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本性戒,即不待佛製,自性可受持的戒,如十善戒。
- 梵心居士編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二頁雲:自性空者:二空所顯爲自性故。 - 朱芾煌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二頁雲:自性滅者:自性不生故。 - 朱芾煌
瑜伽四十二卷五頁雲:雲何菩薩自性忍?謂諸菩薩、或思擇力爲所依止,或由自性,堪忍怨害,遍于一切,皆能堪忍;普于一切,皆能堪忍。由無染心,純悲愍故;能有堪忍。當知此則略說菩薩忍之自性。 - 朱芾煌
指本質即善之法。四種善之一。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等叁善根,不待相應及其余之等起,其體性本善,猶如良藥,故稱爲自性善。此爲俱舍、法相等家所立。(參閱“叁性”563)
(術語)四種善之一。自性不善之對也。見善惡條附錄。
瑜伽五十五卷五頁雲:問:何等爲自性?答:謂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舍、不害,如是諸法,名自性善。
二解 集論二卷八頁雲:何等自性善?謂信等十一心所有法。
叁解 俱舍論十叁卷十四頁雲:自性善者:謂慚愧根。以有爲中,唯慚與愧及無貪等叁種善根,不待相應及余等起,體性是善。猶如良藥。 - 朱芾煌
指本質即善之法,爲四種善之一。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等叁善根,不待相應及其余之等起,其體性本善,猶如良藥,故稱爲自性善。此爲俱舍、唯識宗所立。參閱“四種善”條。 - 于淩波居士著
梵語svabha^va-ka^ya。又作自性法身(梵sva^bha^vika -dharma-ka^ya )。乃叁身之一,四身之一。指自性本有之身,非依後天人爲而得者。依唯識家所說,此身即諸如來之真淨法界,爲受用、變化、平等之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足無邊際之真常功德,而與法身同體,然法身僅意味功德法之所依,爲凸顯自性得之義,故立自性身之名。此外,密教中以自性身一語爲自性法身之略稱,即大日如來四種法身之第一。[大乘莊嚴經論卷叁、梁譯攝大乘論卷下、佛地經論卷七、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叁身”555、“四身”1699、“法身”3353)
(術語)四身之一。
四身之一。見四身條。 - 陳義孝編
攝論叁卷十四頁雲:此中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
二解 成唯識論十卷十五頁雲:一、自性身。謂諸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卽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
叁解 佛地經論七卷十二頁雲:自性法者:卽是如來初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
四解 無性釋一卷六頁雲:一、自性身。卽是無垢無罣礙智,是法身義。今此與彼無分別智,有何差別?如是二種所有分別,俱不行故。彼有對治,當有所作。此是彼果,所作已辦。如是差別。
五解 無性釋九卷五頁雲:自性身中,非假所立,故名自性。是所依止,故名爲身。 - 朱芾煌
乃叁身之一,四身之一。指自性本有之身,非依後天人爲而得者。依唯識宗說,此身即諸如來的真淨法界,爲受用、變化、平等之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足無邊際的真常功德,而與法身同體,然法身僅意味功德法之所依,爲凸顯自性得之義,故立自性身之名。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叁身”條。 - 于淩波居士著
即法身。
- 梵心居士編
瑜伽叁十九卷一頁雲:雲何菩薩自性施?謂諸菩薩、于自身財,無所顧惜;能施一切所應施物,無貪俱生思;及因此所發能施一切無罪施物身語二業;安住律儀阿笈摩見,定有果見;隨所希求,卽以此物而行惠施。當知是名菩薩自性施。 - 朱芾煌
如受有五種中說。 - 朱芾煌
瑜伽七十八卷二十叁頁雲:自性相者:謂我所說有行有緣所有能取菩提分法。謂念住等。如是名爲彼自性相。 - 朱芾煌
(術語)四種性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