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親釋八卷十叁頁雲:如是所說無分別智、當言依心?爲依非心?若言依心;能思量故,說名爲心。依心而轉,是無分別、不應道理。若依非心;則不成智。爲避如是二種過失,故說此頌。此智所依,不名爲心。不思義故。亦非非心。心所引故。此生所依、是心種類。亦名爲心。無性釋八卷十一頁雲:智是心法,故應依心。依止,于心而無分別,不應道理。心聲卽是思想相故。若依非心;譬如衆色,不應成智。爲解如是雙結過失,故說半頌。非思義種類者:謂無分別智所依非心。非思義故。亦非非心。爲所依止,心種類故。以心爲因,數習勢力,引得此位,名心種類。此卽顯示智所依心,出過一切思量分別。 - 朱芾煌
成唯識論四卷十二頁雲:依、謂一切有生滅法,仗因托緣而得生住。諸所仗托、皆說爲依。如王與臣,互相依等。若法、決定,有境,爲主,令心心所,取自所緣;乃是所依。卽內六處。余非有境、定、爲主故。此但如王,非如臣等。故諸聖教、唯心心所、各有所依。非色等法。無所緣故。但說心所,心爲所依;不說心所,爲心所依。彼非主故。然有處說依爲所依,或所依爲依;皆隨宜假說。 - 朱芾煌
瑜伽七十卷八頁雲:雲何于身無所依住?謂依諸定,修習念住;卽于彼定,無有愛味;乃至無有住著。 - 朱芾煌
諸識俱有所依者:
一、五識俱有所依有四:
一、同境依 謂五色根共取現境,故得此名。
二、分別依 謂第六識,與依同緣分別境故。
叁、染淨依 謂第七識,五識以由此識染汙而成有漏,由此識淨而成無漏,故得此名。
四、根本依 謂第八識,五識依此而得生故。
初不共依,余叁共依,謂彼此同依,非一識依,名爲共依。唯一識依,非余色依,名不共依。
二、第六意識俱有所依,唯有二種,謂七八識,初不共依,後是共依。
叁、第七末那俱有所依,但有一種,謂第八識,是不共依。
四、阿賴耶識俱有所依,亦但一種,謂第七識,是不共依。 - 明·楊卓
八識所依所緣:
一、眼識 眼根爲所依,色境爲所緣。
二、耳識 耳根爲所依,聲境爲所緣。
叁、鼻識 鼻根爲所依,香境爲所緣。
四、舌識 舌根爲所依,味境爲所緣。
五、身識 身根爲所依,觸境爲所緣。
六、意識 依于末那遍緣一切處。
七、七識 依賴耶緣彼見分。
八、八識 依末那緣種子根身器界。 - 明·楊卓
瑜伽叁十五卷十頁雲:又諸菩薩、以初發心爲所依止,爲建立故;普于一切菩提分法、及作一切有情義利菩薩學中,皆能修學。是故發心、是諸菩薩學所依止。 - 朱芾煌
瑜伽八十四卷六頁雲:能爲一切義所依者:謂能引發一切世間及出世間興盛事故。 - 朱芾煌
瑜伽十四卷叁頁雲:又有叁種有情之類,貪瞋癡縛,所依處所身分差別,能急系縛諸有情類,閉在大苦生死牢獄。一、能饒益。二、能損害。叁者、平等二種俱離。 - 朱芾煌
瑜伽十四卷四頁雲:又有叁種諸行言說所依處所。謂去,來,今。 - 朱芾煌
瑜伽七十七卷十九頁雲:所依麁重受,當知有四種。一者、有色所依受。二者、無色所依受。叁者、果已成滿麁重受。四者、果未成滿麁重受。果已成滿受者:謂現在受。果未成滿受者:謂未來因受。 - 朱芾煌
如四種修瑜伽者瑜伽所作中說。 - 朱芾煌
信叁寶者:
一、信佛 信佛爲大導師,堪作依止,不信其余邪師。
二、信法 信法可依之修行,不信其余邪法。
叁、信僧 信僧可爲同行師友,不信其余外道邪衆。 - 明·楊卓
修唯識行,第四修習位的十真如之一。這是第十地斷諸法未得自在障所證,若證得此真如已,則于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得自在,業自在所依真如。參閱“十真如”條。 - 于淩波居士著
辯中邊論上卷十七頁雲:第十地中、複能通達業自在所依義。隨欲化作種種利樂有情事故。 - 朱芾煌
十真如之一。爲菩薩于第九善慧地中,斷利他中不欲行障所證得之真如。證此真如則于四無礙智得自在,故稱智自在所依真如。即菩薩于第九地中,得法無礙、義無礙、詞無礙、樂說無礙等四無礙智,自在得知;此真如爲無礙智所依者,故有此名。[成唯識論卷十](參閱“真如”4197)
(術語)十真如之一。于第九善慧地證悟之真如。無礙智所依之真如也。在此地得四無礙智,自在得知,故有此名。
成唯識論十卷叁頁雲:九、智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于無礙解,得自在故。 - 朱芾煌
修唯識行,第四修習位的十真如之一。這是第九地斷不欲行障所證,若證得此真如已,則于四無礙解,皆得自在,故名智自在所依真如。參閱“十真如”條。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