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四业之一。见业条。
瑜伽九卷六页云:顺不定受业者:谓故思已;作而不增长业。 - 朱芾煌
瑜伽十二卷四页云:云何顺决择分定?谓于一切萨迦耶中,深见过患。由此因缘,能入无漏。 - 朱芾煌
据法苑珠林卷六十九受报篇引证部第二载,由四种业报中之无报别立四种果报之定与不定。即:(一)时定报不定,时,即时节。谓果报于现报、生报、后报等三时已定而不更改,然由业力之转变,故受报不定。(二)报定时不定,谓业力已定,果报不可改,然由三时之转变,故受报之时节不定。(三)时报俱定,谓业、报已定,时节亦定。(四)时报俱不定,谓业力尚未决定,时、报亦不定;由于众生之业有轻有重,以致受报之时有远有近,随众生之因缘而先后不定。(参阅“四种业报”1817)
[出法苑珠林] 四报定不定者。又于前无报中开出四种也。一时定报不定时即时节。报即果报。谓于三时决定不改。由业有可转。故受报不定。是名时定报不定。(三时者。谓现报。生报。后报也。)二报定时不定谓业力定故。报不可改。然时有可转。故时节不定。是名报定时不定。三时报俱定谓由业报定故。时节亦定。是名时报俱定。四时报俱不定谓由业不决定故。时报亦不定也。盖因众生之业有轻有重。故受报之时。有远有近。随其因缘先后不定。是名时报俱不定。 - 明·一如等 撰
由报之定不定,分为四种。
一、时定报不定 时即时节,报即果报。谓于三时,决定不改,由业有可转故,受报不定,是名时定报不定。
二、报定时不定 谓业力定故,报不可改,然时有可转,故时节不定,是名报定时不定。
三、时报俱定 谓由业报定故,时节亦定,是名时报俱定。
四、时报俱不定 谓由业不决定,故时报亦不定也。盖因众生之业,有轻有重,故受报之时,有远有近,随其因缘,先后不定,是名时报俱不定。 - 明·杨卓
瑜伽十三卷六页云:复次如分别四捡行定经中,由四种相,捡行一切三摩地等。谓此等持,是顺退分;乃至此是顺决择分。云何捡行?谓此是劣分,此是胜分,此殊胜分,此最胜分。如其次第。此复云何?谓修定者,从初静虑还退出已;于诸静虑,不复乐入;亦不思惟此行状相。然欲俱行诸想作意,数数现前。如先所说从彼起已;随念爱味。当于尔时,修静虑者,应自捡行;我三摩地,今成退劣。又修定者,从初静虑还退出已;得闻随顺此定教法,谓初静虑诸行状相。殷勤恳到,善取其相。令所得定,坚住不忘。如是随念顺定法故;成顺住分。当于尔时,应自捡行:我三摩地,已成其胜。我三摩地,已得安住。非退,非进,非趣决择。又静虑者,从初静虑还退出已;得闻随顺第二静虑教授之法。既得闻已;第二静虑道俱行诸想作意,数数现前。当于尔时,应自捡行:我三摩地,已成殊胜。非退,非住。唯是胜进。非趣决择。又修定者,从初静虑还退出已;闻苦谛等相相应教法,既得闻已,苦谛等俱行诸想作意,顺决择分,数数现前。彼于尔时,当自捡行:我三摩地,已成最胜。非退非住。亦非胜进。然趣决择。 - 朱芾煌
西域记六卷十页云:城东北四十余里有窣堵波。是太子坐树阴,观耕田,于此习定而得离欲。净饭王见太子坐树阴,入寂定;日光回照,树影不移。心知灵圣,更深珍敬。 - 朱芾煌
梵语sapaks!e sattvam。因明用语。因(理由)三相之一,用以表示因与宗(命题)后陈(述词)之关系。例如“甲是乙(宗),丙故(因),诸丙皆是乙(喻,譬喻)”中,乙之同品一定须有丙之因存在,乙必须附随于丙,然丙并不必遍通于乙,故称定有;亦即“一定要有,不可全无”之意。故有因必有其后陈之宗依追随,如“人必将死,动物故”,“死”中必有“动物”即可,而会死之物不一定仅限于动物(植物亦然),此即同品定有性。以因之义成立宗之义故,因之义不必与宗之义全部相同,即与宗义同类之宗同品有部分关系即可。[因明入正理论、因明论疏明灯抄卷二末、卷三本、因明论疏瑞源记卷三](参阅“三支作法”534、“同喻”2249、“因明”2276)
(术语)因之三相之一。凡为宗因喻三支中之因者,必具宗同品喻体上定有之性,例如立无常之宗,以所作性为因,以瓶为同品之喻,决定于此同品之瓶上应有因之所作性之义。若无之,则断因喻之关系,不能得因体同喻之助力。
(术语)弥陀如来四十八愿中第四十二愿也,见住定供佛愿条。
梵语avitarka-vica^rama^tra-sama^dhi,巴利语avitakka-vica^ramatta-sama^dhi。又作无寻惟伺定、无寻有伺定。为三三昧之一。觉(寻),粗大之思惟作用;观(伺),微细之思惟作用。已无粗大之思惟作用,然仍残存部分微细思惟作用之禅定,称为无觉少观定,系介于初禅与第二禅间之中间定。[解脱道论卷二]
即「具备『觉已停止』与『观已减弱』的定」,通常指「将近入第二禅」,参看「觉」、「观」、「第二禅」、「定」。 - 庄春江居士编
梵语avitarka-avica^ra-sama^dhi,巴利语avitakka-avica^ra-sama^dhi。又作无寻无伺定。为三三昧之一。指第二禅以上无粗大思惟作用亦无微细思惟作用之禅定。[解脱道论卷二]
另译作「无觉无观三昧」,即「具备『觉』与『观』均以停止的定」,通常指「第二禅」,参看「觉」、「观」、「第二禅」、「定」。 - 庄春江居士编
(术语)为生无所有处之禅定也。见无所有处条。
亦名不用处定。行人得识定已,诃责识处过患,即舍识处,系心无所有处,于中心不忧悔,专精不懈,一心内净。空无所有,不见诸法,寂然安隐,心无动摇,此为证无所有定相。入此定时,怡然寂绝,诸想不起,尚不见心相,何况余法。无所分别,即是无所处定。证此不失,命后必生无所有处,亦有四阴也。 - 明·杨卓
四无色定之一,又作少处定。此定超越识无边处定,与无所有相应,即思惟无所有之相而安住之。见“四无色定”条。 - 于凌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