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四卷十八頁雲:如無記法、得有別異;善不善得、亦有異耶?亦有。雲何?謂欲界系善不善色、得無前起;唯有俱生、及後起得。 - 朱芾煌
集論二卷十頁雲:何等生得不善?謂由串習不善故;感得如是異熟。由此自性,卽于不善,任運樂住。 - 朱芾煌
集論二卷九頁雲:何等勝義不善?謂一切流轉。
二解 俱舍論十叁卷十五頁雲:勝義不善、謂生死法。由生死中諸法,皆以苦爲自性,極不安隱,猶如痼疾。 - 朱芾煌
(名數)見善惡條。
十種不良善的行爲。見十惡條。 - 陳義孝編
俱舍論卷十叁謂諸法之善與不善可由勝義、自性、相應、等起四種因素以決定。其中之四種不善,即:(一)勝義不善,謂由真谛之實義定不善之義,則知一切之有漏生死法,總爲不善。蓋此中雖有善、有不善,但皆以苦爲自性,猶如痼疾,極不安穩。(二)自性不善,指無慚、無愧,及貪嗔癡叁不善根。蓋有漏法中,此五法之自體不善,猶如毒藥。(叁)相應不善,指與無慚、無愧、貪嗔癡相應,而同時俱生之一切心、心所。蓋由相應方成不善之性,若不相應,則不然,猶如摻雜毒藥之水。(四)等起不善,爲自性不善與相應不善所引起之身、語二業與不相應行法。蓋依善起善,依惡起惡,能起與所起同等,故稱等起不善,如飲毒藥汁而生之乳。(參閱“四種善” 1814)
(名數)一、勝義不善,由真谛之實義,定不善之義也。依此義,則一切之有漏法即生死法,總爲不善。以此中雖有善有不善,然皆以苦爲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故也。二、自性不善,無慚無愧及貪嗔癡之叁不善根也。以有漏法中,此五法自體不善,猶如毒藥故也。叁、相應不善,與彼相應同時俱生之一切心心所也。以他之心王及心所,必與無慚無愧叁不善根相應,力成不善之性,若不相應,則不然,如雜毒藥之水故也。四、等起不善,身業與語業也。以此爲自性不善與相應不善所引起之不善(依善起善,依惡起惡,能起所起同等,謂之等起),如飲毒藥汁而生之乳故也。見俱舍論十叁。
諸法之善與不善,可由勝義、自性、相應、等起四種因素以決定。其中之四種不善,即:一、勝義不善,謂由真谛之實義定不善之義,則知一切之有漏生死法,總爲不善。蓋此中雖有善、有不善,但皆以苦爲自性,猶如痼疾,極不安穩。二、自性不善,指無慚、無愧,及貪、嗔、癡叁不善根。蓋有漏法中,此五法之自體不善,猶如毒藥。叁、相應不善,指與無慚、無愧、貪嗔癡相應,而同時俱生之一切心、心所。蓋由相應方成不善之性,若不應,則不然,猶如摻雜毒藥之水。四、等起不善,爲自性不善與相應不善所引起之身、語二業與不相應行法。蓋依善起善,依惡起惡,能起與所起同等,故稱等起不善,如飲毒藥汁而生之乳。見《俱舍論》卷十叁。參閱“四種善”條。 - 于淩波居士著
集論二卷九頁雲:何等隨逐不善?謂卽彼煩惱隨煩惱習氣。 - 朱芾煌
集論二卷十頁雲:何等損害不善?謂于一切處起身語意種種邪行。 - 朱芾煌
集論二卷十頁雲:何等所治不善?謂諸對治所對治法。 - 朱芾煌
集異門論叁巻五頁雲:貪不善根者:貪雲何?答:謂于欲境、諸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樂,迷悶,耽嗜,遍耽嗜,內縛,欲求,耽湎,苦集,貪類,貪生,總名爲貪。不善根雲何?答:謂此貪法、是不善性,能爲無量不善法根;是故此法、能爲病根,癰根,箭根,惱根,苦根,穢根,濁根,諸雜染根,不清淨根,不鮮白根;是故名爲貪不善根。 - 朱芾煌
(術語)見善惡條。
俱舍論十叁卷十五頁雲:相應不善,謂彼相應。由心心所法,要與無慚愧不善根相應,方成不善性。異則不然。如雜毒水。 - 朱芾煌
集論二卷九頁雲:何等相屬不善?謂卽此煩惱隨煩惱相應法。 - 朱芾煌
集論二卷十頁雲:何等引攝不善?謂行身語意諸惡行已;于惡趣善趣,引攝不愛果異熟,或引或滿。 - 朱芾煌
集論二卷十頁雲:何等障礙不善?謂能障礙諸善品法。 - 朱芾煌
(術語)見善惡條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