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ota-apanna == 須陀洹
see Four Fruition.
s. sota^panna, ariya-puggala.
stream (of existence): bhavanga-sota (q.v.).
the ”Pure Abodes”, are a group of 5 heavens belonging to the fine-material world (rúpa-loka, s. loka), where only the Non-returners (s. ana^ga^mi^, q.v.) are reborn, and in which they attain Arahatship and Nibba^na (ariya-puggala). The names of the inhabitants of these Pure Abodes are: a^viha, a^tappa, Sudassa, Sudassi^, Akanittha. Cf. ana^ga^mi^.
lokuttara (q.v.); faculties, s. indriya (20-22).
Three Dogmas == 叁谛
They are the Dogma of Void, Unreal and Mean. See also Three Meditations of One Mind.
Three Jewels == 叁寶
Or the Three Precious Ones, i.e. the Buddha, the Dharma, and the Sangha.
Three Realms == 叁界
Sanskrit word is Trailokya. It is Buddhist metaphysical equivalence for the triple world of earth, atmosphere and heaven.
1.Realm of Sensusous Desire (Sanskrit word is Kamadhatu) of sex and food. It includes the Six Hevens of Desire, the Human World and the Hells.
2.Realm of Form (Sanskrit word is Rupaadhatu) of matter which is substantial and resistant. It includes the Heavens of Four Zen (Sanskrit word is Brahmalokas).
3.Realm of Formlessness (Sanskrit word is Arupadhatu) of pure spirit, where there are no bodies and matters to which human terms would apply, but where the mind dwells in mystic contemplation; its extent is indefinable, but it is conceived of in Four Stages/Places of Emptiness in the immaterial world.
Three Wisdom == 叁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
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wisdom:
1.Sravaka and Praetyka-Buddha knowledge that all the Dharmas or laws are void and unreal
2.Bodhisattva knowledge of all things in proper discrimination
3.Buddha knowledge or perfect knowledge of all things in their every aspect and relationship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In Tien Tai Sect, the Three Wisdom is associated with the Three Dogmas of Void, Unreal and Mean.
