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揚一卷叁頁雲:心所有法者:謂若法、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彼複雲何:謂遍行、有五。一、作意,二、觸,叁、受,四、想,五、思。別境、有五。一、欲,二、勝解,叁、念,四、等持,五慧。善、有十一。一、信,二、慚,叁、愧,四、無貪,五、無瞋,六、無癡,七、精進,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舍,十一、不害。煩惱、有六。一、貪,二、瞋,叁、慢,四、無明,五、見,六、疑。隨煩惱、有二十。一、忿,二、恨,叁、覆,四、惱,五、嫉,六、悭,七、诳,八、谄,九、憍,十、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叁、惛沈,十四、掉舉,十五、不信,十六、懈怠,十七、放逸,十八、失念,十九、心亂,二十、不正。知不定、有四。一、惡作,二、睡眠,叁、尋,四、伺。
二解 顯揚十八卷四頁雲:論曰:心所有法,依止能緣多境八種識故;各各造作自業而起;依心而有;故名心所有法。不應更思彼所緣境。由彼與識,等緣轉故。如經言:若于此受;卽于此思。若于此思;卽于此想。若于此想;卽于此了別。 - 朱芾煌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爲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叁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謂心所有法者,亦名心數,與心相應,如臣隨王,如仆隨主,故名心所也。此應甚多,今略明六位五十一者,舉相用之最著者言耳。 - 明·楊卓
是五位百法中的第二位法,又作心數。它與心王相應俱起,故又名心相應行。它從屬于心王,依心王而起,其與心王間的關系,具以下叁義:一、恒依心起:心王生起時,心所同時俱起,心王若無時,心所亦不生,它是依于心王勢力方得生起。二、與心相應:心所依心王生起,複與心王協合如一,名爲相應。相應複有五義,(參閱五義平等)條。叁、系屬于心:以心王爲主,心所系屬之,心王有自在力,爲心所之所依。成唯識論曰:“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系屬于心,故名心所。” - 于淩波居士著
另譯作「心緣起法」,參看「思願緣生」,《相應部二二相應八一經》作「緣所生的」,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依之而發生者」。 - 莊春江居士編
(術語)見心心數條。
瑜伽叁卷四頁雲:複次于心心所品中,有心可得;及五十叁心所可得。謂作意等,乃至尋伺爲後邊。如前說。 - 朱芾煌
爲唯識宗十一善心所之一,略稱爲舍。指遠離惛沈、掉舉的躁動,住于寂靜,而不浮不沈,保持平等正直的精神作用或狀態。此舍于五蘊門中爲行蘊所攝,故稱行舍,以別于受蘊所攝之受舍。《成唯識論》卷六載,此心所具有平等、正直、無功用等叁種作用。然此叁作用實爲一念中之叁用,僅就其顯著而立其先後之別而已。此爲精進叁根上分位假立之法。見《成唯識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
大毗婆沙論八十一卷五頁雲:如契經說:有四種增上心所現法樂住。問:何故名爲增上心所?答:此中心所,卽叁摩地。無叁摩地具大勢力有大功用能成大事,能如根本四靜慮者,故此獨名增上心所。複次四靜慮中,有無量種增上心所殊勝功德。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礙解、無诤、願智,邊際定等。是故獨名增上心所。複次依四靜慮諸瑜伽師,以無量門受心所樂。謂前所說諸功德門,及空空等叁叁摩地。是故獨名增上心所。複次此四靜慮,樂通行攝。是故獨名增上心所。 - 朱芾煌
五位百法中心所有法之一。即突然警覺而將心投注某處,以引起活動的精神作用。作意即俗說的注意,《成唯識論》曰:“作意,爲能警心爲性,于所緣境引心爲業,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故它的作用就是使心生起警覺,令緣其境,這就是生心動念之始。警心有二義,一者令心未起而起;二者心已起時,令引趣境。參閱“遍行心所”條。見《成唯識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
