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叁無爲之一。滅者滅盡有爲法也,滅盡了,畢竟不生,曰無爲。此滅有二種,以智慧之簡擇力斷滅煩惱,不令再生,謂之擇滅無爲,即涅槃也。又不依擇力,僅由缺有爲法之自生緣,而畢竟不生,謂之非擇滅無爲。蓋擇滅者,聖道所得,非擇滅者,緣缺所得也。俱舍論一曰:“永礙當生得非擇滅,謂能永礙未來法生得滅異前,名非擇滅。得不因擇,但由阙緣。”唯識述記二末曰:“而此本性不由慧能而性清淨,名非擇滅。或有爲法緣阙不生,不生之滅顯真理故,名非擇滅,離無漏慧而自滅故。”
叁無爲之一。見叁無爲條。 - 陳義孝編
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爲之一。非擇滅無爲者,有二種意義,一者自性清淨,非由智慧的揀擇力量,才能表現本來的真如自性。二者但由本性清淨,使煩惱阙緣不生。《俱舍論》曰:“永礙當生,得非擇滅。”當生者,指當來所生之法,諸法緣會則生,緣阙不生。謂能永礙未來生之法生起,所得之滅異于擇滅無爲,以得不由人擇,但由緣阙之故,名曰非擇滅無爲。參閱“六無爲”條。 - 于淩波居士著
凡事無能生於因緣,或有因而缺緣,則畢竟不生,合於無爲宗旨,故名非擇滅無爲。
- 梵心居士編
佛住于寂滅的無爲。 - 莊春江居士編
梵語nirodha-sama^patti-asa m!skr!ta。又作想受滅無爲。唯識宗六無爲之一。指禅定進入無色定之無所有處境界,六識心想及苦樂二受皆滅盡,此時所處之無爲狀態,稱滅盡定無爲。[成唯識論卷二、大乘百法明門論疏卷下](參閱“六無爲”1294)
(術語)六無爲之一。見無爲條。
六無爲乃唯識宗對無爲法之分類,即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滅盡定、真如等無爲法。其中,由識所變而于心內變現似六無爲之相分,稱爲識變六無爲。成唯識論卷二(大叁一·六下):“依識變,假施設有,謂曾聞說虛空等名,隨分別有虛空等相。(中略)此所現相,前後相似,無有變易,假說爲常。”(參閱“六無爲”1294)
(術語)由于識變而于心內現似六無爲之相分也。見識變與六無爲條。
大毗婆沙論七十四卷十六頁雲:問:無爲何故不立蘊耶?答:無蘊相故,不立爲蘊。謂蘊是聚積相。無爲無此相故,不立爲蘊。複次無爲是蘊究竟滅處,故不立蘊。如瓶衣等究竟滅處,非瓶衣等。複次諸有爲法,生滅相應,有因有緣。得有爲相,可立爲蘊。諸無爲法,生滅不相應,無因無緣。不得有爲相,故不立蘊。複次諸有爲法,屬因屬緣。因緣和合,可立爲蘊。諸無爲法,與此相違,故不立蘊。複次諸有爲法,爲生所起,爲老所衰,爲無常所滅;可立爲蘊。諸無爲法,與此相違,故不立蘊。複次諸有爲法,流行于世,取果與果,有諸作用,能了所緣;可立爲蘊。諸無爲法,與此相違,故不立蘊。複次諸有爲法,墮在叁世,與苦相應,有前後際,有下中上;可立爲蘊。諸無爲法,與此相違,故不立蘊。複次諸無爲法,無五蘊相,不可立在此五蘊中;亦不可立爲第六蘊。無聚積等諸蘊相故。複次蘊,是作相。諸無爲法,無有作相,故不立蘊。複次蘊從他生。諸無爲法,不從他生,故不立蘊。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無爲非蘊。 - 朱芾煌
涅槃爲不生不滅,離一切有爲之相,而達絕對不變覺悟之境界,故稱無爲涅槃界。淨土宗之極樂世界,即無爲涅槃界。[轉經行道願往生淨土法事贊卷下]
(術語)涅槃爲不生不滅,絕一切有爲之相,故雲無爲,淨土門謂極樂,即無爲涅槃界也。法事贊曰:“極樂無爲涅槃界。”
無爲的涅槃境界。 - 陳義孝編
指「不殺生,不使牲口受難」,「難」讀作「ㄋㄢˋ」(nann)。 - 莊春江居士編
(術語)六無爲之一。見無爲條。
生于無色界非想天,入滅盡定,想受俱滅,名想受滅無爲 - 陳義孝編
顯揚一卷十五頁雲:想受滅者:謂離無所有處欲,入滅盡定;于其中間,不恒現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而離系性。
二解 成唯識論二卷四頁雲:想受不行,名想受滅。 - 朱芾煌
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爲之一。想與受就是遍行心所中的想、受二心所,行者入滅盡定,想、受心所不起現行,有似入于涅槃,故稱想受滅無爲。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