Twelve Bases == 十二處
The Six Internal Bases and the Six External Bases are together called the Twelve Bases. Base implies the meaning of germinating and nourishing. All mental activities are germinated and nourished from these Twelve Bases.
”happiness of detachment”, or aloofness (s. prec)."Whoso is addicted to society and worldly bustle, he will not partake of the happiness of renunciation, detachment, peace and enlightenment" (A. VII, 86).
與基督教、伊斯蘭教並列的世界叁大宗教這一。公元前6世紀至前5世紀,釋迦牟尼創建于古印度。以後廣泛傳播于亞洲很多國家和地區,對許多國家的社會政治和文化生活産生過重大影響。
曆 史
起源 佛教創建時,印度已經進入了封建領主統治的農奴社會。當時印度傳統的吠陀天啓、祭祀萬能和婆羅門至上叁種信仰,以及婆羅門作爲一切智的壟斷者和神權統治的代表的地位開始動搖,成爲衆矢之的。自由思想家中出現了種種反傳統信仰的沙門思潮。
佛教屬于沙門思潮之一。創始人釋迦牟尼生于今尼泊爾境內的迦毗羅衛,是釋迦族的一個王子。關于他的生卒年月,在南、北傳佛教中,至今仍有種種不同的說法,但一般認爲生活于公元前6~前5世紀。他在青少年時即感到人世變幻無常,深思解脫人生苦難之道。29歲出家修行。得道成佛(佛陀,意譯覺者)後,在印度恒河流域中部地區向大衆宣傳自己證悟的真理,擁有越來越多的信徒,從而組織教團,形成佛教。80歲時在拘屍那迦逝世。
演變 佛教創立後,在印度幾經演變。佛陀及其直傳弟子所宣場的佛教,稱爲根本佛教。佛陀逝世後,弟子們奉行四谛、八正道等基本教義,在教團生活中維持著他在世時的施設和慣例。由于佛陀生前在世時于不同場合對不同的對象有著不同的說法,弟子們對此便産生不同的理解。約在佛來後100年,佛教分裂爲上座部、大衆部兩大派,稱根本二部。此後100余年間續有分裂,先後分成十八部或二十部,稱技末部派。關于部派分裂的次第、年代、名稱、地區均有不同的說法。當時佛教傳播的範圍,北至喜馬拉雅山麓,南至基斯那特河(克裏希那河)。一般認爲由上座部直接分出的最大一部是說一切有部。上座部(以說一切有部爲代表)和大衆部在教義上有較大差別。兩在部的主要差別是:①對法(事物、存在)的認識。大衆部認爲“過去未來,非實有體”、“現有體用,可名實有”,即認爲一切現實都依因緣生滅,過去的已經滅了,沒有實體,未來的沒有生起,也沒有實體,僅僅現在一刹那中才有法體和作用;說一切有部主張法體是永恒存在的,過法、現在和將來叁世也都是實有的,即所謂“法體恒有”、“叁世實有”,被稱爲我空法有論。②對佛陀的認識。大衆部認爲生滅于人間的釋迦牟尼佛是化身而非實身,佛陀的實身是積累極長期的修行而成,他有著無際的壽命和威力,所說一切言語爲隨機說法,並以一音說一切法;說一切有部不承認釋迦牟尼是化身,認爲佛說言語並非都是經教,也並不是一音說一切法。③對聲聞和菩薩的認識。大衆部強調菩薩廣度衆生的慈悲願力,輕聲聞而貴菩薩;說一切有部雖承認聲聞、緣覺、菩薩能修行根性和所修行道路有差別,但認爲佛與聲聞、緣覺所得解脫沒有差異。
公曆紀元前後,在佛教徒中流行著對佛塔的崇拜,從而形成了大乘最初的教團--菩薩衆。他們中間一部分人根據《大般若經》、《維摩經》、《妙法蓮華經》等闡述大乘思想和實踐的經籍,進行修持和傳教,形成了中觀派(空宗)和瑜伽行派(有宗)兩大系統,而將早期佛教貶稱爲小乘。
佛陀逝世後約500年,大乘中觀派興起。此派創始人龍樹,闡發“空”、“中道”、“二谛”的思想,其弟子提婆繼續弘揚龍樹的學說,使大乘佛教得以進一步發展。以後還有清辯和佛護、月稱等從不同的角度闡發中觀的思想,形成自續派和應成派。同時,小乘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經量部等,仍繼續發展。
