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叁種聚中說。 - 朱芾煌
五不可思議之一。謂修行禅定,發神境通,得以飛行自在,巡遊諸佛淨土,爲不可思議之事。如入菩薩定,能起一種不可思議之神通,而達一念十方世界。[舊譯華嚴經卷七、大智度論卷叁十、往生論注卷下](參閱“五不可思議”1064)
(經名)一卷,後漢支曜譯,貴姓子善明,問佛:佛之妙德由何致之?佛言:有定意法,名成具光明,當淨行百叁十五事。
顯揚二巻五頁雲:又如經說:尋伺寂靜故,內等淨故,心定一趣故。無尋無伺,叁摩地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尋伺寂靜者:謂或緣離初靜慮欲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爲境界已;初靜慮地尋伺寂靜,不複現行。內等淨者:謂爲對治尋伺故。攝念正知。于自內體,其心舍住。遠離尋伺塵濁法故;名內等淨。心定一趣者;謂如是入時,多相續住;諸尋伺法、恒不現行。無尋無伺者:謂證得尋伺斷法。叁摩地者:謂已轉依者、心住一境性。生者:謂從叁摩地所生。喜及樂、已如前說。第二靜慮者:謂尋伺寂靜,內體遍淨,叁摩地所生喜樂所依。依于轉依,心住一境性。余如前說。 - 朱芾煌
顯揚二巻六頁雲:又如經說:由離喜故,住舍念正知,及樂身正受;聖者宣說,成就舍念樂住,第叁靜慮具足住。離喜者:謂或緣離第二靜慮欲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爲境界已;見第二靜慮喜相過失。住舍者:謂于已生喜想、及作意,不忍可故;有厭離故;不染汙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而安住性。念者:謂于已觀察喜不行相中,不忘明了;令喜決定不複現行。正知者:謂或時失念、喜複現行;于現行喜相,分別正知。樂者:謂已轉依者、離喜離勇,安適受受所攝。身者:謂已轉依者、若轉識、若阿賴耶識、心性無別,總名爲身。正受者:謂已轉依者、能攝受身、令身怡悅,總集說爲樂身正受。此處樂受、深極寂靜、最勝微妙,上下所無。聖者:謂佛及佛弟子。宣說者:謂顯示施設。成就舍念樂住者:謂此地已上無妙樂故;下地亦無如是勝樂、及無舍念以爲對治。第叁靜慮者:謂離喜已,舍念正知,樂所依止,依于轉依,心住一境性。余如前說。 - 朱芾煌
顯揚二巻七頁雲:又如經說:由斷樂故,及先已斷苦喜憂故;不苦不樂,舍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斷樂者:謂入第四靜慮時。先已斷苦者:謂入第二靜慮時。先已斷喜者:謂入第叁靜慮時。先已斷憂者:謂入初靜慮時。不苦不樂者:謂已轉依者、非安適非不安適受受所攝,色界最極增上寂靜最勝攝受,無有動搖。舍清淨者:謂超過尋伺喜樂叁地一切動故;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轉動而安住性。念清淨者:謂超過尋伺喜樂叁地一切動故;心不忘失而明了性。第四者:謂次第定中,第四數故。靜慮者:謂樂斷故,不苦不樂,舍念清淨之所依止,依于轉依,心住一境性。余如前說。 - 朱芾煌
瑜伽五十二卷十叁頁雲:又此定異,差別多種。或有流轉還滅定異。謂順逆緣起。或有一切法定異。謂一切法,十二處攝,無過無增。或有領受定異。謂一切受,叁受所攝,無過無增。或有住定異。謂一切內分,乃至壽量,一切外分,經大劫住。或有形量定異。謂諸有情,于彼彼有色生處所受生身,形量決定,及諸外分,四大洲等,形量決定。 - 朱芾煌
繁興就是繁雜多起的意思,永處猶言常在,那伽義譯爲龍。吾人在行住坐臥的四威儀中,雖曆淨染多途而心源常在定中,就如龍之靜潛深淵,能現大變而不失定力,所以叫做龍定。 - 陳義孝編
俱舍論十五卷十七頁雲:余非定受現法果業,其相雲何?頌曰:由田意殊勝,及定招異熟;得永離地業,定招現法果。論曰:由田勝者:聞有苾刍,于僧衆中,作女人語。彼于現世,轉作女人。此等傳聞,其類非一。由意勝者:聞有黃門,救脫諸牛黃門事故;彼于現世轉作丈夫。此等傳聞,事亦非一。或生此地,永離此地染,于此地中諸善不善業。于異熟定,位不定者;此業必能招現法果。若有余位順定受業;彼必定無永離染義。必于余位,受異熟果。若于異熟亦不定者;永離染故,不受異熟。 - 朱芾煌
非想非非想天的禅定。 - 陳義孝編
行人得無所有定已,深诃責無所有處過罪,即舍無所有處,觀于非有非無。常念不舍,一心專精,加功不已,其心任運,住在緣中。于後忽然,真實定發,不見有無相貌,泯然寂絕,心無動搖,恬然清淨,如涅槃相。是定微妙,叁界中極,如步屈蟲,行至樹表,更無可進。證此不失,命後必生非非想處,仍有細微四陰也。
非想非非想處定(業之區分)
┌ ┌非想非非想處
│ │無所有處
│(四無色定)┤識處
│ └空處
│ ┌舍
│ │喜
│(四無量心)┤悲
│ └慈
│ ┌四禅
┌不動業┐│ │叁禅
│ ││(四禅)──┤二禅
愛見┤福業 ├┤ └一禅
│ ││(味禅)
└罪業 ┘│(邪定)
│ ┌上品
│(十善)──┤中品
│ └下品
│(五戒)
│(行施)
│(戒取)
│ ┌下品
│(十惡)──┤中品
│ └上品
└(五逆)
(十二門禅之進序)
非想非非想處定←無所有處定←識處定←空處定←─四禅←叁禅←二禅←初禅
舍心┐┌←─┘ │ │ │
喜心││←────┘ │ │
├┤ │ │
悲心││←───────┘ │
慈心┘└←───────────┘ - 明·楊卓
四無色定之一,又作非有想非無想定。此定超越無所有處定,思惟非想非非想之相,具足而安住之。此定無明勝之想,故異于滅盡定;亦非無想,故亦異于無想定。見“四無色定”條。 - 于淩波居士著
(術語)非有想非無想處之禅定也。新譯曰非想非非想定。
非有想非無想處的禅定。 - 陳義孝編
西晉月支國沙門竺法護譯
與《佛說謗佛經》同(總持譯作華言)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瑜伽五十叁卷十七頁雲:當知此中就業增上所生諸色,說無色界無有諸色;非就勝定自在色說。何以故?由彼勝定,于一切色,皆得自在。諸定加行令現前故。當知此色、名極微細定所生色。 - 朱芾煌
(術語)解脫與解脫知見二者合而雲解脫知見。
成唯識論十卷五頁雲:有義,所余有漏法種及劣無漏,金剛喩定現在前時,皆已棄舍。與二障種俱時舍故。有義,爾時猶未舍彼。與無間道,不相違故。菩薩應無生死法故。此位應無所熏識故。住無間道,應名佛故。後解脫道,應無用故。由此應知余有漏等,解脫道起,方棄舍之。第八淨識。非彼依故。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