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八卷四十页云:生死有二。一、分段生死。谓诸有漏善不善业,由烦恼障缘助势力,所感三界麁异熟果。身命短长,随因缘力,有定齐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议变易生死。谓诸无漏有分别业,由所知障缘助势力,所感殊胜细异熟果。由悲愿力改转身命,无定齐限;故名变易。无漏定愿,正所资感,妙用难测,名不思议。或名意成身。随意愿成故。如契经说:如取为缘,有漏业因,续后有者,而生三有;如是无明习地为缘,无漏业因,有阿罗汉独觉已得自在菩萨,生三种意成身。亦名变化身。无漏定力,转令异本,如变化故。 - 朱芾煌
生死为凡夫之相固矣。二乘之人,亦有一种生死之相,故说二种生死。二种生死者,谓分段生死,变易生死也。
一、分段生死 界内凡夫,分分段段之生死也。
一、分段生 四大和合,是分段生。
二、分段死 四大分散,是分段死。
二、变易生死 界外三乘,因移果易之生死也。
一、变易生 易粗为细,为变易生。
二、变易死 因移果易,舍所住位。为变易死。 - 明·杨卓
生死一语,又作轮回,谓依业因而于天、人、阿修罗、饿鬼、畜生、地狱等六道迷界中生死相续、永无穷尽之意。与“涅槃”相对称。《成唯识论》卷八,举出二种生死:一、分段生死,以有漏之善恶业为因、烦恼障为缘,将受三界内之粗报;其果报对于寿命之长短、肉体之大小等有一定限制,故称为分段身。受此分段身而轮回者,称为分段生死。二、变易生死,又称不思议变易生死。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等虽不受分段生死之轮回,但以无漏之有分别业为因、所知障为缘,于三界以外受殊胜微妙果报之身,即受意生身,再以此身来三界内修菩萨行,以至成佛果。其所受之身,因悲愿力之故,寿命、肉体皆可自由变化改易,而无一定之限制,故称为变易身。受变易身者,称为变易生死。 - 于凌波居士著
七种生死之一。为摄大乘论师所立。谓众生若发心修行,弃妄归真,则能反出生死而至涅槃。[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七之一、大明三藏法数卷三十](参阅“七种生死”115)
(术语)七种生死之一。众生发心修行而反出生死至于涅槃也。
离生死之乐,即「解脱之乐」。 - 庄春江居士编
二种生死之一。指三界众生之生死。为“变异生死”之对称。分段,指由于果报之异而有形貌、寿量等之区别。盖三界众生所感生死之果报各有类别、形貌、寿量等之限度与差异,故称分段生死。又作分段死、有为生死。依唯识家之说,分段生死系以有漏之善恶业为亲因,以烦恼障为助缘所感三界之粗异熟果。以身命有长短,随因缘之力而定有齐限,故称为分段,亦即三界、五趣之生死。
大乘义章卷八将分段生死分为二种,谓三涂之报为恶道分段,人天之报为善道分段。复于大乘人中恶道分段立三阶,即:(一)凡夫所受之生死,以恶业为因,四住为缘。 (二)十住菩萨所受之生死,以恶业为因,四住为正缘,悲愿为随助。(三)种性以上初地菩萨所受之生死,以恶业为因,悲愿为正缘,四住为随助。善道分段亦有三阶,即:(一) 凡夫二乘乃至十住菩萨所受之生死,以善业为因,四住为缘。(二)种性解行之菩萨所受之生死,以善业为因,四住为正缘,悲愿为随助。(三)地上菩萨所受之生死,以善业为因,悲愿为正缘,四住为随助。此外并详说其报尽之位次。又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六本列举分段生死之四魔,即分段烦恼魔、分段蕴魔、分段死魔、分段天魔等。[胜鬘经一乘章、成唯识论卷八、胜鬘宝窟卷中本、成唯识论述记卷八末、摩诃止观卷七上、法华经玄义卷二上、卷六下、华严五教章卷二、华严经探玄记卷六]
(术语)二种生死之一,为轮回六道凡身之生死也。轮回六道之身,各随其业因而寿命有分限,形体有段别,故曰分段。大乘义章八本曰:“言分段者,六道果报,三世分异,名为分段。分段之法,始起为生,终谢为死。”胜鬘宝窟中末曰:“分段生死者,谓色形区别,寿期长短也。”唯识了义灯六末曰:“言分段者:分谓齐限,即谓命根。段谓差别,即五蕴体。舍此受余有差别故,(中略)皆随因缘有定齐限,故名分段。”
