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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词典在线查询

共在10本字典中找到 109 条与“决定”相关的内容
以下是全部词典的 第5页 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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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不决定 决定地 决定思 决定心 决定信 决定性 决定业 决定智 决定住 六决定 性决定 多闻决定 堕决定记 二决定义 分位决定 决定藏论 决定而得 决定发心 决定三业 决定声闻 决定胜满 决定受业 决定行地 决定修作 决定义经 决定于齐 堪任决定 六种决定 三决定业 十种决定 寿量决定 相违决定 作业决定 不决定发心 不虚行决定 堕决定加行 发心堕决定 决定安住心 决定成佛集 决定往生集 决定以遮遮 决定总持经 入决定方便 入正性决定 受异熟决定 种姓堕决定 作重业决定 佛说决定义经 决定成就真言 乐因非不决定 三种堕决定位 三种堕于决定 未堕决定菩萨 五处决定应作 业有五种决定 已堕决定菩萨 诸行空性决定 诸行苦性决定 诸行无常决定 诸行无我决定 佛说决定总持经 决定正向三菩提 妙法决定业障经 无色界决定无色 相违决定不定过 在心在缘在决定 诸教决定名义论 安住种姓堕于决定 不虚修行堕于决定 发菩提心堕于决定 决定藏论(三卷) 为性不能决定任持 一切法界决定智印 于诸行中有四决定 二种决定转诸佛无自在 决定受业能障阿罗汉果 展转增上力二识成决定 佛说决定毗尼经(一卷) 三业能引增上生决定胜分别 外道论中决定无有众苦边际 决定,决意,受持,依处,摄持 能于五明处及三聚中决定善巧慧 佛说法乘义决定经(上中下合卷) 圣无量寿决定光明王如来陀罗尼经 佛说大乘圣无量寿决定光明王如来陀罗尼经 ▲ 收起
法相辞典 【73】五处决定应作

显扬八卷九页云:定作者:谓诸菩萨、于五种处,决定应作。若不作者;必不堪任证于无上正等菩提。云何为五?一、发菩提心。二、于诸有情,起于怜愍。三、勇猛精勤。四、于五明处,方便修习。五、心无厌倦。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74】业有五种决定

显扬十九卷四页云:又如是业、有五种决定。一、现法受决定。二、生受决定,三、后差别受决定,四、受报决定,五、作业决定。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75】已堕决定菩萨

如十种菩萨中说。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76】诸行空性决定

瑜伽八十五卷九页云:云何诸行空性决定?谓去来诸行,尚定空性;何况现在。所以者何?未来诸行,其性未有,由此故空。过去诸行,其性已灭,由此故空。现在诸行,虽有未灭;谛义、胜义、性所远离,由此故空。是名诸行空性决定。又由二相,当知诸行决定是空。一、毕竟离性空故,二、后方离性空故。毕竟离性空者:谓诸行中,我我所性,毕竟空故。后方离性空者:谓于已断一切烦恼心解脱中,一切烦恼,皆悉空故。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77】诸行苦性决定

瑜伽八十五卷八页云:云何诸行苦性决定?谓去来诸行,尚是生等苦法;何况现在。所以者何?过去诸行,是已度苦;未来诸行,是未至苦;现在诸行,是现前苦。是名诸行苦性决定。又由二相,当知诸行,决定是苦。一、是生等苦法故,二、是三苦性故。此诸苦相,如前应知。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78】诸行无常决定

瑜伽八十五卷八页云:云何诸行无常决定?由三种相。当知过去未来诸行,尚定无常;何况现在。何等为三?谓先无而有故,先有而无故,起尽相应故。若未来行,先所未有,定非有者:是卽应非先无而有。如是应非无常决定。由彼先时,施设非有。非有为先,后时方有。是故未来诸行,无常决定。若现在从缘行,生已决定有者;是卽应非先有而无。未来诸行,便应非是无常决定。现在诸行,亦应不与起尽相应。由现在行,从缘生已;非决定有。以有为先,施设非有。是故过去诸行无常决定。如是现在诸行,因未来行,先无而有,因过去行,先有而无;由此施设起尽相应。是故说言;当知去来诸行,无常性尚决定;何况现在。是名诸行,无常决定。又由二相,当知诸行,决定无常。一、由过去世,已灭坏故,二、由未来现在世,是应灭坏法故。 - 朱芾煌

