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 jing
佛教戒律書。古印度德光造。9卷,二千七百頌。無漢譯本。藏文大藏經丹珠爾中保存有勝友等譯的藏文譯本。梵本原文似已散失。德光生于大婆羅門家,後于說一切有部出家,從世親受學,通曉諸部律藏,爲室利诃羅沙王師。後住摩覩羅國阿迦羅補利寺,廣弘律教,撰成此書。它以說一切有部律藏中的十七事與辨阿笈摩中所說的別解脫戒爲基礎,于每一事、戒之後有所補充。其內容依未受戒者如何受戒,受戒後如何防止犯罪,以及如何奉行出家人的生活行持等的次序而組織。最初廣說十七事中的出家事,次解釋“辨阿笈摩”中所釋比丘、比丘尼的別解脫戒,最後解釋十七事中其余十六事,分爲淨治學處、依樂住緣、作事方便(即羯磨)、還淨忏悔、所依臥具等五類。全書總攝有部律海心要,依出離戒廣標一切應止應行的學處,是聲聞乘增上戒學的總彙,一切律藏的本母。注疏有德光自撰的《律經注》等。西藏有措拏瓦的《律經釋日光論》、僧成的《律經密意釋寶鬘論》等。(隆蓮)
Sanxing
佛教術語。有兩義:1、對善、不善等一切法所作的分類,即善、惡(不善)、無記叁性。對于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順益的,如信等善心及善心所起的一切善根,是爲“善性”。對于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違損的,如貪等惡心所起的一切惡業,是爲“惡性”(不善性)。非善非惡爲中庸之法,是益是損,不可記別,是爲“無記性”。無記又有“有覆無記”與“無覆無記”兩種。妄惑的勢用微弱,雖然沒有違損自他的力量,然體是妄惑,能蔭覆聖道,又與惑障相俱,自性微弱,于自他都無損益,故名“無覆無記”,如阿賴耶識及內根外器等。
2、對一切法的性相是有、是無、是假、是實所作的分類,並名叁相、叁自相、叁自性。即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叁性。遍計所執性。指凡夫的迷情妄執,認爲世間有實物者,謂凡夫的妄情,周遍計度(普遍觀察思量)一切法,故名遍計;由此虛妄分別執有實我、實法,稱爲“所執性”。如見繩而誤以爲蛇,非有蛇的實體,但妄情迷執爲蛇。又如人于內心外境認有實我、實法也是如此。有爲萬法,都是因緣假合而成,其中無一實我、實法,但有妄情計度而迷執爲我爲法,因而指有實我實法,謂之遍計所執性。但由妄情嘏存,不能離妄情而有。依他起性。即依因緣而生的一切萬法。“他”指因緣,以阿賴耶識中的種子爲第一因,借其他種種之肋緣而生的一切法,是離妄情而自存。如繩以麻等因緣而生,故名“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即圓滿成就的真實性,亦稱法性、真如等,是一切有爲法的體性,恰如繩的實性是麻,故名圓成實性。
在此叁性中,遍計所執性是“妄有”,依他起性是“假有”,圓成實性是“實有”。又遍計所執性是“實無”,依他起性是“似有”,圓成實性是“真有”。此叁性于各別事上有,于一事上也能見到。在各別事上,如認爲龜毛、兔角及過去未來法是實有,是遍計所執性;于大乘百法中,前九十四法,是依他起性;後六無爲,是圓成實性。在一事上,以花爲例,如妄情迷執是實有,是遍計所執性;從因緣生,假現花相,是依他起性;花的實體,是圓成實性。(元湛)
Shijiamoun
