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論宗立有八不中道,以之爲至極之宗旨。所謂八不者,系指“不生不滅,不去不來,不一不異,不斷不常”;反之則爲“生滅,去來,一異,斷常”,稱爲八迷。 若破除此等“八迷”,即可得中道。(參閱“八不中道”275)
(術語)叁論宗所明之八迷也。破此八迷而得中道也。見八不中道條。
即叁論宗所說的八迷,如果破除了這八迷,即證得中道。 - 陳義孝編
佛地經論七卷十四頁雲:如是叁身、受用、變化、既有生滅;雲何經說諸佛身常?由二所依法身常故。又受用身及變化身,雖有生滅;以恒受用種種法樂,無休廢故;于十方界,數數現化,無斷絕故;如常受樂,如常施食;故說名常。莊嚴論說:常有叁種。一、本性常。謂自性身。此身本來,性常住故。二、不斷常。謂受用身。恒受法樂,無間斷故。叁、相續常。謂變化身。沒已複現,化無盡故。如是法身,雖離一切分別戲論;而無生滅,故說名常。二身雖有念念生滅;而依常身,無間斷故;恒相續故,說名爲常。經說如來色受等法,一切常住。依此道理,非無生滅。無漏種子修習增長所生起故。生者皆滅,一向說故。色心皆見是無常故。常住色心,曾不見故。 - 朱芾煌
大毗婆沙論叁十九卷十一頁雲:問:諸有爲法生時,爲體是生法故生?爲與生相合故生耶?設爾;何失。若體是生法故生者;生相則應無用。若與生相合故生者;則無爲法,生相合故,亦應可生?答:應作是說:體是生法故生。問:若爾;生相則應無用?答:雖體是生法;若無生相合者;則不可生。故彼生時,由生相合。生相是彼生勝因故。如可破法,破因能破;及可斷法。斷因能斷;故可生法,生相能生。有作是說:與生相合故生。問:若爾;無爲與生相合,亦應可生?答:無爲無有生相合義,故不可生。如虛空等,無破因合,故不可破;無斷因合,故不可斷;無生相合,故不可生,應知亦爾。生相與彼未常合故。有爲住異二種問答,應知亦爾。問:諸有爲法滅時,爲體是無常法故滅?爲與無常相合故滅耶?設爾;何失。若體是無常法故滅者;則無常相,應成無用。若與無常相合故滅者;則無爲法,無常合故,亦應可滅?答:應作是說:體是無常法故滅。問:若爾;無常相,則應無用?答:雖體是無常法;若無無常相合者;則不可滅。故彼滅時,由無常合。無常是彼滅勝因故。如可生法,生因能生,此亦如是。有作是說。與無常相合故滅。問:若爾;無爲與無常合,應亦可滅?答:無爲無有無常合義,故不可滅。如虛空等,無生相合,故不可生;此亦如是。無常與彼未嘗合故。有余師說:有爲體是生住異滅。若無四相;則不可知。猶如暗中有瓶衣等,若無燈照;則不可知。此亦如是。故有爲相,是彼了因。評曰:應知此中初說爲善。 - 朱芾煌
瑜伽五十二卷六頁雲:問:佛聖弟子、應觀有爲、具足叁相;何故但說聖弟子衆、于諸蘊中,隨觀生滅而住;不說隨觀住異性耶?答:生及住異、俱生所顯。是故二相、合爲一分,建立生品。卽說隨觀一生相住。于第二分、建立滅品。卽說隨觀一滅相住。又若由此相,起厭思惟;今于此中、但說此相。謂于諸行中、觀無常相,能起厭患離欲解脫。故但思惟無常性相。無常性相、本無今有,有已還無,所顯。本無今有,是名爲生。有已還無,是名爲滅。 - 朱芾煌
十二因緣有生滅二種觀法:
一、生觀者
一、無明緣行 二、行緣識 叁、識緣名色 四、名色緣六入
五、六入緣觸 六、觸緣受 七、受緣愛 八、愛緣取
九、取緣有 十、有緣生 十一、生緣老死
二、滅觀者
一、無明滅則行滅 二、行滅則識滅 叁、識滅則名色滅
四、名色滅則六入滅 五、六入滅則觸滅 六、觸滅則受滅
七、受滅則愛滅 八、愛滅則取滅 九、取滅則有滅
十、有滅則生滅 十一、生滅則老死滅
十二因緣生滅二種觀法
┌無明──────┬─惑迷
┌過去二因 ┤ │
│ └行────┐ │
│ ┌識──┐ ↓ │
│ │名色─┤ │ │
│ ┌五果┤六入─┤ │ ↑
│ │ │觸──┤ ├──→─業染
叁世十二因果┤現在┤ └受──┤ ↑ ↑
│ │ ┌愛─→↓→↑→─┤
│ └叁因┤取─→↓→↑→─┘
│ └有─→↓→┘
│ ┌生──┤
└未來二果 ┤ ├──────苦報
└死──┘
(二世十二因緣)
┌無明
│行
│識
│名色
┌現在十支┤六入
│ │觸
│ │受
│ │愛
二世十二因緣 ┤ │取
│ └有
│ ┌生
└末來二支┤
└老死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