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法藏菩薩在世自在王佛所,自二百一十億佛土中能選擇而立之本願也。總爲四十八願(大阿彌陀爲二十四願),別爲第十八念佛往生之願。
謂以念佛以外之諸善萬行爲本願。語出日本淨土宗僧長西之念佛本願義一書。諸行與念佛俱爲阿彌陀佛之誓願,而視爲衆生往生之因行。念佛往生,系以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之第十八願爲基礎;諸行往生,則依第十九願之修諸功德及第二十願之植諸德本而成。
阿彌陀佛叁十七德號之一。昙鸾之贊阿彌陀偈有“稽首本願功德聚”一語,即以之表示阿彌陀佛之異名。而一般亦以“功德聚”爲諸佛之異稱;蓋諸佛于因位時聚集無量功德,乃成佛身之故。今就阿彌陀佛而言,本願是能成之因,而功德聚爲其所成之果;成就圓滿之因行、果德,而聚其德于佛體,故贊歎阿彌陀佛爲本願功德聚。
(術語)由因位之本願而于永劫積聚功德之佛也。謂阿彌陀佛。
(術語)見回向條。
即念佛往生願。爲無量壽經卷上所舉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之第十八願,其中包括至心、信樂、欲生我國等叁種心,故亦稱叁心。阿彌陀佛于因位時曾發四十八願,以救度無量衆生;衆生若具足叁心而專志念佛,必依第十八願得往生淨土。
(術語)見叁心條。
(經名)藥師經有五譯。大藏中第二,宋慧簡譯,缺。此本願藥師經,與所存四譯,文多不同,或即慧簡之所譯者欤。
(經名)具名地藏菩薩本願經,二卷,唐實叉難陀譯。經中載佛升忉利天,爲母說法。複召地藏大士,永爲幽明教主。使世人有觀者,皆得報本薦親。鹹登極樂。此經多說地獄諸相,及追薦之功德。佛門中之孝經也。本經之著述如下:地藏本願經科文一卷,靈椉定,嶽玄排。地藏本願經綸貫一卷,靈椉撰。地藏本願經科注六卷,靈椉撰。地藏菩薩像靈驗記一卷,宋常謹集。地藏經開蒙叁卷,清釋品椉集。
(術語)指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第四十四之願。無量壽經上曰:“設我得佛,他方國土,諸菩薩衆,聞我名字,歡喜踴躍,修菩薩行,具足德本,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義寂雲:聞名令得具足德本願。靜照雲:具足德本願。
指阿彌陀佛之本願。即依彌陀本願之故,不論何等惡人均可得救濟,乃以微妙第一之醍醐妙藥比喻之。教行信證卷叁信卷末(大八叁·六一四下):“濁世庶類,穢惡群生應求念金剛不壞真心,執持本願醍醐妙藥也。”
(術語)謂他力念佛之法門也。釋尊一代之諸教,八萬四千之法門,要皆爲歸入于彌陀本願之支徑小路,惟本願他力之一乘爲真實之大道,即得真實到著大涅槃之道也。
(名數)與六八弘誓同。
(經名)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之略名。
梵名Ks!itigarbha -pran!idha^na-su^tra 。凡二卷。略稱地藏本願經。唐代實叉難陀譯。收于大正藏第十叁冊。本經敘說地藏菩薩之本願功德,及本生之誓願,強調讀誦此經可獲得不可思議之利益,消滅無量之罪業。計分十叁品: (一)仞利天宮神通品,(二)分身集會品,(叁)觀衆生業緣品,(四)閻浮衆生業感品,(五)地獄名號品,(六)如來贊歎品,(七)利益存亡品,(八)閻羅王衆贊歎品,(九)稱佛名號品,(十)校量布施功德緣品,(十一)地神護法品,(十二)見聞利益品,(十叁)囑累人天品。
本經經題下署有唐于阗國叁藏沙門實叉難陀譯,然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等皆無此一記載;又宋、元、明、高麗等諸藏中唯明藏收之,而比明藏更早之宋、元、高麗等諸藏皆未收,故實叉難陀傳譯之說似不足采信。另據宋代常謹之地藏菩薩靈驗記所錄引清泰寺沙門知(智)祐感應地藏記之文中可知,五代後晉高祖天福年中,西印度沙門智祐持本經之梵本至我國,然此經傳入之詳細情形不詳,于唐代之文獻中亦無有關之記述,但從靈驗記一書中引載本經分身集會品之文而論,可肯定本經于天福年中已流傳。又本經內容所敘述之地獄景況與地藏菩薩之性格,甚能融合民間之通俗信仰,故廣爲普及,尤以明清之時爲然。此外,據日本學者羽溪了谛之推定,本經乃成立于中亞之于阗。另據松本文叁郎之研究,本經或爲仿照淨土經典敘述阿彌陀佛之本願,以地藏十輪經爲骨架,後經學者增補而成之僞經。
本經之注疏有地藏本願經科文一卷(嶽玄)、地藏本願經綸貫一卷(靈耀)、地藏本願經科注六卷(靈耀)、地藏菩薩靈驗記一卷(常謹)等。[大明叁藏北藏目錄卷二、閱藏知津卷五、佛典批評論]
全一卷。日僧源空著。略稱選擇集。收于大正藏第八十叁冊。于建久九年(1198),應關白九條兼實之請,以漢文撰成。內容分爲十六章,闡明往生業因以念佛爲本之義旨,並于各章中引文釋之。然因其中專修念佛一項頗受非難,以是源空逝世後本書始獲刊行。高辨曾作摧邪輪駁斥本書,乃著名之問難書。又本書爲日本淨土宗之根本宗典,故有多種版本。
(書名)二卷,日本源空著。淨土宗之典也。
(經名)一卷,隋達摩笈多譯。五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