佛教創始人。本名悉達多,意爲“義成就者”(舊譯“義成”),姓喬答摩(瞿昙)。因父爲釋迦族,成道後被尊稱爲釋迦牟尼,意爲“釋迦族的聖人”。其他稱號有佛陀(覺者)、世尊、釋尊等。(參見彩圖插而第2頁)。
早年 相傳釋迦牟尼是古印度吠陀時期著名的王族懿師摩王(義鸠王),即漢譯“甘蔗王”的後裔,迦毗羅衛(劫比羅伐 堵)國的太子,屬刹帝利種姓。迦毗羅衛是釋迦族集居的小城,位于喜馬拉雅山腳下,今尼泊爾南意部與印度毗鄰的提羅拉科附近,當時是拘薩羅國的屬國。在4世紀法顯遊曆印度時,這個國家已日見衰落。19世紀末,考古家在這裏發掘出一個藏有遺骨的石壺,上面刻有公元前數世紀流行的婆羅謎文字,意爲釋迦族供奉的佛骨。另外,在迦毗羅衛發現有阿育王巡幸時所建的石刻,從而證實了它大概的地理位置,以後尼泊爾政府一直在進行考古發掘。
釋迦牟尼的父親,是迦毗羅衛的國王,名首圖馱那,漢譯淨飯王。母親名摩诃耶。是與迦毗羅衛場城隔河相對的天臂城善覺王的長女。根據當時的風俗,摩耶夫人回母家分娩,途經藍毗尼花園,即今尼泊爾南部波陀利耶村的羅美德寺院處,生下了釋迦牟尼。
有關釋迦牟尼的生年,由于古印度典籍沒有時確的記載,各國所傳和學者研究,一般都是從佛教本身的史籍去考證,並從座年推算。因此說法不一,竟有60種之多。最早一說和最晚一說之間,相距達數年。斯裏蘭卡、印度、緬甸、泰國、老撾、柬博寨等南傳佛教國家,一般認爲釋迦牟尼生于公元前624年,卒于公元前544年,並以此爲依據,在1956~1957得舉行紀念釋迦牟尼尼涅槃2500周年的盛大活動。西方學者根據南傳史料,對佛滅年年代有公元前489、487、486、484、483、482、478、477諸說;日本宇井伯壽根據北傳史料,從阿育王即位年代公元前271年上溯116睥,推定爲公元前466生、386年卒。中村元又據阿育王即位年爲公元前286年,推定佛陀的生卒年爲公元前463~前383年。中國年代學者依南齊僧轵跋陀羅所譯《善見律毗婆沙》師資相傳的“衆聖點記”,即釋迦牟尼逝世的當年,優波離結集律藏,並在是年七月十五日,在收後記下一點,以後每年添加一點,至南齊永明七年(489),共計得975點。由此上推,則釋迦牟尼生于公元前565年,滅于公元前486年,大體上與中國春秋戰國時期孔子同代,而比孔子早逝七年。此說也爲日本 、印度、等國的佛教學者所采用。 中國藏傳佛教格魯派,又傳有公元前1041年生、前961年滅之說。
摩耶夫人在釋迦牟怪出生後的第七天去世。幼年時代的釋迦牟尼是由他的姨母波提養育的。他從小學習當時教養王族應具備的一切學問和技藝(即五明)。16歲(另有17歲、18歲之說)時,娶表妹耶輸陀羅爲妃,生下兒子羅 羅。
出家 佛陀的貴族生活是優裕舒適的。《中阿含經》卷二十九記載他的回憶說,他擁有適合不同季節的居住的叁座宮殿(叁時殿),有冬天禦寒的,處長天避署的,雨季防潮的;衣著華貴,飲食豐盛;歌舞于庭,極盡享受之樂。他的父親淨飯王也對他寄予厚望,希望他能繼承王位,成爲統一天下的“轉輪王”。但是,釋迦牟尼卻在29歲(一說19歲時出家修行。究其原因,有社會的,也有個人的。佛陀所處的時代正是古印度各國之間互相討伐、並吞,階級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銳之際,他所屬的釋迦族,受到鄰國強權的威脅,朝不保夕。他已預感到難免覆滅的結局,因而認爲世間“無常”。另外,他又目睹人自有生以後,接踵而來的老、病、死情景,聯想到自己也擺脫不了同樣的命運,從而産生了人生難脫苦難的煩惱,而當時婆羅門教的思想和行事,又不能使他在精神上獲得解脫之道,終于舍棄王位,出家修行。
