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唯識宗所依的六經十一論之一, 彌勒菩薩說,中十未譯。參閱“六經十一論” 條。 - 于淩波居士著
(術語)金剛頂與瑜伽也。金剛頂指教王經等金剛界之經,瑜伽指大日經等胎藏界之經。菩提心論初心鈔上曰:“金剛頂金剛頂宗通名,謂教王經等也。此經題金剛頂故,瑜伽大日經宗通名也,謂大日經等也。此經疏中指大日經雲瑜伽宗故。”[囗@又]金剛頂即瑜伽也。金剛頂經中明瑜伽法,故曰金剛頂瑜伽。非別部也。不空所譯叁卷之教王經,末題曰金剛頂瑜伽經。
(術語)金剛者,指金剛界,即金剛頂經也。瑜伽者,指胎藏界,即大日經也。總括金胎兩部秘密教之稱。與金剛頂瑜伽同。
密教行者修秘密瑜伽法之壇場,即指金剛、胎藏兩部曼荼羅而言。(參閱“金剛界曼荼羅”3547、“胎藏界曼荼羅”3935)
(術語)行秘密瑜伽法之壇場也。指金胎兩部之曼荼羅壇而言。
全一卷。唐代不空(705~774)譯。又作觀自在菩薩如意輪瑜伽、觀自在菩薩如意輪瑜伽念誦法、如意輪瑜伽念誦法。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冊。本書旨在敘述入壇授法弟子之選擇標准,並闡釋如意輪觀音六臂之意義及現世成佛之思想。又同爲不空所譯之觀自在菩薩如意輪念誦儀軌一書,其于儀軌說明未詳盡之處,可由本書補充之。
(經名)觀自在菩薩如意輪瑜伽之略名。儀軌之名。
(經名)金剛頂勝處瑜伽普賢菩薩念誦法經之略名。
如瑜伽壞中說。 - 朱芾煌
瑜伽二十八卷九頁雲:欲有四種。何等爲四?一、爲證得欲。二、爲請問欲。叁、爲修集資糧欲。四、爲隨順瑜伽欲。爲證得欲者:謂如有一,于上解脫,發生希慕。如前廣說。爲請問欲者:謂如有一,生希慕已;往僧伽藍,詣諸有識同修梵行成就瑜伽妙智者所,爲聽未聞,爲聞究竟。爲修集資糧欲者:謂如有一,爲戒律儀清淨,爲根律儀清淨故;于食知量,減省睡眠,正知住中,展轉增勝,發生希慕。爲隨順瑜伽欲者:謂于無間加行殷重加行修習道中,發生希慕,發生欣樂;欲有所作。 - 朱芾煌
瑜伽二十卷叁頁雲:卽此十種生圓滿,名修瑜伽處所。由此所依所建立處、爲依止故;證得如來諸弟子衆所有聖法。 - 朱芾煌
瑜伽二十卷六頁雲:又此叁支、當知卽是修瑜伽因緣。何以故?由依此次第、此因、此緣,修習瑜伽、方得圓滿。謂依聞正法圓滿、涅盤爲上首、能熟解脫慧成熟故。 - 朱芾煌
(術語)Yog&amacron;c&amacron;rya,又稱見谛阿阇梨。叁密相應,照見真谛之初地以上阿阇梨也。
(菩薩)稱金剛界之諸經。大教王經上曰:“我今歸命禮,瑜伽大教王,開演一佛乘,如來叁密藏。”
集論七卷五頁雲:依法勤修叁摩地者,瑜伽地雲何?當知有五種。一、持,二、任,叁、鏡,四、明,五、依。雲何持?謂已積集菩提資糧,于暖等位,于諸聖谛所有多聞。雲何任?謂緣此境如理作意。雲何鏡?謂緣境有相叁摩地。雲何明?謂能取所取無所得智。依此道理,佛薄伽梵、妙善宣說:菩薩于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知所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雲何依?謂轉依。舍離諸粗重,得清淨轉依故。 - 朱芾煌
(經名)金剛頂瑜伽念珠經之略名。
梵名Yogaca^rabhu^mi 。彌勒講述,無著記。略稱瑜伽論。收于大正藏第叁十冊。系瑜伽行學派之基本論書,亦爲法相宗最重要之典籍,更爲我國佛教史上之重要論書。內容記錄作者聞彌勒自兜率天降至中天竺阿踰陀國之講堂說法之經過,其中詳述瑜伽行(梵yogaca^ra )觀法,主張客觀對象乃人類根本心識之阿賴耶識(梵a^layavijn~a^na )所假現之現象,須遠離有與無、存在與非存在等對立之觀念,始能悟入中道,爲研究小乘與大乘佛教思想之一大寶庫。由于本論廣釋瑜伽師所依所行之十七地,故又稱十七地論。又十七地之中,尤以“菩薩地”爲重要。
本書之漢譯本有數種,以玄奘所譯之瑜伽論一百卷爲最著。全書分爲五分:(一)本地分,廣說瑜伽禅觀境界十七地之義,爲百卷中之前五十卷,乃本論之主體。(二)攝決擇分,顯揚十七地之深義,爲其次之叁十卷。(叁)攝釋分,解釋諸經之儀則,爲卷八十一、卷八十二。(四)攝異門分,闡釋經中所有諸法之名義差別,爲卷八十叁、卷八十四。 (五)攝事分,明釋叁藏之要義,爲最後之十六卷。
除玄奘所譯之外,本論之異譯本有北涼昙無谶之菩薩地持經(十卷)、劉宋求那跋摩之菩薩善戒經(九卷)、梁真谛之決定藏論(叁卷),叁本均爲節譯本。漢譯本外,另有藏譯本。本論之注疏極多,較重要者有論釋一卷(最勝子等)、略纂十六卷(窺基)、疏十卷(神泰)、記二十四卷(遁倫)。[大唐內典錄卷五、開元釋教錄卷八、卷十四、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叁]
(書名)梵名Yog&amacron;o&amacron;ryabh&amacron;mi-ś&amacron;stra,百卷,彌勒菩薩說,唐玄奘譯。叁乘之行人,謂爲瑜伽師。瑜伽師所依所行之境界有十七聚,謂爲瑜伽師地,瑜伽師之地也。此論明瑜伽師所行之十七地,故名瑜伽師地論。十七地者,第一五識身相應地乃至第十七無余依地也。玄應音義二十二曰:“瑜伽,此譯雲相應。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皆名相應。境謂一切所緣境,此境與心相應,故名境相應。行謂一切行,此行與理相應,故名行相應。果謂叁乘聖果,此果位中諸功德更相符順,故名果相應。師地,師謂叁乘行者。由聞思等次第習行。如是瑜伽隨分滿足,展轉調化諸衆生,故名瑜伽師。師謂教人以道者之稱也。舊經中言觀行人者也。地謂境界所依所行。或所攝義,是瑜伽師所行境界,故名爲地。即十七地也。”佛去世後一千年中,無著菩薩自阿踰陀國講堂升夜摩天受于彌勒菩薩,晝日爲大衆宣說者。本論之著述如下:瑜伽論略纂十六卷,唐窺基撰。瑜伽論劫章頌一卷,唐窺基撰。瑜伽倫記四十八卷(或作二十四卷),唐遁倫集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