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漏的道法去斷除煩惱。
- 梵心居士編
如墮有六種中說。 - 朱芾煌
爲“無漏法”之對稱。指諸漏(煩惱)互相隨增(隨順增長)之法。亦即指四谛中苦、集二谛之法。漏,爲漏泄之義,即指諸煩惱;此諸煩惱于苦、集二谛之相應法及其所緣之境中,互相隨順,互相增長,故稱苦、集二谛之法爲有漏。至于緣滅、道二谛所生之諸漏,因其互不隨增,故滅、道二谛之法非有漏法。
據俱舍論光記卷一載,佛陀入滅後五百年中,炎羅縛蠋國有法勝論師,于所著之阿毗昙心論中,以“隨生”解釋有漏。其後,法救論師著作雜阿毗昙心論,以續補法勝之說。法救認爲滅、道二谛雖亦能生諸漏,然此漏非有漏,故以“隨生”之“生”義爲不當,而將之改爲“隨增”,今隨增之說,即根據法救之說而來。隨增可分爲二種:(一)相應隨增,即煩惱與其相應之心所互相隨順增長。(二)所緣隨增,即煩惱與其所緣之境互相隨順增長。
此外,據俱舍論卷一所舉,有漏之異稱有取蘊、有诤、苦、集、世間、見處、叁有等多種,而有漏法則爲世間叁有中苦、集之因果的總稱。又同書卷二中,以十八界中之五根、五境、五識等十五界爲有漏,其余之意、法、意識叁界,通于有漏與無漏。
關于有漏法之解說,諸部派有不同之看法,玆略述如下:(一)說一切有部以隨增爲有漏之義,故認爲苦、集二谛爲有漏法。然自相續中的六識之煩惱,不與善及無覆無記之心俱起,此乃無隨增之義,故善及無覆無記之心不應爲有漏法。(二)分別論者及大衆部之諸師以隨眠爲不相應法,在所緣之境及相應法中不隨增,然以其相續現起之故,而認爲善及無覆無記之心亦爲有漏法。此外,諸師並認爲,有部以五根等十五界爲有漏,而佛身屬于十五界中,故佛身亦爲有漏之說不當,而以佛永斷隨眠,其身即是無漏之說反駁之。(叁)經部諸師認爲自身中有有漏之種子,由此種子能生善及無覆無記之心,故此心即是有漏。(四)唯識大乘則破斥上述諸說,而以第七末那之我執爲漏之體,凡與之俱轉者,皆稱爲有漏法。亦即與六識相應之煩惱,雖有“漏”之義,然第七識爲諸識之染淨依,恒常相續而不間斷,故以之爲漏之體,而與之俱轉者,稱爲有漏法。[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二、卷七十六、卷八十六、雜阿毗昙心論卷一、俱舍論卷十叁、卷十九、順正理論卷一、卷四十九、成唯識論卷五、卷十、俱舍論光記卷二、卷十九、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末、卷十末、法華經玄贊卷一](參閱“無漏法”5129)
瑜伽六十六卷十叁頁雲:問:如世尊言:雲何有漏法?謂意世間,法世間,意識世間。此何密意?答:世尊依彼不斷應斷世間意,法、及與意識,說如是言。此中世尊說多種有。謂欲有,色有,無色有。彼廣建立,如聞所成慧地,佛教所應知處。
二解 俱舍論一卷叁頁雲:有漏法雲何?謂除道谛,余有爲法。所以者何?諸漏于中,等隨增故。緣滅道谛,諸漏雖生;而不隨增。故非有漏。
叁解 品類足論六卷四頁雲:有漏法雲何?謂十處,二處少分。 - 朱芾煌
指由有漏因所招感之果報。如人間、天上乃至地獄等叁界六道,皆爲有漏之果報。相當于四谛中之苦谛。(參閱“四谛”1840)
(術語)有漏業因所招之果報也。即人間天上乃至地獄等。
有漏業因所招感的果報,如人間天上乃至于地獄等是。 - 陳義孝編
由有漏因所招感的果報。如輪回于叁界六道,皆爲有漏之果報。此亦相當于四谛中的苦谛。 - 于淩波居士著
有漏業因所招感的果報,如人間天上乃至地獄等都是。
- 梵心居士編
法蘊足論九卷二十四頁雲:雲何有漏界?謂有漏五蘊,是名有漏界。 - 朱芾煌
瑜伽叁十五卷二十頁雲:有漏樂者:欲色無色叁界系樂。 - 朱芾煌
(術語)同于有漏道。又雲迷世界。
品類足論八卷五頁雲:有漏色雲何?謂若諸色,有漏有取;于此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或欲或貪或瞋或癡,或隨一一心所隨煩惱,應生時生;是名有漏色。 - 朱芾煌
爲“無漏善”之對稱。又作有漏善法。謂生起無漏智以前,凡夫所發之善根。如五戒、十善,及見道以前之善根皆是。若修有漏之善法者,能招感人、天等有漏之果報。據俱舍論卷四、卷十二載,生得、聞、思、修四善爲有漏善。生得善,指與生俱來,自然而起之善。聞、思、修叁善,即由聽聞教法、思惟審察、禅定觀行等叁善,能生起無漏之智慧。[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末](參閱“善”4873)
爲無漏善的對稱,謂生起無漏智以前,凡夫所發之善根。如五戒、十善,及見道以前的善根皆是。若修有漏之善法者,能招感人、天等有漏之果報。據《俱舍論》卷四、卷十二載,生得、聞、思、修四善爲有漏善。生得善,指與生俱來,自然而起之善。聞、思、修叁善,即由聽聞教法、思惟審察、禅定觀行等叁善,能生起無漏之智慧。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五。 - 于淩波居士著
爲“無漏識”之對稱。唯識家以佛果之淨識爲無漏識,而以因位至第十地之金剛無間道等爲有漏識。然第六、第七識,于初地入見道時,可一分轉識得智,而住于妙觀察智及平等性智,至佛果時,則爲全分得智,而成爲無漏識;至于前五識及第八識,則系于初成佛果時方轉識得智,而爲成事智,成爲無漏識。故“妙觀、平等初地分得,大圓、成事唯佛果起”即成爲唯識家之定說。[成唯識論卷十]
爲“無漏識”的對稱。唯識家以佛果之淨識爲無漏識,而以因位至第十地的金剛無間道等爲有漏識。然而第六、第七識,于初地入見道位時,即可一部分轉識得智,而住于妙觀察智及平等性智,至佛果時,則爲全分得智,而成爲無漏識;至于前五識及第八識,則系于初成佛果時方轉識得智,而爲成事智,成爲無漏識。故古德有雲:“六、七因中轉,五、八果上圓。”見《成唯識論》卷十。 - 于淩波居士著
(一)謂以有漏智(世俗智)行世俗之善惡等行爲。亦即以有漏心所修之行法,稱爲有漏行。如見道以前之修行,及修道位中之雜修靜慮之有漏心等均是。
(二)乃有爲之異稱。有漏,指有漏法,亦即有爲法;行,爲造作之義。故此處之有漏行,系指造作之有爲法;亦即指有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