佛陀逝世後約900年,瑜伽行派興起。此派尊基人是無著和世親。無著原是說一切有部僧人,因對說一切有部教理感到不足,而闡發大乘教義。其弟世親,原是說一切有部學者,後從無著改宗大乘,稱“千部論師”。無著世親弘揚“萬法唯識”、“叁界唯心”的唯識論,此後傳承主要有難陀、安慧、陳那、護法之後還有戒賢、親光等。
7世紀以後,印度密教開始流行,到8世紀以後,與印度教相接近。波羅王朝在那爛陀寺以外另建超戒寺,作爲研習和宣傳密教的中心;9世紀後,密教更盛,相繼形成金剛乘、俱生乘和時輪乘。11世紀起,伊斯蘭教的勢力逐漸進入東印度各地,到13世紀初,超戒寺等許多重要寺院被毀,僧徒星散,佛教終于在南亞次大陸消失。
傳播 佛教原來只流行于中印度恒河流域一帶。孔雀王朝時期,阿育王奉佛教爲國教,廣建佛塔,刻敕令和教谕于摩崖和石柱,從此遍傳南亞次大陸的很多地區。同時又派傳教師到周圍國家傳教,東至緬甸,南至斯裏蘭卡,西到敘利亞、埃及等地,使佛教逐漸成爲世界性宗教。
佛教向亞洲各地傳播,大致可分爲兩條路線:南向最先傳入斯裏蘭卡,又由斯裏蘭卡傳入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國。北傳經帕米爾高原傳入中國,再由中國傳入朝鮮、日本、越南等國。
佛教向斯裏蘭卡傳播,約在公元前3世紀的孔雀王朝時期。阿育王曾派他的兒子摩哂陀去斯裏蘭卡傳授上座部佛教。公元前1世紀,斯裏蘭卡出現了兩個佛教派別:大寺派和無畏山寺派。3世紀上半葉大乘佛教傳入斯裏蘭卡,在無畏山寺派中又分出了南寺派。5世紀初,覺音用巴利語對南傳叁藏進行了整理和注釋,確立了上座部教義的完整體系。大寺派被認爲是南傳佛教的正統派。緬甸、柬埔寨、老撾等國的佛教都承受斯裏蘭卡大寺派的法統。12世紀以後,由于外族和殖民主義者的侵入,斯裏蘭卡佛教曾兩度受到破壞,後再由緬甸和泰國重新傳入。
上座部佛教由斯裏蘭卡傳入緬甸約在4~5世紀。11世紀中葉,薄甘王朝的阿奴律陀王,建立緬甸最早的統一封建王朝,曾奉大寺派佛教爲國教。以後曆代王朝都保護佛教,建立了大量雄偉華麗的佛塔,如18世紀所建仰光大金塔等。
佛教由斯裏蘭卡傳入泰國約在12世紀左右。13世紀,泰國素可泰王朝宣布奉佛教爲國教。18世紀曼谷王朝諸王都笃信佛教。19世紀中葉以後,拉瑪四世對佛教進行改革,形成新舊兩派,綿延至今。1919~1927年刊行了全部叁藏注釋及藏外典籍。泰國目前是東南亞佛教興盛的國家,被稱爲“僧侶之國”。
5~6世紀時,佛教傳入扶南(早期柬埔寨),當時大小乘兼傳。6世紀扶南改稱爲真臘,宗教信仰爲大小乘佛教和印度教同時存在,這明顯地反映在宗教儀式和9~12世紀吳哥城的許多宮殿建築上。14世紀中葉後,柬埔寨淪爲泰國的屬國上座部佛教隨之傳入。以後,老撾又從柬埔寨傳入上座部佛教。
從5世紀起,佛教開始傳入印度尼西亞的蘇門答臘、爪哇、巴厘等地。據中國高僧義淨的記述,7世紀中葉印度尼西亞諸島小乘佛教盛行,以後諸王朝都信仰大乘佛教與印度教;至15世紀伊斯蘭教開始盛行。
約在公曆紀元前後,佛教傳入中國。在漢代被視爲神仙方術的一種。至南北朝時傳播于全國,出現了很多學派。隋唐時期進入鼎盛階段,形成了很多具有中國民族特點的宗派。宋代以後,佛教各派趨向融合,同時儒、佛、道的矛盾也漸趨消失。7~8世紀佛教分別由印度和中國漢族地區傳入中國西藏,至10世紀中葉後形成藏語系佛教,後又輾轉傳到四川、青海、甘肅、蒙古和俄國布利雅特蒙古族居住的地區。
大約在2世紀末,佛教從中國傳入越南。在4~5世紀時獲得廣泛傳播。10~14世紀,越南佛教進入興盛時期。泰國和緬甸佛教對越南佛教也産生影響。
4世紀後半葉佛教由中國傳入朝鮮高句麗。7世紀新羅王朝統一朝鮮半島後,由中國傳入的華嚴宗、法相宗、律宗、禅宗都很盛行,以後禅宗尤爲興盛。14世紀末刊行了《高麗藏》。14世紀李氏王朝雖然一度采取排佛崇儒的政策,但朝鮮佛教仍然有所發展,17世紀中葉以後開始衰落,至近代又有所複興。
6世紀,佛教從中國經朝鮮傳入日本,此後一直成爲日本的主要宗教。7世紀初,聖德太子在《十七條憲法》中要求全體臣民“皈依叁寶”。從中國隋唐時期開始,日本向中國派出了大批留學僧,中國佛教的主要宗派相繼傳入日本。12世紀以後,日本佛教形成很多民族化的宗派。
在印度阿育王時傳至敘利亞、埃及等國的佛教,以後又傳到非洲一些地區,但影響不大。
