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四十觀音之一。又作戟鞘觀音。手持千手觀音之戟鞘,現菩薩相。其形像左手上舉,所執之戟鞘與身高等長,右手開散,置于右腰上。據千光眼秘密法經所載,若欲攝縛一切逆賊,當修戟鞘法。其印契左手作叁钴印,上舉而振之;右手作拳狀,置于腰。
如瑜伽二十卷十叁頁至十六頁中廣說。 - 朱芾煌
世自在王,梵名Lokes/varara^ja 或 Lokes/vara,系世(梵loka )與自在(梵i^s/vara )之合成語。音譯作樓夷宣羅佛。又稱世饒王佛、饒王佛。饒,即自在之義。又作世間自在王。指濟度衆生而得自在之佛。據無量壽經卷上載,此佛乃次于過去錠光佛乃至處世佛等五十叁佛之後而出世之佛,爲法藏比丘(阿彌陀佛之前身)在因位修行時之本師,曾爲法藏比丘宣說二百一十億諸佛刹土之相,法藏乃因之而發起四十八願。無量壽經卷上(大一二·二六七上):“爾時次有佛,名世自在王如來,(中略)時有國王,聞佛說法,心懷悅豫,尋發無上正真道意,棄國捐王,行作沙門,號曰法藏。”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大叁七·一四八上):“梵雲樓夷宣羅,此雲世自在王,于一切法得自在故。”
然有關此佛于過去諸佛中出世之順序,除無量壽經外,其余大阿彌陀經卷上、平等覺經卷一、大寶積經卷十七無量壽如來會、大乘無量壽莊嚴經卷上,及梵本無量壽經、西藏本無量壽經等,皆有不同之記載。另據不空罥索神變真言經出世解脫壇像品之記載,此佛乃毗盧遮那佛右方之脅士、阿彌陀佛左方之脅士。[佛名經卷十一、卷十二、大智度論卷五十、無量壽經義疏卷上、無量壽經義記卷上]
能隨意控製自己的心。 - 莊春江居士編
他化自在,梵名Para -nirmita-vas/a-vartin ,巴利名Para-nimmita-vasa-vattin ,音譯作波羅尼蜜和耶越致、波羅尼蜜、波羅維摩婆奢、娑舍跋提。又譯作他化樂天、他化自轉天、化應聲天。單稱自在天、他化天、化他天,或第六天。即六欲天之第六天。此天假他所化之樂事以成己樂,故稱他化自在天。大智度論卷九(大二五·一二二上):“此天奪他所化而自娛樂,故言他化自在。”即于他化之中得自在。
此天爲欲界之主,與色界之主摩醯首羅天,皆爲娆害正法之魔王,乃四魔中之天魔,有“第六天魔王”之稱。又據長阿含經卷二十忉利天品載,第六天上別有縱廣六千由旬之天魔宮殿。大智度論卷五(大二五·九九中):“魔有四種(中略)。四者,他化自在天子魔。”此天位于欲界天之最高所,在距大海百二十八萬由旬虛空密雲之上,縱廣八萬由旬,與忉利天同。于此天界,有優缽羅花等之水生花及解脫花等之陸生花。
此天有叁事勝于閻浮提,即:長壽、端正、多樂。天衆之壽量爲一萬六千歲,其一晝夜約爲人間一千六百年,但亦有中夭者。其身長十六由旬或一拘盧舍半,衣長叁十二由旬,廣十六由旬,然重僅半铢。食自然之食。男女相視成淫,欲求子時,隨念而忽化生于膝上。初生時,如人間十歲之孩童,色貌圓滿,衣服自備。于諸經中,如大阿彌陀經卷上、海龍王經卷四法供養品、商主天子所問經、說無垢稱經卷一序品等皆述及此天之各種莊嚴景象。又于大乘諸經中,華嚴經七處八會中之第六他化自在天宮會、般若經四處十六會中之第十會他化自在天宮說般若理趣分等,即是于此天之天宮中所宣說者。