出家後,他先到跋伽山人的苦行林,那裏有很多修行者,他們以種種苦行折磨肉體,以求得精神的解脫。釋迦牟尼不滿意這種做法,滯留一宿便離去他的父親所到他的出家的消息,甚爲悲傷,經派人勸說無效,便在親族中選派了阿若 陳如、阿說示、跋提、十力迦葉、摩诃男的利等五人伴隨他。
釋迦牟尼南渡恒河,到摩揭陀的首都王舍城,國王頻婆沙羅會見了他。爾後,他尋訪隱棲于王舍城附近山林的數論派信奉者阿羅邏·迦羅摩和郁羅迦·羅摩子,修習禅定。然而他們的教義,在釋迦看來,仍然不是真正的人生解脫之道。于是他又來到伽山若行林,在尼連禅河邊靜坐思維,實行苦行。經過6年,仍沒有獲得所期望的結果。他決定抛棄絕食和苦行,來到菩提伽耶一棵畢缽羅樹下,經跏趺坐,靜思冥索,最後終于覺悟成道,時年35歲。
傳教 釋迦牟尼證悟以後,形成了自己的獨特的觀察和分析事物的觀念。爲了使他的思想學說被他人所理解和接受,他便開始了長達45年的傳教活動。佛陀在波羅奈斯城外的鹿野苑,向阿若 陳如等五人,宣說四谛、十二因緣、叁十七菩提會、五蘊、四禅和叁明等教說,五人皈依了他,成爲最初的佛弟子。這次說教,佛教稱爲初轉法輪。與此同時,又度波羅奈斯長者之子耶舍及其親友出家。此外,化度了原先祀火的婆羅門迦葉叁兄弟以及沙門“六師”之一的懷疑論者散惹夷(刪 耶)的學生舍利弗和目犍連,此後在他的故鄉又說服了他的很多親屬如堂弟提婆達多、兒子羅 羅皈依了佛教。
釋迦牟尼傳教的區域,訂是恒河流域的中印度。大致是北到迦毗羅衛,南到王舍城,東到瞻波,西到 賞彌(拘 彌)。其直傳弟子的活動地區和影響所及,東至恒河流域下遊,南至高達維利河畔,西至阿拉伯海沿岸,西北至怛義屍羅等地區。佛陀居住時間最長的是拘薩羅國的舍衛城和摩揭陀國的王舍城。前者有富商須達多和太子祗陀(逝多)捐贈的祗園精舍(又名“給孤獨園”),後者有竹林精舍,爲釋迦牟尼對衆人說法布教的重要場所。跋耆、鴦伽、末羅、伽屍等國,他也曾居留說法。
釋迦牟尼的傳教的方式,是隨機的施設,不拘一格。他用偈頌、散文、故事、譬喻、直敘、問答等各種形式,在不同的場合,針對不同的對象,宣說不同的內容。對僧衆談論出離生死、證得無上正覺,對俗人談論道德的行善。他准許弟子可不用規範化的梵語,而用地區方言進行說教。這就使得他的思想學說在社會上得到廣泛的傳播。
僧伽 佛陀在傳教過程中建立了佛教的組織——僧伽(僧團),一般認爲,釋迦牟尼在鹿野苑初次演教,阿若 陳如等五人皈依佛教,便是佛教僧伽之始。這個僧團在傳教過程中逐漸擴大,開始只收男弟子(比丘),以後,他的姨母波 波提入教後,才開始接納女弟子(比丘尼)。
僧團在開始的時候並無嚴格的製度,凡是信仰佛陀的學說,不分種姓貴賤,均可加入。在僧團內部過著平等的生活。以後爲了防止僧團的混雜,避免與世俗社會的法律秩序和其他倫理道德相龉,使僧團更好地開展活動,才製定了奴隸、負債者、殺人犯、盜賊(悔過的除外)、殘廢、病人以及年不滿20歲者不能加入僧團的具體的規定。
起初,僧團以雲遊乞食爲主,無固定的住處。後來爲了適應雨季安居和集地的需要,才開始在僧衆的所在地,建立了僧院。在僧衆集體生活的過程中,又陸續製定了有關衣著、飲食、用具、禮儀、居所、醫藥等日常生活細則,作爲僧團全體成員共同遵守的戒律內容。
佛陀在創立僧團的同時,還給在家的信徒以相應的地位。凡遵守不殺生等“五戒”的俗人,均可以成爲佛弟子。他們在修行同樣可以證得涅槃。相傳,耶舍的父母是最初的在家弟子——優婆塞和優婆夷。此後,在家信徒人數不斷增多,成爲與僧團並行的擁護佛教的社會力量。
