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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在4本字典中找到 33 条与“极微”相关的内容
以下是全部词典的 第2页 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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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辞典 【19】极微无生无灭

瑜伽五十四卷十二页云:问:何故说极微无生无灭耶?答:由诸聚色、最初生时,全分而生。最后灭时,不至极微位,中间尽灭;犹如水滴。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20】极微有十五种

瑜伽五十四卷十一页云:略说极微有十五种,谓眼等根、有五极微,色等境界、亦五极微。地等极微、复有四种。法处所摄实物有色极微、有一。 - 朱芾煌

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21】四大种与极微

四大种之说,并不是佛教所创立的理论,印度古代哲学家,以地、水、火、风为宇宙的质料因。六派哲学之一的胜论派,其理论有谓:“其地、水、火、风,是极微性,若劫坏时此等不灭,散在各处,体无生灭,说为常住。”上文中说的地、水、火、风,并不是指地、水、火、风四种物,事实上指的是坚、湿、暖、动四种物性。



极微旧译邻虚尘,新译极微。就是把物质分析到极微小,小到不可再分的单位,就称为极微(参阅极微条)。印度古代六派哲学之一的胜论派,认为极微实有,永久不灭,世界坏时,极微散布虚空中,作为建立新世界的质料。胜论师又主张,极微的集合体称为“有分色”,有分色就是五识可缘的各种物质。说一切有部是多元的实在论者,认为极微实有,主张“法体恒有,三世实有。”众多极微集合成为“聚色”。聚色是就是五识可缘的物质。经量部学者也承认极微为实有,众多极微和合成为“粗色”,粗色就是五识可缘的物质。到大乘佛教瑜伽行学派兴起,以无著、世亲为中心的一派的学者,以“万法唯识、识外无境”的立场,破斥极微非实,不能成立。如世亲菩萨所造的《唯识二十论》,陈那菩萨所造的《观所缘缘论》,都是针对小乘外道——如胜论派、小乘说一切有部、经量部、顺正理师等的谬论而加以破斥的。



印度古代的这种极微学说,后世学者譬喻为原子理论。原子,英文  Atom  ,其最初的原意是“不可分割者”。过去科学家以原子为最终的质点,这和小乘外道认极微为实有的理论相似。但是由于科学的进步,发现原子不是最终质点,原子是由带有正电的质量比电子大的原子核,及围绕原子核飞旋的电子所组成的。原子核的半径为原子的十万分之一,而质量却占原子的百分之九十九。原子核是由质子和中子两种粒子所组成,质子带正电,中子不带电,其质量与质子相等;而电子带负电,其质量只有质子的一八三六分之一,以光速环绕原子核旋转。每一原子的质子和电子数目相同,以维持平衡。这样,就说明原子可以分析,不是最终质点。二十世纪以来,科学突飞猛晋,发现物质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是轻子、光子、夸克(  Quark)。原子以下的次原子层,根本不是物质,只是“能”。



在爱因斯坦以前,科学家说世界上的一切,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物质,一是能。物质之间可以互相变换,譬如水可以变冰,冰也可变水;能之间也可以互相变化,如电可以变光、变热,光、热也可以变成电。可是物质和能是两种基本元素,则不能互相变换。一直到爱因斯坦用数学计算,发现物质和能也可以互相变换,这就是著名的E=MC2方程式。最初很少有人相信这个说法,直到原子弹(物质)爆炸后,变成大量的热和光,再也没有人怀疑物质和能互变的理论了。如此一来,宇宙间的一切,都是“能”,在各种不同条件下变现出来的现象。



那么,这种“能”存在于何处呢?佛经上说即存在于虚空之中。小乘、外道以极微为实有,为色法的基本质料;大乘唯识宗亟力破遣极微,以极微为假法,根本不能成立。如果极微不是色法的基本质料,色法的基本质料究竟是什么呢?此在《楞严经》卷三中,佛陀对阿难说:“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虚尘,析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虚,即实空性。阿难,若此邻虚,析成虚空,当知虚空出生色相。……”在这一段经文中,佛陀告诉我们,把物质分析成极微,再分下去就成为“邻虚尘”——邻近虚空的微尘。邻虚尘若再分析,“即实空性”——就成为虚空。最后告诉我们说:“当知虚空出生色相”。虚空可生出色相,当知此虚空不是一无所有的“顽空”,而是能够生起妙有的“真空”——即所谓“非有之有,称为妙有;非空之空,称为真空。”