法相辞典 【79】诸行无我决定

瑜伽八十五卷九页云:云何诸行无我决定?谓去来诸行,尚定无我;何况现在。所以者何?未来诸行,非我之相。未现前故。过去诸行,非我之相。已越度故。现在诸行,非我之相。正现前故。是名诸行,无我决定。又由二相,当知诸行决定无我。一、诸行种种外性故;二、诸行从众缘生,不自在故。 - 朱芾煌

阅藏知津 【80】佛说决定总持经

西晋月支国沙门竺法护译
  与《佛说谤佛经》同(总持译作华言) - 明·蕅益智旭 撰 顾伟康 编辑

阿含辞典 【81】决定正向三菩提

另作「必定正趣三菩提」,参看「决定」、「正向」、「等趣」、「三菩提」,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决定、到正觉彼岸」,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命运已固定,以开化(正觉)为其到达地」。 - 庄春江居士编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82】妙法决定业障经

  (经名)具名说妙法决定业障经,一卷,唐智严译。称赞大乘功德经之异译。

阅藏知津 【83】妙法决定业障经

唐于阗国沙门释智严译
  与《称赞大乘功德经》同 - 明·蕅益智旭 撰 顾伟康 编辑

法相辞典 【84】无色界决定无色

大毗婆沙论八十三卷十六页云:问:应理论者、依何教理,说无色界、全无色耶?答:依契经故。谓契经说:色界、出离欲;无色界、出离色;寂灭涅盘、出离有为。既说无色界出离色;故无色界、定无诸色。余经复说入静虑时,观一切色受想行识,如病如痈;乃至广说。入无色定时,观一切受想行识,如病如痈;乃至广说。由此故知无色界中,定无诸色。余经复说:无色诸定、寂静解脱;超过诸色。由此故知无色界中,定无诸色。余经复说:超诸色想,灭有对想,不思惟种种想,入无边空、空无边处具足住。故无色界,定无诸色。复有过难,若无色界、犹有色者;应无渐次灭法。若无渐次灭法;应无究竟灭法。若无究竟灭法;应无解脱出离涅盘。勿有此过,故无色界、决定无色。 - 朱芾煌

佛学大词典 【85】相违决定不定过

  因明用语。相违决定,梵语viruddha^vyabhica^rin。不定,梵语anaika^ntika。因明三十三过中,因十四过之一,六不定过之一。略称违决。立(立论者)与敌(问难者)各立相违之宗(命题),然两者在因(理由)之三相亦各具足而欲决定宗时所招犹豫不定之过。因明论式中,立论者于立宗时,其“因”必须具有三相(三条件),问难者同时亦提出具足三相之因以反对立者之命题。此时立、敌两立,不能产生决定胜负是非之关键,两者之主张互为不定,故立敌双方之因皆称决定相违,是为不定因之一。不定因者,谓使宗不能决定之因。相违决定者,谓立敌双方之因各决定成立互相矛盾之宗。立敌之因虽各自成立,然却构成相互矛盾冲突之宗,此即为不定之因。

  例如立者为胜论师,立“声是无常”(宗),“所作性故”(因),“如瓶”(喻);而敌者为声生论师,立“声为常”(宗),“所闻性故”(因),“如声性”(喻)。如此,互成相违之宗,而两者之主张唯能确立自宗,却不能破敌宗,两者之因相皆具足,皆能决定,然双方对于声之常或无常,各树其因,结局胜负不能解决,而常与无常二义相违,是为相违决定之过。又如父对子云“如汝之不孝者乃非人”(宗),“不孝为畜生所为之故”(因),“如畜生”(同喻),“非如孝子”(异喻),子则答以“纵是不孝者亦为人”(宗),“人具有五体之故”(因),“如其余之人”(同喻),“非如畜生”(异喻)。于此论式中,两者之因虽皆具足三相,然人与非人之宗相互违反而暧昧不定,故构成相违决定不定过。[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中本、因明入正理论瑞源记卷五、因明入正理论悟他门浅释、因明学概论(李世杰)、因明概论(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七册)](参阅“因明”2276)