約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佛教先後傳入歐洲和北美。1906年英國成立“英國佛教協會”,歐洲佛教徒開始有自己的組織。以後英、法、德、瑞士、瑞典、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國都有佛教僧團和研究機構。佛教傳入美國後,又北傳加拿大,南傳巴西、秘魯、阿根廷等國。
目前佛教已傳播到世界各大洲。但主要仍集中在東亞和東南亞一帶,這個地區的佛教信徒人數遠遠超過其他宗教信徒。
派 系
傳教傳播到每一個地區以後,由于受到當地社會、政治、文化的影響,形式和內容都有相應的變化,形成許多宗派。
中國:有漢語系、藏語系和巴利語系叁大系統。它們在發展過程中各自形成一些學派和宗派。漢語系佛教主要有天臺宗、叁論宗、法相宗、律宗、淨土宗、禅宗、華嚴宗、密宗等;藏語系佛教主要有甯瑪派、噶當派、噶舉派、薩迦派、格魯派。此外還有希解、覺宇、覺囊、夏魯等幾個小派。其中格魯派的規模最大。巴利語系佛教主要有潤(又分擺罷、擺孫二個支派)、擺莊、多列(又分達拱旦、蘇特曼、瑞竟、緬坐四個支派)、左抵四派(見中國佛教)。
日本:有天臺宗、真言宗、淨土宗、淨土真宗、禅宗(臨濟、曹洞、黃檗)、日蓮宗等;現代尚有屬于日蓮系的新興宗派創價學會、立正佼成會等(見日本佛教)。
朝鮮:有曹溪宗、涅槃宗、太古宗和圓佛教等(見朝鮮佛教)。
斯裏蘭卡:早期有大寺派、無畏山寺派和祗多林寺派;現代有暹羅派、阿摩羅普羅派、羅曼那派等叁大派(見斯裏蘭卡佛教)。
越南:有滅喜禅派、無言通禅派、草堂禅派、竹林禅派、了觀禅派和禅淨合一的蓮宗派等(見越南佛教)。
緬甸:早期有僧伽羅僧伽派、末羅姆摩僧伽派、偏袒派、全纏派、現善法派、瑞琴派、門派等。
泰國、柬埔寨、老撾:主要佛教宗派有法相應部和大部派。
教 義 與 經 典
基本教義 原始佛教的主要教義有四谛、緣起、五蘊以及無常、無我等。公曆紀元前後,大乘佛教興起,陸續出現一批闡發大乘思想的經典,在理論上發揮了空、中道、實相、六度的學說,對教義有所發展。其中主要的有無住涅槃、緣起性空和唯識說。
佛教傳入中國後,教義上有許多創新。主要的有叁谛圓融、一念叁千以及頓悟、十玄、六相和叁觀等。
經典 佛教典籍分爲經、律、論叁藏。“藏”(Pitaka)的原意是可以盛放東西的竹箧,有容納、收藏的含義,佛教用以概括全部佛教典籍。經是釋迦本人所說的教義;律是佛陀爲教徒製定的必須遵守的規則及其解釋;論是爲闡明經、律而作的各種理論的解釋和研究。尚有一部分佛教僧侶、學者對叁藏所作的注疏、撰述,稱爲“藏外典籍”。叁藏在南北朝時稱“一切經”,隋代以後稱“大藏經”。
大藏經按語系劃分,一般認爲有叁大系統:巴利語系、漢語系、藏語系。梵文經典只有少量殘存于尼泊爾、印度和中國。近年來,中國新疆和克什米爾又發現了一些,主要是大乘經典。
巴利語系大藏經 流傳在斯裏蘭卡,緬甸、柬埔寨、老撾、印度、泰國和中國雲南的傣、布朗和德昂等少數民族地區,主要是上座部佛教的經典,現存的最完善版本巴利語大藏經,是1954~1956年間緬甸政府召集的第六次結集時勘定的。另外,這個體系也包括用僧伽羅全羅文,泰文、緬甸文、高棉文和老撾文等譯出的佛典。
漢語系大藏經 流傳在中國漢族和朝鮮、日本、越南等國。主要內容爲翻譯印度的佛教經、律、論和中國、朝鮮等國僧人的撰述。漢語系的佛經大部分是從梵文譯出的,一部分是從巴利語或西域語言(胡語)譯出的,版本甚多。第一次刻本是宋開寶四年(971)所刻的《開寶藏》。後曆宋、遼、金、元、明、清各代,有22種刻本和排印本,另外朝鮮和日本也刊行多種。據《開元釋教錄》載,入藏的經典有1076部,5048卷,其中屬于大乘經、律、論的638部,2745卷,屬于小乘的330部,1762卷。又據元代《至元法寶勘同總錄》載入藏經典爲1532部,5814卷。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經》(1932)共收3493部,13520卷。目前中國正在編纂《中華大藏經》,擬收23000卷,從1984年起已陸續出版發行。
藏語系大藏經 流傳在中國藏、蒙、土、羌、裕固等民族以及尼泊爾、不丹、錫金、蒙古、蘇聯西伯利亞地區,內容分爲甘珠爾、丹珠爾、松繃叁大類。甘珠爾又名正藏,收入律、經和密咒叁個部分;丹珠爾也稱續藏,收入贊頌、經釋和咒釋叁個部分;松繃即雜藏,收入藏、蒙佛教徒有關著作。藏文大藏經自1313~1939年,各地共刻出11種不同的版本。
另有從漢語或藏語轉譯的蒙文大藏經、滿文大藏經和西夏文大藏經。
僧 伽 製 度
