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九八二年在香港成立。系推動現代佛教思想、文化之學術組織。創辦人霍韬晦,有志于從學術文化立場推動佛教思想現代化而成立此會。自本會成立後,即出版世界佛學名著譯叢,並發行月報“法燈”,另又進行會內研究、對外講經弘法等工作,會員人數激增。
一九八四年起,增辦佛學及哲學等課程,兼講西方哲學、中國文化,又招收研究生,設立文化講座等。一九八六年一月,刊行“法言”季刊,除刊登該會成員之研究心得外,並發表會外學者之論著。
本會強調佛教本有之如實觀精神,主張開放及自由研究,故會員不限于佛教徒,而以知識青年爲多,至一九八六年,會員人數多達二千人,各項活動頻繁,會址一再擴展,頗受各界囑目。
凡十二卷,共五冊。日本佛教各宗協會編。本書乃敘述日本佛教十二宗之史傳及其宗義大綱。各宗史傳下皆列有曆史、紀傳二段,宗義大綱則分成正依經典、宗名、判釋、宗意四段。又第一冊卷頭揭有序、凡例、總論(佛教源流略史、教主釋尊略傳、佛教大意),第五冊末附默雷之跋。在日本,與本書同類之著作有英譯十二宗綱要,南條文雄譯,刊行甚廣。另有明治諸宗綱要(吉谷覺壽著)、通俗十七宗綱要(伊東洋二郎著)、通俗佛教各宗綱要(來馬琢道編)各一卷等。
漢武帝(140 B.C.~87 B.C.在位)爲商業與軍事上之目的,曾兩次派遣張骞出使西域,從此打開東西交通路線,東西文化經此路線而交流融合,佛教思想與信仰亦隨著商旅、使節團、僧衆等,流傳至沿線之大月氏、安息、罽賓(迦濕彌羅,即今喀什米爾)、疏勒、于阗、高昌(吐魯番)等地區,乃至廣大的中國。印度、西域沙門來華弘法譯經,及我國高僧大德西行參學求道,所采行之途徑有陸路、海路二種。
陸路在北方,爲主要通道,自今印度西北部經阿富汗、巴基斯坦、中亞、河西走廊,至中原地區。在新疆境內又分爲南北二道,二道皆在天山南麓,亦即自洛陽或長安西行,經河西走廊,至敦煌。北道自敦煌沿塔裏木盆地北側,經伊吾(哈密)、高昌、焉耆、龜茲(庫車)、疏勒等據點,複越蔥嶺(帕米爾高原),西南行至罽賓而達天竺。南道自敦煌沿塔裏木盆地南側,經鄯善、于阗、莎車,越過巴達克山南下,複越大雪山與興都庫什山而達罽賓;或由莎車至疏勒,與北道會合。
東晉法顯由北道之龜茲,越過流沙(塔克拉馬幹沙漠)至南道之于阗,此稱爲中道,其後再西行抵達天竺;唐代玄奘則由北道之龜茲越天山北麓,再過淩山,經中亞藥殺河(錫爾河)一帶,入活國(Kunduz,位于今阿富汗境內),複越大雪山,迂回到達天竺。又部分行者由河西走廊之涼州(武威)進出巴蜀、江陵等地,如南朝之法獻。至于羅布泊附近之鄯善,原稱樓蘭,初爲南北二道之交會點,文物鼎盛,惜自漢末以降漸趨衰落,竟至湮沒。
海路傳法不如陸路興盛,自印度經錫蘭、爪哇或婆羅州、馬來半島,至我國交阯(今越南河內)、廣州、東萊一帶(膠州灣),故廣州、交阯等地,亦爲我國與南洋佛教交流之門戶。由海路來華或西行之著名行者有康僧會、真谛、菩提達磨、不空,及法顯(歸國時)、法勇、義淨等。
此外,西元一世紀前後之印度,大乘佛教興起,貶稱固守傳統佛學之教團爲小乘,遂形成大、小乘二派對立之形勢,彼此皆大力宣教,欲建立強大之教團勢力,故佛教迅速向西北方、南方傳播,大、小乘勢力在西域諸國縱橫捭阖之際,我國亦開始接受佛教之熏習,因而西域佛教對我國有極大之影響,由是經西域傳來之佛教與自海路傳達者,比較亦有不同,如印度西北部盛行大乘思想,故傳至北方者多爲般若、方等;迦濕彌羅爲“一切有部”之發祥地,發智、毗婆沙等諸要籍即在北方傳譯;于阗盛行華嚴經,故支法領至該地攜回華嚴梵本叁萬六千偈;而信仰小乘佛教之師子國(錫蘭),則由海路傳來其經典,如僧伽跋陀羅譯出善見律毗婆沙。
佛陀入滅之初,信徒僅以法輪、菩提樹、蓮花座、舍利塔等,爲追慕佛陀之象征。至西元前叁二七年,希臘亞曆山大大帝入侵印北,其後由于印、希文化之交融,産生出犍馱羅藝術,佛教徒亦模仿希臘人,開始雕繪佛像,此類藝術即于佛教初傳時隨之傳入我國。
(Buddhist Text Society)成立于一八九叁年,專門出版梵文大乘經典及有關著作之研究出版機構。由印度之學者乾德拉達斯( Sarat Chandra Das)創立于加爾各答。自一八九四年陸續刊行 Ma^dhyamika^vr!tti(相當于鸠摩羅什所譯之中論頌,另又附上月稱論師之梵本注釋)、Sama^dhira^ja(相當于漢譯之月燈叁昧經)等梵文原典,對十九世紀東方學及佛教原典之研究風潮,具有極大之影響力。
即産生于庶民之間,有關佛教之日常用語或習慣用語,其形式大多傾向于口語化、鄙俗化。由于俗諺具有直接表露社會百態、反映風俗特征之性質,于近數十年來,漸受學界所重,而不僅視之爲民俗學或語言學之重要資料。如對中國佛教史之研究,廣泛之俗諺資料,可呈現佛教于庶民階層弘布之概貌、佛教信仰在一般庶民生活之影響力,或庶民對佛教教義、行事等之心態反應,乃至于一國一地由于風尚習慣之不同而表現出迥異之佛教文化。如“佛要金裝,人要衣裝”一諺,反映出我國將佛像塗成金黃色或覆以金箔之習慣;“家家觀世音,戶戶彌陀佛”一諺,顯現唐代(憲宗迎佛骨時)佛教信仰之熱烈;“秀才不是窮家兒,和尚不是富家兒”、“無法子,就做和尚”等諺,反映昔時頗不乏由于生活困窘而投身寺院以謀溫飽之情形;“平日不燒香,急來抱佛腳”、“無事不登叁寶殿”等諺,反映出庶民信仰之特質,即基于現世利益或祈請除災避難之情;“甯可葷口念佛,不可蔬口罵人”、“地獄門前僧道多”等諺,表現庶民對宗教實踐之批判反省觀感;“閻王注定叁更死,絕不留人到五更”之諺,則顯示庶民對善惡果報及命運之心態。
在我國,廣爲收錄俗諺而可顯示宗教生活之書籍,較重要者有:(一)史襄哉之“中國諺海”,民國十六年(1927)于上海刊行,共收一萬四千多則。(二)西方學者克裏巴之“透過俚諺所觀察的中國宗教”,民國十五年編于蕪湖,共收二四四八則,並加英譯、注釋。(叁)日本學者下永憲次之“北京俗語辭典”。(四)西方學者維夫裏德亞蘭之“英漢對照中國俗諺四千首”。(五)日本學者鳥居久靖之“改編中國俗諺四千首”。此類俗諺,除廣泛收錄一般民間之口傳外,亦收集自儒、釋、道叁教之書籍,及曆代流傳之善書等。[中國佛教發展史第七章(中村元)]
茲分印度與錫蘭、歐洲、美國、日本四地區說明。(一)印度與錫蘭:錫蘭佛教運動者達磨波羅(Ana^garika Dharmapa^la)于一八九一年在印度創摩诃菩提會(Maha^-bodhi Society),致力于整建佛迹。由于此會之努力,各處佛迹遂漸漸興複,佛教之傳道亦漸盛行。另于一九五叁年五月衛塞節,複將聖地菩提伽耶自印度教徒單獨管理下,轉變爲佛教徒、印度教徒共同管理之委員會,其後衛塞節遂成爲紀念佛陀之國民例假日。錫蘭自摩诃菩提會成立之後,即在可倫坡設立“錫蘭德國弘法使團”(German Dhammaduta Society of Ceylon, 巴利名爲 Lanka Dhammadu^ta Sabha),派遣比丘至德國進行弘法活動。另有波拉瓦斯基夫人及奧爾高特上校所創立之佛教靈智學會(Buddhist Theosophical Society),以及馬拉拉西克拉博士(Dr.G.P. Malalasekera)所領導之全錫蘭佛教徒會議等,亦皆積極展開傳教運動。一九五○年首次在可倫坡召開世界佛教徒聯誼會(World Fellowship of Buddhist),後成爲常設機構,繼續在各國佛教界召開會議,形成國際佛教運動之巨大推動力。