一切众生,在三界六道中,由于善恶业所感,其寿命皆有分限,其身形皆有段别,故其生死,名分段生死,为二种生死之一。 - 陈义孝编
成唯识论八卷十四页云:一、分段生死。谓诸有漏善不善业,由烦恼障缘助势力,所感三界麁异熟果。身命短长,随因缘力,有定齐限;故名分段。 - 朱芾煌
二种生死之一,指三界众生之生死。为“变易生死”的对称。依唯识家说,分段生死是以有漏善恶业为亲因,以烦恼障为助缘所感三界的粗异熟果。以身命有长短,随因缘之力而定有齐限,故称为分段,亦即三界、五趣之生死。见《成唯识论》卷八。 - 于凌波居士著
七种生死之一。又称流入生死。自无始流转于生死海而来于今,称为流来。众生于有识之初即迷真逐妄,而流入生死之苦海,漂溺不息,故称流来生死。[翻译名义集卷六](参阅“七种生死”115)
(术语)七种生死之一。谓从迷真之始初无明流来之生死也。止观辅行七之一曰:“摄大乘师立七种生死:一分段,谓三界果报。二流来,谓迷真之初。”中论疏二末曰:“从无明流来为来。”
众生于六道迷界中之轮回流转可大别为分段、变易等二种生死,诸论书就此二种又别立新说,而有“七种生死”之说。(一)据显识论、摩诃止观卷七上之说,分段生死依于欲界、色界、无色界等三界,故有三种之别,以此三种再加上界外之四种生死,即:方便、因缘、有有、无有,共为七种生死。
(二)据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七之一、大明三藏法数卷三十之说,七种生死指:(1)分段生死,谓三界果报,其寿命有长短分限,身有大小形段,皆不免于生死。(2)流入生死,谓众生从有识之初,迷真逐妄,流入生死苦海,漂溺不息。(3)反出生死,众生若发心修行,背妄归真,则能反出生死,至于涅槃。(4)变易生死,又作方便生死。因移果易,称为变易。阿罗汉、辟支佛、菩萨等,既离三界之生死,出生于方便等土,就其断惑证果之时,因移果易,故称生死。(5)因缘生死,初地以上之诸菩萨,皆以所观之不思议理为因,能观之真无漏智为缘,共破无明之惑,复为化度众生之故而示现生死。 (6)有后生死,谓第十地(法云地)菩萨因有最后一品无明未断,尚有一番变易生死。 (7)无后生死,谓等觉菩萨破最后一品无明烦恼,究竟永尽而入妙觉之位,不受后身。[翻译名义集卷十七](参阅“生死”2059)
(名数)诸说不同,梁摄论十四曰:“如来报障清净,由除七种生死”。而同十卷明四种生死。谓一方便生死,菩萨为利生之生死也,于地前及初三地感之,灭之而入于四地。二因缘生死,八相示现之生死也,于四五六地感之,灭之而入于七地。三有有生死,有后有也,于七八九地感之,灭之而入于十地。四无有生死。十地之所感也,灭之而入于如来地。七种之中,解此四种,他三种名释皆无。然显识论以三界之分段生死为三种生死。加于前之四种生死为七种生死。台家别由摄论宗末师之释,解七种生死。辅行七曰:“一分段生死,三界之果报也。二流来生死,迷真之初也。三反出生死,背妄之初也。四方便生死,入于涅槃之二乘也。五因缘生死,初地之变易也。六有后生死,十地之变易也。七无后生死,金刚心也。”
(名数)见生死条。
[出翻译名义] 一分段生死分即分限。段即形段。谓三界果报。寿有长短分限。身有大小形段。皆不免于生死。是为分段生死。(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二变易生死因移果易。名为变易。谓阿罗汉辟支佛菩萨。既离三界生死。出生方便等土。就其断惑证果之时。因移果易。论为生死。是名变易生死。(因移果易者。如初果为因。二果为果。二果为因。三果为果。三果为因。四果为果。是也。方便土者。二乘之人。修方便道。断见思惑。而居此土也。)三流入生死谓众生有识之初。迷真逐妄 - 明·一如等 撰
小乘化地部所立三蕴之一。指直至生死终了而得金刚喻定之前,皆相续随转而无间断之根本蕴。即六识以上之细意识。此蕴被视为迷界生死轮回之主体,与一刹那生灭之一念蕴、持续一生之一期生蕴,合称三蕴。盖小乘诸部皆只说六识,但六识有时断绝不起,不能以之为生死相续之本质,故别立一种恒转不断之识,即大众部之根本识、说假部之有分识、化地部之穷生死蕴等。大乘唯识宗则认为此等系以异门之密意而说阿赖耶识者。[摄大乘论本卷上、摄大乘论释卷二(无性)、成唯识论卷三、成唯识论述记卷四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