二庄严品第十二。即福德,智能。摄取品第十三。 受戒品第十四。明在家六重二十八轻戒,须六月中净四威仪,乃于二十僧中授之。 净戒品第十五。明受戒后种种法要,三法,四法等。息恶品第十六。供养三宝品第十七。六波罗密品第十八。杂品第十九。具明布施如法不如法,清净不清净事。净三归品第二十。八戒斋品第二十一。五戒品第二十二。尸波罗密品第二十三。业品第二十四。即十善十恶。羼提波罗密品第二十五。毗离耶波罗密品第二十六。禅波罗密品第二十七。般若波罗密品第二十八。 - 明·蕅益智旭 撰 顾伟康 编辑
北凉中天竺沙门昙无谶译
即《大宝积经》第一三律仪会同本异译。 - 明·蕅益智旭 撰 顾伟康 编辑
刘宋中天竺沙门求那跋摩译
佛以十五日说戒时,文殊请问初发意道俗菩萨,当作何功德。佛为说十二时戒法。一归依忏悔,誓行六度,发三愿,及行十法则。二受四十七戒。三受佛法身般若,各二十因缘。四受二十因缘行之,自知宿命。五受四禅法。六受般若三昧法。 七受菩萨三昧法。八受月三昧,平心行之。 九六根去恶为善,以六度教化一切。十外如地,内如水。十一愿一切众生,各得其乐。十二修六妙门,不住三乘果,次说十住菩萨,各有十功德。
文多梵语,颇难解会。 - 明·蕅益智旭 撰 顾伟康 编辑
开元录拾遗单本
十恶业品第一。佛为舍利弗说十恶业名,并示以授十善戒法,身三、口四、意三、三番归依而受,次授八戒斋法。十施报品第二。颂叹不杀功德,次说杀生十报,略叹不盗功德,次说偷盗十报,赞叹不淫有五功德,次说淫有十过,颂叹不妄语等功德,次说口四过恶业。 - 明·蕅益智旭 撰 顾伟康 编辑
全一卷。略称比丘尼戒本。唐代义净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本经属于根本说一切有部之比丘尼戒本,其体裁同于比丘戒本,戒条总计三五八条。西藏律之比丘尼戒条与此部律最为相似,然以众学法计为一一二条之故,较此部律增多十三条,总计三七一条。[开元释教录卷九、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