出家僧尼共同遵守的製度、規定及傳統習慣。相傳釋迦牟尼成道後,到鹿野苑爲 陳如等五人叁轉四谛法輪,同時始建僧團。但此時還未製戒,還沒有傳戒所規定的僧數。根據《毗奈耶》卷一所述,釋迦“證覺”後第13年有蘇陣那犯過,始與諸比丘結戒,創製波羅夷(意譯爲棄,即棄于佛法之外)不共住戒法。以後比丘越來越多,犯過失的也隨之增多,于是陸續製定相應的禁戒,逐漸形成系統而完備的律製。佛教分成上座、大衆兩個部派以後,南傳佛教奉行上座部律,至今不衰。由于對律製的理解和奉行漸有差異,因而各國佛教又分成若幹派別,僧伽除了有共同遵奉的戒律外,還有適應本國情況的僧團製度。有的國家還設有管理全國僧伽事務的僧王、僧議會和僧內閣或大長老會等。叁國魏嘉平年間,大衆部的《摩诃僧祇律》戒本傳入中國,北傳佛教僧衆當時奉爲准繩。後律典翻譯漸多,從東晉到宋、齊、梁時代,中國僧衆主要奉行說一切有部《十誦律》。後因提倡法藏部《四分律》的人增多,唐道宣便依據《四分律》建立律宗。此後漢族地區僧衆一直奉行此律。
中國藏、蒙等地區佛教都奉行說一切有部律,有些寺廟還訂立清規。如格魯派拉薩叁大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都有自家的清規,它們設有“堪布”(相當于漢地叢林的“住持”)、“翁則”(負責食欲念誦修持,相當于漢地叢林的“維那”)、“格貴”(蒙族佛教叫“格斯貴”,俗稱“鐵棒喇嘛”,監察僧衆勤惰,相當于漢地叢林的“僧值”)、“涅巴”(管家,職掌庫房財務等)、“強佐”(管理紮倉行政事務和財産)等職分司各事。
中國傣族等地區巴利語系佛教的最高領袖稱“松迪阿伽摩尼”,寺院住持稱“都龍”,奉行的律部和僧製與南傳緬甸上座部佛教大同小異。
日本佛教的律製主要是中國唐代鑒真傳去的,也是《四分律》。後來有些寺院又傳中國寺院的清規。日本佛教管轄一宗一派的首領一般稱“管長”,但有些宗派如天臺宗稱“座主”,西本願寺派稱“門主”,大谷派稱“法主”等。天臺、真言、禅、淨等各宗各派也都各有自家的規製。
佛事儀式與節日
佛事儀式 原是釋迦時代所行的示教活動,傳到中國後演變爲應赴社會的經忏、佛事等一套固定儀式。主要有忏法、水陸法會、盂蘭盆會、焰口等。藏族地區的佛事儀式,其誦經說法、傳召大會等顯宗法事與漢族地區佛教基本相同。另外還有密宗的傳法灌頂和修法等儀式。傣族地區佛事儀式則或多或少帶有當地居民固有的鬼神崇拜和精靈活崇拜等的痕迹。
主要節日 有佛誕節(亦稱浴佛節)、成道節(亦稱佛成道日、臘八節)、涅槃節、觀音節(中國漢族地區于農曆二、六、九叁個月的十九日爲紀念觀音的節日)、世界佛陀節(亦稱維莎迦節,即南傳佛教將釋迦的誕生、成道、涅槃並在一起紀念的節日)、驅鬼節和跳神節(藏族地區佛教節日)、潑水節(傣族佛教節日)、佛牙節(斯裏蘭卡的佛教節日)等。有些節日已成爲民俗。
文 化 藝 術
佛教文化藝術包括文學、美術、音樂、建築等,主要用于表現佛教信仰和宗教生活。古印度佛教文化隨著佛教的發展取得了較高的藝術成就,隨著佛教的傳播而傳向世界各地,並與當地文化相結合,成爲它們民族文的組成部分。
文學 數千卷印度佛典,如《維摩經》、《妙法蓮華經》、《楞嚴經》等,本身就是瑰麗的文學作品,向爲文人所喜愛。《百喻經》已被譯爲多種文字,其中的譬喻故事被認爲是世界文學中的珍品。敘述佛陀前生的《本生經》(《本生譚》)是著名的傳記文學。馬鳴的《佛所行贊》是印度著名的長篇敘事詩之一。其他如佛教典籍中的偈頌、贊、散文、故事、俗講、變文、語錄、傳記、遊記、文集等,均爲優美的佛教文學作品。中國、日本、斯裏蘭卡的很多著名的文學作品,都是在佛教的影響下,汲取本國傳統文學的藝術形式,逐漸形成的一種獨具風格的文學作品。它帶來了新的意境、新的文體和新的命意遣詞方法。《維摩經》、《百喻經》等,鼓舞了中國晉、唐小說的創作;俗講、變文對後來的平話、小說、戲曲等中國通俗文學的形成,有一定的淵源關系;禅宗語錄不僅爲宋明理學家所仿效,也影響到後來的民間文學作品。
美術 包括佛教繪畫、雕刻、塑像等。古印度阿育王時代所立石柱,柱頂有獅子、象、牛、馬、寶輪等雕刻,莊嚴華美。當時還建有許多石塔,以藏佛舍利,外繞石欄,镌刻浮雕圖案。在巴雅、貝德薩、巴爾胡特、桑奇等地,早期佛教的建築、雕刻達到很高的水平。犍陀羅佛教藝術汲取古希臘、羅馬藝術精華,創造出釋迦牟尼的各種形象,頗具特色。埃羅拉阿旃陀石窟的藝術一直脍炙人口,是印度引爲驕傲的“藝術之宮”。以上這些佛教藝術,對亞洲各國都發生過重要的影響。中國佛教藝術,先是仿效印度,後來逐漸發展成具有中國民族風格和特色。初期在絲綢之路上,新疆的克孜爾千佛洞壁畫和敦煌莫高窟北魏壁畫,受印度佛教美術影響較多,但同一題材,其內容和表現方法已有所不同。