(二)歐洲:歐洲初期之佛教研究系爲誇示基督教之優越性,次要原因則基于語言學之趣味性。然其後之學術研究遂轉變爲實際生活之表現。其具體表現可見于阿諾德(E. Arnold)所作之詩“亞洲之光”(The Light of Asia),以及前文所述靈智學會等舉行之活動。一九○八年倫敦成立大英佛教協會(The Buddhist Society of GreatBritain and England),以大衛斯(Rhys Davids)爲會長,一時極爲活躍,其後則以洪飛瑞斯(Christmas Humphreys)爲中心人物,而發展爲倫敦佛教協會,發行中道雜志(The Middle Way),成爲傳教布道之中心。法國方面有太虛大師所創之佛教友誼會(Les Amis du Bouddhisme),其後該會之活動乃趨于南方佛教式冥想之研習。此外該會每隔叁月由胡提夫人(Madcsme Fuente)支持出版佛教思想季刊(LaPense/e Bouddhique)。德國方面,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禅學極受重視。
(叁)美國:一九四八年夏威夷大學舉辦東西哲學會議,日本以鈴木大拙、花山信勝兩博士代表出席。鈴木又于美國各地作禅學講演與指導,遂帶動美國人參禅研禅之風潮。
(四)日本:明治初年,南條文雄、渡邊海旭、高楠順次郎等人開啓梵文、巴利文、藏文等佛教原典之研究風氣,而由古來的宗學研究之領域中脫穎而出,遂開創一新氣象。二次大戰後,學者每以比較宗教學之立場重新評估佛教之價值,此爲頗值重視者。
馬來西亞,原名馬來亞,梵名Malaya ,音譯摩賴耶,意譯山。摩賴耶一詞轉用于馬來半島上,至遲在十叁世紀,惟至英人勢力入侵,組馬來聯邦(1895)後,才出現馬來亞、馬來半島之名稱。西元前四、五世紀,印度人已向東南亞各地經商,輸入和移植文化,阿育王時佛教大興,派佛教徒向各地傳教,據傳所遣須那、郁多羅二僧布教之金地國,即今下緬甸迄馬來亞一帶。梁書卷五十四扶南傳、舊唐書卷一九七盤盤傳、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等所載虔信小乘之盤盤國疑即今馬來半島。此外,另有丹丹、羯荼、佛羅安、吉蘭丹、蓬豐等諸內外典中所記盛行佛教之地區,亦均在今馬來半島上。
十五世紀初,由于麻六甲王朝興起,提倡回教,馬來西亞早期佛教遂告衰亡。一八八七年,妙蓮法師于槟城創建極樂寺,開真正佛法弘傳之先河。本忠法師組念佛蓮社,爲南洋群島有蓮社之始。芳蓮法師創辦菩提學院,並設菩提中、小學,推動佛化教育事業。慈航法師曾駐菩提學院講學,並創立佛學會,倡導研究佛學之風氣。虛雲老和尚亦曾來馬弘法,皈依者萬余人。美國蘇曼迦羅法師曾倡組佛教青年團及佛教周日學校,開大馬青年團及周日學校等佛教組織之先河。
一九五五年,竺摩法師組織馬來亞佛教會,一九六九年更名爲馬來西亞佛教總會。又于一九五六年,創建叁慧講堂。現任馬佛總會會長之金明法師,曾于香林覺苑設香林小學及幼稚園,于教育上有重大貢獻。
近二十多年來,馬佛總會領導大馬華裔受華文教育之佛教徒,全國各地華人佛教寺院及佛教團體,皆參加爲附屬團體,並于各州設州分會及區支會。在槟城,建有一座規模宏大的佛總大廈,總部即設于此。一九七○年成立之馬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爲大馬另一重要之全國性佛教組織,目前爲全國最活躍之團體,附屬團體已超過一百個,分布于全馬各地。馬來西亞佛學院出版無盡燈刊物,並設施醫贈藥所、圖書館及周日弘法會。北馬另有槟城佛學院、吉打佛學院;東海岸有吉蘭丹佛教會、丁加奴佛教會;東馬則有沙撈越佛教會、慈雲佛教正傳會等佛教機構。南傳佛教國家,如錫蘭、泰國、緬甸等,皆有僧人駐錫大馬,宣傳南傳佛教教義。衛塞節于一九六二年得到政府批准,訂爲全國公共假期,全國各地佛教徒,均大事慶祝此重要之佛教盛典。[馬來西亞早期佛教考略(淨海)、獨立後的馬來西亞佛教概況(繼程,普門雜志第四二期)]
其前身爲日本佛教學協會(The Nippon BuddhistResearch Association)。此會創立于昭和叁年(1928),系大正大學渡邊海旭發起,經龍谷大學森川智德、大谷大學藤岡了淳之加入,並網羅有關佛教學之大學、專門學校、學會,而成爲全國性組織之學會。
第一次日本佛教學會大會,于昭和叁年十二月九日在大谷大學召開。除上述叁大學外,尚有立正、駒澤、高野山、真言宗京都、臨濟宗等諸大學,以及祖山學院、東京帝大印度哲學宗教學會、東北帝大印度學會、佛教專門學校、智山勸學院、西山專門學校、比睿山專修院、名古屋真宗專門學校、京都帝大印度學會等十七個團體參加。各大學推選理事一名,再由其中選出常任理事。
釋尊在世期間,優填王曾以旃檀木雕製佛像,然此僅系傳聞而已,自現在之尼泊爾境內所發掘出土之舍利瓶,上有釋迦族奉祀之刻銘,爲價值頗高之美術品,但佛教美術最著名之遺品,則以西元前叁世紀之阿育王所建之石柱頭獸類雕刻爲最古老。
西元後一世紀至熏迦、案達羅王朝時代之遺物有山琦(Sa^nchi^)、巴赫特(Bharhut, Bharrhut)、菩提伽耶(Buddhagaya^)等塔或塔之欄楯,此一時代,菩提樹、法輪、足迹、塔等皆爲佛陀之表征,然亦未直接表現出佛陀形像。題材除上述外,以佛陀本生故事及佛傳居多。二世紀時(即迦膩色迦王時代),表現西北印度佛教之犍陀羅(Gandha^ra)美術(又稱希臘佛教美術)勃興,其題材以佛菩薩像及其他佛傳圖居多,塔之覆缽部分高度增加。稍後,中央印度之秣菟羅(梵Mathura^ )及南印度之阿摩羅婆提(梵Amara^vati^ )亦盛行佛像之雕刻,西印度另有那西克(Na^sik)、迦利(Ka^rle)等窟院之挖掘。四世紀至七世紀前半,以笈多王朝(梵Gupta )爲中心之時代,其遺物有菩提伽耶之佛殿及鹿野苑(梵Mr!gada^va )之達密克塔(Dhamekh)、祇園精舍(梵Jeta -vana ,巴同)遺迹、那爛陀精舍(梵Na^landa )遺迹等。雕刻除釋尊像外,僅見觀音、彌勒、金剛手等菩薩遺品,手法幾近完成,形式也逐漸定型。窟院有阿旃多(Ajanta^,創始于西元前)、伊羅拉(Ellora)、巴格赫(Ba^gh)、甘赫瑞(Ka^n!heri)等之挖掘,其中一部分還有壁畫。此期之美術對中國唐代藝術及爪哇等地美術都有影響。自八世紀至十世紀初期,以東印度波羅王朝爲中心之時代,則有密教美術之興起,有那爛陀精舍遺迹及其他千面千臂觀音、文殊、多羅等密教佛像出土,此外,造像量度經及造像法等專書亦隨之出現。其後,佛教衰滅,佛教美術也隨之衰亡。[Hugo Munsterberg: Art of India and SoutheastAsia, 1970; Owen C. Kail: Buddhist Cave Temples of India,1975; David L. Snellgrove: TheImage of the Buddha, 1978]