大乘佛教空、有二宗,都不承认极微有其实体。空宗以“缘起性空”立论,法性不生不灭、不常不断,皆属空性,何来实体?有宗以“万法唯识、识外无境”立论,一切现象都是阿赖耶识种子变现,因缘假合,极微根本不能成立。故《成唯识论》卷二曰:“……为执粗色,有实体者。佛说极微,令彼除析;非谓诸色,实有极微。诸瑜伽师以假想慧,于粗色相,渐次除析,至不可析,假说极微。虽此极微,犹有方分,而不可析;若更析之,便似空现,不明为色,故说极微为色边际。”



《般若心经》云:“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继而又谓:“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正以说明,物质现象和虚空(正确应称为“空性”),虚空和物质现象,是“不一不异”,现象是万法之相,虚空是万法之性。四大、极微全是假法,没有实体可得,全是能量的转变。 - 于凌波居士著

法相辞典 【22】五相建立极微

瑜伽五十四卷十一页云:问:诸极微色,由几种相,建立应知?答:略说由五种相。若广建立;如本地分。何等为五?一、由分别故。二、由差别故。三、由独立故。四、由助伴故。五、由无分故。分别建立者:谓由分别觉慧,分析诸色,至极边际;建立极微。非由体有。是故极微,无生无灭。亦非色聚集极微成。差别建立者:略说极微,有十五种。谓眼等根有五极微。色等境界亦五极微。地等极微,复有四种。法处所摄实物有色极微,有一。独立建立者:谓事极微,建立自相故。助伴建立者:谓聚极微。所以者何?于一地等极微处所,有余极微,同聚一处,不相舍离。是故依此,立聚极微。问:何因缘故;诸有对法,同处一处,不相舍离;而不说名无对性耶?答:随顺转故。由彼展转,相随顺生,不相妨碍。又由如是种类之业,增上所感,如是而生。何以故?一切色聚,一切色根,共受用故。若异此者;一切聚中,非有一切地等诸色,不相舍离。若尔;眼等诸识境界,便不遍满一切聚中。如是应无遍满受用。是故当知定有诸色,同一处所,不相舍离。又有诸色,或于是处,互相妨碍。或于是处,不相妨碍。如中有色等。而彼诸色,非无对性。此中道理,当知亦尔。无分建立极微者:谓非彼极微,更有余分。非聚性故。诸聚极微,可有细分。若极微处,卽唯此处,更无细分,可以分析。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23】一实极微不成

  唯识二十论六页云:云何不成?颂曰:极微与六合,一应成六分。若与六同处;聚应如极微。论曰:若一极微,六方各与一极微合;应成六分。一处无容有余处故。一极微处,若有六微;应诸聚色,如极微量。展转相望,不过量故。则应聚色,亦不可见。迦湿弥罗国毗婆沙师言:非诸极微有相合义。无方分故。离如前失。但诸聚色,有相合故;有方分故。此亦不然。颂曰:极微既无合;聚有合者谁。或相合不成,不由无方分。论曰:今应诘彼所说理趣。既异极微,无别聚色;极微无合。聚合者谁。若转救言:聚色展转,亦无合义;则不应言极微无合。无方分故。聚有方分,亦不许合。故极微无合,不由无方分。是故一实极微不成。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24】极微细定所生色

瑜伽五十三卷十七页云:当知此中就业增上所生诸色,说无色界无有诸色;非就胜定自在色说。何以故?由彼胜定,于一切色,皆得自在。诸定加行令现前故。当知此色、名极微细定所生色。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25】极微差别有十五种

显扬五卷七页云:由差别故者:略有十五种极微。谓眼等根极微、有五种;色等境极微、有五种,地等界极微、有四种;法处所摄实有色极微、有一种。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26】极微常住不得成立

显扬十四卷二十页云:复次计极微常、不应道理。何以故?颂曰:常、造、不应理。由二三因故。财、有情增上;极微非常住。论曰:所计极微,常性造作,俱不应理。云何常性不应道理?由二因故。汝极微性、为由细故,性是常住?为由异类,性是常耶?若由细者;细羸劣故;不应常住。若由异类者;此相不可得。从非地等、造地等物。不应道理。云何造作不应道理?由三因故。一、由方所,二、由因缘,三、由自体。云何由方所故造作不应道理?谓从极微造作粗物、为过彼量?为不过耶?若不过者;粗质碍物,应如极微,不可执取。又复世间不见质碍不明净物,同在一处。故不应理。若过彼量者;过量之处粗质碍物,非极微成,应是常住。若复计有余极微生;是则极微应非常住。云何由因缘故?谓若汝计由和合性为因缘故,建立余物令和合者;此和合性、为生已能作因缘?为未生耶?若生已者;所和合物,和合已后,无有少异和合性可得故。不应理。若未生者;则无体性。无体为因,不应道理。云何由自体故?此极微性、造粗物时,不应如种生芽。如种极微、应灭坏故。不应如乳。极微应变异故。不应如陶师。极微勤劬、不可得故。是故造作、不应道理。虽无常住极微;而有劫初器世间等受用物生诸有情业增上力故。不由极微。是故极微常住、不应道理。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27】极微实常能生诸色