梁代張僧繇的佛畫,創立了“張家樣”;北齊曹仲達的佛畫,創立了“曹家樣”。曹畫的人像,衣服緊貼全身而顯露曲線,他所創造的風格,後人胃之“曹衣出水”。到了隋唐地代,佛教美術已經中國化。吳道子在長安、洛陽畫了300多幅佛畫,人物奮袂,衣裙飛舞飄動,富有運動感,後人稱爲“吳帶當風”。敦粕莫高窟等唐代壁畫,是中國佛教學術的代表。在雕塑方面,北魏至隋唐,創造了規模巨大的石窟,以雲岡、龍門的石刻爲代表,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敦煌與麥積山的唐代彩塑,更具中國特色。宋元以後,佛寺盛行泥塑佛像,亦爲中國佛教美術所特有。藏傳佛教美術,既與漢族地區佛教美術有一定的淵源關系,又受印度、尼泊爾佛教美術影響,獨具風格。拉薩的布達拉宮,藏有大量佛畫與金銅佛像以及刺繡與木刻的板畫佛像,都帶有西藏地方特色。青海塔爾寺以各色酥油製作的酥油花,更是一種特殊佛教美術作品。
音樂 有梵呗、佛曲等形式。梵呗亦叫贊呗,是以短偈形式贊頌佛、菩薩之頌歌,起源于古印度。相傳叁國魏陳思王曹植曾作梵呗六契(章),即後世後傳《魚山梵》。梵呗主要用一講經儀式、六時行道(後世形成爲朝幕課誦)和道場忏法等,謂之“叁啓式”。隋唐前流行的梵呗有《如來呗》、《雲何呗》等。近世禅林流行的梵呗尚有“四大祝延”、“八大贊”等,但已通稱爲唱念。佛曲,即將佛經配上樂譜進行諷詠。相傳7世紀時,即有在今緬甸境內的骠國送給中國佛曲10種,並派來樂工32人。至唐代,佛曲已相當普遍。當時每唱佛曲,常配以笙笛。今只用點板,配以铛、铪等敲唱。在敦煌雜曲中還保留有一部分佛曲作品。佛教的古音樂對日本“雅樂”的韻律也有重要影響。
建築 主要爲佛教寺塔。古印度有名寺塔不少,如著名的菩提伽耶、那爛陀遺址,規模極爲宏大。東南亞諸國均有同類建築。柬埔寨的吳哥寺窟,緬甸的仰光大金塔,印度尼西亞的婆羅浮屠,阿富汗的巴米揚崖壁大佛像,都是聞名于世界的佛教建築。中國佛教建築是隨著佛教傳入而發展起來的。最古老的佛教建築爲石窟寺,系根據古印度佛教造型藝術,結合中國傳統的形式建築的。中國的佛教石窟爲數甚多,其中敦煌、雲岡、龍門尤爲著名。中國佛塔的建築,起源甚早,現存的上海龍華寺塔和蘇州報恩寺塔,相傳都是叁國時代創建而經後人重修的。原來印度的佛塔是覆缽狀的圓墳形,上飾竿和傘,後發展成相輪(在塔頂豎一根金屬刹,用七重或九重鐵環套在刹身)。傳入中國後,結合中國的民族形式,大都建成可供人憑眺的樓閣式建築。現存的塔可分二類,一是印度式的,但也帶有中國特色;二是另式擴要采取中國原有樓閣形式,平面正方形和八角形居多,一般爲七至九層。結構有木塔、磚塔、磚木塔、石塔、銅塔、鐵塔和琉璃磚塔等。西藏的佛寺建築,與漢族地區略有不同。一般都有龐大的建築群所有建築體現了藏族古建築藝術的鮮明特色和漢藏文化融合的風格。北京的雍和宮,拉薩的布達拉宮,承德的外八廟等是這種建築的典型。日本的東本願寺,朝鮮的佛國寺都采用木結構的殿堂形式,雄偉壯麗,是世界知名的古刹。(趙樸初)
佛教僧尼共同遵守的製度、規定及傳統習慣。
出家 佛教信徒爲求解脫而出家修行。這種製度原非佛教所創始,古印度早有此風尚。佛教徒出家,先要剃發,這是取得僧人資格的必要條件。一般出家人不留胡須,但中國出家僧人剃後仍有複留者。南方國家和中國傣族地區僧人一律不留須。僧人不是充當人、神之間的中介的神職人員,也不能代人祈福禳災或代神降福免罪。藏傳佛教中噶舉派、薩迦派等的傳法者在家和出家的都有。格魯派堅持出家製度,寺院有嚴格的宗教生活。泰國、緬甸和中國傣族地區佛教的出家製度有所不同,男子一生中或者在未成年以前都要出家一次,到寺廟中過僧團生活,接受佛教教育,過了一段時間再還俗。出家時間長短不一,有的只有叁個月,有的數年或數十年,終生爲僧的極少。
受戒 佛教徒出家,成爲沙彌和沙彌尼,必須受持十戒:不殺生、不偷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不塗飾香鬘、不視聽歌舞、不坐高廣大床、不非時食、不蓄金銀財寶。以後不須受具足戒。對比丘和比丘尼要求更嚴格。中國漢地實行昙無德部《四分律》,比丘戒有250條,比掭經戒爲348條。藏傳佛教實行說一切有部律,比丘戒爲258條。東南亞佛教比丘戒爲227條,出家人依戒法規定受持此戒,即取得正式僧尼資格。中國漢族僧尼,由于信仰大乘,除受上述兩種戒外,還規定須受菩薩戒。在受此戒時有在頭頂上燒香疤的習慣。據說至元代已形成製度。1983年12月,中國佛教協會在《關于漢族佛教寺廟剃度傳戒問題的決議》中,認爲這種習慣,“並非佛教原有的儀製,因有損身體健康,今後一律廢止。”其他民族僧人受戒,原無此項規定。
