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修梵天行之婆罗门,称曰净行梵志。大日经疏四曰:“火神是净行梵志火祠之所。”
(人名)增一阿含经二十曰:“有鹿头梵志,叩诸髑髅知各死相及其生处,但叩罗汉髑髅不知其所。”耆域之事与此相同。
鹿杖,梵名Mr!galan!d!ika ,音译勿力伽难提、密利伽罗、蜜利伽罗。又作鹿杖沙门。系杀佛弟子之外道。佛在世时,有比丘因听闻佛说不净观而厌生身,故令鹿杖杀己。鹿杖梵志曾至河边忏悔、洗罪,然因听信魔神邪见之语,以为是度比丘之大善行。如是复有众多比丘求鹿杖杀己。佛因此而制定杀生戒。[四分律卷二、十诵律卷二、善见律卷十、摩诃止观卷九]
(人名)佛在世时诸比丘闻佛之不净观不堪厌离,雇鹿杖梵志令杀已云。四分律曰:“佛在婆求园令诸比丘,修不净观,诸比丘如教修习身而厌生。如人以蛇系于其颈。或有比丘发心欲死,求刀自杀。或服毒药,或转相害。有一比丘,往鹿杖梵志所,赞言善人,汝能杀我与汝衣钵。时即以利刀断其命根。有天魔赞梵志言:善人汝得大福,是沙门释子未度者得度,未脱者得脱,兼得衣钵。如是杀六十比丘。半月因说戒,佛问阿难不见诸比丘,阿难具答:因斯立制,改观使修特胜(特胜即数息观也)。”止观九曰:“如律云:佛为比丘说不净观,皆生厌患不能与臭身住,衣钵雇鹿杖害。”
(杂名)螺髻仙人也。见螺髻条。
(流派)犊子部外道也。见犊子部条。
瑜伽七十卷二页云:复有三种梵志。一、趣向梵志。二、住果梵志。三、到究竟梵志。 - 朱芾煌
如二种世俗梵志中说。 - 朱芾煌
如二种世俗梵志中说。 - 朱芾煌
(流派)以吠陀为主之梵志,即韦陀论师也。大日经疏一曰:“且如有人志求五通智道,即从大悲胎藏现韦陀梵志形,为说瞿昙仙等真言行法,行者精勤不久成此仙身,更转方便即成毗卢遮那身也。”
凡十二卷。明朝吴之鲸撰。收于中国佛寺史志汇刊第一辑。武林位于浙江杭县之西约九公里处。为灵隐、天竺、韬光、吴山、云栖等诸山之总称。宋室南迁,偏安江南。武林梵刹历经战乱而衰废,至南宋始再重建。一时梵刹林立,高僧辈出,与南朝金陵(南京)先后辉映,造成佛寺建筑之黄金时代。后虽经元、明两代战祸之破坏,然古寺梵刹之遗留于今日者,终较南京六朝古迹为多。吴氏鉴于南宋武林梵刹,至明代而残颓者颇多,恐遗迹渐趋湮没,乃博考乘牒,撰武林梵志,分为城外、城内、南山、北山及诸属县,凡得寺院四二六所,详载各寺之创置始末及其山川形胜,继而又分天朝宠锡、宰官护持、古德机缘、历代勋绩等四门,分别记载名流胜迹、高僧支派,而各编为小传,序录井然。
本志收罗详实,较其他记载武林之诸书为胜,不仅为伽蓝增加故实,为佛教流传收存史料,亦足为谈艺之资正。
为佛陀时代之外道。此外道所持之杖,状似人头,佛陀上足弟子之目犍连即为此执杖梵志所击杀。佛将入涅槃前,目犍连入王舍城乞食,执杖梵志以其答言不称意,遂围而以瓦石击杀,目犍连虽神通第一,然以业力故,不得脱逃。后目犍连虽阻止阿阇世王之报复,然执杖梵志终为目犍连二弟子马宿、满宿所杀。[毗奈耶杂事卷十八、鼻奈耶卷二]
(人名)手所持之杖似人头,此梵志击杀目连。鼻奈耶二曰:“执杖梵志,手所持杖似人头。”见摩诃目犍连条。
全一卷。三国吴·支谦译于黄武二年至建兴二年(223~253)顷。又作佛开解梵志阿■经、阿■摩纳经、阿拔经、佛闻梵志阿■经、解梵志阿■经、佛开解阿■梵志经。收于大正藏第一册。内容叙述费迦沙婆罗门之弟子阿■对佛陀无礼并出言不逊,佛陀乃破其骄慢心,阿■归后,以经过情形报告其师,又遭其师叱责。本经之同本异译有长阿含卷二十阿摩昼经,此外,巴利文长部(Di^gha-nika^ya) 3 Ambat!t!ha S.之内容亦相当于本经。又本经尚有二种译本。[出三藏记集卷四、开元释教录卷五、卷十五]
(经名)具名佛开解梵志阿颰经,一卷,吴支谦译。与长阿含阿摩昼(巴Amba&tdotblw;&tdotblw;ha)经同本。
疑为「梵志往在家」之讹误,「梵志」指「婆罗门」。 - 庄春江居士编
过去婆罗门所立的规定。 - 庄春江居士编
(经名)一卷,吴支谦译。有梵志名迦罗。具足五通,能说法。阎罗王来听法,悲梵志七日后当死,死堕阎罗界。梵志惧,见佛证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