唯識宗五十一心所有法之一,爲放逸的相反,即放縱欲望而不精勤修習善法者。俱舍宗謂放逸系與一切染汙心(不善心與有覆無記心)相應而起之心所,系屬大煩惱地法;唯識宗謂此屬八大隨惑之一。反之,防杜諸惡而專注于修善之精神作用,稱爲不放逸。俱舍宗以不放逸爲一切善心生起的心所,系屬大善地法;唯識宗亦以之爲善心所。見《成唯識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
唯識宗所立五十一位心所之一,指誤解所觀之境的精神作用,爲八大隨惑之一。不正知能障蔽正知,以毀犯爲業,故有敗壞戒律的作用。《成唯識論》曰:“雲何不正知,于所觀境,謬解爲性,能障正知,毀犯爲業。”見《成唯識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
是五位百法中心所有法的第五位,此又名隨惑,是隨根本煩惱而生起的煩惱。隨有叁義,一者自類俱起,二者遍不善性,叁者遍諸染心。隨煩惱心所二十個,分爲小隨、中隨、大隨叁種。小隨煩惱十個、中隨煩惱二個、大隨煩惱八個。小、中、大的分別,以叁義俱備者名大隨,兼具二義者(自類俱起、遍不善性)名中隨。于不善心中各別而起者稱小隨。小隨煩惱計有十種,曰忿、恨、覆、惱、嫉、悭、诳、谄、害、憍。其發生作用面最小,而行相粗猛,于不善心中,各別生起。中隨煩惱有二種,曰無慚、無愧,其發生之作用範圍較小隨煩惱爲寬,具有自類俱起,遍不善心二義,故曰中隨。此二者,對自己所犯的過惡不感到羞恥,是其共同點;而慚者“輕拒賢善”,愧者“崇重暴惡”,是其相異點。大隨煩惱有八種,曰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其發生作用範圍最廣,俱有自類俱起,遍不善性,遍諸染心叁義,故曰大隨煩惱。見《成唯識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
唯識宗所立五位百法的六位心所之一,指周遍于一切心王、心所而相應之五種心所,即觸、作意、受、想、思等五。此五心所具四種一切:一、一切性,遍于善、惡、無記等叁性之心而起,故謂一切性。二、一切地,遍于叁界九地或有尋有伺、無尋有伺、無尋無伺等叁地而起,故謂一切地。叁、一切時。四、一切俱,此五遍行相互俱生,故謂一切俱。此五心所之外,其他心所無一具有四一切者,故唯立此五者而稱爲遍行。見《大乘百法明門論》。 - 于淩波居士著
大乘唯識家所立心所之數。即觸、作意、受、想、思(以上屬遍行)、欲、勝解、念、定、慧(以上屬別境)、信、精進、慚、愧、無貪、無嗔、無癡、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以上屬善)、貪、嗔、癡、慢、疑、惡見(以上屬煩惱)、忿、恨、惱、覆、诳、谄、憍、害、嫉、悭、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以上屬隨煩惱)、悔、眠、尋、伺(以上屬不定)。(參閱“六位心所”1264)
成唯識論五卷十叁頁雲:雖諸心所名義無異;而有六位種類差別。謂遍行有五,別境亦五,善有十一,煩惱有六,隨煩惱有二十,不定有四。如是六位,合五十一。一切心中定可得故。緣別別境而得生故。唯善心中可得生故。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唯是煩惱等流性故。于善染等皆不定故。然瑜伽論合六爲五。煩惱、隨煩惱、俱是染故。 - 朱芾煌
第六識是我人的心理綜合中心,它所緣的是法境,通于過去、未來、現在,也通于善、惡、無記叁性,及現量、比量、非量叁量;性境、獨影境、帶質境叁境。由于它的作用特別強,所以六位五十一個心所,全部與之相應,如《八識規矩頌》所稱:“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 于淩波居士著
隨著根本煩惱生起的煩惱,曰隨煩惱心所,分大隨、中隨、小隨叁類。小隨煩惱心所有十種,曰忿、恨、覆、惱、嫉、悭、诳、谄、害、憍。其發生作用面最小,而行相粗猛,于不善心中,各別生起。見《百法明門論》。 - 于淩波居士著
五事毗婆沙論下二十頁雲:問:甯知心所與心相應?答:經爲量故。如世尊說:見爲根信,證智相應。故知心所有相應義。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