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真如,法性,實際等,即一切事物的真相或真理。
- 梵心居士編
瑜伽七十八卷二十二頁雲:善男子!若于此余同類可得相,及譬喩中有一切異類相者;由此因緣,于所成立,非決定故;是名非圓成實相。又于此余異類可得相,及譬喩中有一切同類相者;由此因緣,于所成立,不決定故;亦名非圓成實相。非圓成實故;非善觀察清淨道理。不清淨故;不應修習。 - 朱芾煌
全一卷。略稱聲字義、聲字實義。日僧空海撰。收于大正藏第七十七冊。本書自真言密教之立場闡明聲字實相(一切音聲文字與實相相即)之義,爲教相學上重要之典籍。系依據大日經卷二具緣品之“等正覺真言”一頌而展開;謂“聲字即實相”乃叁密中之語密,故進一步說明語密之實相,並藉此開示叁密平等之最高旨趣。
(經名)實相般若波羅蜜經之略名。
(術語)見七種禮佛條。
指佛之實相身與爲物身。昙鸾往生論注卷下(大四○·八叁五中);“雲何爲不如實修行,與名義不相應?謂不知如來是實相身,是爲物身。”佛之真實功德相,稱爲實相身;爲濟度衆生而應現之身,則稱爲物身。此一說法,或系依據大智度論卷叁十叁、卷叁十四分別舉出佛有法性生身與隨世間身、法性生身佛與隨衆生優劣現化佛等二種之說而來。又實相身之名所依據者爲大乘大義章卷上(大四五·一二叁上):“法身實相無來無去,與泥洹同像。”及注維摩诘經卷叁(大叁八·叁五九下):“諸法實相和合爲佛,故實相亦名法身也。”
日本淨土真宗以阿彌陀佛之光明爲實相身,以其名號爲爲物身;一說則以法性法身爲實相身,方便法身爲爲物身。
(術語)昙鸾所立。一實相身是理佛,即法性法身也。又佛之光明也。二爲物身,是事佛,即方便法身也。又佛之名號也。往生論注下曰:“雲何爲不如實修行與名義不相應?謂不知如來是實相身爲物身。”六要鈔叁本曰:“此有二義:一義雲:實相身者此是理佛,即雲法性法身是也。爲物身者此是事物,即雲方便法身是也。一義雲:實相爲物二種法身共是事佛,二種法身是約自利利他之德,即名與義,實相約義。即是光明攝法身故,爲物是名,即是名號攝衆生故。問且就後義,既雲實相,何爲事佛?答:所言實相,非無相義,是虛實義,即約生佛。謂佛爲實,衆生爲虛;以悟爲實,以迷爲虛。問:二義之中,以何爲正?答:二義俱存,用舍可在學者之意。但約名義,猶親文欤。”鸾師亦立法性方便之二法身。見法身條。
實相身和爲物身。實相身是理佛,也就是法性法身;爲物身是事佛,也就是方便法身。 - 陳義孝編
真如實相離于一切妄染,故稱無漏,是即空真如;又真如實相含藏一切功德,故稱大海,是即不空真如。
(雜語)真如實相,離一切之妄染,故曰無漏。是空真如也。而藏一切之功德,故曰海。是不空真如也。
真如實相,離一切之妄染,故謂之無漏,是空真如。又因含藏一切之功德,故謂之海,是不空真如。 - 陳義孝編
顯揚叁卷八頁雲:叁、實相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于染淨法因,思惟諸法衆生無我性、及法無我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衆相作意,不複現行。 - 朱芾煌
如五種有性中說。 - 朱芾煌
于諸經論中,對一切諸法之真實體相,有各種不同之名稱。如涅槃經稱之爲佛性,華嚴經稱之爲法界,勝鬘經則稱爲如來藏、自性清淨心,大品般若經稱爲般若、法性,楞伽經稱爲八識,首楞嚴經稱爲首楞嚴叁昧,法華經稱爲一道、一乘,維摩經稱爲無住、實際等;又有稱之爲大菩提、大涅槃、畢竟空、中道,及真如、真谛、第一義谛、真善妙色、中實理心、微妙寂滅等。雖有如上之各種異名,然實相一理。[大智度論卷叁十叁、大乘玄論卷叁、法華經玄義卷八下、卷九上]
(雜語)諸法實相,有種種之語。智度論叁十叁曰:“如法性實際,此叁皆是諸法實相異名。”大乘玄論叁曰:“大聖隨緣善巧于諸經中說名不同,故于涅槃經中名爲佛性;則于華嚴名爲法界;于勝鬘中名爲如來藏、自性清淨心;楞伽名爲八識;首楞嚴經名首楞嚴叁昧;法華名爲一道、一乘;大品名爲般若、法性;維摩名爲無住、實際;如是等名,皆是佛性之異名也。”日本慧心之自行略記曰:“此一實理名大菩提,亦名大涅槃,亦名畢竟空,亦名如來藏,亦名中道,亦名法身,亦名法性,亦名真如,亦名真谛,亦名第一義谛,雖有如是種種異名,但實相一理。”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二頁雲:又聖教中說四真實;與此叁性,相攝雲何?世間道理所成真實,依他起攝。叁事攝故。二障淨智所行真實,圓成實攝。二事攝故。辯中邊論,說初真實,唯初性攝。共所執故。第二真實,通屬叁性。理通執無執,雜染清淨故。後二真實,唯屬第叁。 - 朱芾煌
唐南印度沙門菩提流志等譯
與《佛說最上根本大樂金剛不空叁昧大教王經》同。而諸心明。皆佛自說。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經名)一卷,唐菩提流支譯。與不空譯之大樂金剛不空真實叁昧耶般若波羅蜜多理趣經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