于密教中,此天位于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之西北方。其形像,身呈肉色,右手直豎,手中執箭,左手屈叁指,手中持弓。種子爲:蛥(pam!)。叁昧耶形爲荷葉上之弓箭。[修行本起經卷下出家品、俱舍論卷八、卷十一、立世阿毗昙論卷六、法苑珠林卷二、卷叁]
(天名)略名他化天,欲界六天之第六,故稱爲第六天。此天爲快樂,不要自己樂具變現,下天化作,假他之樂事,自在遊戲,故曰他化自在。梵名娑舍跋提Paranirmitavaśavartina,此天爲欲界之主與色界之主摩醯首羅天,皆爲害正法之魔王。即四魔中之天魔也。佛成道時,來試障害者,亦此天魔也。或言第六天上別有魔之宮殿,魔王住之,非他化天王也。智度論九曰:“此天奪他所化而自娛樂故言他化自在。”俱舍頌疏世間品一曰:“他化自在天,于他化中得自在故。”智度論五曰:“魔有四種,(中略)四者他化自在天子魔。”佛祖統紀二曰:“諸經雲:魔波旬在六欲頂,別有宮殿。今因果經乃爲自在天王,如此則當第六天。有此兩異,蓋是譯者用義之不同也。”
簡稱他化天,此天不用自己變現樂具,假下天化作,自在遊戲,故名他化自在,居欲界人天之頂,爲欲界之主,與色界摩醯首羅天,同爲防害正法之魔王,即四魔中之天魔。 - 陳義孝編
佛地經論五卷十八頁雲: 他化自在天,樂令他化作諸樂具,顯己自在。 - 朱芾煌
瑜伽六十一卷二頁雲:雲何名王不得自在?謂有國王、爲諸大臣輔相國師群官所製,不隨所欲作所應作,錫赉群臣。于妙五欲,亦不如意歡娛遊戲。如是名王不得自在。 - 朱芾煌
瑜伽六十一卷五頁雲:雲何名王得大自在?謂有國王、自隨所欲作所應作,勞赉群臣。于妙五欲,歡娛遊戲。于諸大臣輔相國師群官等所,凡出教命,宣布無礙。如是名王得大自在。 - 朱芾煌
顯揚十八卷二頁雲:自在安住心,謂于已得根本靜慮,得隨所欲。 - 朱芾煌
業由心造,境隨業轉。心有淨染,故境有自在及不自在。染心爲業所拘,則境不能自在。淨心無所挂礙,則境隨心自如。故四類有情,能變之識,各相違故。所變之境,亦乃相違。故天見寶嚴之地,而魚見乃爲窟宅。人見是清涼水,鬼見是膿河猛火。皆由業因差殊,是即不自在義也。若在色自在地菩薩,境隨智轉,變化從心,一切妙境,隨變皆成,是即自在義也。 - 明·楊卓
爲印度古代外道十六宗之一。又作自在等作者論。主張諸法皆爲自在天所生、所滅。謂其身有八分:虛空爲頭,日月爲眼,大地爲身,河海爲尿,山丘爲糞,風爲命,火爲熱氣,一切衆生爲其身中之蟲。又主張大梵、時、法、空、我等之變化。該外道奉祀大自在天,故又稱大自在天外道。[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參閱“大自在天”783、“外道十六宗”1871)
(流派)外道計六宗之一。即摩醯首羅外道也。計世間之不平等,皆自在天所作,一切者皆從自在天生,皆由自在天滅。凡神論的要素,謂自在天之身有八分,虛空爲頭,日月爲眼,大地爲身,河海爲尿,山丘爲糞,風爲命,火爲熱氣,而一切衆生爲身中之蟲也。又主張大梵,時,法,空,我等之變化。義林章一曰:“自在等因宗,謂不平等因者,計隨其所事即以爲名,如莫醯伊濕伐羅等。或執諸法大自在天變化,或丈夫變化,或大梵變化,或時法空我等爲因。”
如菩薩八種異熟果中說。 - 朱芾煌
如菩薩八種異熟因中說。 - 朱芾煌
雜集論一卷八頁雲:自在所生色者:謂解脫靜慮所行境色。 - 朱芾煌
(印相)以左手握右手之地水(小指無名指),而入于掌中以大指頭撚頭指之第二節,是噜捺羅後印,即自在天後印也。見大日經疏十四。