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修梵天行之婆羅門,稱曰淨行梵志。大日經疏四曰:“火神是淨行梵志火祠之所。”
(人名)增一阿含經二十曰:“有鹿頭梵志,叩諸髑髅知各死相及其生處,但叩羅漢髑髅不知其所。”耆域之事與此相同。
鹿杖,梵名Mr!galan!d!ika ,音譯勿力伽難提、密利伽羅、蜜利伽羅。又作鹿杖沙門。系殺佛弟子之外道。佛在世時,有比丘因聽聞佛說不淨觀而厭生身,故令鹿杖殺己。鹿杖梵志曾至河邊忏悔、洗罪,然因聽信魔神邪見之語,以爲是度比丘之大善行。如是複有衆多比丘求鹿杖殺己。佛因此而製定殺生戒。[四分律卷二、十誦律卷二、善見律卷十、摩诃止觀卷九]
(人名)佛在世時諸比丘聞佛之不淨觀不堪厭離,雇鹿杖梵志令殺已雲。四分律曰:“佛在婆求園令諸比丘,修不淨觀,諸比丘如教修習身而厭生。如人以蛇系于其頸。或有比丘發心欲死,求刀自殺。或服毒藥,或轉相害。有一比丘,往鹿杖梵志所,贊言善人,汝能殺我與汝衣缽。時即以利刀斷其命根。有天魔贊梵志言:善人汝得大福,是沙門釋子未度者得度,未脫者得脫,兼得衣缽。如是殺六十比丘。半月因說戒,佛問阿難不見諸比丘,阿難具答:因斯立製,改觀使修特勝(特勝即數息觀也)。”止觀九曰:“如律雲:佛爲比丘說不淨觀,皆生厭患不能與臭身住,衣缽雇鹿杖害。”
(雜名)螺髻仙人也。見螺髻條。
(流派)犢子部外道也。見犢子部條。
瑜伽七十卷二頁雲:複有叁種梵志。一、趣向梵志。二、住果梵志。叁、到究竟梵志。 - 朱芾煌
如二種世俗梵志中說。 - 朱芾煌
如二種世俗梵志中說。 - 朱芾煌
(流派)以吠陀爲主之梵志,即韋陀論師也。大日經疏一曰:“且如有人志求五通智道,即從大悲胎藏現韋陀梵志形,爲說瞿昙仙等真言行法,行者精勤不久成此仙身,更轉方便即成毗盧遮那身也。”
凡十二卷。明朝吳之鯨撰。收于中國佛寺史志彙刊第一輯。武林位于浙江杭縣之西約九公裏處。爲靈隱、天竺、韬光、吳山、雲棲等諸山之總稱。宋室南遷,偏安江南。武林梵刹曆經戰亂而衰廢,至南宋始再重建。一時梵刹林立,高僧輩出,與南朝金陵(南京)先後輝映,造成佛寺建築之黃金時代。後雖經元、明兩代戰禍之破壞,然古寺梵刹之遺留于今日者,終較南京六朝古迹爲多。吳氏鑒于南宋武林梵刹,至明代而殘頹者頗多,恐遺迹漸趨湮沒,乃博考乘牒,撰武林梵志,分爲城外、城內、南山、北山及諸屬縣,凡得寺院四二六所,詳載各寺之創置始末及其山川形勝,繼而又分天朝寵錫、宰官護持、古德機緣、曆代勳績等四門,分別記載名流勝迹、高僧支派,而各編爲小傳,序錄井然。
本志收羅詳實,較其他記載武林之諸書爲勝,不僅爲伽藍增加故實,爲佛教流傳收存史料,亦足爲談藝之資正。
爲佛陀時代之外道。此外道所持之杖,狀似人頭,佛陀上足弟子之目犍連即爲此執杖梵志所擊殺。佛將入涅槃前,目犍連入王舍城乞食,執杖梵志以其答言不稱意,遂圍而以瓦石擊殺,目犍連雖神通第一,然以業力故,不得脫逃。後目犍連雖阻止阿阇世王之報複,然執杖梵志終爲目犍連二弟子馬宿、滿宿所殺。[毗奈耶雜事卷十八、鼻奈耶卷二]
(人名)手所持之杖似人頭,此梵志擊殺目連。鼻奈耶二曰:“執杖梵志,手所持杖似人頭。”見摩诃目犍連條。
全一卷。叁國吳·支謙譯于黃武二年至建興二年(223~253)頃。又作佛開解梵志阿■經、阿■摩納經、阿拔經、佛聞梵志阿■經、解梵志阿■經、佛開解阿■梵志經。收于大正藏第一冊。內容敘述費迦沙婆羅門之弟子阿■對佛陀無禮並出言不遜,佛陀乃破其驕慢心,阿■歸後,以經過情形報告其師,又遭其師叱責。本經之同本異譯有長阿含卷二十阿摩晝經,此外,巴利文長部(Di^gha-nika^ya) 3 Ambat!t!ha S.之內容亦相當于本經。又本經尚有二種譯本。[出叁藏記集卷四、開元釋教錄卷五、卷十五]
(經名)具名佛開解梵志阿颰經,一卷,吳支謙譯。與長阿含阿摩晝(巴Amba&tdotblw;&tdotblw;ha)經同本。
疑爲「梵志往在家」之訛誤,「梵志」指「婆羅門」。 - 莊春江居士編
過去婆羅門所立的規定。 - 莊春江居士編
(經名)一卷,吳支謙譯。有梵志名迦羅。具足五通,能說法。閻羅王來聽法,悲梵志七日後當死,死墮閻羅界。梵志懼,見佛證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