佛陀成道後,于鹿野苑初轉法輪度化憍陳如等五比丘,此乃佛教僧團形成之嚆矢。于僧團中,佛陀爲比丘訂定理想之生活方式,即以“四依法”爲生活准則:(一)常行乞食,于每日午前行乞食一次以充腹。(二)著糞掃衣,于冢間、屍林、糞堆處拾得廢布而製成之衣。(叁)依樹下坐。(四)用陳棄藥,陳棄藥,系指由排泄物製成之藥物,或指人所舍棄不用之各種藥材等;爲比丘發病時所依用之藥物。佛教比丘依此四法而修行,則令人安于不貪愛、無執著之生活。
就四依法而言,則知當時僧團經濟分配,基本上以平等互利,共得共分爲原則,所謂“利和同均”,即于僧團中無高下之別,一切平等分利。其後,佛陀度化耶輸伽童子後,應其父迎請供養及施衣,又接受頻婆娑羅王布施竹園,聽許居士建造講堂、僧房,布施田畝、果園等,故僧團經濟生活即由最初之乞食演變爲受請、應供,由著糞掃衣,演爲“受衣”等。
有關僧伽團體生活之規定,于犍度中有詳細說明,此系佛陀涅槃後,教團之長老將有關受戒、布薩、安居等僧團內之儀式作法,與日常生活之規定條文,加以分類整理而成者。其中,叁種較重要儀式,即:(一)進具之作法,規定出家受具足戒法之儀式。 (二)布薩之儀式,布薩即令同住之比丘于固定日期中,集會一處或齊集布薩堂(梵uposatha^ga^ra ),禮請精熟律法之比丘,誦念全部之波羅提木叉(若遇八難等諸緣,則僅誦念其中一部分即可),以反省或于衆前忏悔過失,使比丘均能長住于淨戒中,長養善法,增長功德。(叁)安居,印度每年夏季雨期長達叁月之久,此叁個月間,出家比丘禁止外出遊方而聚居一處以致力修行,稱爲安居。此爲避免雨季期間外出,踩殺地面之蟲類及草樹之新芽,而招引世譏,故于安居期間,製定布薩、自恣、迦絺那衣等儀式。
此外,于僧團中爲防止僧伽惡行,而維持僧團秩序及發展,以期佛法久住,佛陀遂製戒設律。有關僧團製度之戒律,詳載于律藏中,然因部派之不同,律亦有五部之別,惟其基本精神,則不出十義,稱爲結戒十義。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一載,十義即:(一)攝取于僧,(二)令僧歡喜,(叁)令僧樂住,(四)降伏破戒,(五)慚愧者得安,(六)不信令信,(七)信者增長,(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令梵行得久住。又戒律依受持對象之不同而分爲: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彌、沙彌尼十戒、式叉摩那六法戒,優婆塞、優婆夷在家戒(叁歸、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等。[四分律卷一、卷叁十二、卷四十一、五分律卷一、摩诃僧祇律卷一、十誦律卷叁十九、根本說一切有部目得迦卷七、卷九](參閱“布薩”1910、“安居”2398、“佛教教製”2683、“戒” 2896、“受戒”3101)
Zhongguofojiaochuanji
中國佛教僧人列傳。初見于魏晉南北朝。一般可分爲叁種類型:①別傳。個別高僧的單篇傳記;②類傳。同類高僧傳記的結集,如西行求法的高僧,高逸超群的大德;或一山一寺的僧人和某宗某派的大師;③總傳。屬綜合性的僧傳,它幅度寬廣,時代綿長,收列人物衆多,記述某一曆史時期佛教界代表人物各種錯綜複雜的活動情況。此叁種類型的佛教傳記,對佛教的盛衰,經典的翻譯和注釋,宗派的建立,學說的傳播,以及典章製度、寺宇建築、國際間佛教交往等等都有所記述,爲研究中國佛教發展史保存了豐富的資料。
別傳 《高僧法顯傳》 亦稱《曆遊天竺記傳》、《佛國記》、《法顯行傳》、《法明遊天竺記》(避唐中宗李顯諱,易“顯”爲“明”)。東晉法顯撰。1卷。爲中國古代僧人記載留學印度的第一部旅行記。記載5世紀初印度、斯裏蘭卡和西域各國的裏程方位、山川形勢、文化藝術、風土民情等,而以佛教的事迹爲主。但在傳抄中有脫落訛誤處。
《天臺智者大師別傳》 隋灌頂撰。1卷。智者大師是智顗的稱號。其弟子灌頂據平日追隨所見及訪問故老,撰成此書。書中將智顗的家世、出家學道、修持弘法的經曆,居瓦宮寺、天臺山受到朝野尊奉的情況,以及與皇室的交往、神通感應等,作了詳盡的記述。
《唐護法沙門法琳別傳》 亦稱《護法沙門法琳別傳》、《釋法琳別傳》、《琳法師別傳》、《法琳別傳》等。唐彥棕撰。3卷。作于《續高僧傳·法琳傳》之後。以紀年爲綱,將法琳的生平事迹、作品及有關诏、序等均包羅無遺,而以作品爲主,以佛道鬥爭爲重點。其中紀年和紀事,均可補《續高僧傳·法琳傳》之不足。
《大唐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 亦稱《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叁藏法師傳》、《慈恩傳》等。10卷。唐慧立本、彥宗箋,記玄奘生平事迹。因玄奘長期居住大慈恩寺,時人尊之爲慈恩寺叁藏法師。原5卷,垂拱四年(688)彥悰箋爲10卷。前5卷記玄奘出家及到印度求法經過,大致依據《大唐西域記》;後5卷記回國後譯經情況,敘述受到太宗、高宗的禮遇和社會的尊崇等,尤以所上表啓爲最多。其所記古代西域、印度及唐初以長安爲中心的文化宗教情況,是極爲寶貴的曆史資料。但書中玄奘的生年,沒有明白標出,爲其不足處。此傳古代有回鹘文譯本,現存寫本殘卷,1930年出土于新疆。近現代以來,先後有法語、英語和日語譯本等行世。
《曹溪大師別傳》全稱《唐韶州曹溪寶林山國甯寺六祖惠能大師傳法宗旨、並高宗大帝敕書兼賜物改寺額、及大師印可門人、並滅度六種瑞相、及智藥叁藏懸記等傳》。1卷。無撰人名。寫作時間當在唐建中二年(781)前後。記載求那跋摩、智藥、真谛等的懸記;詳述惠能的家世、出家、得法、傳戒,開東山法門以及表辭帝召、臨寂時說傳法袈裟不再傳等事迹。對後來的傳記、《壇經》、燈錄等有較大影響,爲研究禅宗史的重要資料。
《唐大薦福寺故寺主翻經大德法藏和尚傳》 亦稱《法藏和尚傳》、《華嚴宗主賢首國師傳》、《賢首國師別傳》、《賢首傳》等。新羅崔致遠撰。1卷。作者據零散記載,聯貫成篇。全書以十心爲類,即族姓廣大心、遊學甚深心、削染方便心、講演堅固心、傳譯無間心、著述折伏心、修身善巧心、濟俗不二心、垂訓無礙心、示滅圓明心。從十方面對法藏的言行、成就作了系統的論述,並作解釋。所引用的诏文及附錄閻朝隱的《康藏法師碑》,爲研究法藏的重要史料。
《智者大師別傳注》 宋昙照撰。2卷。作于宋宣和叁年(1121)。爲解釋灌頂所撰《天臺智者大師別傳》之書。曾引用廣福寺智湛所作箋注;參照《國清百錄》、《續高僧傳·智顗傳》、《玉泉行狀碑》、《功德疏碑》、張相公《關王祠記》、《南史》、《隋書》等;詢問住過玉泉寺曾讀殿壁記錄的行腳僧。解釋清楚,考證詳盡,對不同說法,並存注中。
《明刊定應大師布袋和尚傳》 亦稱《定應大師布袋和尚傳》、《布袋和尚傳》、《彌勒傳》等。1卷。爲明人所集,無編輯人名。有元昙噩所作的傳和明廣如所寫的後序。布袋和尚名契此。昙噩在此傳中記契此的生平事迹,對《宋高僧傳·契此傳》有所補充,並詳記宋人、元人的崇奉。廣如又據列傳、語錄,將契此的事迹和語句彙而爲後序。卷末附有《五燈會元》卷二的《布袋和尚傳》。
