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人之寿命有定。八万四千岁为最长,十岁为最短。百岁增减一岁也。其增之时期,名为增劫,其减之时期,名为减劫。今为减劫之时期,释迦佛之出世,定命百岁之时也。弥勒上生经疏上曰:“释迦减劫百岁时出世,弥勒劫增出世。”然通常人之定命为五十岁者,由释迦如来故,减二十岁八十岁而入灭,以八十为起点,由此经过三千年减三十岁,此一往之说也。
(术语)决定之判释也。杂阿含经四十二曰:“我等人人各说第一,意无定判。”俱舍论二十九曰:“定判识起由二缘。”大乘义章四曰:“大乘法中,文无定判。”
(一)定心与散心。又称定散二心。定,即禅定,指止息妄念杂虑,令心住于一境;散,指心恒驰攀缘六尘之境且暂住之。故定心即停止妄想,凝聚心思,因精神集中而获得之心;散心即散乱动摇之心。定心又分为有漏、无漏等二种,散心则分为善、恶、无记等三种,盖定、散二心统摄一切之心。此外,自定心所获得之善心,称为定善心,以散心修行之善心,即称为散善心。
(二)定善与散善。又称定散二善。(参阅“定散二善”3180)
(术语)定者禅定,心常住于一境者,散者散乱,心恒攀缘六尘之境而又暂住者。定心为贤圣之修成,散身为凡夫之自性。定心有有漏无漏之别,散心有善恶无记之三。以此二者统一切之心。
定者禅定,心常住于一境;散者散乱,心常攀缘于六尘之境。 - 陈义孝编
指定心修善。为“散善”之对称。即修行观佛三昧等。就观无量寿经所说之日观、地想观、真身观、中辈观、下辈观等十六观而言,慧远、智顗、吉藏等诸师以十六观皆为定善之观法,善导则以前十三观为定善观法,后三观为散善观法。又慧远谓二善之中,以定善之功德为胜。[观无量寿经义疏卷下](参阅“十六观”396、“散善”4974)
(术语)定散二善之一。见定散条。
(术语)五分法身之一。以禅定之功德,组织法身之一分者。又住于禅定之身也。
谓人的寿命有一定之数。又作定命。人之寿命在增劫与减劫时有相当之不同,于增劫时,每百年增一岁,最长增至八万四千岁;于减劫时,每百年减一岁,最短减至十岁。定命未全而死,则称中夭。起世经卷七(大一·三四四中):“阎浮提人,寿命百年,中有夭逝。瞿陀尼人,寿命二百,亦有夭逝。弗婆提人,寿命三百,亦有中夭。郁单越人,定寿千年,无有夭殇。”亦有以定寿指人之命数、命运之定数。[俱舍论卷十一、法苑珠林卷二寿量部、南史卷三十五顾顗之传](参阅“命运”3127)
定,指禅定;比喻坐禅时心境湛然静寂,犹如止水。盖于澄净之止水中,可映现诸物之清晰相状;故以之比喻坐禅时若能达到凝然不动之境界,即可透见清净自性。禅苑清规卷八坐禅仪(卍续一一一·四六○下)?“所以探珠宜静浪,动水取应难,定水澄清,心珠自现。”
(譬喻)定心湛然,譬如止水。往生十因曰:“若定水澄净,自见满月尊。如净水为缘,见空中本月。”
(喻)定心湛然,犹如止水。 - 陈义孝编
(1895~1962)辽宁汉城人,俗姓于。名澄志。二十九岁,投礼宝一禅师披剃,法号如光。其妻女亦同时出家。翌年(1924),齐至普陀山法雨寺从达园和尚受具足戒。后居于哈尔滨极乐寺,历任寺内要职,并弘传戒法。自民国十八年(1929)起,任极乐寺住持,凡十七年。其间整肃清规,增建殿宇,创立佛教中学,组织慈善会,设佛经流通处等,与倓虚大师等人对于东北佛教之开拓,贡
献殊多。其后南下至青岛、香港等地弘法,并任芙蓉山东林净舍住持,专修净土。民国五十一年五月示寂。
(一)常住不变之相。一切世间、出世间之法中除涅槃之相外,均无有定相者。
(二)指入定之相。
(术语)常住不变之相也。一切世间之法无有定相者。唯是涅槃之相也。[囗@又](术语)入定之相也。
1.常住不变的形相。2.入定的相状。 - 陈义孝编
常住不变的形相及入定的相状。
- 梵心居士编
(一)五分香之一。密教以香比喻如来之法身,即戒香、定香、慧香、解脱香、解脱知见香等五种香。其中之定香,即比喻如来之真心常住寂静,不起妄念,不为惑乱所动摇。(参阅“五分香”1067)
(二)坐禅时,用以计量时间之线香。又长一尺者,称定香尺。此外,置于佛前,经常燃香不绝之香炉,称定
香盘、常香盘。[黄檗清规住持章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