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叁無性之一。就遍計所執而論空理者。妄心所計實我實法之相,名遍計所執性,此遍計所執性,體性都無,如龜毛兔角,是雲相無性。相者凡夫之妄心,認爲實我實法之境相也。唯識論九曰:“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
顯揚十六卷四頁雲:一、相無性。謂遍計所執自性。由此自性,體相無故。
二解 成唯識論九卷一頁雲: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 - 朱芾煌
唯識宗所立叁無性之一,全稱相無自性性。所謂相無性,謂一切衆生,以妄心于因緣所生之事物,計度有我有法的我相法相,這就成了我執與法執,亦即是遍計所執性。遍計所執之法,如見繩誤以爲是蛇,而心識浮起蛇相,其相非實有,因名相無性。相無性在說明我、法體相,有如鏡花水月,虛幻不實,衆生所以認爲有實我實法,是由事物的虛假名字而安立的,並沒有真實的體性。《解深密經》曰:“雲何諸法相無自性性,謂諸法遍計所執相,何以故,此由假名安立爲相、非由自相安立爲相,是故說名相無自性性。”見《成唯識論》卷九。 - 于淩波居士著
如顯揚十六卷四頁至十五頁廣說。 - 朱芾煌
梵名Try -asvabha^va-prakaran!a 。凡二卷。陳·真谛譯。今收于大正藏第叁十一冊。本書旨在解說叁無性之義,以明法空之理。內容先述造論之旨趣,次說分別性品類功用之差別、依他起性成立之理及其體相、七種真如、四種道、二種轉依等。本書之作者,或謂世親,或謂無著,迄無定論。[解深密經疏卷四、閱藏知津卷叁十七、開元釋教錄卷七、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
(書名)二卷,陳真谛譯。說叁無性之義。
(術語)叁無性之第叁。見叁無性條。
顯揚十六卷四頁雲:叁、勝義無性。謂圓成實自性。由此自性、體是勝義;又是諸法無性故。
二解 顯揚十六卷十二頁雲:論曰:圓成實自性、由勝義無性故,說爲無性。何以故?由此自性、卽是勝義;亦是無性。由無戲論我法性故。是故圓成實自性、是勝義故;及無戲論性故;說爲勝義無性。應知于依他起自性,由異相故;亦得建立爲勝義無性。何以故?由無勝義性故。
叁解 成唯識論九卷一頁雲: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卽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如太虛空,雖遍衆色;而是衆色無性所顯。雖依他起、非勝義故;亦得說爲勝義無性;而濫第二,故此不說。 - 朱芾煌
(書名)五攝論之一。無性菩薩依無著之攝論作攝大乘論釋,玄奘譯,有十卷。
顯揚十四卷十叁頁雲:此中無性無常者:謂性常無故,名曰無常。
二解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二頁雲:無性無常者:性常無故。 - 朱芾煌
(術語)唯具人天有漏種子,無有叁乘無漏種子之有情也,故永沈淪于六道而不能出離,法相宗所立五性各別之第五無性種姓也。
辯中邊論上卷九頁雲:此無性空,非無自性。空以無性爲自性故;名無性自性空。 - 朱芾煌
瑜伽十六卷六頁雲:何等名爲五種無性?一、勝義相無性。二、自依相無性。叁、畢竟自相無性。四、無差別相無性。五、可說相無性。 - 朱芾煌
叁性者:
一、遍計所執性 周遍計度,妄執我法。然第八識及前五識,非能遍計。第七末那,但計不遍。唯第六識爲能遍計也。所遍計者,即是依他所起色心諸法。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彼不過即于依他所起心心所體見相分等,虛妄執爲實我實法。如于繩上,妄執爲蛇。而實我法,離于心心所體見相分等,皆無自性,如繩外別無實蛇也。
二、依他起性 心心所體及見相分,皆由分別緣之所生,依他起自性心心所法,皆有緣慮故。若染若淨,皆名分別,即以此身別爲緣,展轉複生染淨心心所體及見相分。
叁、圓成實性 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即于彼依他起性之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故。此圓成實性與彼依他起性,譬如麻之與繩,水之與波,既非是異,亦非不異。亦如無常無我等蘊處界有爲諸法與無常無我等性,非異亦非不異。蓋若言異,則應蘊處界不是無常。若是不異,則應無常不是蘊處界等共相。今圓成實與依他起亦複如是,若言是異,則應真如非彼依他實性,如水非波所依體性。若言不異,則應圓成實性亦是無常,如波生滅,水亦生滅,豈可乎哉?惟若未達遍計本空,未證見于圓成實理,不能思彼依他起性,蓋必無分別智證真如已。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等故。
叁無性者,依叁性立叁無性,爲遣執故。
一、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
二、依依他起性立生無性,此如幻事,托衆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
叁、依圓成實性立勝義無性,謂此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名無性,非謂全無勝義性也。 - 明·楊卓
梵語vipaks!e asattvam!。因明用語。因明叁支作法中,因(理由)叁相(叁特質)之第叁。與“異品非有”意義相同。異,別之意;異品,即指除宗(命題)之後陳(賓詞)範圍以外之其余一切法。遍無性,乃全無關系之意。即因與宗異品之間全無關系,如是則宗異品全部皆不具有“能立法”,自然亦無法確立“因”支以證成“宗”支。(參閱“叁支作法”534)
(術語)因明學之語。于體當具叁義中之第叁義,謂因必望于宗之異品即異喻之物,具宗義遍無之性也。見入正理論因明大疏上二。
成唯識論九卷一頁雲:論曰:卽依此前所說叁性,立彼後說叁種無性。謂卽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說密意言:顯非了義。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于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此卽名爲遍計所執。爲除此執;故佛世尊,于有及無,總說無性。雲何依此而立彼叁?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依次依他,立生無性。此如幻事,托衆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卽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如太虛空,雖遍衆色;而是衆色無性所顯。雖依他起,非勝義故;亦得說爲勝義無性。而濫第二,故此不說。 - 朱芾煌
陳優禅尼國沙門真谛譯
爲顯法空故,說諸法無自性品,謂依叁性,說叁無性。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