涅槃釋迦牟尼晚年居住在王舍城。相傳,他曾多次召集住在那裏的僧人,向他們講了有關保持僧團不衰的原則,要求他們“依法而不依他處”,然後離開王舍城北行,開始了他最後的遊化。他帶領弟子們,經過那爛陀、波吒厘弗多羅,渡恒河,到達吠舍離,受到當時富裕的妓女庵婆波利(庵摩羅)的供奉。以後便來到吠舍離附近的貝魚伐那村(竹林村)。時值雨季,釋迦牟尼決定在那裏安居,留阿難陀一人隨從,其余弟子均分散到各處居住。在雨季中,他患了重病。雨季過後,又繼續起程,向西北地區巡遊講說。到了南末羅國的波伐城(亦譯“婆瓦村”),駐錫鐵匠純陀的芒果林中,並吃了他供獻的食物。食後,釋迦牟尼中毒腹寫,病情轉重。行至離拘屍那迦城(今印度聯合聯合邦迦夏城)附近的希拉尼耶伐底(或譯阿利羅跋提、阿恃多伐底)河邊的娑羅林,在兩棵沙羅樹之間,右脅而臥,半夜入滅。臨終前,他告誡弟子要依法精進修行。又爲求見的婆羅門須跋陀羅說法,使他成爲最後一個弟子。終年80歲。
釋迦牟尼逝世後,遺體火化。遺骨(舍利)爲摩羯陀王阿阇世、吠舍離的離車毗族、迦毗羅衛的釋迦族、阿摩羅迦波的布利族、羅摩伽摩的俱利子族、波伐的末羅族(南末羅國)、拘屍那迦的末羅族(北末羅國)和呔多底波的婆羅門分得,各建舍利塔供養。
史料 有關釋迦牟尼一生的事迹,在早期佛教經藏四阿含和小乘律藏中,尚無專讓的記述。叁藏的結集者,主要記錄釋牟尼的言辭。但是經藏和律藏在記錄言辭中,詳細地記述了每一段教和製訂第一條戒律的原委。這些記述,雖屬片斷,但也包含了佛陀直接接觸的那些人對佛陀的思想和行事的回憶(其可靠性如何,已無法考證)。另外,在經、律中通過佛陀自己之口,記載了他自己早期生活的經曆。在早期經藏和律藏中,記載釋迦牟尼家世和出家經過的,有《長阿含經》中的《大本經》等;記載初轉法輪時情影的,有《雜阿含經》中的《轉法輪經》等;記載教化活動的有《摩诃僧祇律》、《四分律》、《五分律》等以及阿含經中的諸小經;記載釋迦牟尼晚年生活的有《長阿含經》、《般泥洹經》以及《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等。
後來,隨著佛教向印度次大陸發展,統一的佛教分成很多的派別,同時受到了印度教、耆那教的偶像崇拜以及希臘文化的影響,在部派佛教中出現了對教祖的崇拜,把佛陀描寫爲神通廣大、威力無窮、大智大慧,具有“叁十二相”、八十種好,如手長過膝、面頰如滿月、梵音深遠、胸表 字等。這就出現了專門記載釋迦牟尼生世行業,被稱爲“本生”、“本起”、“本行”的一類經典。如《修行本起經》(異譯《瑞應本起經》、《經過現在因果經》、《佛本行集經》)、《普曜經》等。它們的特點是把原行散見于經藏和律藏中的資料聯貫起來,使一事與他事前後銜接,綴成佛陀的傳記。但在內容上完全是瀉染和神化佛陀,使佛陀成爲一個理想化的崇仰對象。這些經典最長的也只主要記述了釋迦牟尼成道後最初幾年的活動。以後馬鳴寫了《佛所行贊》,他根據傳說和資料,描繪了佛陀一生的經曆,成爲最早的一部完整佛傳。
中國僧人撰寫的釋迦牟尼傳記,有梁僧 的《釋迦譜》五卷和唐道宣《釋迦氏譜》一卷。此外,在宋志磬的《佛祖統紀》中有編年體的《教主釋迦牟尼佛本紀》。
有關釋迦牟尼生平的史料,除了佛教經典的記載以外,還有文物資料。近代,印度和其他國家的考古學家、佛學家根據法顯的《佛國記》和玄奘的《大唐西域記》的記載以及印度保存的不完整史料,在佛陀的誕生、成道、初轉法輪、涅槃處等陸續發掘出一些古建築的遺址和文物,並以證明了佛陀是一個曆史性的人物。(邊部)
sidi