成唯识论一卷十页云:有外道执地水火风极微实常,能生粗色。所生粗色,不越因量。虽是无常;而体实有。彼亦非理。所以者何?所执极微、若有方分;如蚁行等,体应非实。若无方分;如心心所,应不共聚,生粗果色。既能生果,如彼所生;如何可说极微常住。又所生果、不越因量,应如极微、不名粗色。则此果色、应非眼等色根所取。便违自执。若谓果色、量德合故。非粗似粗,色根能取。所执果色、既同因量;应如极微、无粗德合。或应极微、亦粗德合。如粗果色、处无别故。若谓果色、遍在自因;因非一故,可名粗者;则此果色、体应非一。如所在因、处各别故。既尔;此果还不成粗。由此亦非色根所取。若果、多分合故,成粗;多因极微、合应非细。足成根境;何用果为。既多分成;应非实有。则汝所执、前后相违。又果与因、俱有质碍;应不同处,如二极微。若谓果因体相受入,如沙受水,药入镕铜;谁许沙铜体受水药。或应离变、非一非常。又粗色果,体若是一;得一分时,应得一切。彼此一故。彼应如此。不许违理。许便违事。故彼所执、进退不成。但是随情虚妄计度。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28】建立极微有五胜利

  瑜伽五十四卷十三页云:复次建立极微、当知有五种胜利。谓由分析一合聚色安立方便,于所缘境,便能清净广大修习。是初胜利。又能渐断萨迦耶见。是第二胜利。如能渐断萨迦耶见,如是亦能渐断憍慢。是第三胜利。又能渐伏诸烦恼缠。是第四胜利。又能速疾除遣诸相。是第五胜利。如是等类、应当如理思惟极微。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29】五相不如理思议极微

瑜伽五十四卷十二页云:问:何故说极微,无生无灭耶?答:由诸聚色,最初生时,全分而生。最后灭时,不至极微位,中间尽灭。犹如水滴。复由五相,应知名不如理思议极微。谓于色聚中,有诸极微,自性而住。应知名初不如理思议极微。或谓极微,有生有灭。或谓极微,与余极微,或合或散。或谓众色,于极微量,积集而住。或谓极微,能生别异众多色聚。应知名后不如正理思议极微。故应方便,以如理思,思议极微;断此五种非理思议。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30】极微有分无分俱为大失

唯识二十论六页云:若许极微有分无分;俱为大失。所以者何?颂曰:极微有方分;理不应成一。无应影障无。聚不异无二。论曰:以一极微,六方分异;多分为体,云何成一。若一极微,无异方分;日轮纔举光照触时,云何余边得有影现。以无余分,光所不及。又执极微无方分者,云何此彼展轮相障。以无余分,他所不行,可说此彼展转相碍;既不相碍;应诸极微,展转处同。则诸色聚、同一极微量,过如前说。云何不许影障属聚,不属极微?岂异极微许有聚色。发影为障。不尔。若尔;聚应无二。谓若聚色,不异极微;影障应成不属聚色。觉慧分析,安布差别,立为极微,或立为聚。俱非一实;何用思择极微聚为。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31】极微是慧眼、法眼佛眼所行境界

瑜伽五十四卷十二页云:问:如是所说五相极微;复有五眼。所谓肉眼、天眼、圣慧眼、法眼、佛眼。当言几眼,用几极微为所行境?答:当言除肉眼天眼,所余眼、用一切极微为所行境。何以故?以彼天眼、唯取聚色中表上下前后两边若明若暗。必不能取极微处所。由极微体、以慧分析而建立故。 - 朱芾煌

佛学大词典 【32】一切虚空极微尘数出生金刚威德大宝三昧

  乃密教大日如来所入南方灌顶智大福德门之大宝三昧;由此而出生宝生如来。据摄真实经卷上载,大日如来入此三昧后,从右肩放出金色光,又从顶至足,一一毛孔悉放此光明,如是光明合成一色,普照南方无量世界;所有黑闇世界之众生,乃至生盲者,悉蒙光照,众苦消除,受无量乐。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33】一切虚空极微尘数出生金刚威德大宝三昧

  (术语)称大日如来所入南方灌顶智大福德门之大宝三昧也。由此而出生宝生如来。见摄真实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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