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語)釋迦牟尼之頭發也。梁書扶南國傳曰:“叁年八月高祖改造阿育王寺塔,出舊塔下舍利及佛爪發。發青绀色,衆僧以手伸之,隨手長短。放之,則旋屈爲蠡形。”僧伽經曰:“佛發青而細,猶如藕莖絲。”佛叁昧經曰:“我昔在宮沐頭,以尺量發,長一丈二尺。放已右旋,還成蠡文。”案,觀僧伽佛叁昧二經,則梁高祖所出舊塔下之發非誣說也。
指佛所下之責罰。此語起于何時已不可考。世間之苦惱及疫難,皆系前世、今世之惡業所招感,亦即由自己所造之罪業而招致苦厄報應。然佛乃慈悲之父母,不忍衆生長久受苦,遂藉種種因緣與方便弘布教法,施與樂法,來産生正面接引之效;另又藉責罰之力來作爲止惡防過之權宜方法,使衆生早日脫離輪回之苦。然自古以來,佛並未直接責罰衆生,而由擁護佛法之善神、鬼神代爲責罰,故一般又有所謂神罰、冥罰之語。
佛所說之教法,包括各種教義及教義所表達之佛教真理。成實論卷一舉出六種“佛法”之同義語,稱爲佛法六名,即:(一)善說,如實而說。(二)現報,使人于現世得果報。(叁)無時,不待星宿吉凶而隨時得修道。(四)能將,以正行教化衆生至菩提。 (五)來嘗,應當自身證悟。(六)智者自知,智慧者自能信解。又佛法爲佛教導衆生之教法,亦即出世間之法;對此,世間國王統治人民所定之國法,則稱爲“王法”。印度及中日佛教史中,有關佛法與王法之關系,因時因地而異,有以王法而護持佛法、推動佛法者,如阿育王、迦膩色迦王、梁武帝等;有以王法而抗衡佛法,乃至摧毀佛法者,如我國曆史上著名的叁武一宗之禍。此外,佛所得之法,即緣起之道理及法界之真理等;又佛所知之法,即一切法;以及佛所具足之種種功德(十八不共法),均稱佛法。故知,廣義而言,“佛法”一詞,包含極廣,上記之外,舉凡諸法本性、一切世間之微妙善語,乃至于其他真實與正確之事理等,皆屬佛法。然狹義而言,則一般所說之佛法多指佛所說之教法。[雜阿含經卷二十、法華經序品、金剛般若經、大寶積經卷四]
(術語)佛所說之法,八萬四千之法藏是也。勝鬘經曰:“一切佛法攝八萬四千法門。”法華經序品曰:“照明佛法,開悟衆生。”無量壽經上曰:“光融佛法,宣流正化。”[囗@又]佛所得之法。法界之真理是也。止觀二曰:“法界法是佛真法。”[囗@又]佛所知之法名佛法,一切諸法即佛法也。大寶積經四曰:“如來嘗說一切諸法皆是佛法,以于諸法能善了知名爲佛法。”俱舍頌疏界品一曰:“佛法者佛所知法,即極遠時等是也。”金剛經曰:“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大集經九曰:“佛法者名一切法。”大寶積經四曰:“諸法本性與佛法等,是故諸法皆是佛法。”
1.佛所說之法,即八萬四千法門是。2.佛所得之法,即無上之真理是。3.佛所知之法,即一切諸法是。 - 陳義孝編
佛所說的法。
- 梵心居士編
諸佛之意。有關之用語極多,例如佛佛祖祖,即指過現未之十方諸佛及曆來諸祖;佛佛大道,指諸佛諸祖之德業行履;佛佛要機,指諸佛諸祖成佛的樞要之機;佛佛授手,指佛親自授手,表示向其他諸佛囑累之意。
宏智禅師廣錄卷八(大四八·九八上):“佛佛要機,祖祖機要,不觸事而知,不對緣而照。”祖庭事苑卷七(卍續一一叁·九八下):“佛將入滅,命羅漢十萬比丘授手,又將左手伸向阿難、羅雲,又將阿難、羅雲手授與它方化佛,表囑累故。”
(堂塔)佛寺,佛堂,伽藍也。