安居 亦稱夏安居、雨安居。古印度在雨季的叁個月裏,禁止僧尼外出,認爲此時萬物滋生,外出行走,易傷草木小蟲,應定居于一處,坐禅修學,接受供養。這段時間稱爲安居期。在中國,安居期爲農曆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稱夏坐或坐夏。安居前一日稱結夏,安居終了舉行自恣羯磨,稱解夏。
羯磨 意爲“會議辦事”。僧團按戒律規定,處理僧團或僧侶個人事務時,必須由一定範圍內的全全僧衆集會決定。一般表決方式爲口頭問答,征求同意。同意的不說話,不同意的表示意見。大家不說話,羯磨師(執行主席)就說:“僧人默然故,是事如是持。”有受戒羯磨、布薩羯磨、自恣羯磨以及臨時商辦某事而舉行的羯磨等。
素食製度 中國漢族僧尼特有的禁止肉食的製度。比丘戒律中原無此項規定,是梁武帝蕭衍根據《大般涅槃經》等的教義提倡而普遍實行的。中國蒙藏族喇嘛一般都吃肉;中國傣族和南方國家僧人一樣,他們托缽乞食或受人供養,也不排除肉食。大小乘戒律規定僧人不准吃葷,乃禁食大蒜、大蔥等氣味濃烈、刺激性較強的食物,不是禁止肉食。
叢林清規 叢林,原稱“阿蘭若”意爲森林、叢林。印度原用以稱僧衆住處。佛教建立寺院後,泛指佛寺。清規即僧衆日常應遵行的規定。在古印度,佛教原規定“叁衣一缽,日中一食,樹下一宿”。佛教開始傳入中國時,原也仿效“依律而住”,但這種不事生産的乞食製度,同中國社會生活不相適應,因此逐漸建立了僧人日常行持、說法、普請(勞動)等的規則。中國最早是東晉道安立下的規範。唐代百丈禅師根據禅宗僧伽發展的需要,製定了著名的《百丈清規》,其中規定僧侶在修道的同時,必須參加農業生産,自食其力,“一日不作,一日不食”,過農禅的生活。但《百丈清規》久已失傳。現全國僧衆遵行的《敕修百丈清規》,是元德輝禅師參照唐宋諸家清規,依托百丈之名修訂的。
寺院管理製度 古印度僧團中原只有執掌、監督進食等事項的上座,稱爲維那,此外別無他職。傳入中國後,逐漸形成嚴格的寺院管理製度。唐以前僧職有上座《全寺之長)、寺主(主管一寺事務)、維那(管僧衆庶務),稱爲“叁綱”。唐以後禅宗寺院職位繁多,主管一寺的稱住持,亦稱方丈、堂頭和尚。下設執事僧,一般有西序頭首和東序知事。西序有前堂首座和後堂首座(統領全寺僧衆)、書記(執掌文書)、知藏(掌佛教經籍)、知客(負責接待處來賓客)、知浴(掌管浴室)、知殿(管佛殿、法堂的香燈)等。東序有都監事(總管寺務)、維那(領衆熏修,執掌僧衆威儀進退綱紀)、副寺(掌管財務、總務)、典座(管理飲食、住宿等)、直歲(管理寺內勞務)等。
藏傳佛教的寺院,有執堂全寺僧衆紀律的協敖;管劄倉內僧衆紀律的格貴;劄倉主持人勘布;領僧從集體誦經的翁則;管理劄倉行政事務和財産等的強佐;管理劄倉內學經事務的雄賴巴等。蒙族地區寺院僧職大體與西藏相同。
傣族聚居地區,佛教僧製最高領袖爲松迪阿伽摩尼(大僧正長老),其下有松迪(僧正長老)、帕召祜(闡教長老)、僧伽羅阇(僧王,僧主長老)、沙密(沙門統長老)、祜巴(都統長老)、都(比丘)、帕(沙彌)等。
東南亞一些流行佛教國家的寺院組織和僧伽製度,甚爲複雜。泰國僧伽是按行政區劃分的,在中央設有僧王、大長老會、僧侶法庭、教學監督部等,地方設有僧長、僧官等,僧侶還劃分各種品位等級,分別負責寺廟的管理工作。
佛教傳入歐美後,寺院組織爲了適應西方社會生活方式,有了很多變化。有些佛教派別的寺院稱爲教會,和基督教一樣劃分爲若幹教區,每個教區轄有若幹教會和附屬團體,教區和教會都設有專職僧侶,如美國佛教會還附有佛教青年會、婦女會等。
Tiesaluo
師子國(今斯裏蘭卡)比丘尼。南朝宋元嘉十年(433)帶領十位比丘尼隨該國船主難提到中國建康(今南京),應景福寺尼慧果和淨音之請,于元嘉十一年在南林寺設壇傳戒,請僧伽跋摩爲傳戒師,爲叁百余尼僧重受具足戒。創中國尼僧如律如法從二部僧衆受比丘尼戒之始。中國婦女出家爲尼者,東漢時阿潘出家,僅受叁歸依;其後受具足戒者,始于東晉洛陽竹林寺淨檢尼等從昙摩羯多受戒,但僅系一邊授戒,並非全戒。故元嘉六年師子國比丘尼八人來建康時,曾詢及中國尼僧受戒情況,認爲戒本從僧而發,雖二衆不全,以從權之故,無妨尼僧得戒。如能重受,當然更好。先是慧果、淨音等尼曾請求求那跋摩主持爲她們重行受戒,求那跋摩也認爲如律重受更好,但師子國比丘尼不滿十人,而且正在學習漢語,最好是再行邀請外國比丘尼前來,湊足十人之數,不久求那跋摩去世,直到鐵薩羅等十一尼來後,方改請僧伽跋摩主持傳戒,但遭到祗洹寺慧義的反對,認爲無需重受。僧伽跋摩幾經和慧義辯論,終于說服慧義,而且還派遣他的弟子慧基等人參與傳戒儀式。(童玮)
