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釋八頁雲:叁乘行者、由聞思等次第習行如是瑜伽,隨分滿足,展轉調化諸有情故;名瑜伽師。或諸如來、證瑜伽滿。隨其所應,持此瑜伽、調化一切聖弟子等,令其次第修正行故;名瑜伽師。 - 朱芾煌
(術語)大日經所說,叁十種外道之一。
(圖像)修真言瑜伽經者觀想之尊像也。瑜只經曰:“若作曼荼羅,及畫瑜伽像。”
瑜伽二十八卷十四頁雲:雲何瑜伽修?謂有二種。一者、想修,二者、菩提分修。如彼卷十四頁至二十九卷十叁頁廣釋。 - 朱芾煌
又作瑜伽派。(一)法相宗在印度稱爲瑜伽宗,系奉持瑜伽師地論之學派。于印度大乘佛教中,與“中觀派”相對。此宗派以彌勒爲初祖,無著繼之,其後有世親、陳那、親勝、火辨、安慧、戒賢、智光等,相繼發揮叁性中道之旨,提倡觀行萬法唯識之理,以悟入真如之性。其後此教派傳入我國,漸分爲地論宗、攝論宗、法相宗,而以法相宗爲盛行。義淨之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大五四·二○五下):“所雲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則瑜伽。”(參閱“瑜伽派”5530)
(二)密教(真言宗)之異名。有時別指胎藏界之宗義(稱大日宗),而相對于金剛界之宗義(稱金剛頂宗)。
(流派)密教之總名也。又別謂密教中之大日宗。大日經所說胎藏部之真言是也。以與金剛部之金剛頂宗相對。菩提心論心鈔上曰:“瑜伽大日經宗通名也。謂大日經等也。此經疏中指大日經雲此瑜伽宗故。”[囗@又]支那之法相宗在印度名爲瑜伽宗。寄歸傳一曰:“所雲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則瑜伽。”
1.密教的總稱。2.中國的法相宗在印度叫做瑜伽宗。 - 陳義孝編
(物名)修瑜伽行者之座床也。大疏八曰:“住瑜伽座以五輪字持身。”大日經七持誦法則品曰:“阿字遍金色,用作金剛輪。加持下體,說爲瑜伽座。”
如顯揚十七卷五頁至六頁廣說。 - 朱芾煌
瑜伽二十八卷六頁雲:雲何持瑜伽力?謂二因緣,能令獲得持瑜伽力。一者、本性是利根故,二者、長時串修習故。 - 朱芾煌
瑜伽二十四卷一頁雲:悎寤瑜伽者:謂如說言:于晝日分、經行宴坐;從順障法、淨修其心。于初夜分、經行宴坐;從順障法、淨修其心。淨修心已;出住處外,洗濯其足。還入住處,右脅而臥,重累其足。住光明想,正念正知。思惟起想,巧便而臥。至夜後分,速疾悎寤,經行宴坐;從順障法、淨修其心。 - 朱芾煌
瑜伽,乃相應之意。真言之法以叁密相應爲旨,叁密相應則可至所期之悉地,故真言之法總稱瑜伽。然瑜伽之名,爲涉于顯密之通稱,故特稱密教之瑜伽爲秘密瑜伽。
(術語)總名真言之法。瑜伽譯言相應。真言之法以叁密相應爲旨,叁密相應,則說得所期之悉地,故總名瑜伽。而瑜伽之名,爲涉于顯密之通名。今密教之瑜伽,謂爲秘密瑜伽。
(術語)總名真言之行法也。以真言之行法欲得叁密之瑜伽故也。瑜伽者相應之義,身結印口唱咒意觀理,此叁事相應,又衆生之叁業與佛之叁密,入我我入,彼此平等,謂之瑜伽。依此瑜伽成就所求之事。
瑜伽是相應的意思。衆生的叁業與佛的叁密,入我我入,彼此平等,叫做叁密瑜伽。 - 陳義孝編
(術語)瑜伽譯言相應,與所觀實相相應之義也。雖總通于顯密之觀法,而別以名真言兩部之大法,兩部之中特以名胎藏界者爲多。嚴郢之不空叁藏碑曰:“瑜伽上乘真語密契。”又曰:“瑜伽最上乘。”
如瑜伽中說。又雲:此四瑜伽,有十六種。當知此中,初由信故;于應得義,深生信解。信應得已;于諸善法,生起樂欲。由樂欲故;晝夜策勵,安住精進堅固勇猛。發精進已;攝受方便。能得未得,能觸未觸,能證未證。故此四法、說名瑜伽。
二解 瑜伽九十五卷十二頁雲:複次于四聖谛,未入現觀,能入現觀;當知略有四種瑜伽。謂爲證得所未得法,淨信增上,發生厚欲。厚欲增上,精進熾然。熾然精進,有善方便。言淨信者:謂正信解。所言欲者:謂欲所得。精進如前、略有五種。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舍其轭。善方便者:謂爲修習不放逸故;無忘失相,說名爲念。于諸放逸所有過患了別智相,說名正知。此二所依,名不放逸。于諸染法,防守心故;常能修習諸善法故。 - 朱芾煌
(術語)總稱苦行外道非理之觀行。瑜伽倫記五上曰:“或依棘刺,修斷瑜伽。或依灰坌,或行木杵,夜即臥上。或行著板衣,夜即臥板。或如狐蹲住,乃後夜不至地。即是邪瑜伽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