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見十六王子條。
(界名)須陀夷沙彌也。
叁沙彌之一。謂正合沙彌之位。沙彌,系受持出家十戒而尚未受具足戒之男子。凡十四歲至十九歲之男子,出家得度,依一定之儀式受持十戒,稱爲應法沙彌。禅苑清規卷九沙彌受戒文(卍續一一一·四六叁下):“次受沙彌十戒,即形備法儀,此稱勤策;依師而住,受利同僧,是爲應法沙彌。”[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四之二](參閱“沙彌”2976)
(雜名)叁沙彌之一。正應沙彌之年齡者。即自十四歲至十九之沙彌也。行事鈔資持記下四之二曰:“應法者,正合沙彌位也。”
(術語)沙彌以持十戒爲法,故斷淫,絕生計,全爲出家之分,然有但剃發而家有妻子者,是曰入道或在家沙彌。雖然,入道之稱不正。見入道條。
澧州高沙彌初參藥山,山問:「甚處來?」師曰:「南嶽來。」山曰:「何處去?」師曰:「江陵受戒去。」山曰:「受戒圖甚麼?」師曰:「圖免生死。」山曰:「有一人不受戒,亦無生死可免。汝還知否?」師曰:「恁麼則佛戒何用?」山曰:「這沙彌猶挂唇齒在。」師禮拜而退。道吾來侍立,山曰:「適來有個跛腳沙彌,卻有些子氣息。」吾曰:「未可全信,更須勘過始得。」至晚,山上堂,召曰:「早來沙彌在甚麼處?」師出衆立。山問:「我聞長安甚鬧,你還知否?」師曰:「我國晏然。」﹝法眼別雲:「見誰說?」﹞山曰:「汝從看經得,請益得?」師曰:「不從看經得,亦不從請益得。」山曰:「大有人不看經、不請益,爲甚麼不得?」師曰:「不道他不得,只是不肯承當。」山顧道吾、雲岩曰:「不信道。」師一日辭藥山,山問:「甚麼處去?」師曰:「某甲在,衆有妨,且往路邊卓個草庵,接待往來茶湯去。」山曰:「生死事大,何不受戒去?」師曰:「知是般事便休,更喚甚麼作戒?」山曰:「汝既如是,不得離吾左右,時複要與子相見。」師住庵後,一日歸來,值雨。山曰:「你來也。」師曰:「是。」山曰:「可煞濕。」師曰:「不打這個鼓笛。」雲岩曰:「皮也無,打甚麼鼓?」道吾曰:「鼓也無,打甚麼皮?」山曰:「今日大好一場曲調。」僧問:「一句子還有該不得處否?」師曰:「不順世。」藥山齋時,自打鼓,師捧缽作舞入堂。山便擲下鼓槌曰:「是第幾和?」師曰:「是第二和。」山曰:「如何是第一和?」師就桶舀一杓飯便出。 - 宋·普濟
(經名)一卷,失譯。
今在漢錄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傳說)有一沙彌心常愛酪,諸檀越饷酪于僧,時沙彌得殘分,每愛著心中,喜樂不離,命終後,生此殘酪瓶中。沙彌之師得阿羅漢道,僧分酪時,言徐徐莫傷此愛酪沙彌。諸人言是蟲,何以言愛酪沙彌?答言:此蟲本是我沙彌,但貪愛殘酪。坐此之故,生于瓶中。
(書名)一卷,明袾宏輯。其本書之注述列之如下:沙彌律儀要略增注二卷,弘贊注。沙彌律儀要略述義二卷,書玉科釋。
失譯人名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傳說)有阿羅漢常入龍宮食已,以缽授沙彌使洗,缽中有殘食數粒,沙彌嗅之大香,食之甚美。便作方便入師繩床下,以兩手捉繩床腳,其師去時與繩床同入龍宮。龍言此未得道,何以將來?師言不覺。沙彌得飯食,又見龍女身體端正,香妙無比,心大染著,即作惡願。我當作福奪此龍宮殿。龍言後此沙彌莫將來。沙彌還已,一心布施持戒,專求所願,願早作龍。是時繞寺從足下出水,自知必得作龍。徑至師原入處之大池邊,以袈裟覆頭,入即死,變作大龍。福德大故,即殺彼龍,舉池悉赤。見智度論十七,西域記一。
巴利名S/a^sanavam!sa 。原名佛教史。緬甸比丘般若沙彌(巴Pan~n~asa^mi )著。主要敘述佛陀之生平、佛教于印度之叁次結集,與佛教在緬甸之發展等;敘述著重自阿奴律陀國王開始之佛教與國家之關系,及緬甸與錫蘭之佛教關聯,引述有關佛教著作百余本。又其中約叁分之一之篇幅敘述悉诃羅、金地、瑜那迦、伐那婆私、阿波難陀、迦濕彌羅等之佛教史。
(書名)一卷,讀體輯集。
(經名)一卷,趙宋施護譯。攝頌沙彌戒品之威儀。
(書名)一卷,明智旭重輯。
宋北印土沙門施護譯
攝頌沙彌戒品威儀,共計七十二頌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書名)叁卷,戒顯訂閱,濟嶽彙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