《宗喀巴大師傳》法尊譯述。全書分五章。對宗喀巴誕的誕生、出家、入藏學法、講學弘法、學密修持、建立律儀、廣弘聖教以及與藏王的交往、神通感應等一生的事迹,作了詳盡的記述。最後略錄名高望重的諸大弟子及其正法傳承、密法傳承等。爲研究宗喀巴佛學思想的重要參考資料。
現存別傳散見于各家文集者尚多。亡佚的還有57種。
類傳《比丘尼傳》簡稱《尼傳》。梁寶唱撰。4卷。爲中國最早總括諸尼爲傳之書。作者博采碑頌,廣搜記集,訊之傳聞,訪之故老,诠序始終而成。起于西晉建興(313~316)年間,終于梁天監十五年(516)。依時代爲序分卷,晉代13人,宋代23人,南齊15人,梁代14人。另附見51人,大都是江浙地區的比丘尼,中原和邊遠地區較少。此書所記諸尼未作分類,但從傳中仍可看出有法師、律師、禅師、神力、苦節、經師等區別。《自序》稱全書“不尚繁華,務存要實”。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亦稱《西域求法高僧傳》、《求法高僧傳》等。唐義淨撰。2卷。原題“沙門義淨從西國還在南海室利佛逝(今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撰寄歸並那爛陀寺圖”。系作者于天授二年(691)在室利佛逝撰成,委托大津送回長安的。依西行年代先後編次,記唐初至義淨訪印期間到印度求法的諸僧56人的事迹。卷末附有永昌元年(689)隨同前往的貞固等4人傳,最後爲義淨本人的自傳。求法僧中有不少交州、愛州、新羅、高麗人。以記載他們留學期間的情況爲中心,並在《慧輪傳》中詳記當時印度佛教最高學府那爛陀寺的規模、製度等,惜原附在本書的寺圖已不傳,難以窺其全貌。所記去印路線有陸海兩途,所到國家有現在的印度、巴基斯坦、斯裏蘭卡、阿富汗、尼泊爾、印度尼西亞、緬甸、泰國、柬博寨等國。所學內容有因明、俱舍、戒律、中觀、瑜伽等。記述有關古印度、南亞和東南亞地區的曆史、風俗等情況,具有珍貴的曆史資料價值。有法語、日語譯本行世。
《東林十八高賢傳》又名《蓮社高賢傳》。1卷。未署作者姓名。北宋熙甯(1068~1077)年間,經陳舜俞粗加刊正;大觀初年(1107),沙門懷悟複爲詳補;最後又曆考《廬山集》、《高僧傳》及晉宋史,依懷悟本再作補治,始成定本。收錄晉宋時以慧遠爲首的僧人居士18人的事迹。卷首有黃汝亨《序》,傳後附《百二十叁人傳》和《不入社諸賢傳》兩篇,另有原《跋》和王谟《跋》各一篇。北宋元豐叁年(1080),李伯時作《蓮社十八賢圖》,冠于傳前;次年李沖元作記,附于傳後。爲研究東林蓮社的重要參考資料。
《禅林僧寶傳》簡稱《僧寶傳》。北宋惠洪撰。30卷。主要紀事,亦收錄一些機緣語句,是介于僧傳和燈錄之間的一種體裁。作者不滿意昙穎的《五家傳》,乃博采別傳遺編,參以耆年宿衲的言論,增添嘉祐以後雲門、臨濟兩家的傑出禅師。于北宋宣和二年寫成自五代到北宋政和末81人的傳記。其中屬青原法系的11人,曹洞10人,臨濟17人,雲門15人,法眼5人,沩仰1人,黃龍15人,楊岐4人,其余人法系不明。最初刊本是宣和六年本,有侯延慶序。寶慶叁年(1227),杭州刻本有張宏敬序。此書融會衆說,陶鑄成文,自成一家之言,後人多目之爲“叢林之扶風龍門”。後來的僧傳、燈錄常加引用。現在通行的是嘉興續藏本、影印續藏經本、南京刻本。
《補禅林僧寶傳》 宋慶老(號舟峰庵主)撰。1卷。載法演、悟新、懷志叁人傳,傳後有贊。因悟新卒于政和五年(1115),時間最遲,故名補傳。體裁和前傳同,詞章華贍,文字典雅,可與前傳媲美。宋代即附在前傳後面流通。
《僧寶正續傳》 南宋祖琇撰。7卷。前6卷載北宋仁宗至南宋孝宗初約100多年間,羅漢南至黃龍震28位禅師的事迹,以機緣語句爲主,有的傳後有贊。其中曹洞、臨濟各1人,黃龍、楊岐各13人。第7卷《德山木上座傳》與《臨濟金剛王傳》是兩篇寓言。另有《代古塔主與洪覺範書》是批評《禅林僧寶傳》卷十二《承古傳贊》的。其中正賢、宗杲、道震叁人的傳,爲後來所增。
《天臺九祖傳》南宋士衡編。1卷。所錄凡天臺宗九世祖師龍樹、慧文、慧思、智顗、灌頂、智威、慧威、玄朗、湛然的傳記。龍樹傳系根據《付法藏因緣傳·龍樹傳》而來;慧文傳依《摩诃止觀》第一上的文字敷衍成篇,甚爲簡略。其他則均依據《續高僧傳》和《宋高僧傳》加以刪節或增補而成。書中間有音義、注釋,系編者所加。
《武林西湖高僧事略》 南宋元敬、元複撰。1卷。相傳西湖瑪瑙寶勝寺在南宋紹定六年(1233)創建一高僧閣,供奉曾在杭州各寺居住的晉、南齊、隋、唐、五代、宋諸代高僧30人,摘錄梁、唐、宋《高僧傳》、《五燈會元》以及《釋門正統》和有關碑志等所載的內容,加以贊述。其圖像繪在閣上,事略則刊版印行,即成此書。
《神僧傳》 明成祖朱棣編。9卷。《序》曰:“神僧者,神化萬變,而超乎其類者也。”全書采輯中國曆代佛教史傳中所載的“神僧”傳記,諸如梁、唐、宋《高僧傳》、《禅林僧寶傳》、《五燈會元》等,自東漢摩騰至元初膽巴,共208人。在排列次序上,把晉僧群列在齊、周之後,隋岑阇黎列于唐代之後。
《續武林西湖高僧事略》 明祩宏輯。1卷。爲續元敬之書,只載明僧慧朗、梵琦、景隆、本善、雪庭5人小傳,無贊。
《南宋元明禅林僧寶傳》清自融撰。15卷。門人性磊補輯。康熙叁年(1664)成書。記南宋建炎元年(1127)到清順治四年(1647)500多年間禅僧97人的傳記94篇(卷二道祖、世奇2人合傳,卷十梵琦、智及、昙噩3人合傳)。其中宋僧45人,元僧15人,明僧37人,絕大部分屬臨濟、曹洞兩宗。自融搜集資料曆時20余年,成傳53篇,性磊補輯41篇。卷末明廣真傳1篇,爲此書康熙二十四年重刊後次年拾遺所補。
《法界宗五祖略記》清續法輯。1卷。康熙十九年成書。記華嚴宗初祖法順、二祖智俨、叁祖法藏、四祖澄觀、五祖宗密五人傳記。各傳分別依據《華嚴經懸談會玄記》、《華嚴經疏演義鈔》、《法藏和尚傳》與《宋高僧傳·法藏傳》、《清涼國師傳》(也包括《華嚴經懸談會玄記》)、《景德傳燈錄》卷十叁及《宋高僧傳》卷六等有關資料編寫而成,內容比較翔實而有條理。
《居士傳》清彭際清編述。56卷。始寫于清乾隆叁十五年(1770),成書于四十一年。大都依據正史僧傳及諸家文集、諸經序錄、百家雜說等加以刪削而成。收錄從東漢至清乾隆年間歸佛的居士事迹,有列傳56篇,正傳227人,附見77人。有的傳後有著者和汪大紳等所作贊文。
《善女人傳》清彭際清編述。2卷。成書在《居士傳》後。大部分采自曆代史書、僧傳及諸家文集、諸經序錄、百家雜說等,亦有自己見聞所及。收錄自晉以來至清乾隆年間善女人共正傳138人,附見9人。傳後標有所據原書之名。
《蓮宗九祖傳略》清悟開撰。1卷。道光四年(1824)成書。首有自序,末有悟靈跋。系摘編各書成一編,每傳之後附按語。慧遠、善導、承遠、法照、少康、延壽、省常七人傳,大抵據《佛祖統記·淨土立教志》中蓮社七祖事迹,刪節並增補各人作品、言論而成;《祩宏傳》據《古杭雲棲蓮池大師塔銘》及《雲棲本師行略》寫成;《實賢傳》據《省庵法師傳》及《勸發菩提心文》等撰成。同治四年(1865),鄭澄德撰《際醒傳》,稱蓮宗十祖,附刻九祖傳後,了因作跋,書名改稱《蓮宗十祖傳略》。有清代刻本。
