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四業之一。見業條。
瑜伽九卷六頁雲: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 - 朱芾煌
瑜伽十二卷四頁雲:雲何順決擇分定?謂于一切薩迦耶中,深見過患。由此因緣,能入無漏。 - 朱芾煌
據法苑珠林卷六十九受報篇引證部第二載,由四種業報中之無報別立四種果報之定與不定。即:(一)時定報不定,時,即時節。謂果報于現報、生報、後報等叁時已定而不更改,然由業力之轉變,故受報不定。(二)報定時不定,謂業力已定,果報不可改,然由叁時之轉變,故受報之時節不定。(叁)時報俱定,謂業、報已定,時節亦定。(四)時報俱不定,謂業力尚未決定,時、報亦不定;由于衆生之業有輕有重,以致受報之時有遠有近,隨衆生之因緣而先後不定。(參閱“四種業報”1817)
[出法苑珠林] 四報定不定者。又于前無報中開出四種也。一時定報不定時即時節。報即果報。謂于叁時決定不改。由業有可轉。故受報不定。是名時定報不定。(叁時者。謂現報。生報。後報也。)二報定時不定謂業力定故。報不可改。然時有可轉。故時節不定。是名報定時不定。叁時報俱定謂由業報定故。時節亦定。是名時報俱定。四時報俱不定謂由業不決定故。時報亦不定也。蓋因衆生之業有輕有重。故受報之時。有遠有近。隨其因緣先後不定。是名時報俱不定。 - 明·一如等 撰
由報之定不定,分爲四種。
一、時定報不定 時即時節,報即果報。謂于叁時,決定不改,由業有可轉故,受報不定,是名時定報不定。
二、報定時不定 謂業力定故,報不可改,然時有可轉,故時節不定,是名報定時不定。
叁、時報俱定 謂由業報定故,時節亦定,是名時報俱定。
四、時報俱不定 謂由業不決定,故時報亦不定也。蓋因衆生之業,有輕有重,故受報之時,有遠有近,隨其因緣,先後不定,是名時報俱不定。 - 明·楊卓
瑜伽十叁卷六頁雲:複次如分別四撿行定經中,由四種相,撿行一切叁摩地等。謂此等持,是順退分;乃至此是順決擇分。雲何撿行?謂此是劣分,此是勝分,此殊勝分,此最勝分。如其次第。此複雲何?謂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于諸靜慮,不複樂入;亦不思惟此行狀相。然欲俱行諸想作意,數數現前。如先所說從彼起已;隨念愛味。當于爾時,修靜慮者,應自撿行;我叁摩地,今成退劣。又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得聞隨順此定教法,謂初靜慮諸行狀相。殷勤懇到,善取其相。令所得定,堅住不忘。如是隨念順定法故;成順住分。當于爾時,應自撿行:我叁摩地,已成其勝。我叁摩地,已得安住。非退,非進,非趣決擇。又靜慮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得聞隨順第二靜慮教授之法。既得聞已;第二靜慮道俱行諸想作意,數數現前。當于爾時,應自撿行:我叁摩地,已成殊勝。非退,非住。唯是勝進。非趣決擇。又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聞苦谛等相相應教法,既得聞已,苦谛等俱行諸想作意,順決擇分,數數現前。彼于爾時,當自撿行:我叁摩地,已成最勝。非退非住。亦非勝進。然趣決擇。 - 朱芾煌
西域記六卷十頁雲:城東北四十余裏有窣堵波。是太子坐樹陰,觀耕田,于此習定而得離欲。淨飯王見太子坐樹陰,入寂定;日光回照,樹影不移。心知靈聖,更深珍敬。 - 朱芾煌
梵語sapaks!e sattvam。因明用語。因(理由)叁相之一,用以表示因與宗(命題)後陳(述詞)之關系。例如“甲是乙(宗),丙故(因),諸丙皆是乙(喻,譬喻)”中,乙之同品一定須有丙之因存在,乙必須附隨于丙,然丙並不必遍通于乙,故稱定有;亦即“一定要有,不可全無”之意。故有因必有其後陳之宗依追隨,如“人必將死,動物故”,“死”中必有“動物”即可,而會死之物不一定僅限于動物(植物亦然),此即同品定有性。以因之義成立宗之義故,因之義不必與宗之義全部相同,即與宗義同類之宗同品有部分關系即可。[因明入正理論、因明論疏明燈抄卷二末、卷叁本、因明論疏瑞源記卷叁](參閱“叁支作法”534、“同喻”2249、“因明”2276)
(術語)因之叁相之一。凡爲宗因喻叁支中之因者,必具宗同品喻體上定有之性,例如立無常之宗,以所作性爲因,以瓶爲同品之喻,決定于此同品之瓶上應有因之所作性之義。若無之,則斷因喻之關系,不能得因體同喻之助力。
(術語)彌陀如來四十八願中第四十二願也,見住定供佛願條。
梵語avitarka-vica^rama^tra-sama^dhi,巴利語avitakka-vica^ramatta-sama^dhi。又作無尋惟伺定、無尋有伺定。爲叁叁昧之一。覺(尋),粗大之思惟作用;觀(伺),微細之思惟作用。已無粗大之思惟作用,然仍殘存部分微細思惟作用之禅定,稱爲無覺少觀定,系介于初禅與第二禅間之中間定。[解脫道論卷二]
即「具備『覺已停止』與『觀已減弱』的定」,通常指「將近入第二禅」,參看「覺」、「觀」、「第二禅」、「定」。 - 莊春江居士編
梵語avitarka-avica^ra-sama^dhi,巴利語avitakka-avica^ra-sama^dhi。又作無尋無伺定。爲叁叁昧之一。指第二禅以上無粗大思惟作用亦無微細思惟作用之禅定。[解脫道論卷二]
另譯作「無覺無觀叁昧」,即「具備『覺』與『觀』均以停止的定」,通常指「第二禅」,參看「覺」、「觀」、「第二禅」、「定」。 - 莊春江居士編
(術語)爲生無所有處之禅定也。見無所有處條。
亦名不用處定。行人得識定已,诃責識處過患,即舍識處,系心無所有處,于中心不憂悔,專精不懈,一心內淨。空無所有,不見諸法,寂然安隱,心無動搖,此爲證無所有定相。入此定時,怡然寂絕,諸想不起,尚不見心相,何況余法。無所分別,即是無所處定。證此不失,命後必生無所有處,亦有四陰也。 - 明·楊卓
四無色定之一,又作少處定。此定超越識無邊處定,與無所有相應,即思惟無所有之相而安住之。見“四無色定”條。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