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佛菩萨之无漏智对于二乘之无漏智谓之真无漏智。此以二乘不断法执,不灭所知障,非真之无漏智也。
真正无漏的智慧,即佛菩萨的智慧。二乘人虽然也有无漏智,但是他们未断法执,不灭所知障,所以不是真正的无漏智。 - 陈义孝编
真正无漏的智慧,即佛菩萨的智慧。二乘人虽然也有无漏智,但是他们未断法执,不灭所知障,所以不是真正的无漏智。
- 梵心居士编
以业力有漏无漏区分,分为有漏业、无漏业、非漏非无漏业,故称三业。一、有漏业:此为三界以内凡夫之所作,感分段生死之果报。二、无漏业:此为出世二乘之所作,感方便有余土之果报。三、非漏非无漏业:是出世之所作,感实报土之果报。 - 于凌波居士著
大毗婆沙论一百二十九卷十四页云:问:何故无漏不立食耶?答:诸无漏法,无食相故。又法现前,增益诸有,摄受诸有,住持诸有;可说为食。无漏诸法,损减违害破坏诸有;故不说食。又法现前,连续诸有,连续老死,能令生死、轮转无穷;可说为食。无漏诸法、断息诸有,断息老死,能令生死、不复轮转;故不说食。又法现前,随顺苦集,随顺老死,能令生死诸有,世间流转不息;可说为食。无漏诸法,随顺苦集灭,随顺老死灭,能令生死诸有世间、不复流转;故不说食。又法现前,是身见事,是颠倒事,是贪爱事,是随眠事,是贪瞋痴安立足处,有垢有毒,有秽有浊,有刺有怨,诸有所摄,堕苦集谛;可说为食。无漏诸法,非身见事,非颠倒事,非贪爱事,非随眠事,非贪瞋痴安立足处,无垢无毒,无秽无浊,无刺无怨,非诸有所摄,不堕苦集谛;故不说食。又无漏法,不能究竟长养诸有。虽暂长养,非究竟故;不说为食。尊者妙音、亦作是说:非无漏法长养诸有。虽暂长养,而非究竟。终违有故,不说为食。夫说为食,终能长养。 - 朱芾煌
不起诸烦恼而心得解脱,参看「漏」、「心解脱」。 - 庄春江居士编
(术语)与无漏后身同。法华经方便品曰:“辟支佛利智,无漏最后身,亦满十方界。”
瑜伽一百卷十六页云:言有漏者:谓若诸法,诸漏所生,诸漏粗重之所随缚,诸漏相应,诸漏所缘,能生诸漏,于去来今,为漏依止。与此相违,应知无漏。
二解 大毗婆沙论七十六卷六页云:问:有漏法,云何?答:十处,二处少分。谓意处,法处少分。问:无漏法,云何?答:二处少分。谓卽意处法处少分。问:有漏,无漏,其义云何?答:若法,能长养诸有,摄益诸有,任持诸有;是有漏义。与此相违,是无漏义。复次若法,能令诸有相续,生老病死,流转不绝;是有漏义。与此相违,是无漏义。复次若法,是趣苦集行,及是趣诸有世间生老病死行;是有漏义。与此相违,是无漏义。复次若法,是有身见事,苦集谛摄;是有漏义。与此相违,是无漏义。复次若法,能令诸漏增长;是有漏义。若法,能令诸漏损减;是无漏义。尊者世友,作如是说:有漏相者:从漏生相,是有漏相。能生漏相。是有漏相。无漏相者:与此相违。大德说曰:若离此事,诸漏不有;应知此事,是有漏相。若离此事,诸漏得有;应知此事,是无漏相。尊者觉天,作如是说。若法,是漏生长依处;是有漏相。与此相违,是无漏相。 - 朱芾煌
参阅“无漏种子”条。 - 于凌波居士著
即无漏因与无漏果。据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二载,即:(一)无漏因,指二乘之人,由修戒、定、慧之因,能断三界生死之苦果,则戒、定、慧三学,称为无漏因,即是道谛。(二)无漏果,指二乘之人,既断三界生死逼迫之苦,证真空涅槃寂灭之乐,此真空涅槃,称为无漏果,即是灭谛。
[出大涅槃经] 一无漏因谓二乘之人。由修戒定慧之因。能断三界生死之苦果。则戒定慧名无漏因。即道谛也。(二乘者。声闻乘。缘觉乘也。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二无漏果谓二乘之人。既断三界生死逼迫之苦。证真空涅槃寂灭之乐。是真空涅槃。名无漏果。即灭谛也。(梵语涅槃。华言灭度。) - 明·一如等 撰
即无漏因与无漏果。《大般涅槃经》卷十二载,指二乘之人,由修戒定慧之因,能断三界生死苦果,则戒定慧三学为无漏之因;二乘之人,既断三界生死逼迫之苦,证真空涅槃寂灭之乐,此涅槃即无漏之果。无漏因即四圣谛中的道谛,无漏果即四圣谛中的灭谛。 - 于凌波居士著
参阅“无漏种子”条。 - 于凌波居士著
瑜伽五十七卷二十一页云:问:诸菩萨未知欲知等三根、云何建立?答:于胜解行地,建立初根。于净增上意乐地等,立第二根。于如来地,立第三根。 - 朱芾煌
(术语)谓声闻,缘觉,菩萨,三乘之本有无漏种子也。相宗依其种子具不具而立五姓各别。
参阅“无漏种子”条。 - 于凌波居士著
真如实相离于一切妄染,故称无漏,是即空真如;又真如实相含藏一切功德,故称大海,是即不空真如。
(杂语)真如实相,离一切之妄染,故曰无漏。是空真如也。而藏一切之功德,故曰海。是不空真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