1、苦谛。苦是受逼迫苦惱之意,主要指叁界生死輪回的苦惱。有叁苦、八苦的不同。叁苦,一爲苦苦,指正在受痛苦時的苦惱;二爲壞苦,是享受快樂結束時的苦惱;叁爲行苦,謂不苦不樂時,爲無常變化的自然規律所支配的苦惱,包括生、老、病、死在內。八苦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求不得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五陰盛苦。佛教認爲,叁苦、八苦有的是社會原因造成的,有的是自然原因造成的。
2、集谛。亦名習谛。集是積聚感招之意。說一切衆生,常時以來,由于貪瞋愚癡的行動,造成的善惡行爲的業因,能感招將來的生死苦果。
3、滅谛。亦名盡谛,爲息滅、滅盡之意,滅盡叁界內之煩惱業因以及生死果報,稱爲滅,也稱了脫生死,從此不再受叁界內的生死苦惱,達到涅槃寂滅境界,即爲解脫。
4、道谛。道爲通達之意,也是道路的意思。這種道路是達到寂滅解脫的方法和手段;原始佛教認爲道谛是指八正道。以後大、小乘又各有發展。佛教認爲依道谛去修行,就能達到寂滅解脫的滅谛。由此途徑確實可以達到解脫生死的目的。
”training in higher morality”: s. sikkha^.
”contemplation of not-self” is one of the 18 chief kinds of insight (s. vipassana^). See also above.
”contemplation of impermanence”, is one of the 18 chief kinds of insight (s. vipassana^).
s. vuttha^na-ga^mini^-vipassana^.
”continuity of subconsciousness”; s. santa^na
”mental bondages”, are 5 things which hinder the mind from making right exertion, namely: lust for sensuous objects, for the body, for visible things, for eating and sleeping, and leading the monk”s life for the sake of heavenly rebirth. For details, s. A.V, 205; X, 14; D. 33; M. 16. Cf. foll.
”one-pointedness of mind”, is a synonym of concentration, or sama^dhi (q.v.)
upagha^taka-kamma; s. karma.
”contemplation of the mind-objects” is the last of the 4 foundations of mindfulness (satipattha^na, q.v.)
(regarding the whole world): s. sabbaloke anabhirati-san~n~a^.
”perversion of views”; s. vipalla^sa.
s. vipassana^.
cakkhu-vin~n~a^na; s. dha^tu, khandha.
Five Commandments == 五戒
see Five Precep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