《續比丘尼傳》 震華編述。6卷。初稿于1932年一二八事變中散失。後又追憶前作,于1939年成書。收錄自梁、陳、北齊、隋、唐、五代、宋、元、明、清以至民國比丘尼201人,附見47人。所引資料,大都未注明出處,難以稽考;而所收的人,也失之過寬,有欠嚴謹。
亡佚的類傳尚有23種。
總傳 《名僧傳》梁寶唱撰。原30卷,序目1卷。今佚。現存有日僧宗性于1235年所錄的摘抄本,共分叁部分:第一部分是全書的目錄;第二部分節錄原文片斷;第叁部分爲要點的條目。原書成于梁天監十叁年(514)。分法師、律師、禅師、神力、苦節、導師、經師七科,每科外國僧人在前,中國僧人居後。其中外國法師4卷,分一般法師和神通弘教二類,中國法師13卷,分高行、隱道和一般法師叁類;律師1卷,禅師2卷,神力1卷,不分類;苦節7卷,分兼學、感通、遺身、宗索、尋法出徑、造經像、造寺塔7類;導師、經師各1卷,不分類。正傳記東漢、吳、晉、後秦、北魏、宋、齊七代名僧425人。其中有80余人爲《高僧傳》所無。它是最早出現分科的綜合僧傳,對以後《高僧傳》的編纂頗有影響。
《高僧傳》簡稱《梁傳》、《皎傳》。梁慧皎撰。14卷(內《序錄》1卷)。本書在前人資料的基礎上,彌綸群言,分科布局,采各家之長寫成。體裁爲類傳體。分爲譯經、義解、神異、習禅、明律、遺身、誦經、興福、經師、唱導十科。記錄漢、魏、吳、晉、北魏、後秦、宋、齊、梁僧人257人,附見274人。前八科之末均有論有贊,末兩科有論無贊。書末附有王曼穎《與皎法師書》和作者答書。
《續高僧傳》又稱《唐高僧傳》,簡稱《唐傳》、《續傳》。唐道宣撰。30卷。爲繼慧皎《高僧傳》之作。書初成于貞觀十九年(645),其所載實止麟德二年(665)。自序稱,正傳331人,附見160人。後20年間,又續有增補,成《後集續高僧傳》10卷。隨後兩書合並,卷數仍作30。而所記高僧有正傳498人,附見229人。所據資料較廣,自稱“或博咨先達,或取訊行人,或即目舒之,或討譬集傳。南北國史,附見徽音;郊郭碑碣,旌其懿德。皆撮其志行,舉其器略”。分爲譯經、義解、習禅、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讀誦、興福、雜科等十科。每科之後,有論無贊。《高僧傳》不錄在世人物,此書則將當時名望較高的在世僧人如慧淨、慧休、法沖等均編寫入傳。
《宋高僧傳》亦稱《大宋高僧傳》,簡稱《宋傳》。北宋贊甯撰。30卷。太平興國七年(982),作者奉敕與弟子顯忠、智輪從事撰述,端拱元年(988)成書。至道二年(996)又修理增補,始成定本。作者廣采各方面的資料,尤以碑文塔銘爲最多。記述自唐(高宗時)、後梁、後唐、後漢、後周至宋六朝僧人,並補充南朝宋、後魏、陳及隋前傳所遺留的,計正傳531人,附見126人。全書分十科,名目體製與《續高僧傳》同,每科之後有論。其中習禅的篇幅較多,禅宗各派重要人物除雲門宗創立者文偃外,皆有專傳;禅宗內部鬥爭事迹,如“南頓北漸”之爭等,亦不加隱諱。對律宗內部南山、相部、東塔叁家的爭執,書中亦曾提及。《譯經編》載有譯經六例,譯場的設官分職等,是譯經史上的重要文獻。
《新修科分六學僧傳》簡稱《六學僧傳》。元昙噩撰。30卷。系根據梁、唐、宋叁部《高僧傳》重編的一部僧傳。但在分合、次第、歸類上與上述叁傳頗有出入。至正九年(1349)開始編輯,二十叁年成書。以慧、施、戒、忍辱、精進、定六學分類,與舊的十科分法不同。六學中每學又分二科,合爲十二科,即譯經、傳宗、遺身、利物、弘法、護教、攝念、持志、義解、感通、證悟、神化。不計附傳,共著錄1270人。六學下各有小引,說明立科宗旨,每科後有贊言,作爲一科總結。
《明高僧傳》亦稱《大明高僧傳》,簡稱《明傳》。明如惺撰。8卷(《龍藏》作6卷)。萬曆四十五年(1617)成書。據稱作者在萬曆二十八年校刊《金湯編》時,涉獵史志文集,見到一些名僧的碑傳,因而隨喜錄出。似是一部尚未完成的著作,只爲南宋至明萬曆間部分僧人立傳。全書分譯經、解義、習禅叁科。共正傳112人,附見69人。每科後無“論”,有的傳後有“系曰”一段文字,表達作者的觀點。
《補續高僧傳》明明河撰。26卷。作者遍遊齊、魯、燕、趙、湘、贛、閩、浙等地名山古刹,于荒堙殘碣間,搜剔碑刻,並托同學讀徹于兩廣、雲南代爲搜輯資料。其後又參閱曹能始的藏書。曆30年,數易其稿;臨終又囑其弟子道開繼承其業。到清順治四年大致告竣。記載唐至明萬曆末的高僧事迹,故名“補續”。全書分爲譯經、義解、習禅、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贊誦、興福、雜科等十科。正傳549人,附見75人。在體例上,除附傳外,尚有2~3人合爲一傳的合傳體。在習禅一部分傳後有“系曰”,爲作者的評論;其他篇中有些傳後有“明河曰”按語,當是准備作“系曰”的底稱;在某些傳後尚有不署名的按語和引用的參考資料,似是道開所加。
《重編八十八祖道影傳贊》亦稱《諸祖道影》、《諸祖道影傳贊》、《祖師傳贊》、《八十八祖傳贊》等。明德清撰,高承埏補。4卷。卷首及附錄各1卷。明代宮中藏有諸祖道影88幀,洪武元年(1368)傳摹供奉于南京牛首山祖堂。萬曆十二年真可禅師請名畫家丁雲鵬臨摹叁堂,分置五臺、峨眉、南嶽等處。後畫家史宷再摹成冊。泰昌元年(1620)德清纂成小傳,各系以贊。崇祯五年(1632)錢應金去其像,以傳贊付梓,但僅77人。十七年,高承埏補寫11人的傳贊,編爲4卷。以禅宗大師爲最多,並將天臺宗十七祖、慈恩宗叁祖、律宗九祖、華嚴宗五祖、密宗五祖的名號附在唐代各宗教主的後面。卷二慧遠傳後,還附有蓮宗十祖贊。卷首1卷爲各家所寫的序、題辭及目錄;附錄1卷是高承埏所寫祩宏、真可、德清叁人和附入的圓信的傳贊。全書除明代數傳外,其他均據燈錄、《佛祖統記》等編成。
《高僧摘要》清徐昌治編輯。4卷。順治十一年成書。按道高、法高、品高、化高四門,摘要敘述曆代高僧的事迹。道高自東漢至清42人(居士1人不計在內),法高自晉至清43人;品高自晉至清47人;化高自東漢至清41人。資料大多采自4部高僧傳。全書以禅門宗師最多。
《叁十二祖傳贊》清世宗胤( ) 撰。1卷。作者自雍正十一年(1733)二月起,每月朔望繪一古德像,並親筆系贊于像的上方,刻石藏于宮內。到十叁年去世時,共繪僧肇、寶志、慧思等像32幅,而以禅師爲最多。乾隆九年,高宗將像裝潢成軸,賜給武林理安寺。二十四年實月編輯《理安寺志》時將傳贊載在首冊,但未單行。1918年印光始在每一傳前標列名題,刊刻別行。此書以像、贊爲主,傳較短小,一般均在500字左右。32人中,除文偃、通琇外,都載有雍正時的封號。有民國揚州藏經院刻本。
《新續高僧傳四集》喻謙編。66卷。1919年應北京法源寺道階等請而編纂,曆時五載,1923年完成。本書以《明高僧傳》爲藍本,引用燈錄、傳記、山志、寺志、文集等64種,又參考各省通志、縣志、宋、遼、金、元諸史及各家語錄,資料豐富。但《卐續藏經》中有關史傳的材料均未加引用。記載自宋初至清末近1000年間的高僧事迹,分爲譯經、義解、習禅、明律、護法、靈感、遺身、淨讀、興福、雜識十科。正傳771人,附見617人。此外卷首1卷。附有引用書目等。全書在時代排列上把遼、金夾入北宋、南宋之間;傳中人物有重複也有疏漏。有民國鉛印本。
