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樣事物的存在都有其自己一定的因緣條件。 - 莊春江居士編
指密教胎藏界曼荼羅大日如來所結之印。又作大日定印。即右手掌上仰,安于左手掌之上,兩拇指頭相接。其中右手五指表示佛界之五大,左手五指表示衆生界之五大,二手相疊表示生佛不二之義,拇指(空指)指頭相拄表示空大之融通無礙,以其相寂靜不動,故稱爲法界定印。守護經卷二陀羅尼品謂此印爲第一最勝叁昧印,大日經卷四密印品、一字頂輪王經密印品等則以此印爲釋迦牟尼大缽印、如來缽印。此印與妙觀察智印(彌陀定印)稍異。[大日經疏卷十叁、卷二十、諸儀軌 禀承錄卷十一](參閱“定印”3176)
(印相)胎藏界大日之入定印,金剛界大日之智拳印,總名爲法界定印。
雜集論七卷十四頁雲:分位決定者:謂現法受等分位決定業。如由此業,于現法中,必定受異熟;由此業、必受生異熟;由此業、必受後異熟。 - 朱芾煌
(印相)叁部定印之一,佛部之入定印也。見定印條。
如生不定中說。 - 朱芾煌
因明用語。共,梵語sa^dha^rana;不定,梵語anaika^ntika。因明叁十叁過中,因(理由)十四過之第五,六不定之一。爲因之範圍太廣,竟遍通于宗同品與宗異品之過失。因明入正理論(大叁二·一一下):“共者,如言“聲常,所量性故”,常、無常品皆共此因,是故不定。爲“如瓶等,所量性故”,聲是無常;爲“如空等,所量性故”,聲是其常。”
因常、無常皆有所量性,同異雙方共有此因。瓶等是無常品、宗異品,而有所量性,則聲音既是所量,亦應無常,然空等是常品、宗同品,亦有所量性,則聲音既是所量,又應當爲常。具有所量性之事物中,包含常與無常,究應以何者爲准,不能決定,故此因爲不定因。至其所以不定,起于宗同品與宗異品之共有此因(即因第叁相異品遍無性未能完成),故稱共不定。[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末](參閱“六不定過” 1253)
即舍離第二禅之喜、樂,而得“離喜妙樂”之禅定。即色界四禅中之第叁禅。[解脫道論卷二](參閱“叁禅天”686、“四禅”1843)
即舍離第叁禅之妙樂,而得不苦不樂感受之禅定。即色界四禅中之第四禅。[解脫道論卷二](參閱“四禅”1843)
即脫離欲界,而得喜、樂感受之禅定。即色界四禅中之初禅、二禅。[解脫道論卷二](參閱“二禅”249、“四禅”1843、“初禅”2792)
謂相會者終必分離。佛遺教經(大一二·一一一二中):“世皆無常,會必有離,勿懷憂也,世相如是。”即謂世事無常之意。[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
(術語)言世之常會者,必有離散之時也。遺教經曰:“世皆無常,會必有離。”涅槃經二曰:“夫盛必有衰,合會有別離。”未生怨經曰:“盛者即衰,合會有離。”法句經曰:“合會有離,生者有死。”
成唯識論九卷十六頁雲:二、集福王定。謂此自在,集無邊福;如王勢力,無等雙故。 - 朱芾煌
(傳說)摩诃摩耶經下曰:“摩诃迦葉共阿難結集法藏,事悉畢已,摩诃迦葉于狼迹山中入滅盡定。”毗婆沙論百叁十五曰:“尊者大迦葉波,入王舍城最後乞食。食已未久,登雞足山。山有叁峰,如仰雞足,尊者入中結跏趺坐。”西域記九曰:“屈屈吒播陀山(唐言雞足),亦謂窭盧播陀山(唐言尊足),高巒陗險。(中略)其後尊者大迦葉波,居中寂滅,不敢指言,故言尊足。”
(術語)與金剛喻定,金剛叁昧同。言菩薩最後之禅定,堅利如金剛,能伏滅微細之煩惱也。仁王經上曰:“四辨四攝,金剛滅定,一切功德皆成就。”天臺疏上曰:“金剛滅定者,十地上忍定。如金剛碎煩惱山,自不傾動,亦名首楞嚴定。”
與金剛叁昧同義。 - 陳義孝編
雜集論十卷十四頁雲:金剛喩定者:謂居修道最後斷結道位所有叁摩地。此複略有二種。謂加行道攝。無間道攝。加行道攝者:謂從此已去,不爲一切障所礙,而能破一切障。無間道攝者:謂從此無間,盡智無生智生。又此叁摩地,無間,堅固,一味,遍滿。雲何此金剛喩定名無間?謂此相續流,非世間行所間缺故。堅固者:非一切障所壞;能壞一切障;極堅猛故。一味者:無分別性,純一味故。遍滿者:緣一切所知法共相真如爲境故。爲顯此義,薄伽梵說:如大石山,無缺無隙無穴一段,極善圓滿。十方猛風所不動轉。
二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十頁雲:卽此所說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爲金剛喩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道中,此定相應最爲勝故。
叁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八卷一頁雲:問:何故名爲金剛喩定?答:無有煩惱不斷不破不穿不碎。譬如金剛,無有若鐵若牙若貝若珠若石等,不斷不破不穿不碎。是故此定名金剛喩。假使具縛有情身中,能起此定;爾時卽能頓斷叁界一切煩惱。雲何知然;金剛喩定現在前時,頓證叁界見修所斷煩惱斷故。問:此無間道,四蘊五蘊爲自性;何故但說定耶?答:定遍增故。如見道,五蘊爲自性。見遍增故;但名見道。如現觀邊世俗智,四蘊五蘊爲自性。智遍增故;但說名智。如四通行,四蘊五蘊爲自性。通慧偏增故;但名通行。如是此道,雖四蘊五蘊爲自性;而定偏增,是故但名金剛喩定。問:何故此道定偏增耶?答:非想非非想處下下煩惱,難斷難破,極難越度;須堅固定,爲所依止,發大精進,乃能除遣。譬如有人,欲殺香象,先安其足;後發武勇,成其殺事。是故此道,定用偏增。複次非想非非想處下下煩惱,最極微細,不明不顯,難可覺知;須依勝定,令心澄細,方能除斷。如善射者,欲射毛端;依巧便法,令心澄細,發箭方中。是故此道,定用偏增。如彼卷一頁至十一頁廣說。 - 朱芾煌
梵語vajropama^-sama^dhi。指如金剛一般堅利之定。又作金剛叁昧、金剛滅定、金剛心、頂叁昧。定,其體堅固,其用銳利,可摧毀一切煩惱,故以能破碎諸物之金剛比喻之。此乃叁乘學人之末後心,亦即小乘聲聞或大乘菩薩于修行即將完成之階段,欲斷除最後煩惱所起之定;生起此定可斷除極微細之煩惱而各得其極果,于聲聞之最高悟境可達阿羅漢果,于菩薩則得佛果。
一般稱斷煩惱之階位爲無間道,而由此證得真理之階位稱爲解脫道,遂以起金剛喻定相當于無間道,由此得阿羅漢果或佛果亦相當于解脫道,故能起金剛喻定之無間道,亦稱爲金剛無間道。[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八、大智度論卷四十七、俱舍論卷二十四、成唯識論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