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法界次第] 智度論雲。八背舍爲初門。八勝處爲中行。遍一切處爲成就。謂叁種觀具足。禅體始得成就。此定謂之遍一切處者。從所觀境遍滿得名也。(八背舍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二內無色相外觀色。叁淨背舍身作證。四虛空處背舍。五識處背舍。六無所有處背舍。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舍。八滅受想背舍也。八勝處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少。二內有色相外觀色多。叁內無色相外觀色少。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五青勝處。六黃勝處。七赤勝處。八白勝處也。)一青遍一切處定謂于定中還取八背 - 明·一如等 撰
與十一切處同。 - 陳義孝編
顯揚十六卷十九頁雲:十種決定者:一、于衆生無中決定。二、于遍計所執自性無中決定。叁、于無我有,四、于相有,五、于麁重有,是中幷決定。六、于不滅中決定。謂或無故不滅。謂衆生我及法我。或有故不滅。謂二無我。七、于無二中決定。謂法及法空,無有差別。八、于空無分別決定。九、于法性無怖決定。謂諸愚夫,于此性處,生諸怖畏。智者于此,無有怖畏。是故決定。十、于自在能斷決定。謂我不複從于他人求斷方便,是故決定。 - 朱芾煌
(術語)首楞嚴叁昧也。
如命根差別有多種中說。 - 朱芾煌
如命根差別有多種中說。 - 朱芾煌
如生不定中說。 - 朱芾煌
(術語)順不定受業之略。
瑜伽九卷六頁雲: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 - 朱芾煌
瑜伽十二卷四頁雲:雲何順勝分定?謂有亦聞出離方便,于所得定,不生喜足;是故于彼不生愛味,更求勝位。由此因緣,便得勝進。 - 朱芾煌
瑜伽十二卷叁頁雲:複次雲何順退分定?謂有鈍根、下劣欲解。勤精進故;入初靜慮,或所余定。于喜,于樂,于勝功德,不堪忍故;從靜慮退。如如暫入諸定差別,知是如是還複退失;乃至未善調練諸根。 - 朱芾煌
瑜伽十二卷叁頁雲:雲何順住分定?謂有中根、或利根性,彼唯得聞諸定功德,廣說如前愛味相應。于所得定,唯生愛味;不能上進,亦不退下。 - 朱芾煌
四禅(梵catva^ri -dhya^na^ni ),又作四靜慮、色界定。即色界天之四禅。色界天之四禅與無色界天之四無色定,合之而成八定,故知八定包含四禅。四與八並舉者,蓋色界與無色界相對,則在色界爲“禅”,在無色界爲“定”;若以色界、無色界相對于欲界之“散”,則色及無色二界,皆稱爲“定”。故合色界之四禅定與無色界之四無色定,而稱之爲八定。又若區別色界及無色界之禅定,則色界之禅定“定、慧均等”,無色界之禅定,其相微細而“定多慧少”。[瑜伽師地論卷十一、摩诃止觀卷九](參閱“四無色定”1772、“四禅”1843)
(術語)四禅者,色界之四禅也,八定者,色界之四禅與無色界之四無色定也,對欲界之散而總謂之定,重言之則如言詩書六經也。止觀九曰:“四禅八定,毗昙成實明之委細。”同輔行曰:“言四禅八定者:四在八數,重兼列者。若色無色相對則色禅爲禅,無色爲定。若總以上界望于下欲則上上二界俗名定地,下欲爲散。”
四禅是色界的四種禅定;八定是色界的四禅與無色界的四無色定。 - 陳義孝編
又作四靜慮、色界定。即色界天的四禅。色界天的四禅與無色界天的四無色定,合稱八定,故知八定包含四禅。四與八並舉者,因爲色界與無色界相對,則在色界爲“禅”,在無色界爲“定”;若以色界、無色界相對于欲界之“散”,則色及無色二界,皆稱爲“定”。故合色界的四禅定與無色界的四無色定,而稱之爲八定。又若區別色界及無色界的禅定,則色界之禅定爲“定、慧均等”,無色界之禅定,其相微細而“定多慧少”。見《瑜伽師地論》卷十一。 - 于淩波居士著
指色界四禅定中,與未至定、中間定等“近分定”相對之四種根本定。又稱四本靜慮、四根本靜慮、根本四禅。所謂根本定,即遠離各下地之修惑,得初禅乃至非想非非想之根本地所攝之定。又上記所說下地,系指向上進階修定時原先所立之處,如由初禅進至二禅時,初禅之階段即相對而稱下地。據天臺宗之解釋,無量心、背舍、勝處、一切處、神通、變化及無漏觀等種種諸禅叁昧,悉出自此四禅之中,故稱四根本定。[法界次第初門卷上](參閱“四禅”1843)
[出法界次第] 此四通言空處定者。以其定體無形色故。名之爲空。各依所證之境。名之爲處。境法持心。心無分散。故名定也。一空處定謂行者厭患色質。有如牢獄。心欲出離。即修觀智。滅叁種色。故不念種種相。入無邊虛空處。心與虛空之法相應。是名空處定。(叁種色者。可見有對色。不可見有對色。不可見無對色也。)二識處定謂行者複厭虛空無邊。緣多則散。能破于定。即舍虛空。轉心緣識。心與識法相應。是名識處定。叁無所有處定謂行者複厭心識無邊。緣多則散。能壞于定。唯有無 - 明·一如等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