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佛菩薩之無漏智對于二乘之無漏智謂之真無漏智。此以二乘不斷法執,不滅所知障,非真之無漏智也。
真正無漏的智慧,即佛菩薩的智慧。二乘人雖然也有無漏智,但是他們未斷法執,不滅所知障,所以不是真正的無漏智。 - 陳義孝編
真正無漏的智慧,即佛菩薩的智慧。二乘人雖然也有無漏智,但是他們未斷法執,不滅所知障,所以不是真正的無漏智。
- 梵心居士編
以業力有漏無漏區分,分爲有漏業、無漏業、非漏非無漏業,故稱叁業。一、有漏業:此爲叁界以內凡夫之所作,感分段生死之果報。二、無漏業:此爲出世二乘之所作,感方便有余土之果報。叁、非漏非無漏業:是出世之所作,感實報土之果報。 - 于淩波居士著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九卷十四頁雲:問:何故無漏不立食耶?答:諸無漏法,無食相故。又法現前,增益諸有,攝受諸有,住持諸有;可說爲食。無漏諸法,損減違害破壞諸有;故不說食。又法現前,連續諸有,連續老死,能令生死、輪轉無窮;可說爲食。無漏諸法、斷息諸有,斷息老死,能令生死、不複輪轉;故不說食。又法現前,隨順苦集,隨順老死,能令生死諸有,世間流轉不息;可說爲食。無漏諸法,隨順苦集滅,隨順老死滅,能令生死諸有世間、不複流轉;故不說食。又法現前,是身見事,是顛倒事,是貪愛事,是隨眠事,是貪瞋癡安立足處,有垢有毒,有穢有濁,有刺有怨,諸有所攝,墮苦集谛;可說爲食。無漏諸法,非身見事,非顛倒事,非貪愛事,非隨眠事,非貪瞋癡安立足處,無垢無毒,無穢無濁,無刺無怨,非諸有所攝,不墮苦集谛;故不說食。又無漏法,不能究竟長養諸有。雖暫長養,非究竟故;不說爲食。尊者妙音、亦作是說:非無漏法長養諸有。雖暫長養,而非究竟。終違有故,不說爲食。夫說爲食,終能長養。 - 朱芾煌
不起諸煩惱而心得解脫,參看「漏」、「心解脫」。 - 莊春江居士編
(術語)與無漏後身同。法華經方便品曰:“辟支佛利智,無漏最後身,亦滿十方界。”
瑜伽一百卷十六頁雲:言有漏者:謂若諸法,諸漏所生,諸漏粗重之所隨縛,諸漏相應,諸漏所緣,能生諸漏,于去來今,爲漏依止。與此相違,應知無漏。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六卷六頁雲:問:有漏法,雲何?答:十處,二處少分。謂意處,法處少分。問:無漏法,雲何?答:二處少分。謂卽意處法處少分。問:有漏,無漏,其義雲何?答:若法,能長養諸有,攝益諸有,任持諸有;是有漏義。與此相違,是無漏義。複次若法,能令諸有相續,生老病死,流轉不絕;是有漏義。與此相違,是無漏義。複次若法,是趣苦集行,及是趣諸有世間生老病死行;是有漏義。與此相違,是無漏義。複次若法,是有身見事,苦集谛攝;是有漏義。與此相違,是無漏義。複次若法,能令諸漏增長;是有漏義。若法,能令諸漏損減;是無漏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有漏相者:從漏生相,是有漏相。能生漏相。是有漏相。無漏相者:與此相違。大德說曰:若離此事,諸漏不有;應知此事,是有漏相。若離此事,諸漏得有;應知此事,是無漏相。尊者覺天,作如是說。若法,是漏生長依處;是有漏相。與此相違,是無漏相。 - 朱芾煌
參閱“無漏種子”條。 - 于淩波居士著
即無漏因與無漏果。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二載,即:(一)無漏因,指二乘之人,由修戒、定、慧之因,能斷叁界生死之苦果,則戒、定、慧叁學,稱爲無漏因,即是道谛。(二)無漏果,指二乘之人,既斷叁界生死逼迫之苦,證真空涅槃寂滅之樂,此真空涅槃,稱爲無漏果,即是滅谛。
[出大涅槃經] 一無漏因謂二乘之人。由修戒定慧之因。能斷叁界生死之苦果。則戒定慧名無漏因。即道谛也。(二乘者。聲聞乘。緣覺乘也。叁界者。欲界。色界。無色界也。)二無漏果謂二乘之人。既斷叁界生死逼迫之苦。證真空涅槃寂滅之樂。是真空涅槃。名無漏果。即滅谛也。(梵語涅槃。華言滅度。) - 明·一如等 撰
即無漏因與無漏果。《大般涅槃經》卷十二載,指二乘之人,由修戒定慧之因,能斷叁界生死苦果,則戒定慧叁學爲無漏之因;二乘之人,既斷叁界生死逼迫之苦,證真空涅槃寂滅之樂,此涅槃即無漏之果。無漏因即四聖谛中的道谛,無漏果即四聖谛中的滅谛。 - 于淩波居士著
參閱“無漏種子”條。 - 于淩波居士著
瑜伽五十七卷二十一頁雲:問:諸菩薩未知欲知等叁根、雲何建立?答:于勝解行地,建立初根。于淨增上意樂地等,立第二根。于如來地,立第叁根。 - 朱芾煌
(術語)謂聲聞,緣覺,菩薩,叁乘之本有無漏種子也。相宗依其種子具不具而立五姓各別。
參閱“無漏種子”條。 - 于淩波居士著
真如實相離于一切妄染,故稱無漏,是即空真如;又真如實相含藏一切功德,故稱大海,是即不空真如。
(雜語)真如實相,離一切之妄染,故曰無漏。是空真如也。而藏一切之功德,故曰海。是不空真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