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集論一卷十五頁雲:相應我所者:謂我有色,乃至我有識。所以者何?由我與彼相應,說有彼故。 - 朱芾煌
“不共無明”之對稱。又作共無明。即與貪等諸惑相應而生起之無明。(參閱“無明”5094)
(術語)依起信論之意,則業轉現之叁細爲不相應無明,智相等之六粗爲相應無明。叁細者未有心王心所之差別,至六粗始生心王與心所之差別也。起信論曰:“言相應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同故。不相應義者,謂即心不覺,常無別異。”若依瑜伽唯識之意則意識爲無明,與他之根本煩惱(貪嗔癡慢疑五惡見之十曰根本煩惱),相應而起,謂之相應無明,于根本煩惱之中獨起無明,謂之獨頭無明,又曰獨行無明,不共無明。無明有發業潤生之二大用,即依此無明也。見唯識述記五末,百法問答鈔一。
成唯識論五卷七頁雲:若貪等俱者;名相應無明。 - 朱芾煌
二種無明之一,爲“不共無明”的對稱。又作共無明。即是與貪等諸惑相應而生起的無明。參閱“不共無明”條。 - 于淩波居士著
心所與心王相應,有下列五義,稱相應五義,亦名五義平等:一、所依同:心王與心所同依于一根,方得相應。如眼識心所,與眼識心王同依于一眼根。耳、鼻、舌、身等亦然。二、所緣同:心所與心王俱緣一境,曰所緣同。叁、行相相似:心王心所各自有其固有的性能,但以“相似”故,如眼識心王心所同緣青色時,王、所之相分即各別變作青色之相分。四、時同:王、所俱時而生,無有先後。五、事同:事字在此處是“體”義,于一聚相應心王心所中,如心王自體是一,心所亦各各是一,如眼識一聚相應的心王心所,眼識心王是一,則觸、作意等心所其體亦各各是一,例同心王。事實上,亦絕無一法,于一時中有二體並轉者。五義平等之說,見《瑜伽師地論》。 - 于淩波居士著
(術語)心不相應行法之略。
如二十四種不相應行中說。 - 朱芾煌
品類足論六卷四頁雲:心相應法雲何?謂心所法。此複雲何?謂受蘊、想蘊、相應行蘊。 - 朱芾煌
指一切之心所法。心所法與心王同時起作用,故稱心(王)相應;以其系有爲法,故稱行。[尊婆須蜜集論卷一]
(術語)謂一切之心所法也。是與心王相應俱起,故曰心相應。是有爲法,故曰行。
與心王相應而起行之法,即心所有法,簡稱心所。 - 陳義孝編
心所有法的異名,心所有法五十一種,分爲六位,它與心王相應俱起,從屬于心,故曰心相應行。稱爲行者,以其是有爲法,變動不居,故曰行。 - 于淩波居士著
又作信行地、信地。指與信相應,登初住菩薩之階位。十地經論卷一(大二六·一二四下):“一切菩薩者,謂住信行地。”大乘起信論(大叁二·五七七下):“一者執相應染,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二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漸能舍,得淨心地究竟離故。(中略)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憨山大師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上(卍續七二·九○上):“言信相應地者,乃從信入住,入生空觀,單破見思,即見愛煩惱。”金剛般若論卷上亦雲此地有叁種,即信行地、淨心地、如來地;其中,十六住處顯示信行地,證道住處爲淨心地,究竟住處爲如來地。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本則稱,所謂信相應,乃十解已去,信根成就,無有退失。[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下、起信論疏卷上、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叁]
品類足論六卷六頁雲:業相應法雲何?謂若法、與思相應。此複雲何?謂一切心心所法、除思。 - 朱芾煌
有四義,即:(一)謂一念之心與空理相應。(二)謂五地以上之菩薩,一念之間,真谛與俗谛二智並起;以此二谛無差別,故能相應。(叁)謂始覺與本覺靈知之自性相應合,冥然不二。大乘起信論(大叁二·五七六中):“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四)謂行者一念之信念與佛智、佛心相應。蓋佛智之一念爲彌陀之本願,行者之信念能與佛心相應,則能所無二,信智唯一,念念相續,必定往生。[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四教義卷八]
(術語)(一)謂無間道金剛喻定相應之智,唯爲一刹那也。大般若經叁百九十叁有曰:“從此無間以一刹那金剛喻定相應妙慧,永斷一切煩惱所知二障,粗重習氣相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起信論雲:“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又天臺通教,以一念相應之慧,頓斷殘習,現帶劣勝應身而成佛雲。是等爲于無間道,斷盡最後一品習氣之慧,名一念相應也。(二)謂與靈知自性之一念相應也。法華玄義二曰:“果即一念相應,大覺朗然,無上菩提爲習果。”蓋一念者,爲靈知之自性。即始覺與彼本覺靈知之性,冥然不二,故曰一念相應。是等爲佛果之理智冥合,不二之當體,名一念相應也。
品類足論六卷十頁雲:因相應法雲何?謂一切心心所法。
二解 發智論十叁卷二十一頁雲:雲何因相應法?答:一切心心所法。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