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叁密相應之行法成就也。
即密教叁密瑜伽教法之傳承。所謂瑜伽,在密教一般稱爲叁密瑜伽;此因真言行者之瑜伽終歸于身、語、意叁密之行。大日經卷一住心品謂,毗盧遮那佛之身、語、意爲叁密;或以“一切身業、一切語業、一切意業”爲叁密,即佛教通常所稱之叁業。所謂法水,系指爲傳法所舉行之密教最高儀式(即傳法灌頂)中,以大壇五瓶中之加持香水灌于受者之頂,洗浴弟子之心品,其後傳以最究極之法而言。准此,爲參加灌頂之儀式而入壇受法,即稱爲“浴(沐)瑜伽法水”或“汲瑜伽法水”。[金剛頂經瑜伽十八會指歸、大日經疏卷叁]
梵語yogakarman。授戒之作法,稱爲羯磨。瑜伽羯磨,指瑜伽師地論所說之授戒作法,乃法相叁乘家所相承。
(術語)Yogakarman,瑜伽論所明之授戒作法,法相叁乘家之所相承也。授戒之作法,謂爲羯磨。
凡二十四卷。唐代遁倫集撰。又稱瑜伽師地論記。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二冊。乃糅錄諸師有關瑜伽師地論之釋文。主要依據窺基之瑜伽師地論略纂一書,列舉所爲、所因、宗要、藏攝、解題、釋文等六門,前五門中多抄錄窺基之文,次于釋文中先列出略纂之注解,後舉出順憬、文備、玄範、神泰、惠景、圓測、元曉、神廓、僧玄等諸家之說。然瑜伽師地論于六十六卷以下缺略纂之釋文,故遁倫多援引神泰、惠景二師之說,而鮮有自說。[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一、卷二]
(書名)瑜伽師地論釋之略名。
(流派)與真言宗同。
(術語)瑜伽爲相應之義,叁密爲身口意之叁業,手結印,口咒真言,意念本尊,此叁密互相即,又佛之叁密,涉入行者之叁密,謂爲相應。以此相應爲觀行之成就。[囗@又]瑜伽師之叁密也。真言之觀行者,謂爲瑜伽師。
叁密相應。 - 陳義孝編
又作瑜伽最上乘。真言密乘之美稱。密教系以瑜伽爲宗之教,自稱爲諸教中之最上者,故稱爲瑜伽上乘。
(術語)瑜伽爲相應之義,叁密之行業,相應而契于理,謂爲瑜伽。此行爲無上之佛乘,故曰上乘。真言教之美稱也。
瑜伽一卷五頁雲:雲何瑜伽師地?謂十七地。何等十七?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叁者、有尋有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六者、叁摩呬多地,七者、非叁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十者、聞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叁者、聲聞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十六者、有余依地,十七者、無余依地。如是略說十七名爲瑜伽師地。
二解 瑜伽釋八頁雲:地、謂境界、所依、所行,或所攝取義。是瑜伽師所行境界,故名爲地。如龍馬地。唯此中行;不出外故。或瑜伽師、依此處所,增長白法;故名爲地。如稼穑地。或瑜伽師地所攝智、依此現行,依此增長;故名爲地。如珍寶地。或瑜伽師、行在此中,受用白法;故名爲地。如牛王地。或諸如來、名瑜伽師。平等智等、行在一切無戲論界無住涅盤瑜伽中故。是彼所攝,故名爲地。或十七地、攝屬一切瑜伽師故。如國王地。是故說名瑜伽師地。 - 朱芾煌
此雲相應,謂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皆曰相應。師,謂叁乘行者,由聞思等,次第習行,如是瑜伽一十七地。 - 宋·普潤法雲
(術語)瑜伽論與唯識論也。即印度之空宗有宗。
即修瑜伽行之振鈴。瑜伽,意譯爲相應,意謂集中精神,與本尊融會。密教稱爲叁密瑜伽之行,而加以實修。修此法之規模爲四度加行法,即依一定之行規供養禮拜諸尊,並體驗各本尊證悟之境地,以達即身成佛之道。修法中用振鈴之作法,即爲招請本尊聖衆安座于眼前之道場,而以振鈴奏樂,表示歡待之意。所振之鈴,有五股鈴、叁股鈴、獨股鈴、九股鈴等多種,因股杵形之異而用各種名稱。振鈴之方法在密教之事相上,因各派之異而有諸流之作法。一般謂其意義在于驚覺、供養、歡喜、說法、奉送等;在世間法表示供養或歡喜之意,出世法即作爲佛說法之音聲。以其能驚醒衆生之長眠迷惑,令彼等悉入佛道,故又解作驚覺之義。[金剛童子持念經、攝真實經卷下]
瑜伽二十八卷七頁雲:畢竟瑜伽壞者:謂無種姓補持伽羅。何以故?由彼身中,無能趣向涅盤法故;畢竟失壞出世瑜伽。 - 朱芾煌
如瑜伽修中說。 - 朱芾煌
爲法相宗所依十一論之一。本頌系彌勒菩薩所說,世親造釋論。又稱攝散歸觀論。本書未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