謂以米飯供養佛、菩薩。又作佛饷、佛飯、熟佛供。供養儀式(大一八·一八○下):“凡所供養物,但除五辛酒肉等不淨者;其供養器,皆用金、銀、銅、鐵、瓷等,余者悉不堪用;其壇內供養諸味等,一日一易,如果子等,叁日一易亦得。”依之,當以清淨飲食置于金、銀等所造之圓筒器,日日供養不斷。又佛製過午不食,故供養必于午時前作。
此外,密教于灌頂時,飯染白、赤、黃、青、黑等五色,供養五佛,稱爲五色佛供或色佛供、染佛供;白佛供即熟佛供,赤佛供以小豆汁著色,黃佛供染山栀汁,青佛供染青葉汁,黑佛供染黑胡麻;若以紙作飯型,代用五色佛供者,則稱張佛供。[五雜俎卷十五、持寶通覽卷下、真俗佛事編卷二、考信錄卷一]
(雜語)香花燈明等奉佛之供物也。
(雜語)佛之舍利也。佛祖統紀五十叁曰:“唐高宗诏迎岐州法門寺護國真身塔釋迦佛指骨至洛陽大內供養,皇後以金函九重命宣律師送還岐山;肅宗诏迎法門寺佛骨至禁中禮敬,傳至諸寺瞻禮;德宗诏迎法門寺佛骨入禁中禮敬,曆送京城十寺。世傳叁十年一開,則歲豐人安。韓愈上表谏,貶潮州。懿宗诏迎佛骨,叁百裏間車馬不絕,公私音樂儀衛之盛,過于南郊。上降樓而拜。”
佛之光明。贊阿彌陀佛偈(大四七·四二一上):“佛光照耀最第一,故佛又號光炎王。”
(術語)佛之光明也。贊阿彌陀佛偈曰:“佛光照耀最第一。”
(術語)佛所住之國土,又佛所化之國土也。淨土固爲佛國,穢土就佛之所化,亦可雲佛國,如娑婆世界爲釋迦如來之佛國。維摩經嘉祥疏一曰:“淨穢等土無非佛國,若言淨土但得淨不兼穢。”大乘義章十九曰:“言佛國者,攝人之所,目之爲國,約佛辨國,故名佛國。”
即佛所住的國土或佛所教化的國土。隋·慧遠《大乘義章》卷十九:“言佛國者,攝人之所,目之爲國;約佛辨國,故名佛國。”如淨土宗稱阿彌陀佛所住之西方極樂世界爲佛國。就現實世界而言,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民大多數都信仰佛教,這樣的國家也可以稱爲佛國。如緬甸、泰國、老撾、柬埔寨和斯裏蘭卡等。在這些國家裏,不僅信佛的人數多,而且他們的民族文化,也與佛教密切相關。甚至可以說,佛教代表他們的民族文化。在某種程度上,在緬、泰、老、柬等國的佛教徒稱爲上座部佛教,其社會風尚尤爲特殊,每個信仰佛教的男子,一般要出家過一段寺院生活,再還俗從事社會職業。特別是泰國,尊佛教爲國教,在全國人口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佛教徒。泰國人民亦以“佛國”自豪。在清代詩中如方文《麻城訪槁木大師》詩句:“普天披發奈渠何,我黨逃名佛國多。”則指佛門而言。此外,佛教名勝、建築和文化的荟萃之地,也稱爲“佛國”。如浙江普陀山被譽爲“海天佛國”。(無名氏)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
(一)指成佛。又作佛位、佛果位、佛果菩提。佛爲萬行之所成,故稱佛果,即能成之萬行爲因,而所成之萬德爲果。亦即從修行之因到達佛果之位,又指從聲聞、菩薩之位至無上正等正覺之位。證得佛果之因,稱爲佛因,即指一切萬行之善根、功德。[佛母出生叁法藏般若經卷十五、正法眼藏諸惡莫作]
(二)(1063~1135)宋代僧。四川崇甯人,俗姓駱。參谒五祖山法演禅師而受其印證。宋徽宗敕賜“佛果禅師”之號。(參閱“克勤”2785)
(術語)佛爲萬行之所成,故雲佛果,能成之萬行爲因,而所成之萬德爲果也。隋炀帝文曰:“上求佛果。”
佛的果位。 - 陳義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