”light-kasina-exercise”; s. kasina.
A. Anguttara Nikáya (figures refer to number of book (nipáta) and Sutta)
Abh. Abhidhamma Pitaka (Canon)
Abh. S. Abhidhammattha Sangaha
Abh. St. Abhidhamma Studies, by Nyanaponika Thera (B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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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hasálini (Com. to Dhammasangani)
Atthasálini Tr. The Expositor, tr. by Maung Tin. PTS Tr. Series
Boehtl. Otto Boehtlingk, Sanskrit-W?rterbuch
BPS Buddhist Publication Society, Kandy
CNid. Cúla Niddesa
Com. Commentary
D. Dígha Nikáya (figures: number of Sut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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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 Kathávatthu
Khp. Khuddakapátha
Khp. Tr. Minor Readings & Illustrator, tr. (of Khp.& Com) by ?ánamoli Thera.
PTS Tr. Series
M. Majjhima Nikáya (figures: number of Sutta)
MNid. Mahá Niddesa
Mil. Milinda Pa?há
Path Path to Deliverance, Nyanatiloka (BPS) (figures: paragraphs)
Patth. Patthána
Pts.M. Patisambhidá Magga
PTS Páli Text Society”s editions
Pug. Puggala-Pa??atti (figures: paragraphs)
R. Und. Right Understanding, tr. (of M. 9 & Com.) by Soma Thera (BPS)
S. Samyutta Nikáya (figures: numbers of Samyutta and Sutta)
Sn. Sutta Nipáta (figures numbers of verses)
Tab. Table at the end of the book
Therag. Theragáthá
Tr. Translation
Vibh. Vibhanga
Vis.M. Visuddhi Magga (figures numbers of chapter & the paragraphing in Path of Purification, tr. by ?ánamoli Thera, 3rd ed., BPS)
WHEEL THE WHEEL publ. by BPS
W.of B. The Word of the Buddha, Nyanatiloka (BPS)
Yam. Yamaka
identical with the 2nd link of the paticca-samuppa^da (q.v.), sankha^ra (q.v.; under I, 1) or karmaformations .
attention, mindfulness; s. sati, satipatth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