佛学大词典 【86】在心在缘在决定

  合称三在。谓由“心”、“缘”、“决定”三点而论,五逆十恶之罪人仅由临终十念之功德亦得往生之说,绝不违背业道之理。据观无量寿经之说,五逆十恶者,若于临终时,一心称念阿弥陀佛,十念相续不断,则可往生极乐世界;然五逆十恶之业为重,十念之业为轻,如此则违背“业道如秤,重者先牵”之理,故往生论注卷上即以“在心”、“在缘”、“在决定”三义,比较五逆十恶与十念之轻重,以明示罪业为轻,而念佛功德为重之理。即:(一)就“在心”而言,此乃就能造之心的虚实,以比较其轻重。谓造恶者,以虚妄颠倒之心造作五逆;十念则闻佛之真实功德,发起净信而称名,能照破无明之重昏。(二)就“在缘”而言,此乃就所对境之真妄,以比较之。谓造恶者,以烦恼虚妄之众生为所缘之对境;十念则缘阿弥陀佛之真实功德名号而起。(三)就“在决定”而言,此乃就造业时期之缓急,以比较之。谓造恶者,乃平时造作之,故造恶后尚有善、无记等心续起间隔;十念则临终迫切,更无余生,故修念之善心最为猛利,以无后心、无间心相续不断,故当下决定往生。由上述三义之比较,可知十念为重,藉此临终十念之力,能灭除诸罪而得往生,故五逆十恶之人,亦可因十念相续而得以往生。[安乐集卷上、净土十疑论]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87】在心在缘在决定

  (杂语)在于心在于缘在于决定之意也。申言之,即谓自心缘决定三点校量,辨五逆十恶之罪人,仅由临终十念之功而得往生,决不违背业道之理也。按观经等谓若有众生,造五逆十恶等诸不善业者,应堕恶道,多劫间受无量苦,而临命终时,遇善智识教,具足十念,称南无阿弥陀佛,能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即得往生极乐世界。是反于业道如秤重者先牵之理,故往生论注上,由在心在缘在决定之三义比较之,示罪业轻念佛功德重之理。在心者,就能造心之虚实,较量其轻重强弱。即彼造恶之人,依止虚妄颠倒之心而造作,此十念者,闻佛之真实功德,发起净信而称名。一实一虚。譬如千岁之闇室,一灯点来,忽然明朗,念佛已为弥陀之大光明故,一念十念,能照破无明之重昏也。在缘者,就所对境之真妄较量之。即彼造罪之人,以烦恼虚妄之众生,为所缘之对境,此十念者,以佛之真实清净无量功德,为所对之境界也。在决定者,就造业时期之缓急论之。即彼造罪之人,造业在于平常,故造恶后,善无记等之心,续起间隔,而此十念者,命迫须臾,修念之善心,最后猛利,他之后心,续起不间隔也。有此三义,故临终十念之力,能灭诸罪而得往生云。

佛学大词典 【88】诸教决定名义论

  全一卷。慈氏菩萨造,宋代施护译。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二册。本书内容系解释诸教中各根本字之如实义,如开陈唵字、吽字等诸字之奥义;行者若了知诸字之如实义,并由此谛观万法,安住于正念,则可达涅槃大乐之境地。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 【89】诸教决定名义论

  (书名)一卷,宋施护译。明一切教中诸根本字之如实义。唵字为最上首及吽字阿字等即三身。

阅藏知津 【90】诸教决定名义论

圣慈氏菩萨造  宋北印土沙门施护译
  明一切教中诸根本字,彼如实义,所谓唵字最为上首,及吽字阿字等,即三身及金刚三业等。 - 明·蕅益智旭 撰 顾伟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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