亡佚的總傳尚有12種。
Zhongguofojiaojinglu
佛教經籍目錄。也稱“衆經目錄”、“內典錄”、“釋教錄”、“法寶錄”等。佛教傳入中國後,譯著漸富,部帙漸增,不同譯本不斷出現。爲綜理存佚,研核異同,因而創製經錄。《開元釋教錄》稱其爲“別真僞,明是非,記人代之古今,標卷部之多少”,使佛教書籍,有典可征。曆代經錄的製作,約可分類四個階段:
兩晉時期 經錄創始階段。在此之前,《出叁藏記集》曾引有《古錄》(一作《古經錄》)和《舊錄》(一作《舊經錄》)兩種,《曆代叁寶記》還載有《漢時佛經目錄》1卷和《朱士行漢錄》1卷,但均系後人依托,不足爲據。西晉早期,法護譯出170多部佛經,遂撰《衆經目錄》(亦稱《竺法護經目》、《護公錄》、《竺法護錄》1卷,記其所譯諸經名目,當是最早的經錄。其後,聶道真撰《衆經目錄》(亦稱《道真錄》、《聶道真錄》)1卷,記載漢、魏、晉的譯經,通錄各代,且注明譯出的時間、筆受人和經名異稱,對以後經錄頗有影響。東晉成帝時,支敏度撰《經論都錄》(亦稱《支敏諱莫如深産》)和《別錄》各1卷,前者爲總錄,後者是分類目錄,但已早佚,內容已無從知悉。就《曆代叁寶紀》所引來看,恐有後人增入部分。東晉十六國時有《二趙經錄》(簡稱《趙錄》)1卷,但所記不僅是前趙和後趙時代的譯經,而且有南朝時的譯本,或是以二趙地域爲範圍的經錄。以上各錄,受時代和區域的局限,還處在草創階段。到東晉甯康二年(374)道安撰《綜理衆經目錄》(簡稱《安錄》、《道安錄》)1卷,才爲經錄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內容分經論錄、失譯經錄、涼土失譯經錄、關中失譯經錄、古異經錄、疑經錄、注經及雜志經錄等七部分。這種分類法綜合了以前經錄的優點,從內容到形式都有所發展。此錄已佚,但重要內容都收入《出叁藏記集》中,後秦僧睿撰《二秦衆經錄》(簡稱《二秦錄》)1卷,以前後兩秦時代譯經爲主,間及吳和北涼的譯經。東晉道流撰《魏世經目錄》、《吳世經目錄》、《晉世雜錄》、《河西僞錄》4種,未竟而卒。其同學竺道祖繼其事,書成4卷,稱《道祖錄》,斷代的經錄即從此始。
南北朝時期 經錄逐漸完備階段。當時雖南北分裂,而譯事不辍,經錄所撰漸多,體製日趨定型。分經、律、論,判大、小乘;再別爲有譯人、無譯人和卷數;標明抄經異譯,疑經、僞籍以及存佚經目等,作用大顯。
南朝宋不詳作者的《衆經別錄》(簡稱《別錄》)2卷。上卷載大乘經錄、叁乘通教錄、叁乘中大乘錄;下卷載小乘經錄(篇目本阙)、大小乘不判錄、疑經錄、律錄、數錄、論錄。此錄以經、律、論爲類,經類又依大小乘劃分,疑經則另作專篇,比以前經錄的分類更爲恰當。同時在每經之下,用簡明的辭句標明一經的宗旨,並以“文”、“質”等字樣,作爲對譯本的評價,比以前經錄也有進步。此錄現有敦煌寫本,殘存上卷一部分。
南齊王宗撰《衆經目錄》(簡稱《王宗錄》)2卷。通紀各代,分大小乘。道慧撰《宋齊錄》1卷,專紀宋、齊譯經,尤偏重宋代。另有不詳作者的《始興錄》1卷,始興即今廣東韶州,故此錄多記南方所譯經籍,也名《南錄》。梁僧祐撰《出叁藏記集》(簡稱《僧祐錄》、《祐錄》、《叁藏記》)15卷,今存此錄共分四部分,第二部分“铨名錄”即佛經目錄。分爲新集撰出經律論錄、新集條解異出經錄、新集表序四部律錄(阙)、新集安公古異經錄、新集安公失譯經錄、新集安公涼土異經錄、新集安公關中異經錄、新集律分爲五部記錄、新集律分爲十八部記錄、新集律來漢地四部記錄、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新集抄經錄、新集安公疑經錄、新集疑經僞撰雜錄、新集安公注經及雜經志錄等。其中經論錄及標題安公的六錄,乃是以《道安錄》爲基礎加以訂補而成,余則爲僧祐新增。共著錄2162部,4328卷。其分類和著錄的方法,對以後的經錄頗有影響,但考證有不甚確切之處。
梁天監十四年(515)武帝敕僧紹撰《華林佛殿衆經目錄》(一作《華林佛殿錄》)4卷。記錄宮廷所藏佛經。因不合武帝意旨,十七年又敕寶唱重撰,亦成4卷,名《梁世衆經目錄》(簡稱《寶唱錄》),分爲:大乘有譯人多卷經、大乘無譯人多卷經、大乘有譯人一卷經、大乘無譯人一卷經、小乘有譯人多卷經、小乘無譯人多卷經、小乘有譯人一卷經、小乘無譯人一卷輕、先異譯經、禅經、戒律、疑經、注經、數論、義記、隨事別名、隨事共名、譬喻、佛名、神咒等20類,所分甚爲詳細,把譬喻、佛名、神咒等各自爲類,並注意到注經和義記,擴大了所錄的範圍。並以有譯、無譯、一譯、異譯、多卷、一卷分類,對藏經的整理,有一定的便利。
北魏永熙(532~534)中,李廓撰《魏世衆經目錄》(簡稱《李廓錄》)一書,分大乘經、大乘論、大乘經子注、大乘未譯經論、小乘經律、小乘論、有目未得經、非真經、非真論、全非經愚人妄作等10類。是當時已譯未譯經的目錄。
北齊武平中(570~576)沙門統法上撰《齊世衆經目錄》(一作《高齊衆經目錄》、《達摩( )
多羅錄》,簡稱《法上錄》),分雜藏錄、修多羅錄、毗尼錄、阿毗昙錄、別錄、衆經抄錄、集錄、人作錄等8類。以雜藏居首,與修多羅分列,爲它錄所無。這已啓經部再分細類的先聲,後面4類對後世經錄也頗有影響。此外,北魏菩提流支撰《譯衆經論目錄》1卷、陳智敷撰《真谛翻譯曆》,都是個人譯經的目錄。另有南齊《釋弘充錄》1卷,北齊《釋道憑錄》1卷,梁《釋正度錄》1卷,陳《大乘寺藏目錄》4卷、《王車騎錄》1卷、《廬山錄》1卷、《嶺號錄》1卷、《南來新錄》、《一乘寺藏衆經目錄》、《東錄》等,都已佚亡,內容無考。
隋唐時期 經錄發展大成階段。隋唐佛教進一步發展,所撰經錄,體例完善,分類細致,組織周密,範圍廣泛,已在中國目錄學中,別樹一幟,成爲自成體系的專科目錄。
隋開皇十四年(594)法經等撰《大隋衆經目錄》(簡稱《法經錄》7卷。前6卷爲別錄、末卷爲總錄。分大乘修多羅藏錄、小乘修多羅藏錄、大乘毗尼藏錄、小乘毗尼藏錄、大乘阿毗昙藏錄、小乘阿毗昙藏錄(以上六錄每錄均有衆經一譯、衆經異譯、衆經失譯、集經別生、衆經疑惑、衆經僞妄六分)、佛滅度後抄集錄(包括西域聖賢抄集、此方諸經抄集二分)、佛滅度後傳記錄(包括西域聖賢傳記、此方諸德傳記二分)、佛滅度後著述錄(包括西域聖賢著述、此方諸德著述二分),共九錄四十二分。其分類法已撷取前代經錄之長並加以系統化,但著錄譯經只記時代,不詳年月,不別存佚,排次不依時代,不注引用的出處,是其缺點。
開皇十七年,費長房撰《曆代叁寶紀》(亦名《開皇叁寶錄》,簡稱《長房錄》、《房錄》、《叁寶紀》),15卷,分四部分:①“帝年”3卷,上列幹支年號,下記佛教的廢興、佛典的傳譯,旁及當時史事,是最早的佛教年表;②“代錄”9卷,記載東漢到隋16個朝代的譯經和撰述。並把目錄和傳記合而爲一,既可以見譯人的身世,又可明了譯述的淵源、宗派的師承、翻譯的得失,便于知人論世;③“入藏目錄”2卷,分大小乘,( )
爲經、律、論叁類,每類又分譯人和失譯人兩項;④“總錄”1卷,詳載本書的表文、總序和全書目錄,末附當時仍存的宋、梁、魏、北齊、隋六家詳細目錄和已佚的古代二十四家目錄,保存了上代經錄極其豐富而又寶貴的資料。此書由于好多務廣,取材不夠嚴謹,駁雜不純,但對後世經錄影響很大。
