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生。 - 陳義孝編
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生。
- 梵心居士編
宋中印土沙門法天譯
佛初成道,思念世間苦樂諸法,無有能了知者,梵王便來證成,佛更爲梵王說十二緣生之法。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瑜伽十卷十二頁雲:問:若有爲緣,皆是生耶?設是生者,皆有爲緣耶?答:諸所有生,皆有爲緣。或有爲緣,而非是生。謂除生,所余老死最後有支。 - 朱芾煌
瑜伽九十四卷十四頁雲:複次由叁種相,于緣生行,應正了知流轉漸次。何等爲叁?一、因增益故,二、果生起故,叁、果增集故。如是一切,略攝爲一,總名諸法若增若生若集。依因果滅,如其所應,當知說名若減若滅若沒。如是意趣差別道理,不違法性。複有別義。初中後際,時差別故;欲色無色,界差別故;如其次第,若增、若減、若生、若滅、若集、若沒、應正了知。 - 朱芾煌
由一一事爲條件而生起(所對應生起的)一一事,參看「彼彼」、「緣」,相當的南傳經文無此句。 - 莊春江居士編
俱舍論七卷六頁雲:滅盡無想二定、由叁。除所緣緣。非能緣故。由因緣者:謂由二因。一、俱有因。謂生等相。二、同類因。謂前已生同地善法。等無間緣謂入定心及相應法。增上緣者:謂如前說。如是二定,心等引生,礙心等起;故與心等。但爲等無間;非等無間緣。 - 朱芾煌
(經名)二卷,趙宋施護譯。
另譯作「無常有爲心緣生法、無常有爲心緣生、無常有爲心緣起法」,參看「無常」、「有爲」、「思願緣生」。 - 莊春江居士編
俱舍論七卷五頁雲:論曰:心心所法,由四緣生。此中因緣,謂五因性。等無間緣,謂前無間已生,非後心心所法。所緣緣者:謂隨所應,或色等五,或一切法。增上緣者:謂隨所應,各除自性,余一切法。 - 朱芾煌
俱舍論九卷二十一頁雲:有爲緣故,識相續流;趣未來生。如前道理,具足五蘊,說名爲生。以生爲緣,便有老死。其相差別,廣說如經。如是純言,顯唯有行,無我我所。大苦蘊言,顯苦積集,無初無後。集言,爲顯諸苦蘊生。 - 朱芾煌
(經名)佛說緣生初勝分法本經,一卷,隋達摩笈多譯。與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同本。說有十一種之勝分,因而于十二緣生初置無明之故者。
瑜伽九十叁卷八頁雲:此中善建立諸緣生法無作用故者:謂從後際苦,逆觀現法前際苦集,名色緣識,識緣名色,譬如束蘆,展轉相依而得住立。于其中間,諸緣生法,皆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作,非無因生。如是施設,名善建立諸緣生法無作用故。所以者何?無常諸行,前際無故;後際無故;中際雖有,唯剎那故;作用動轉,約第一義,都無所有。但依世俗,暫假施設。如是施設,如實無倒,是故說此名善建立。 - 朱芾煌
隋南天竺沙門達摩笈多譯
聖者郁楞伽造,明十二因緣義。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十二因緣有生滅二種觀法:
一、生觀者
一、無明緣行 二、行緣識 叁、識緣名色 四、名色緣六入
五、六入緣觸 六、觸緣受 七、受緣愛 八、愛緣取
九、取緣有 十、有緣生 十一、生緣老死
二、滅觀者
一、無明滅則行滅 二、行滅則識滅 叁、識滅則名色滅
四、名色滅則六入滅 五、六入滅則觸滅 六、觸滅則受滅
七、受滅則愛滅 八、愛滅則取滅 九、取滅則有滅
十、有滅則生滅 十一、生滅則老死滅
十二因緣生滅二種觀法
┌無明──────┬─惑迷
┌過去二因 ┤ │
│ └行────┐ │
│ ┌識──┐ ↓ │
│ │名色─┤ │ │
│ ┌五果┤六入─┤ │ ↑
│ │ │觸──┤ ├──→─業染
叁世十二因果┤現在┤ └受──┤ ↑ ↑
│ │ ┌愛─→↓→↑→─┤
│ └叁因┤取─→↓→↑→─┘
│ └有─→↓→┘
│ ┌生──┤
└未來二果 ┤ ├──────苦報
└死──┘
(二世十二因緣)
┌無明
│行
│識
│名色
┌現在十支┤六入
│ │觸
│ │受
│ │愛
二世十二因緣 ┤ │取
│ └有
│ ┌生
└末來二支┤
└老死 - 明·楊卓
成唯識論八卷五頁雲:本識中種,容作叁緣,生現分別。除等無間。謂各親種,是彼因緣。爲所緣緣于能緣者。若種于彼,有能助力;或不障礙;是增上緣。生淨現行,應知亦爾。 - 朱芾煌
俱舍論七卷六頁雲:余不相應,及諸色法,由因增上二緣所生。 - 朱芾煌
宋北印土沙門施護譯
以十二月一日,各從一有支算起,斷種種吉凶事,後說十二生肖。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