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法性之体名法身,法性有觉知之德,故名佛。
佛三身之一。 - 陈义孝编
法性的本体叫法身,法性有觉知的功德,叫做佛。
- 梵心居士编
观佛身之“观佛三昧”中,分为生身与法身二观,其中,观佛之生身(肉身)中具有十力、四无所畏、大慈大悲等无量佛德为法身之观法,称为法身观。思惟略要法(大一五·二九九中):“法身观者,已于空中见佛生身,当因生身观内法身。(中略)若此定成,除断结缚,乃至可得无生法忍。”又各宗所立之法身各异,故其法身观亦异。
(术语)宗家所立之法身各异,其观法亦不同,今言性宗之法身观,往生要集中本引诸经,明观佛之法身,以真如平等五相观如来也。盖丈六之佛身,具三十二相,所谓该种种之德者,为三身中应身之事,由凡夫之有差别心,作如是观耳,若离凡夫之有差别心,自无差别平等之心观之,则诸相尽寂灭,无不为真如实相。大般若经五百七十四曰:“曼殊室利前白佛言:我观如来即真如相,无动无作,无所分别。(中略)心言路绝,以此等真如之相观于如来,名真见佛。”华严经升须弥山顶品曰:“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即佛,不可得思量。”金刚般若经曰:“世尊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观佛法身的观法。 - 陈义孝编
指法身佛之记别。为“应身记”之对称。于法华经本、迹二门中,属于本门之授记。法华经卷五分别功德品载,无量诸菩萨,闻佛寿命长远之说,而增道损生,及受妙觉极果之法身佛之记别。然二乘已于迹门受应身记,乃为八相作佛而圆满化物之缘,二乘若闻本门开显之说时,则更受法身记。智顗之法华文句卷四上(大三四·四七下):“八相是应记。既得应记,知必有本。(中略)又此二乘若闻寿量,即同损生得法身记也。”
指佛弟子马星(马胜)比丘为舍利弗所说之“诸法缘起颂”。又作法舍利、法颂舍利、法身舍利偈。大智度论卷十八(大二五·一九二中):“佛于四谛中,或说一谛,或二或三,如马星比丘为舍利弗说偈:“诸法从缘生,是法缘及尽;我师大圣王,是义如是说。”此偈但说三谛,当知道谛已在中,不相离故;譬如一人犯事,举家受罪。”故知此偈乃说苦、集、灭三谛之偈颂。又以首句之“诸法从缘生”,故又称缘生偈、缘起偈、缘起法颂。
此外,另据佛说造塔功德经(大一六·八○一中):“尔时世尊说是偈言:“诸法因缘生,我说是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善男子!如是偈义,名佛法身。(中略)一切因缘及所生法,性空寂故,是故我说名为法身”。”故此偈亦可称为法身偈。[佛本行集经卷四十八、大智度论卷十一]
(术语)佛有生身法身二种,故舍利亦有二种,八石四斗之遗骨,生身之舍利也。所说之妙法,法身之舍利也。故谓之法身舍利偈,又云法颂舍利,略曰法身偈。说四谛中苦集灭三谛之偈颂也。而常约于其说苦谛之诸法从缘生一句,称为缘生偈,又曰缘起偈,智度论十八引[虫*毗]勒论中所说曰:“佛于四谛中或说一谛或二或三,如马星比丘为舍利弗说偈:诸法从缘生,是法缘及尽。我师大圣主,是我如是说。此偈但说三谛,当知道谛已在中,不相离故。”即盖诸法从缘生一句,说诸法之为因缘生,苦空无常无我,苦谛之相也。此法缘二字,说其生苦法之因缘之法,即集谛也,尽之一字说灭苦集,即灭谛也。道谛可以苦集为例而知,不必说也。智度论十一曰:“诸法因缘生,是法说因缘。是法因缘尽,大师如是言。”其他诸经论所说之偈颂,总为生灭,即苦灭之二谛也。佛本行集经四十八马胜比丘对舍利弗说颂曰:“诸法从因生,诸法从因灭。如是灭与生,沙门说如是。”浴佛功德经曰:“供养舍利有二种:一者身骨舍利,二者法颂舍利。即说颂曰: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说。”[囗@又]此偈明说法身之不生不灭,故名法身偈。造像功德经曰:“尔时世尊说是偈言:诸法因缘生,我说此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善男子!如是偈义,名佛法身。汝当书写置彼塔内,何以故?一切因缘及所生法,性真寂故,是故我说名为法身。”大日经疏六曰:“法从缘生,即无自性。若无自性,即是本来不生。因缘和合时,亦无所起。因缘离散时,亦无有灭。是故如净虚空,常不变易。”
(经名)一卷,赵宋法贤译。明化身及法身之二种功德,法中具说增一之法数。又宝积三昧文殊师利菩萨问法身经之略名。
密教之“泥塔供作法”中,安置法身偈(缘起法颂)之塔,称为法身塔。又于“如法尊胜法”中,观大日如来智法身之种子徤(vam!)为法身之塔。此因徤字为法界之种子,其外形犹如圆塔,故称法身塔。此外印度古来盛行礼拜供养之“香塔”,即以香之粉末拌水为泥,作成小窣堵波,塔中安置手抄之经文,称为法舍利;此系以经卷乃如来法身舍利之故。[苏婆呼童子请问经卷上律分品、玄秘钞卷二、大唐西域记卷九]
(堂塔)安置法身舍利之塔也。密教以梵字鍐&DF-87A6;为法身塔,以此是法界之种子形,圆似塔故也。金刚顶义决曰:“鍐字法界种,相形如圆塔,是名法身塔。”
(堂塔)书法身偈而藏之者。寄归传四曰:“或积为聚,以砖里之,即成佛塔。或置空野,任其销散。西方法俗莫不以此为业。(中略)当作之时中安二种舍利:一谓大师身骨,二谓缘起法颂。其颂曰: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说。”参照法身偈条。
安置法身舍利的塔。 - 陈义孝编
(术语)二法身之一。就三身中之法身而分理智之二,所证之理体为理法身,能证之智慧为智法身。依新译家则理法身者无为而本有,智法身者有为而新成。依旧译家则理智皆为无为,法性本有寂照之二用,以寂之义为理法身,取照之义为智法身。最胜王经二曰:“唯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
二法身之一。见二法身条。 - 陈义孝编
诸佛与众生同具有的本觉理性,在众生为无明所隐没,在诸佛则为始觉之智而显现。智法身者,如觉之智究竟,与本觉之理契合。
二是菩萨璎珞经所说的果报法身与应化法身。果报法身就是法性法身,应化法身就是方便法身。
三是璎珞经所说的自性法身与应化法身。自性法身就是真身;应化法身就是应身。
四是昙鸾所立的法性法身与方便法身。法性法身是证得法性理体之佛的真身,摄在三身之中的法身与报身之中;方便法身即是由法性法身而示现的种种方便化益众生的应化身。
五是元照所立的理法身与事法身,理法身就是如来所证的真理,事法身就是戒定慧等五分功德法。
- 梵心居士编
理法身者,诸佛与众生同具的本觉理性,在众生为无明所隐没,在诸佛则为始觉之智而显现。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