仁壽二年(602),彥琮撰《衆經目錄》(簡稱《仁壽錄》、《彥琮錄》、《琮錄》5卷,分單本、重翻、賢聖集傳、別生、疑僞、阙本等6類,是以《法經錄》爲基礎補充而成。分類簡明而不如《法經錄》的細致。彥琮又撰有《昆化經錄》5卷,這是大業中隋平林邑所獲得的佛經,系在多梨樹葉上用昆侖文寫出。彥琮編定目錄,分經、律、贊、論、方、字、雜書等7類,是一部專紀昆侖文經典的目錄。又有智果撰《諸經目》分經、疑經、論、戒律、記。經、論、戒律中每類又分大乘、小乘、雜經3類,共11類,與法經、彥琮二錄頗相近。
唐貞觀(627~649)初年,玄琬撰《衆經目錄》5卷,乃就《彥琮錄》補入後來譯經而成。麟德元年(664)道宣撰《大唐內典錄》(簡稱《內典錄》、《宣錄》)10卷,分曆代衆經傳譯所從錄(依代紀人,即是代錄)、曆代翻本單重人代存亡錄(內分大小乘及西域聖賢集傳、大小乘下又分經律論,即單譯傳重譯互勘的目錄)、曆代衆經舉要轉讀錄、曆代衆經有目阙本錄、曆代道俗述作注解錄(即中國僧俗所撰關于佛教經論的注解和著作的目錄)、曆代諸經支流陳化錄、曆代所出疑僞經論錄、曆代衆經目錄終始序(即唐以前經錄的目錄)、曆代衆經應感興敬錄(記關于經典的感應事迹)等10類。此錄綜合《法經錄》和《叁寶紀》的優點而成,被認爲“類例明審,實有可觀”。
麟德年間,靜泰撰《大唐東京大敬愛寺一切經論目》(簡稱《靜泰錄》)5卷,乃據《彥琮錄》增補唐代譯經而成。又靜邁撰《古今譯經圖紀》(簡稱《譯經圖紀》)4卷。主要依次記述譯人的事迹,列所譯各經名于傳末,是經錄的別裁,武周天冊萬歲元年(695)明( )
等奉敕撰《大周刊定衆經目錄》(一名《武周刊定衆經目錄》,簡稱《大周刊定目錄》、《大周錄》、《武周錄》)15卷。分大乘單譯經、大乘重譯經、大乘律與大乘論、小乘單譯經、小乘重譯經、小乘律論與賢聖集傳、大小乘失譯經、大小乘阙本經、見定入藏流行目、僞經等10類。此錄雖名刊定,但內容雜沓,繁穢甚多。
開元十八年(730)智昇撰《開元釋教錄》(簡稱《開元錄》、《昇錄》)20卷,分總括群經錄(即總錄)和別分乘藏錄(即別錄)兩部。總錄以譯人爲主,自錄以譯人爲主,自東漢到唐19個朝代,記載其都城、帝系、年號、譯者人數、所譯卷數及存阙,然後再依譯人年代先後,詳載所譯經籍名稱、卷數、譯時、譯地、譯本單重及譯人小傳,並附失譯各經于末,間及此土撰述。最後一卷爲敘列古今諸家目錄,載已佚之古代目錄31家及現存之目錄10家。對現存者詳載內容並有所評骘。別錄以經籍爲主,分爲有譯有本錄、有譯無本錄、支派別行錄、刪略繁重錄、補阙拾遺錄、疑惑再詳錄、僞妄亂真錄7類。最後兩卷爲入藏錄,分大乘經律論、小乘經律論及賢聖集傳3類。本書總錄雖承襲前人之“代錄”,而于譯人、譯經之考訂、揀別,用功很深,超過前代經錄。別錄則分類精詳,頗多創例,在經錄中,堪稱上品。智昇又有《開元釋教錄略出》4卷,即《開元錄》第19、20卷見定流行入藏目。它標明部類、譯人、紙數。注有千字文次第,是藏經的排架目錄。北宋以後的大藏經雕版都是以此爲藍本。開元十八年另撰有《續大唐內典錄》1卷,自注說是“曆代衆經傳譯所衆錄”部分,續載從麟德元年到開元十八年所譯的經典。現存本不是智昇原書,而是《內典錄》卷一的抄本殘卷。智昇並撰有《續古今譯經圖紀》(簡稱《續譯經圖紀》)1卷。增補唐代譯人自智通到金剛智等21人。另有玄逸撰《開元錄廣品曆章》30卷,今存15卷,記曆代經典,尤詳于唐代。每經之下具列品分子目,譯經起訖年月,口傳、筆受的人,可以和《開元錄》相輔而行。每經列子目,是本書的特點。貞元十年(794)圓照奉敕撰《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3卷,記錄玄宗、肅宗、代宗、德宗四朝的譯經撰述,並載有上表、製诏、碑文等,保存了當時很多有關佛教的史料。貞元十五年(799)圓照撰《貞元新定釋教目錄》(簡稱《貞元錄》)30卷。此書在《開元錄》基礎上,增加特旨承恩錄于“總集群經錄”之前,另補開元十八年後65年間新譯入藏的衆經和譯人事迹,並據《續開元錄》載入奏議、诏谕等文字,體例和《開元錄》殊不一致。其後南唐釋恒安于保大叁年(945)撰《續貞元釋教錄》1卷,補充新編入藏的唐代譯經和著述140部。此外,《長房錄》載有隋《靈裕法師譯經錄》1卷,未詳作者的《衆經都錄》8卷;《大周錄》各卷引有《化度寺錄》、《真寂寺錄》、《福林寺錄》、《義善寺錄》、《玄法寺錄》。又《法苑珠林》卷100載有道宣撰《西明寺錄》1卷,《新唐書·藝文志》卷叁載有唐文宗時王彥威撰《內典目錄》12卷等,均早已散佚。
宋元明清時期 經錄的演變階段。由于大藏經目刊刻,出現了許多大藏經刻本的目錄;又因大藏經部帙浩繁,閱讀不易,出現了一些指導閱藏的解題目錄。另外,自唐代佛教傳入西藏地區,譯經事業隨之而興,就有藏文大藏經的刻印;清代也用滿文( )
譯了大藏經。由此出現了用藏文與漢文經錄對勘的目錄、漢譯藏文、滿文大藏的目錄等。
北宋大中祥符六年(1013)趙安仁等撰《大中祥符法寶錄》22卷(今存16卷),天聖五年(1027)惟淨等撰《天聖釋教錄》3卷(今存2卷),景祐叁年(1036)呂夷簡等撰《景祐新修法寶錄》21卷(今存15卷);除《天聖釋教錄》兼記前代外,都是只記當代的譯經,而于譯人、教乘、部別、梵本來源、譯場和翻譯情況,及表奏、诏谕等記載頗詳。自宋開寶四年(971)于四川刊印《開寶藏》以來,刻本的大藏經不斷出現,宋有《崇甯藏》、《毗盧藏》、《圓覺藏》、《碛砂藏》、遼有《契丹藏》,金有《趙城藏》,元有《弘法藏》、《普甯藏》,明有《洪武南藏》、《永樂南藏》、《永樂北藏》、《嘉興藏》,清有《龍藏》等。這些藏經都以《開元錄》入藏目錄爲基礎,略有增刪。僅《嘉興藏》在明《永樂北藏》、《永樂南藏》之外,續刊了漢地撰述400余種,保存了大量中國著作。它們都有目錄(除《開寶藏》、《契丹藏》、《毗盧藏》、《趙城藏》、《弘法藏》外均存)。悉依千字文編號,是一種便于查檢的應用目錄。
大藏經數量過大,不易全部閱讀,就有解題目錄出現。天聖二年遵式撰《教藏隨函目錄》,敘述諸部著作大義,但早已佚亡,內容不詳。崇甯叁年(1104)惟白撰《大藏綱目指要錄》(簡稱《大藏經指要錄》、《大藏綱目》、《綱目指要》)8卷,依《開元錄》入藏次第,逐函分列卷次,逐卷略錄義例,鈎玄提要,使閱者能了解宏綱。崇甯四年王古撰《大藏聖教法寶標目》(簡稱《大藏法寶標目》、《法寶標目》)8卷。元大德十年(1306)管主八續補成10卷,內容分總標年代、別約歲時、略明藏乘、廣列名題(即各經的解題,以一經或一會爲主,加以解說)四部分。但不及《綱目指要》詳細。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寂曉撰《大明釋教彙目義門》(一名《法藏司南》,簡稱《釋教彙目義門》、《彙目義門》41卷,分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法華、涅槃、陀羅尼、聖賢著述等9部。卷首的《釋例》,即分部的說明。此書按天臺五時判教,依明南北藏。先後更置,分爲8部,每經之下寫示經文大意及論疏旨趣,漢人釋經的注疏,即附于同部之後,有利于查閱。萬曆四十六年作者將上書節爲簡本,名《大明釋教彙門標目》,4卷,每書之下,以一二語概括介紹,頗便檢閱。南明桂王永曆八年(1654),智旭撰《閱藏知津》,總目4卷,本文44卷,其分類較前大有改進,分經、律、論、雜藏四大類。經藏分大乘小乘,大乘中依天臺判五時教次第而略有改易,分爲華嚴、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五部,方等中又分顯說與密咒二門,密咒包拓秘密部諸經及儀軌。律藏也分大小乘,在小乘律之下,附載疑似雜僞的律。論藏分大小乘,大乘論中,又分釋經論、宗經論、諸論釋諸部,下又別爲西土、此土二科。雜藏分西土撰述、此方撰述。西土撰述中附外道論、疑僞經。此方撰述分忏儀、淨土(淨土宗)、臺宗(天臺宗)、禅宗、賢首宗(華嚴宗)、慈恩宗(法相宗)、密宗、律宗、纂集、傳記、護教、音義、目錄、序贊詩歌及應收入此土撰述15部。其分類,在《彙目義門》之上加以提高,條分縷析,組織更爲嚴密完整。著錄漢地的撰述相當廣泛。
此外,還有藏滿佛教經典的目錄。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慶吉祥等撰的《至元法寶勘同總錄》(簡稱《至元錄》)10卷,是元世祖因見西僧經教與漢僧經教音韻不同,疑其有異,命兩地名德對辯無差而編纂。因系漢文藏經目錄與藏文藏經目錄對勘,故名《勘同總錄》。全書分兩部分:①總標。標示本書大綱,內分4科:(a)總標年代,括人法之弘綱;(b)別約歲時,分記錄之殊異;(c)略明乘藏,顯古錄之梯航;(d)廣列名題,彰今目之倫序。②正文。分契經、調伏、對法叁藏、每藏又分菩薩和聲聞二乘,末尾有聖賢傳記錄。在菩薩契經藏中分顯教大乘經和密教大乘經兩類。顯教大乘經中又分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諸大乘經六門。密教大乘經中又分秘密陀羅尼和儀軌二門。聖賢傳記也分梵本翻譯集傳和東土聖賢集傳兩類。這種分類法,大致遵照《開元錄》,只是把密教和顯教分列。本書以西蕃大教目錄,對勘東土經藏,凡是有漢文譯本也有藏文譯本的,多將梵文原名用漢字音譯注于經名之下。至藏漢譯本有不同之處,則勘其同異,加以注明。但藏漢對勘上,也有疏漏之處。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編的《如來大藏經總目錄》與乾隆五十七年(1792)編的《禦譯大藏經目錄》各一卷,前者是藏文版甘珠爾目錄的漢譯本,後者是滿文版甘珠爾目錄的漢譯本。
日本、高麗的經錄中也有記載中國佛教典籍的。唐代日本僧人最澄、空海、常曉、圓行、圓仁、惠運、圓珍、宗睿等入唐求法,將求得的經論章疏編成目錄,稱《請來目錄》、《求法目錄》等,現存18種,所記全是唐代已有佛典。885年,安然撰《諸阿阇黎真言密教部類總錄》2卷;1790年,圓超、玄日、安遠、平祚、藏俊、榮穩撰華嚴、天臺、叁論、法相、律各宗《章疏》;1094年,永超撰《東域傳燈目錄》,進行總括。宋代高麗義天撰《新編諸宗教藏總錄》3卷,也屬綜錄性質。這些經錄多載中國佛典,很多不見于漢地經錄著錄的譯本和撰述賴以存名,爲研究中國佛教經錄的參考資料。(蘇晉仁)
爲中共政府所直接監督之中國佛教全國代表最高機構。其形式雖爲民間團體,別于政府機關而獨立,然實質上則由中共政權國務院宗教事務局嚴密監督。系一九五叁年,由圓瑛、能海、虛雲、葉恭綽、周叔迦、陳銘樞、呂澄、趙樸初等人發起成立,會址設于北京,先後刊行現代佛學、法音等雜志。其分會遍布全國各省及重要都市,並分別冠以所在地之地名,如“上海市佛教協會”等。自其一九八○年所修訂之章程觀之,其中有“協助政府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之宗旨,則該團體于中共政權下,頻受牽製與沖突之狀況,可以想知。
巴利名S/a^sanavam!sa 。原名佛教史。緬甸比丘般若沙彌(巴Pan~n~asa^mi )著。主要敘述佛陀之生平、佛教于印度之叁次結集,與佛教在緬甸之發展等;敘述著重自阿奴律陀國王開始之佛教與國家之關系,及緬甸與錫蘭之佛教關聯,引述有關佛教著作百余本。又其中約叁分之一之篇幅敘述悉诃羅、金地、瑜那迦、伐那婆私、阿波難陀、迦濕彌羅等之佛教史。
日本明治四十四年至大正十一年(1911~1922)間,由南條文雄、高楠順次郎、大村西崖、望月信亨等人成立之佛書刊行會編印,共收集日本撰述(亦包含若幹我國撰述之著作)之經律論注釋書、諸宗宗典、史傳等九五叁部,叁叁九六卷。內分目錄、總記、諸經、華嚴、法華、臺密、真言、悉昙、淨土、融通念佛、時宗、戒律、叁論、法相、因明、俱舍、起信、禅宗、行事、宗論、補任、系譜、地志、寺志、日記、詞藻、雜等二十八部門。版式爲菊版之二十五開本,以五號活字二段排印,並以西式裝釘,共一五○冊,另有目錄一冊。此系日本撰述佛典大規模刊行之首例。昭和五年(1930)再版。
西藏名Dam-pah!i chos-rin-po-che h!phags-pah!i yul-du ji-ltar dar-bah!i tshulgsal-bar bston-pa, Dgos-h!dodkun-h!byun% 。又稱印度佛教史。多羅那他(梵Ta^rana^tha )著。多羅那他生于藏州,其藏名爲■噶甯波(藏Kun-dgah! sn~in%-po ),屬于薩迦派(藏Sa-skya-pa )支派之一的爵南派(藏Jo-nan%-pa ),于一六○八年完成本書,後至蒙古,被蒙古汗王封以“哲布尊丹巴”(藏Rje-btsun dam-pa )之稱號。于清朝皇帝保護下創建諸寺。
本書共舉出二○一人名,並列述阿阇世王以下諸王朝,及佛教傳入錫蘭、西藏之經過。其特色在後半部,敘述後期大乘時代至密教時代之情形。本書早爲學界所知,一八六八年謝非奈爾(A. Schiefner)將之譯成德文刊行( Ta^rana^thas/ Geschichte desBuddhismus in Indien),成爲印度佛教史之重要資料而廣被珍視。除德文版外,另有俄文與日文譯本。
此內明處第四相。如瑜伽十叁卷二十二頁至十五卷四頁廣說。 - 朱芾煌
設于臺灣省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內。星雲大師創建于民國七十年(1981),其內陳列佛教珍貴佛像、文物、法具、畫冊等凡數千件,均分類陳列,並附上說明文字,以令信徒遊客從認識佛教之文物法典而了解佛教之具體內涵。此館之作用不僅有弘法度衆之功;亦具保存佛教文物,勿令流失之效。館內所陳列之文物,除佛光山二十余年來所搜集古今中外各國之珍藏外,更有各名書畫家及善心缁素大德之樂捐奉獻者。館內除陳列各項文物法器外,並設有華藏世界、佛教史幻燈片介紹室、佛教五大名山模型、佛教重要掌故教示臘像等。華藏世界旨在表诠華嚴世界之重重無盡、重重無礙,場面殊勝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